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⑴婚姻自由是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重要基石,也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公民有权按照法律的规定,自主自愿地决定自己的婚姻问题,排除任何人的强制与干涉。⑵婚姻自由在内容上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结婚自由是指缔结婚姻关系的自由,低离婚自由是指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结婚是普遍行为,是婚姻自由的主要方面,离婚自由则是婚姻自由的重要补充,两者相互结合、缺一不可。⑶实行婚姻自由是为了建立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关系。⑷社会主义婚姻自由不是绝对的、毫无限制的。人们行使婚姻自由权利必须遵守国家法律,不得滥用这种权利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在保障婚姻自由的同时,又必须反对轻率对待婚姻问题的不负责任的行为。⑸今后,不仅要依法保障婚姻自由,而且要提高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水平,为婚姻自由的普遍实现创造更为充分的社会条件。同时,还要加强社会主义爱情观和婚姻观的教育,促进婚姻自由在更高层次上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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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已知“禁止干涉婚姻自由”为真,下列哪一个判断为假()?

    A、不允许干涉婚姻自由

    B、允许不干涉婚姻自由

    C、禁止不干涉婚姻自由

    D、必须不干涉婚姻自由


    参考答案:C

  • 第2题:

    论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


    答案:
    解析:
    根据和谐社会内在要求和当前中国实际,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下述六个基本特征:
    (1)民主法治
    民主法治的要义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这就要求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独立人格和民主权利,尊重和保护人权,尊重并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权、社会知情权、意志表达权和民主监督权;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伸张人性,拓展自由,关怀贫弱,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促进社会互助、合作、和谐与进步。
    (2)公平正义
    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转型时期,是社会利益格局发生变革和分化的“黄金发展期”与“矛盾凸显期”。社会公平与正义问题,不仅仅突出地表现为收入分配是否公平、贫富差距是否悬殊等,而且表现为人们的诉求: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机会的公平以及整个社会规则和机制的公平。和谐社会构建,应发展并形成一种社会公平和正义的体系,形成有效地处理和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的机制。
    (3)充满活力和谐社会应是安定有序、又不断发展和进步的社会。要发展、要进步,社会应当充满活力。社会活力主要表现为创造活力和发展活力,而在本质上是社会创新活力。社会活力的基本来源,一是发展先进生产力,二是推进改革,特别是市场化改革,才能激发社会活力,并为社会充满生机和活力提供制度保障。
    (4)诚信友爱
    诚信是人们基本的道德观念和伦理原则。诚信在中国的传统道德观念中,其基本含义是诚信无欺,讲求信用,构成为人处世的根本道德准则。仁、义、礼、智、信,在中国传统道德意识中,信作为基础排在最后,意蕴深刻。诚信友爱作为传统美德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宝贵精神资源,也是法治建设的精神财富。现行《民法通则》第4条也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诚信友爱作为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是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
    (5)安定有序
    所谓安定有序,就是社会政治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协调、稳定和发展。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复杂的国际环境下,改革和发展中的新问题不断出现,各种不稳定因素仍然存在,不解决这些问题,就会影响社会的安定有序。为此,抓好安定有序的工作,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是和谐社会构建的基础性工作和关键环节。
    (6)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是人类社会与自然生态环境的统一。在人类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人口、资源、环境、发展四因素构成相互联系并相互制约的一个动态系统。以人为本,树立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保障当代人及子孙后代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继续提高,是当今世界各国在二十一世纪共谋实现的伟大历史性战略任务。
    上述关于和谐社会的六个基本特征,体现了民主与法治的统一、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活力与秩序的统一、科学与人文的统一、人与自然的统一,是一个完整的社会体系。

  • 第3题:

    8、婚姻自由作为一项法律原开始出现于() A.奴隶社会B.封建社会C.资本主义社会D.社会主义社会


    资本主义社会

  • 第4题:

    论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答案:
    解析:
    所谓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体现社会主义法治内在要求的一系列概念、信念、理想和价值的集合体,是指导和调整社会主义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方针和原则。
    (1)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就是在全社会和全体公民、特别是执法者中养成自觉尊重法律、维护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思想意识。使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的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规范化、程序化和法制化。
    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内涵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
    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是一场从思想观念到实际行动的深刻革命。政法干警作为国家专门的执法司法力量,必须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理念,自觉用这一理念知道执法、司法行为。具体要求为:提高法律素养;坚持严格执法;模范遵守法律;自觉接受监督。
    (2)执法为民
    执法为民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概括地说,执法为民就是按照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八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法工作额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各项政法工作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执法公正、一心为民
    执法为民最基本的要求是政法机关立足本职,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在当前形势下,政法机关全面践行执法为民理念,还要重点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求真务实;甘当公仆;文明执法;清正廉洁。
    (3)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自古以来人类社会共同的、不懈的向往和追求,夜市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只有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才能使宪法规定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任务落到实处,才能真正维护人民的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公平正义理念对政法工作的具体要求包括:坚持秉公执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坚持公正与效率并重;坚持以公开促公正
    (4)服务大局
    政法工作服务大局,就是要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
    (5)党的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就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体到政法部门和广大政法干警,就要切实增强党的观念,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 第5题:

    联系我国实际,论述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前提和基础。


    答案:
    解析:
    (1)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前提和基础,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确认和保障。

    (2)从民主作为一种国家制度来看,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政治前提和基础。

    (3)从民主作为一种公共决策方法和机制来看,社会主义民主决定着法的创制的质量。

    (4)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力量源泉。

    (5)社会主义民主在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发展方面也有重大作用。(请联系我国实际展开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