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于2008年1月启动了《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起草工作。经过充分论证,特别是在广泛征求、认真汇集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后,经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了《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重点对结婚登记()的救济手段、亲子关系诉讼中当事人拒绝鉴定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收益的认定、父母为子女结婚购买不动产的认定、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不动产的处理、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效力的认定等问题作出了解释。
第1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于2005年发布。()
第2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于2001年发布。()
第3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于2010年发布。()
第4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于()
A.2003
B.2004
C.2001
D.2002
第5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于()
A.2007
B.2008
C.2009
D.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