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根据奥斯丁对法的定义,他认为法的主要特征是() ”相关问题
  • 第1题:

    关于奥斯丁的法律命令说,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命令包含了一种希望和一种恶

    B.命令包含了责任、制裁和义务

    C.命令包括法律和偶然的命令两类

    D.命令是奥斯丁法律定义的核心


    参考答案:A, B, C, D

  • 第2题:

    从达尔文对“evolution”的定义来看,他认为演化是没有方向的。


    正确

  • 第3题:

    哈特认为,奥斯丁并未将道德的终极根源置于功利主义之上。


    (一)、对奥斯丁法律命令说的批判:“法律命令说”是一种“持枪抢劫情形”的扩大。 一、从内容上看,法律命令说混淆了不同法律规则的不同特点,完全无视授权性规则的意义。法律命令说只适用于刑法和侵权行为法,而不适用于通过授权为人们提供便利条件的合同法、婚姻法和继承法等; 二、从适用范围上看,法律命令法无法解释为什么主权者也须守法; 三、从起源上看,法律命令说不能解释习惯法成为法律的问题;四、奥斯丁的主权者学说存在一系列明显的谬误。 (二)、法律规则性理论的内容: 一、第一性规则和第二性规则的结合。第一性规则要求人们做一定的行为或者禁止人们去做一定的行为,为设定义务规则;第二性规则是附属性的,引入新的规则,以废除、修改旧的规则,决定它们的范围和运作的方式,为授予权力规则。 二、规则的演进过程:假设一简单社会,没有立法机关,没有法院,没有官员,社会控制的唯一手段就是设定义务的规则。这一简单社会的社会控制形式存在三个缺点: 1.不确定性 2.静态性 3.用以维护规则的社会压力的无效性。其解决方案是:针对不确定性,引入承认规则(最重要);针对静态性,引入改变规则;针对用以维护规则的社会压力的无效性,引入审判规则。 三、法律制度存在必须具备的两个最低限度的条件: 1.所有规则得到人们的遵守; 2.第二性规则,由国家机关官员当作公务行为的共同准则而有效地接受。

  • 第4题:

    奥斯丁认为通常的法律具有的含义包括()。

    A.上帝之法

    B.实在法

    C.实在道德

    D.比喻性的法律

    E.自然法


    参考答案:A, B, C, D

  • 第5题:

    约翰·奥斯丁认为,法律是主权者颁布的命令;汉斯·凯尔森则认为,法的存在并不以立法者意志的存在为条件,法律并非命令;哈特则主张奥斯丁的法律命令理论无法将法律与抢匪的命令区别开来。请结合法律的规范性与强制性,说明法律与命令的异同。


    上帝之法;实在法;实在道德;比喻性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