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除当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外,需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 b. 由行政机关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实施; c. 出示执法身份证件以及行政决定书; d. 当场告知当事人事实、理由、依据、救济途径以及依法享有的权利; e. 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f. 制作现场笔录 : g. 实施查封、扣押的,制作查封、扣押清单 ; 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两份,由当事人和行政机关分别保存 : h. 现场笔录和清单由当事人或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当事人或见证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应当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 i.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