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国际法院的咨询管辖权。
联合国大会、安理会可就任何法律问题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经联合国大会授权的联合国机关及其专门机构只有权请求国际法院对其职权范围的法律问题发表咨询意见。任何联合国会员国无权请求,亦不得阻止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
法院行使咨询管辖权的目的,是对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权威性的意见,以使联合国机构更好地遵照《联合国宪章》进行活动。法院的意见是咨询性的,原则上没有法律拘束力。但法院对重大问题发表的咨询意见,往往被作为权威性的解释而受到重视。此外,有些国际条约规定法院的咨询意见具有法律拘束力而应予以执行,如《联合国特权与豁免公约》等。
第1题:
试论述国际法院的诉讼管辖权。
第2题:
第3题:
国际法院对各国际组织提交的案件都享有咨询管辖权。
第4题:
第5题:
10.有关国际法院的管辖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国际法院只受理由当事国共同提交至法院的案件 B. 除任择强制管辖外,国际法院的管辖都以当事国自愿为前提 C. 联合国大会、安理会以及经授权的联合国专门机构都可以向国际法院提出咨询请求 D. 国际法院的咨询意见仅对本案当事国具有法律拘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