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思路?

题目

完善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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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理论联系实际论述完善与健全中国特色政府经济公共选择制度的基本思路与措施。


    参考答案:完善与健全中国特色政府经济公共选择制度,其基本思路与措施是:
    (1)加强各级人大对政府经济的监督力度。
    (2)进一步提高政府经济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3)扩大基层民主,拓展社会公众参与政府经济决策的途径。
    (4)加强政治协商,提高公共选择水平。
    以上各要点均须结合自身理解展开说明或论述。

  • 第2题:

    “十一五”规划的基本思路是( )。

    A.立足科学发展

    B.着力自主创新

    C.完善体制机制

    D.促进社会和谐


    正确答案:ABCD

  • 第3题:

    我国的教育行政机构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什么?
    1)合理调整管理层次和控制幅度
    管理层次指机构内部从最高层到最低层应该分成多少等级。从有效和节约的
    角度来看,层次太少或太多都不合适。因为,层次太少,横向的管理人员就会增加,这样就会影响到控制的效果;层次太多,也会引发种种问题,如花费多,信息沟通复杂,协调困难,扯皮事情多等等。因此,通常认为机构内分成决策、管理、操作三个层次较为合适。
    控制幅度主要是指一名领导者直接领导下级人员的数目。如果控制幅度过窄,也就是就下级人员的数目过多,分工过细,就会带来管理成本的增加;如果控制幅度过宽呢,虽然可以为机构省下一笔人事费用,但也会带来相应的问题,
    2)适当确定部门划分
    教育行政机构同其他行政机构一样,一般都按职能划分部门,如教育局下设普教处、人事处、财务处等。这样的划分方法,比较适应行政机构的特点。在教育机构的改革中,要考虑现有的部门划分是否合理,不合理的要作适当调整。尤其是当前,由于中央一级的教育行政机构逐渐趋向于宏观管理,因此,在确定部门时,更要注重精简机构,部门不宜分得过细,要适当加强综合性机构的设置。
    3)妥善处理直线型部门和参谋型部门的关系
    所谓直线型部门,是指直接行使某种管理职能的部门,而参谋型部门是指提
    供意见、建议、计划、服务、咨询等的部门。在教育行政机构改革过程中,要注意妥善协调这两类部门之间的关系,特别是发挥后一类部门的作用,从而使教育行政组织的动作更为流畅和顺利。
    4)注重事权对应的原则
    为使事权对应,在改革过程中,首先要看原来的机构设置是否恰当,工作范围和职能是否明确,同一性质的工作是否由一个部门承担,是否出现相互推诿的现象等。一旦这些问题解决了,就要赋予相应的行政权力,做到职权相称。不然的话,有职无权者,也无法尽其职;有权而不承担责任者,则可能会滥用权力,以权谋私。
    5)有效安排权力结构
    在行政机构改革中,有效安排权力结构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在中央和
    地方的关系问题上,正确处理好集权与分权的关系;一是在机构内部处理好有关“授权”的问题。
    6)努力提高行政人员的素质。

  • 第4题: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存在一般条款。()


    参考答案:√

  • 第5题:

    完善我国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监控与约束的基本思路是什么?
    1、确立新的监控理念。首先,要树立公开监督的理念;其次,要树立分权监控的理念;再次,要树立利益监控的理念;最后,要加强伦理道德建设,对公职人员实行“软性监督”:当前加强公共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道德建设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加强国家公职人员的廉政教育;第二,匡邪扶正;第三,建立国家公职人员个人信誉制度;
    2、完善加固监控制度。首先,要从系统的角度来构建已有制度体系的核心环节,下力气做好薄弱环节的修补和加固工作,使这些制度全方位发挥作用;其次,进一步完善我国行政监察制度:
    (1)应提高行政监察机关的法律地位,使其树立应有的权威性;
    (2)改革现行的行政监察领导体制,增强监察机关的抗干扰性;
    (3)扩大能监察机关的职权。第一,扩大监察机关的处分权限。赋予监察机关对违法、违纪的公务员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处分的职权;二是赋予监察机关一定的经济处罚权;三是监察机关应有责令申报权和没收权,对一些重大经济嫌疑分子,监察机关有权以财产来源不明予以没收,收归国库;
    (4)建立监察官身份保障制度。立法部门有必要尽快制定和颁布监察官法,在监察官法中明确规定,监察人员非经法定条件和程序,不受免职和撤职,不被无故调离岗位,当监察人员履行职务时其身份受到非法侵害,有请求法律予以保护的权力。最后,应建立与健全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
    3、健全规范监控约束机制。首先,规范分权监控机制;其次,健全源头监控机制;最后,建立维权监控机制。在政府行政机关内部建立维权监控机制,其主要途径有:
    (1)建立公共部门和内设机关的维权监督机制。
    (2)建立逐级行政单位的维权监督机制。
    (3)完善公务员申诉控告监督机制。除此之外,在公共部门系统外,要鼓励人民群众对公共部门进行广泛监督,真正把人民群众对公共部门及其公职人员的监督制度化,经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