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三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与张三之间的收养关系,一审法院判决不准解除。张小三不服一审判决,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上诉后的第五天,张三死于车祸,此案应()。A.由一审法院终结诉讼B.由一审法院驳回上诉C.由二审法院驳回上诉D.由二审法院终结诉讼

题目

张小三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与张三之间的收养关系,一审法院判决不准解除。张小三不服一审判决,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上诉后的第五天,张三死于车祸,此案应()。

A.由一审法院终结诉讼

B.由一审法院驳回上诉

C.由二审法院驳回上诉

D.由二审法院终结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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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进行诉讼。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甲公司表示不服并提起上诉。二审进行中甲公司向法院申请撤回上诉。关于甲公司撤回上诉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只能在二审法院第一次开庭前申请撤回上诉 B.如果法院发现一审判决确有错误,应当裁定不准许甲公司撤回上诉 C.如果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二审程序即告终结,一审法院的裁判发生法律效力 D.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后,如果甲公司反悔,且未过上诉期间,仍可以提起上诉


    正确答案:BC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二审程序中,当事人申请撤回上诉。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90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当事人申请撤回上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或者双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不应准许。因此,正确答案是BC。

  • 第2题: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一审中法院未判决其承担民事责任,如第三人不服一审判决,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上级法院收到上诉状后应当( )。

    A.判决驳回上诉

    B.裁定驳回上诉

    C.决定驳回上诉

    D.通知不予受理


    正确答案:B

  • 第3题:

    A公司以B公司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由B公司偿还债务及利息、违约金共计570万元。B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此时应当依法( )

    A.裁定驳回上诉

    B.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C.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D.判决驳回上诉,不予受理


    正确答案:B
    B【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裁决的种类及其适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3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二)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三)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因此本案应当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 第4题:

    张三起诉李四,要求解除婚姻关系,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张三诉讼请求,不准予离婚。张三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应当判决离婚,并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一并作出判决,该二审法院的做法违反了民事诉讼哪些原则或者制度?

    A.处分原则
    B.辩论原则
    C.不告不理原则
    D.两审终审制度

    答案:A,B,D
    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的规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二审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就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二审法院可以调解,调解不成,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当然,此时如果当事人同意由二审法院一并审理的,二审法院可以一并审理。对此处规定绝大多数考生都很熟悉,但是本题绕过对该法条的直接考查,考查该法条背后所体现出的基本原则和制度。首先,为什么二审法院不能直接判决,只能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因为一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而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未做处理,如果二审法院直接改判,所作判决即为终审判决,那么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即一审终审,剥夺了当事人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上诉权,违反了两审终审制度,所以D选项正确。其次,原告的诉讼请求是解除婚姻关系,法院不仅判决解除婚姻关系,还对财产、子女问题作出判决,该判决超出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违反处分原则,A选项正确。最后,是否解除婚姻关系与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问题所依据的事实是不一样的(解除婚姻关系依据的是有关夫妻感情的事实,而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所依据的是财产状况和子女的成长、生活状况等事实)。既然当事人仅要求解除婚姻关系,显然就仅仅主张了有关夫妻感情的事实,而未主张有关财产和子女的事实,而法院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判决,显然以当事人未主张的财产和子女有关事实作为了裁判依据,裁判超出了当事人主张的事实,违反约束性辩论原则,所以B选项正确。不告不理并不是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只是处分原则的一种通俗说法而已,所以C选项不应入选。综上,本题答案为ABD。

  • 第5题:

    共用题干


    刘某起诉与张某离婚,一审法院判决不予准许。刘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在刘某将上诉状递交原审法院后第三天,张某遇车祸死亡。此时,原审法院尚未及将上诉状转交给二审法院。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终结诉讼
    B:驳回上诉
    C:不予受理上诉
    D:中止诉讼

    答案:A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第(7)项规定,第一次诉讼时法院判决不予离婚,而王某败诉,意味着原来起诉要求离婚的是王某,妻子李某作为被告,不受这一禁止条款的限制,因此本案应该受理并审理,选A

    离婚案件一般要先调解,但是调解也是法院处理案件的方式,其前提是受理。驳回起诉一般是对不予受理的案件当事人还是坚持起诉用的一种结案方式。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而本案并不属于这种情况。

    依《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定,A和B中的判决,均已经是生效判决,所以只能通过再审申请的途径寻求救济了,法院将不再受理。D中原告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权利。只有C撤诉的原告还是可以在诉讼时效内再次就同一事实和理由起诉,这是民事诉讼法区别于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的重要一点,千万不可混淆,《民诉意见》第144条也规定:“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A中的原告虽然没有民事诉讼行为能力,但是其监护人可以作为其法定代理人代其诉讼,所以应该受理。B的起诉状缺少明确的诉讼请求金额,不符合法律要求。C的情况是应该先行受理如果被告确实有证据证明仲裁约定排除了法院的管辖权,那么其应该在答辩之际提出管辖权异议。D的案件属于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法》第124条明确规定,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因此选AC。

    B项认为法官没有采用设证推理的说法有误,本题为选非题,B项当选。法律本身并不具有创造作用,亦谈不上法官发挥法律的创造作用。故D项错误,当选。女方父母起诉完全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的起诉的实质要件。故法院应予受理。至于受理以后,如果诉讼请求成立,法院将依法或依公平原则对之作出裁判;如果诉讼请求不成立,法院将驳回起诉。故C项说法正确,不当选。只要是民事纠纷,且符合了起诉条件,就不再属于法院主管之外的“法外空间”,一旦当事人或者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或组织行使了诉权,法院就应当受理,否则即违反了“禁止拒绝裁判原则”,至于是否能胜诉,那是属于另外的问题了,故A项当选。

    《民诉意见》第157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第15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如属原告方,可以比照《民事诉讼法》第143条的规定,按撤诉处理;如属被告方,可以比照《民事诉讼法》第144条的规定,缺席判决。从这两条的规定上可以看出应按照原告撤诉处理,因为本案的法定代理人不是不能到庭,而是中途退庭,不愿再出庭,这和不能到庭是有本质区别的,因此答案应该选D。

    并不是只有对被告才有可能适用缺席判决,A说法错误。B是正确的,这是一项严格的程序要求,如果普通程序在没有经过传票传唤当事人的情况下就作出缺席判决,甚至构成二审发回重审以及再审的理由。C的说法忽视了我国对上诉审理范围和证据时效制度的改革,应该说在这些改革的基础上,被告如果在一审恶意不出席而意欲在二审进行证据突袭等防御策略的,此种策略已经受到了法律的诸多限制;因此C说法错误。D正确,因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即使不出席,只要原告与被告出席了,就构成对席判决,《民诉意见》第162条规定:“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起上诉。”

    ABD分别属于《民事诉讼法》第150条第(4)、(5)项情形,而C的情况应该直接终结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151条之所以作出这样的规定,是由于以上情形均涉及当事人之间的身份关系,在一方当事人死亡后,上述几种关系自然不再存在,诉讼已无必要继续进行或者不可能继续进行,诉讼终结并没有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益问题,因此人民法院以裁定的形式决定诉讼终结。结合本题,刘某起诉与张某离婚,张某遇车祸死亡,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程序,A项正确,B项、C项、D项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2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故A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3条的规定,开庭前可以调解的,可以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故B项错误,D项正确;在执行程序中,法院不可以主持调解,故C项错误。

  • 第6题:

    下列有关二审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A.被告在一审中提出管辖权异议,一审法院驳回了被告的异议,被告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可以迳行裁判
    B.二审法院对当事人没有提出的上诉请求,一律不予审理
    C.二审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又上诉的,二审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D.二审法院经审理发现,案件不应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驳回上诉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二审程序。 《民诉解释》第三百三十三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下列上诉案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可以不开庭审理:(一)不服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起诉裁定的;(二)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四)原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需要发回重审的。因此,A选项说法正确。 《民诉解释》第三百二十三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围绕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理,但一审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除外。”因此,B选项说法错误。 《民诉解释》第四十五条规定:“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不得再参与该案其他程序的审判。发回重审的案件,在一审法院作出裁判后又进入第二审程序的,原第二审程序中合议庭组成人员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因此,C选项说法错误。 《民诉解释》第三百三十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案件,认为依法不应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可以由第二审人民法院直接裁定撤销原裁判,驳回起诉。”因此,D选项说法错误。

  • 第7题:

    李某起诉与王某离婚,一审法院判决不予准许。李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在李某将上诉状递交原审法院后第3天,王某遇车祸死亡。此时,原审法院尚未将上诉状转交给二审法院。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终结诉讼
    B.驳回上诉
    C.不予受理上诉
    D.中止诉讼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诉讼中止和终结。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诉讼终结。

  • 第8题:

    某甲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与某乙之间的收养关系,一审法院判决不准解除。某甲不服一审法院判决,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了上诉,在上诉后的第5天,某甲死于车祸。此案应如何处理?()

    • A、由一审人民法院终结诉讼
    • B、由一审人民法院驳回上诉
    • C、由二审人民法院终结诉讼
    • D、由二审人民法院驳回上诉

    正确答案:C

  • 第9题:

    张小三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与张三之间的收养关系,一审法院判决不准解除。张小三不服一审判决,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上诉后的第五天,张三死于车祸,此案应()。

    • A、由一审法院终结诉讼
    • B、由一审法院驳回上诉
    • C、由二审法院驳回上诉
    • D、由二审法院终结诉讼

    正确答案:D

  • 第10题:

    多选题
    刘某起诉与张某离婚,一审法院判决不予准许。刘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在刘某将上诉状递交原审法院后第三天,张某遇车祸死亡。此时,原审法院尚未将上诉状转交给二审法院。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

    终结诉讼

    B

    驳回上诉

    C

    不予受理上诉

    D

    中止诉讼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5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①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②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③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④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之所以这样规定是由于以上情形均涉及当事人之间的身份关系,在一方当事人死亡后,上述几种关系自然不再存在,诉讼已无必要继续进行或者不可能继续进行,诉讼终结并没有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益问题,因此人民法院以裁定的形式决定诉讼终结。

  • 第11题:

    单选题
    李某起诉与王某离婚,一审法院判决不予准许。李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在李某将上诉状递交原审法院后第3天,王某遇车祸死亡。此时,原审法院尚未将上诉状转交给二审法院。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终结诉讼

    B

    驳回上诉

    C

    不予受理上诉

    D

    中止诉讼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核诉讼中止和终结。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诉讼终结。

  • 第12题:

    单选题
    原告不服一审法院作出的不准解除收养关系的判决,提出上诉后不久,原告死亡,此案由()。
    A

    一审法院终结诉讼

    B

    二审法院终结诉讼

    C

    一审法院驳回上诉

    D

    二审法院驳回上诉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某与乙某离婚一案,区人民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乙不服提起上诉。在二审审理过程中,乙某因病去世。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A.二审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B.由区人民法院裁定终结诉讼

    C.由二审人民法院裁定终结诉讼

    D.因上诉人死亡,应当视为撤回上诉


    参考答案:C

  • 第14题:

    王某诉于某离婚一案,一审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于某不服对财产的处理提起上诉。二审审理期间,王某意外死亡,二审法院遂裁定终结诉讼。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二审法院裁定终结诉讼后,一审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B.二审法院裁定终结诉讼后,一审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不发生法律效力

    C.一审法院的离婚判决是否发生效力,取决于上诉期间是否届满,只要上诉期间届满,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D.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中,解除婚姻关系的部分发生法律效力,而财产分割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


    正确答案:B

      在离婚诉讼审理过程中,由于一方当事人王某的死亡,法院应当终结诉讼。对于第一审的判决,由于当事人的上诉已生效,所以离婚判决并没有生效,当事人的婚姻由于王某的死亡而自然终止。

  • 第15题:

    甲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其与乙之间的收养关系,一审法院判决驳回起诉请求。甲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开庭的前一天,甲因意外事故而死亡。对此,法院应如何处理?(2005年)

    A.由一审法院裁定终结诉讼
    B.由一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
    C.由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
    D.由二审法院裁定终结诉讼

    答案:D
    解析:
    在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应当裁定诉讼终结。而本案已经进入了二审程序中,应当由二审法院裁定诉讼终结。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D。

  • 第16题:

    甲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其与乙之间的收养关系,一审法院判决驳回起诉请求。甲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开庭的前一天,甲因意外事故而死亡。对此,法院应如何处理?()

    A:由一审法院裁定终结诉讼
    B:由一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
    C:由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
    D:由二审法院裁定终结诉讼

    答案:D
    解析:
    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终结诉讼。当事人死亡是在二审开庭前,表明二审法院已经受理管辖了该案,因此由二审法院进行裁定。本题选D。

  • 第17题:

    甲起诉与乙离婚,一审法院判决不予准许。甲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在甲将上诉状递交原审法院后第三天,乙遇车祸死亡。此时,原审法院尚未及将上诉状转交给二审法院。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终结诉讼
    B:驳回上诉
    C:不予受理上诉
    D:中止诉讼

    答案:D
    解析:
    【考点】诉讼终结的适用【详解】本书认为司法部公布答案值得商榷。根据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151条第(3)项的规定,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终结诉讼。据此,对于离婚案件,不论处于一审中,还是处于二审中,只要出现了一方当事人死亡的情况,即应裁定终结诉讼,而不能作其他处理。本题中,甲已在上诉期内将上诉状递交法院,虽然原审法院尚未将上诉状转交至二审法院,但该案件已经进入了上诉程序,在此期间一方当事人死亡,按照法律规定应当裁定终结诉讼,而不是中止诉讼,故本题正确答案应为A。司法部所给答案为D,颇值商榷。

  • 第18题:

    汪晓华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其与汪晓明之 间的收养关系,一审法院判决驳回起诉请求。汪晓华 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开庭的前一天,汪晓华因发 生交通事故死亡。对此,法院应如何处理?( )
    A.由一审法院裁定终结诉讼
    B.由一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C.由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
    D.由二审法院裁定终结诉讼


    答案:D
    解析:
    。身份关系案件一方当亊人死亡的,由审理法院作出诉讼终结的栽定。

  • 第19题:

    原告不服一审法院作出的不准解除收养关系的判决,提出上诉后不久,原告死亡,此案由()。

    • A、一审法院终结诉讼
    • B、二审法院终结诉讼
    • C、一审法院驳回上诉
    • D、二审法院驳回上诉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李某诉赵某解除收养关系,一审判决解除收养关系,赵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中双方和解,维持收养关系,向法院申请撤诉。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二审法院应当准许当事人的撤诉申请,一审判决生效
    • B、二审法院应当准许当事人的撤诉申请,一审判决不生效
    • C、二审法院可以直接改判
    • D、二审法院应依当事人的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正确答案:D

  • 第21题:

    在一起购销合同纠纷上诉案件中.一审法院曾依法作出了对被告财产保全的裁定。二审法院受理上诉后。上诉人(一审被告)对财产保全提供了担保。在这种情况下,应当()。

    • A、由一审法院裁定解除保全
    • B、由一审法院判决解除保全
    • C、由二审法院判决解除保全
    • D、由二审法院裁定解除保全

    正确答案:D

  • 第22题:

    单选题
    某甲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与某乙之间的收养关系,一审法院判决不准解除。某甲不服一审法院判决,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了上诉,在上诉后的第5天,某甲死于车祸。此案应如何处理?()
    A

    由一审人民法院终结诉讼

    B

    由一审人民法院驳回上诉

    C

    由二审人民法院终结诉讼

    D

    由二审人民法院驳回上诉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甲公司在某案一审中的诉讼地位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一审法院并未判决其承担民事责任,但甲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一级人民法院收到该上诉状后,应(  )。[2003年真题]
    A

    判决驳回上诉

    B

    裁定驳回上诉

    C

    通知不予受理

    D

    决定驳回上诉


    正确答案: C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民事诉讼法意见》第六十六条规定,在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出上诉。但该第三人在一审中无权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