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第一,法治的精神要件
法治的精神,这一概念内含着: 1.它是安排国家制度、确立法律与权力比值关系的观念力量; 2.它是一种相对稳定的、为保持法的崇高地位而要求人们持有的尚法理念; 3.它反映法律运行的内在规律,对变法具有支配、评价等作用,在遇有权力涉法行为时能传导公众广生排异意识并最终指导人们认同法律的权威。它的实质是关于法在与国家和权力交互作用时人们对这一关系所选择的价值标准和持有的稳定心态。现代法治社会中,构成法治精神的要素至少有四种:善法、恶法价值标准的确立,法律至上地位的认同,法的统治观念的养成,权利文化人文基础的建立。
第二,法治的实体要件
法治的实体要件,是国家在建设法治国家过程中应该尊崇的基本制度。我们可以用制度构建的四个原则予以说明。第一个原则,是一切公共权力都来源于法律,并且最终都受制于法律,没有法律授权的公共权力不得行使。第二个原则,国家责任的不可逃避。第三个原则,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四个原则,公民义务的法定化。上述四个基本制度原则,前两个是约束公权,后两个就是保障私权,这就是法治国家的实体制度要件。
第三,法治的形式要件
法治的形式要件,指的是法治实体要件的表现方式,即实现实体要件的技术条件。仅有理想的法治实体内容,而缺乏适合于它的形式,法治仍是不完整的。实体要件与形式要件的统一,才有良好的法治。第一,要保障国家法制的统一性。第二,要有一支懂法、守法、并且对法律形成信仰的公务员队伍。第三,要有一个独立公正的司法系统,赋予法院以解决社会纠纷和矛盾的权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