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特别行政区自治权的内容有哪些?
(1)行政管理权,
(2)立法权,
(3)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4)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的权力,包括参加外交谈判、国际会议、国际组织的权力,签订国际协议的权力,与外国互设官方、半官方机构的权力,签发特区护照和旅行证件的权力。
(5)高度自治的其他方面,包括: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立法机关由当地永久性居民组成,中央人民政府不从内地派遣官员去担任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的重要职务;特别行政区不实行社会主义的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来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变等等。
第1题:
我国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其中不包括独立的外交权。()
第2题:
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主要有哪些?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所以特别行政区是一个独立的政治实体。
第6题:
特别行政区享有哪些自治权?
第7题:
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
第8题:
第9题:
第10题:
第11题:
第12题:
对
错
第13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特别行政区享有的高度自治权表现在哪些方面?
第18题:
香港、澳门和台湾作为特别行政区,都享有高度自治权,拥有立法权和司法权,可以有自己的军队。
第19题:
我国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主要包括()
第20题:
对
错
第21题:
第22题:
第23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