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

(1)行政管理权,
(2)立法权,
(3)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4)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的权力,包括参加外交谈判、国际会议、国际组织的权力,签订国际协议的权力,与外国互设官方、半官方机构的权力,签发特区护照和旅行证件的权力。
(5)高度自治的其他方面,包括: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立法机关由当地永久性居民组成,中央人民政府不从内地派遣官员去担任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的重要职务;特别行政区不实行社会主义的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来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变等等。


更多“我国特别行政区自治权的内容有哪些?”相关问题
  • 第1题:

    我国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其中不包括独立的外交权。()


    参考答案:√

  • 第2题:

    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主要有哪些?


    正确答案:

  • 第3题:

    28、十九大报告指出,必须把维护中央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 )和保障特别行政区()有机结合起来。

    A全面自治权、高度管制权

    B全面管制权、高度自治权

    C全面自治权、高度管治权

    D全面管治权、高度自治权


    答案:D
    解析:
    D

  • 第4题:

    我国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包括哪些权利

    A.行妄管理权
    B.立法权
    C.外交权
    D.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答案:A,B,D
    解析:
    按照《香港基本法》和《澳门基本法》的规定,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包括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特别行政区不具有主权国家的地位,不享有外交权。

  • 第5题:

    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所以特别行政区是一个独立的政治实体。


    正确答案:错误

  • 第6题:

    特别行政区享有哪些自治权?


    正确答案: (1)立法权。
    (2)行政管理权。
    (3)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 第7题:

    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


    正确答案:正确

  • 第8题:

    问答题
    我国特别行政区自治权的内容有哪些?

    正确答案: (1)行政管理权,
    (2)立法权,
    (3)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4)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的权力,包括参加外交谈判、国际会议、国际组织的权力,签订国际协议的权力,与外国互设官方、半官方机构的权力,签发特区护照和旅行证件的权力。
    (5)高度自治的其他方面,包括: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立法机关由当地永久性居民组成,中央人民政府不从内地派遣官员去担任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的重要职务;特别行政区不实行社会主义的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来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变等等。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填空题
    我国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都明确规定,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

    正确答案: 中央人民政府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试述我国特别行政区自治权的主要内容。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简述我国特别行政区享有哪些高度的自治权?

    正确答案: (1)原有的政治制度在定时期内不变,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在政权组织形式上也不改变。
    (2)原有的经济制度和生活方式在一定时期内不变。“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保护私有财产权”,实行私有制和市场经济。
    (3)拥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财政独立权。
    (4)特别行政区在中央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依照基本法自行处理有关的对外事务。
    (5)除悬挂国旗、国徽外,可使用特别行政区的区旗、区徽。
    (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和中央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权力。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判断题
    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自治权,等同于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对

  • 第14题:

    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关于特别行政区的自治权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特别行政区有权自行处理国防和外交事务
    B.特别行政区制定的法律需报全国人大备案,备案不影响该法律的生效。
    C.特别行政区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D.中央人民政府可授权特别行政区依照基本法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

    答案:C,D
    解析:
    考查我国特别行政区制度。A选项错误,国防、外交以及根据基本法规定的有关行政事务由中央人民政府处理,特别行政区无权自行处理国防和外交事务。B选项错误,特别行政区制定的法律需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而非全国人大。

  • 第15题:

    在我国,特别行政区是(  )。
    A.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特别行政区域
    B.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一级地方政权
    C.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具有特殊法律地位的一级地方政权
    D.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享有高度自治权的特别行政区域


    答案:C
    解析:
    【精解】特别行政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所设立的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实行特别的政治、经济制度的行政区域。可见,C项表述最为贴切,故选C项。

  • 第16题:

    简述我国民族自治机关自治权的主要内容。


    答案:
    解析:
    民族自治机关自治权包括:(1)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2)管理地方财政;(3)自主地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经济建设事业;(4)自主地管理本地方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保护和整理民族的文化遗产,发展和繁荣民族文化;(5)经批准对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等变通或停止执行,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几种语言文字等其他职权。

  • 第17题:

    特别行政区享有的高度自治权表现在哪些方面?


    正确答案: ①立法权。立法权是指制定和修改法律的权力。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权是指特别行政区享有制定或修改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法律的权力。
    ②行政管理权。特别行政区的行政管理权是指特别行政区政府依照《基本法》的规定自行处理本行政区行政事务的权力。
    ③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独立的司法权是指,特别行政区各级法院独立进行审判,对特别行政区所有案件均有审判权,不受任何干涉,终审权是指诉讼案件以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为最高审级,终审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是最终的判决和裁定。但是特别行政区行使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也有限制:一是特别行政区建立前原有法律制度和原则对法院审判权已作出的限制,二是特别行政区法院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无管辖权。除此之外,特别行政区享有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的权力,即特别行政区可在经济、贸易、金融、航运、通讯、旅游、文化、体育等领域以“中国香港”或“中国澳门”的名义,单独地同世界各国、各地区及有关国际组织保持和发展关系、签订和履行有关协议。

  • 第18题:

    香港、澳门和台湾作为特别行政区,都享有高度自治权,拥有立法权和司法权,可以有自己的军队。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9题:

    我国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主要包括()

    • A、行政管理权
    • B、立法权
    • C、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 D、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的权力
    • E、决定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

    正确答案:A,B,C,D

  • 第20题:

    判断题
    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所以特别行政区是一个独立的政治实体。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简述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的内容。[2007年真题]

    正确答案:
    (1)特别行政区制度
    特别行政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范围内设立的享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的地方行政区域。目前,我国有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是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政权,与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相比,具有许多特殊性,实行高度自治,享有广泛的自治权。
    (2)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
    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享有广泛的自治权。其所享有的高度自治权主要包括:
    ①行政管理权
    在行政管理方面,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特别行政区的外交、防务,特别行政区政府可自行制定有关政策,处理特别行政区政务,维护社会治安。
    立法权
    在立法权方面,除有关外交、防务和关于国家统一、主权的法律等必须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以外,特别行政区享有制定和修改民事、刑事、商事、诉讼程序等法律的权力。
    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在司法权方面,特别行政区法院除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无管辖权外,对区内所有案件都可审理,并具有终审权。
    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的权力
    在对外事务方面,特别行政区依法可以自己的名义在经济、贸易、金融、航运、通讯旅游、文化、体育等领域单独同世界各国、有关国际组织保持和发展联系,签订和履行有关协议。
    ⑤高度自治的其他方面
    如在经济方面,特别行政区拥有自己单独的财税制度、货币发行体系和金融政策决定权。特别行政区收入自行支配,不上缴中央政府,中央政府也不在特别行政区征税。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特别行政区享有的高度自治权表现在哪些方面?

    正确答案: ①立法权。立法权是指制定和修改法律的权力。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权是指特别行政区享有制定或修改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法律的权力。
    ②行政管理权。特别行政区的行政管理权是指特别行政区政府依照《基本法》的规定自行处理本行政区行政事务的权力。
    ③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独立的司法权是指,特别行政区各级法院独立进行审判,对特别行政区所有案件均有审判权,不受任何干涉,终审权是指诉讼案件以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为最高审级,终审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是最终的判决和裁定。但是特别行政区行使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也有限制:一是特别行政区建立前原有法律制度和原则对法院审判权已作出的限制,二是特别行政区法院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无管辖权。除此之外,特别行政区享有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的权力,即特别行政区可在经济、贸易、金融、航运、通讯、旅游、文化、体育等领域以“中国香港”或“中国澳门”的名义,单独地同世界各国、各地区及有关国际组织保持和发展关系、签订和履行有关协议。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特别行政区享有哪些自治权?

    正确答案: (1)立法权。
    (2)行政管理权。
    (3)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