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简述革命根据地时期人民调解制度的原则。 ”相关问题
  • 第1题:

    简述革命根据地时期婚姻立法的主要基本原则。


    参考答案:

    根据地时期婚姻立法的基本原别主要有:
    (1)婚姻自由。婚姻自由原则是根据地各个时期婚姻法规所确立的基本原则之一。
    (2)一夫一妻。各个根据地婚姻立法均明确规定任何人都只能有一个配偶,一切公开的或变相的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都是非法的。
    (3)男女平等。
    (4)保护军婚。为了保障革命战争的胜利,保护军婚是根据地婚姻法规中的基本原则之一。


  • 第2题:

    简论革命根据地时期调解制度的发展。


    答案:
    解析:
    (1)人民调解制度萌芽于苏区,在抗日战争时期得到迅速发展。1943年颁行的《陕甘宁边区民刑事案件调解条例》等将人民调解制度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2)调解的原则。1)调解遵循自愿原则,不得强迫命令或威胁;2)调解必须以法律为准绳,照顾善良风俗原则。3)调解不是诉讼必经程序。任何个人、机关不得剥夺当事人的起诉权。司法机关不得以未经调解而拒绝受理。
    (3)调解的范围。初期限于某些民事案件,后来甚至命案也可以调解。总结经验后确定民事纠纷除了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调解;对于轻微刑事案件,也可以适用调解。社会危害较大的刑事案件不属于调解范围。
    (4)调解的种类。包括民间调解、群众团体调解、政府调解和司法调解。调解方式有赔礼道歉、认错、赔偿损失或者抚慰金等。调解人在调解过程中,必须奉公守法,尊重当事人人权、不受贿行贿、不乱打乱罚等,以保证公正,取得民众信赖,维护调解声誉。调解完毕后,一般要制作调解书。
    (5)调解意义重大。它便于解决矛盾,增强民间和睦团结,有利于抗战民族解放事业;能够增强民众法制观念,减少纠纷;有利于司法机关集中精力处理重大刑事和民事案件,提高办案质量。人民调解是人民司法的一大特色和补充,它促进了人民司法工作的公正性与利于效率的结合,对新民主主义司法工作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

  • 第3题:

    简述我国抗日战争时期革命根据地教育的基本经验。


    答案:
    解析:
    (1)教育为政治服务。坚持教育为革命战争和阶级斗争服务。以武装斗争为手段夺取民族民主革命的胜利,动员千百万人民群众投入革命战争、支援革命战争,并最大限度地提高人民军队干部战士的觉悟,是中国共产党所面临的中心任务。 ①在安排各类教育的发展时,按轻重缓急正确处理,保证了最迫切需要的满足。 ②在教育内容的确定上,始终以服从战争的需要为原则,以形势教育、对敌斗争教育、阶级斗争教育、纪律教育、群众教育路线为主。 ③在教育教学的组织安排上,也充分考虑到战争条件和政治需要。课程少而精,以速成班为主,教育与现实紧密联系,在战斗和工作中学习。 (2)新型的教育体制。新型的教育体制包括干部教育、群众教育、儿童教育三部分。三个部分有主次之分,群众教育重于儿童教育,干部教育又重于群众教育。干部教育中,现职干部的教育重于未来干部的教育。因为接受群众教育的成年人受教育后能立刻投入到生产中,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干部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和训练干部,群众教育是要提高群众的革命觉悟和文化水平,儿童教育是造就未来的革命接班人。在教学制度和方式上,它缩短了学制,注重联系实际,注重实效,普遍推行小先生制。 (3)教育与生产劳动、社会政治活动紧密联系。第一,在教育内容上,紧密联系当时当地的生产和生活实际,进行劳动习惯和观点、劳动知识和技能的教育。第二,在教育教学的组织形式和时间安排上,注意适应生产需要,要求学生参加实际的生产劳动。第三,根据地的师生还广泛参加各类革命斗争和政治活动,既有助于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锻炼革命意志,提高工作能力,同时也支援革命斗争和解放区的建设。 (4)多种形式的办学途径,依靠群众办学。解放区的人民需要教育,但是政府能力有限, 不可能包办教育,办教育需要走群众路线。“以民教民”是当时根据地教育的一个特点。其中 “民办公助”的办学形式更是发挥了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即群众集资,出力自己办学,主要由家长和学生通过劳动来解决资金和人力问题,也采用集资、提取结余,组织文教合作社等方式来集资办学,政府给予方针上的指导、物质上的补助和师资上的支援。群众办学就是从群众的需要出发,群众自愿办学,教学内容也和群众息息相关,教学方式因地制宜,尤其是成人教育要适应生活和生产的需要。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在根据地教育实践中总结出来的重要的办教育的经验。 (5)教学制度和方式的改革。革命时期,根据地采用了更加实际和实用的教学制度和教学方法。①缩短学制。这利于学生尽快学到革命和生产所需要的知识,收到及时的成果。②教学紧密联系实际。各类学校精简课程门类,删除不切合实际的内容。③注重实效的教学方法。不受正规教师、课堂的制约,提倡小先生制,破除传统教育方法。特别在干部教育中,多以自学为主,启发、研究、讨论和实际考察相结合。

  • 第4题:

    试述革命根据地人民调解制度的主要内容。


    参考答案:

    通过调解手段解决纠纷是根据地政权所一贯强调的,也是根据地诉讼审判制度的一大特点。
    1、调解的范围:工农民主政权时期调解的对象明确规定为民事案件,抗日根据地时期按照《陕甘宁边区民刑事案件调解条例》的规定,调解案件的范围有所扩大,一般以民事案件为主,但轻微的刑事案件也可以通过调解来解决。
    2、调解的形式:从形式上讲,根据地时期的调解当属全民型的调解,包括民间调解、群众组织调解、政府调解和司法调解四种。
    3、调解的原则:逐渐形成了以下三大原则:调解不是诉讼的必经程序;调解必须自愿,不能强迫;调解不能不讲原则,必须依据国家的法律、政策和民间善良民俗。
    4调解的方法和纪律:调解的方法一般分为赔礼、道歉、认错、赔偿损失等。至于调解的纪律主要有调解人必须廉洁奉公、遵守纪律等。
    6.调解制度的意义根据地时期的调解制度在中国调解制度发展史上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一是通过调解的方法解决纠纷,不但易于被群众所接受,还有效地避免了矛盾的激化,有利于社会秩序的形成;
    二是通过动员社会各种力量解决纠纷,使大量的纠纷快速解决于民间,有利于司法机关集中精力办大案和要案,提高办案质量;
    三是由于边区政府坚持调解必须以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为依据,因而,调解的过程既是解决问题的过程,又是普及法律常识和法律意识的过程,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 第5题:

    革命根据地时期,人民调解制度的主要原则包括( )。

    A.双方自愿
    B.尊重群众意见
    C.以法律为准绳,照顾善良风俗
    D.调解不是诉讼必经程序

    答案:A,C,D
    解析:
    革命根据地时期,人民调解制度的主要原则包括:双方自愿,以法律为准绳,照顾善良风俗,调解不是诉讼必经程序。不包括尊重群众意见,B项错误。人民调解制度是新民主主义司法的一大特色和补充,它促进了司法工作公正与高效的结合,对新中国的司法工作产生了重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