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各种理论依据。
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的理论依据,在不同的国家,以及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存在不同的理论学说。主要有以下几种:
(1)国际礼让说。主张内国法院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并不是因为该外国法院判决本身具有什么域外效力,而完全是内国基于对该国的一种“礼让”。以胡伯为代表的荷兰法学派所创立,后来为英国美国等国一些学者所接受。
(2)既得权说。戴塞。当事人依据外国判决取得的权利,属于一种既得权,内国法院应尊重该既得权,就应该承认创设或确定该权利的外国法院判决,并予以执行。
(3)债务说。外国判决在当事人之间成立了一种债务,法院应维持债权,要求当事人履行债务,因而应承认与执行该判决。
(4)一事不再理说。指对于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法院不再重新审理,有关当事人也不得再行起诉。目前很少有国家基于这一学说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倒是有许多国家基于该理论来拒绝承认和执行。
(5)特别法说。外国法院的判决就是该国的特别法,因此,内国法院就应该象承认外国成文法规范一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
(6)互惠说。各国希望内国法院的判决能得到外国的承认和执行,也就应当对等地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所作的判决。
第1题:
第2题:
关于中国法院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
A.中国法院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我国与该圈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互惠原则
B.在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程序问题上,中国法院不需做出实质性审查后发给执行令
C.如果某国与我国既无条约关系也不存在互惠关系时,当事人可以向我国法院起诉.由有管辖权的法院做出判决并予以执行
D.在我国受理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法院为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第3题:
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中,大多数被申请国家都要对判决进行实质审查。
第4题:
当事人欲将某外国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申请中国法院承认和执行。根据中国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该判决应向中国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B.该判决应是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C.承认和执行该判决的请求须由该外国法院向中国法院提出,不能由当事人向中国法院提出 D.如该判决违反中国的公共利益,中国法院不予承认和执行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