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向仲裁庭申请将被申请人乙公司的小轿车进行财产保全,但该车实质是为丙公司所有,仲裁庭没有查明的情况采取的保全措施。则()对该错误行为承担责任。A.甲公司B.仲裁庭C.乙公司D.上述三方均要承担

题目

甲公司向仲裁庭申请将被申请人乙公司的小轿车进行财产保全,但该车实质是为丙公司所有,仲裁庭没有查明的情况采取的保全措施。则()对该错误行为承担责任。

A.甲公司

B.仲裁庭

C.乙公司

D.上述三方均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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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共用题干

    内地甲公司和澳门乙公司发生争议由澳门某仲裁委员会依据澳门仲裁法规作出仲裁裁决,内地甲公司向澳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欲申请财产保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应当在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再申请财产保全
    B、甲公司可以在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前申请财产保全
    C、法院可以依据职权对乙公司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D、法院应当依据申请人住所地的法律规定采取保全措施

    答案:B
    解析:
    【考点】香港仲裁裁决在内地的申请执行。详解:A、C、D三项符合该安排规定。该安排只适用于内地与香港法院判决的认可与执行,不适用于仲裁裁决,故B项错误。


    【考点】香港仲裁裁决在内地的申请执行。详解:被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在内地不同的中级人民法院辖区的,申请人应当选择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出认可和执行的申请,不得分别向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故A项错误。被申请人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既在内地又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申请人可以同时分别向两地法院提出申请,故B项正确。根据执行地的法律,执行地法院对该案享有专属管辖权的,应当裁定不予执行,故C项正确。当事人对是否认可和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在内地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不能提出上诉,故D项错误。


    【考点】涉外仲裁的财产保全。详解: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请求提交被申请人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我国涉外仲裁机构将当事人的财产保全申请提交人民法院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进行审查,决定是否进行保全。故C项正确,AD两项错误。人民法院裁定保全的,应当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故B项正确。


    【考点】内地与澳门之间的法院判决的认可与执行。详解:《最高人民法院、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第11条规定:“法院在受理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申请之前或者之后,可以依当事人的申请,按照法院地法律规定,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当事人可以在受理前或受理后申请财产保全,因此A项错误,B项正确。法院只能依当事人的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因此项错误。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应当根据法院地法律进行,因此D项错误。本题答案为B。

  • 第2题:

    某市甲公司(位于A区)和乙公司(位于B区)发生买卖合同纠纷,甲公司得知乙公司已经濒临破产,正欲转移所余财物。于是甲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要求查封乙公司位于C区的房产一处。双方合同履行地在D区。

    甲公司申请财产保全后,乙公司相应提供了担保财产,那么关于保全标的物可以予以置换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公司提供的担保财产应与被保全财产等值
    B.乙公司提供的担保财产应有利于执行
    C.人民法院需要通过裁定的方式变更保全标的物为保全人提供的担保财产
    D.执行法院也可以径行变更乙公司提供的担保财产为财产保全标的物

    答案:A,B,C
    解析:
    考查对可保全标的物予以置换的规定。根据《民诉解释》第167条的规定,财产保全的被保全人提供其他等值担保财产且有利于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保全标的物为被保全人提供的担保财产。根据该条规定,ABC三项正确。

  • 第3题: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甲、乙两公司40万元人民币的货款争议,在本案仲裁程序中,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由_名独任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审理
    B:当事人未申请不开庭审理,而仲裁庭只对案件进行书面审理
    C:仲裁庭裁定实行财产保全,冻结被申请人银行账款40万元
    D:仲裁庭作出口头裁决,当事人当庭履行后,不再制作裁决书

    答案:A,B
    解析:
    由于本案标的额小于50万元,因此应当适用简易程序,由一名仲裁员独任审理,仲裁庭自行决定审理方式。因此AB两项是正确答案,C项考查财产保全,仲裁委员会没有权利自己采取保全措施,而必须通过法院来进行,所以错误。仲裁中必须制作书面裁决书,因此D项错误。与通常的仲裁程序相比较,贸仲的简易程序有这样几个特点:(1)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是在贸仲仲裁的案件,争议金额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的一律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而超过50万元人民币的,须经一方当事人书面申请并征得另一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才可以适用简易程序。(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由一名仲裁员负责审理。(3)仲裁庭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自行决定开庭审理还是书面审理。

  • 第4题:

    甲乙两公司于2013年6月签订了一份技术转让合同,并签订仲裁协议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提交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甲公司认为乙公司转让的技术存在缺陷,双方发生争议,A市共有B、C、D三个仲裁委员会。甲公司向A市B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同时提出证据保全申请。乙公司在仲裁庭组成前提出异议,认为仲裁协议中并未明确由B、C、D中哪一个仲裁委员会解决争议,但B仲裁委员会并未理会,受理本案并立即采取了证据保全措施。乙公司迫于甲公司压力,无奈同意由B仲裁委员会审理本案。甲公司选定仲裁员李某,乙公司选定仲裁员张某,李某和张某共同推选仲裁委员会主任赵某担任首席仲裁员。仲裁庭首次开庭前,甲公司提出张某与乙公司法定代表人系大学室友,应当回避。仲裁庭经合议后集体决定驳回回避申请。甲公司要求公开审理,乙公司则不同意,仲裁庭根据案情,决定公开审理。乙公司不服,遂在开庭期间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仲裁庭因此决定中止仲裁程序。一周后,乙公司表示愿意出庭,仲裁庭决定再次开庭。开庭前仲裁委员会指定某机构对该项技术进行了鉴定,但始终未告知当事人鉴定报告的内容,只由仲裁庭内部掌握和参考。乙公司向仲裁庭请求鉴定人员出庭接受询问,仲裁委员会未予理睬。裁决作出前,甲乙两公司自行和解,甲公司撤回仲裁申请。后因乙公司未履行和解协议的约定,甲公司根据原仲裁协议再次申请仲裁,A市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并告知其应当重新达成仲裁协议或向法院起诉。
    问题:
    根据上述案情,指出本案仲裁程序上存在哪些问题,并结合《仲裁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说明理由或正确的做法。


    答案:
    解析:
    (1)根据《仲裁法》第16条第2款第3项,仲裁协议应当有选定的仲裁机构。仲裁协议中未明确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应当签订补充协议明确仲裁机构。根据《仲裁法》第20条第1款,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因此,B仲裁委员会应当对乙公司的异议进行审查,无权直接受理。(2)根据《仲裁法》第46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因此,本案中A市B仲裁委员会无权直接采取证据保全措施,而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裁定和执行。
    (3)根据《仲裁法》第31条第1款的规定,双方当事人约定仲裁庭由3名仲裁员组成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1名仲裁员,第3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双方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3名仲裁员为首席仲裁员。本案中李某和张某共同推选仲裁委员会主任赵某担任首席仲裁员违背《仲裁法》第31条的规定。
    (4)根据《仲裁法》第36条的规定,仲裁员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仲裁委员会主任担任仲裁员时,由仲裁委员会集体决定。因此,本案中仲裁庭经合议后集体决定驳回回避申请是错误的,应当由仲裁委员会集体决定。
    (5)根据《仲裁法》第40条的规定,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本案中由于双方当事人就公开进行仲裁问题并未达成协议,因此仲裁庭决定公开进行的决定是错误的。
    (6)根据《仲裁法》第42条第2款的规定,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因此,本案中仲裁庭决定中止裁决是不正确的,应当继续审理并缺席裁决。
    (7)根据《仲裁法》第45条的规定,证据应当在开庭时出示,当事人可以质证。而本案中,鉴定意见为证据,因此仲裁庭不公开该证据的做法是错误的。
    (8)根据《仲裁法》第44条第2款的规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仲裁庭的要求,鉴定部门应当派鉴定人参加开庭。当事人经仲裁庭许可,可以向鉴定人提问。因此仲裁庭对乙公司的请求不予理睬是错误的。
    (9)根据《仲裁法》第50条的规定,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因此,本案中A市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甲公司仲裁申请错误,甲公司可以根据原仲裁协议申请仲裁,A市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 第5题:

    甲和乙签订委托合同,并签订仲裁协议约定合同发生争议提交A仲裁委员会仲裁,但同时约定仲裁协议只在甲和乙之间有效。后合同发生争议,乙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仲裁委员会受理后,通知甲参加仲裁,但仲裁庭还未开庭,乙即因交通事故意外身亡,乙的继承人丙继承了乙的财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丙应当作为申请人继续参加仲裁
    B:仲裁庭应当取得丙的同意才能将丙作为申请人
    C:仲裁协议对丙没有约束力
    D:仲裁庭应当取得甲的同意才能将丙作为申请人

    答案:C
    解析:
    【考点】仲裁程序的继承。详解:《仲裁法解释》第8条规定:“当事人订立仲裁协议后合并、分立的,仲裁协议对其权利义务的继受人有效。当事人订立仲裁协议后死亡的,仲裁协议对承继其仲裁事项中的权利义务的继承人有效。前两款规定情形,当事人订立仲裁协议时另有约定的除外。”甲和乙签订仲裁协议时,特别约定仲裁协议只在双方之间有效,因此属于第8条第3款的除外规定,仲裁协议对丙是无效的,丙不能基于该仲裁协议参与仲裁。因此C选项正确,ABD选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