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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高级工程师2002年11月从A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20000元,该收入在A国已纳个人所得税3000元;同时从A国取得利息收入1400元,该收入在A国已纳个人所得税300元。该工程师当月应在我国补缴个人所得税( )元。

    A.0

    B.180

    C.200

    D.280


    正确答案:B

  • 第2题:

    某高校教授2019年12月从A国取得稿酬所得30000元,在A国缴纳个人所得税1000元;从A国取得劳务报酬所得60000元,在A国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元。2019年高校教授应在我国补缴个人所得税( )元。(该高校教授2019年无其他综合所得项目)

    A.0
    B.120
    C.200
    D.320

    答案:A
    解析:
    A国综合所得抵免限额=境内外综合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0×(1-20%)×70%+60000×(1-20%)-5000×12]×3%=144(元),境外实际缴纳税款=1000+5000=6000(元),无需补税。

  • 第3题:

    某高级工程师2009年11月从A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20000元,该收入在A国已纳个人所得税3000元;同时从A国取得利息收入1400元,该收入在A国已纳个人所得税300元。该工程师当月应在我国补缴个人所得税()元。

    A.0

    B.180

    C.280

    D.200


    B

  • 第4题:

    李某为中国居民,2008~2009年在国外取得以下所得:

    (1)2008年从A国取得股息所得折合人民币8000元,已在A国缴纳个人所得税l500元;从A国取得财产转让所得折合人民币l2000元,已在A国缴纳个人所得税2600元。

    (2)2009年从A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折合人民币25000元,已在A国缴纳个人所得税4800元;从A国取得财产租赁所得15000元,已在A国缴纳个人所得税2800元。

    要求:计算李某2008年和2009年在应在我国补缴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
    个人取得境外所得,对在境外已经缴纳的税款,可以在我国税法规定的限额内据实抵扣超过限额的部分不得在应纳税额中抵扣,但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仍来自该国家或地区的不足限额中补扣。
    (1)2008年来自A国所得抵免限额=8000×20%+12000×20%=4000(元)
    在A国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1500+2600=4100(元),4100-4000=100(元)可在以后年度抵扣。2008年不需要补缴个人所得税。
    (2)2009年来自A国所得抵免限额=25000×20%+15000×20%=8000(元)在A国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4800+2800=7600(元),2008年超过限额的部分l00元可在2009年扣除。
    2009年应补缴个人所得税=8000-7600-100=300(元)

  • 第5题:

    中国公民赵某2019年从B.国取得股息折合人民币1000元,在B.国缴纳了个人所得税1000元,赵某应在我国补缴个人所得税()元。

    A.0
    B.1000
    C.1600
    D.2600

    答案:B
    解析:
    赵某应在我国补缴个人所得税=10000×20%-1000=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