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作品或者录音制品数字化收到著作权法的限制与保护,这是对传统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和录音制品的()的保护。A.著作权B.专利权C.邻接权D.商标权

题目

将作品或者录音制品数字化收到著作权法的限制与保护,这是对传统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和录音制品的()的保护。

A.著作权

B.专利权

C.邻接权

D.商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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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将作品或者录音制品数字化收到著作权法的限制与保护,这是对传统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和录音制品 ”相关问题
  • 第1题:

    第一个世界性的版权国际公约是( )。

    A、《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B、《保护表演者、音像制品录制者与广播组织罗马公约》

    C、《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

    D、《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


    参考答案:A

  • 第2题:

    《著作权法》第 40 条:“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答案:
    解析:
    本条是关于录音录像制作者与表演者订立合同的规定。
    一部作品要生动、形象地被人们感知,依赖于表演者的表演。没有表演者的表演,许多录音录像无法制作完成。根据修改后的著作权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表演者享有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的权利,以及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可见,录音录像制作者要将表演者的表演制作成录音录像制品,必须取得表演者的授权,否则将构成对表演者录音录像权的侵犯。
    按照本条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同表演者订立合同。合同是明确表演者和录音录像制作者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包括:(一)许可使用的权利的种类。(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三)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四)付酬标准和办法。(五)违约责任。(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 第3题:

    5、下列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是

    A.文学艺术作品

    B.表演

    C.录音录像制品

    D.广播电视节目


    C

  • 第4题:

    《著作权法》第 39 条第 3款:“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须使用的不得使用。”


    答案:
    解析:
    本条是关于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作品的规定。第一,作品已被使用的方式仅限于合法录制,在报刊上发表、经现场表演都不能作为法定许可的条件。第二,被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作品种类仅限于音乐作品。曲艺、文学故事、诗歌朗诵等文字作品及其他作品,即使已被合法录制,使用时还要经著作权人许可。所谓“已经合法录制”,是指已有人经作者授权,将他们的词曲制作成录音制品。既然作者同意将他的作品以录音的方式使用,后位的录音制作者就可以不再取得作者授权,只要向作者支付作品使用费即可。
    一般说来,著作权人公开发表其作品,表明他愿意让作品在社会上传播,所以规定一定条件下,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作品,不违背著作权人意愿,这也是规定制作录音制品的法定许可的基础。但实践中也可能出现一些作者在其作品被录制为音乐作品后,不愿意再传播其作品的情况,对于那些著作权人已声明某作品未经其许可不得再制作录音制品的,录音制作者就不能适用法定许可的规定,否则将构成侵权。

  • 第5题:

    下列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是

    A.文学艺术作品

    B.表演

    C.录音录像制品

    D.广播电视节目


    ABCD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是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中的作品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 (邻接权)。《著作权法》第3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著作权法和本条例所称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是指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和期刊的版式设计享有的权利,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的权利,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的权利,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享有的权利。”据此,ABCD四项表述均为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