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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陈清的遗产应如何分割?


    参考答案:

    陈清的遗产分割如下:
    (1)对一套三居住房,应当按照陈清的遗嘱,由陈丙继承。
    (2)对于银行存款及现金和家具、衣物等物品价值30000元的遗产,由于遗嘱没有处分,故按法定继承,由陈甲、陈乙、陈丙共同继承。
    (3)但陈丙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对被继承人陈清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 第2题:

    分割遗产,应当先清偿:()

    A、缴纳遗产税

    B、应当缴纳税款和债务

    C、遗产管理人的劳务费

    D、处理遗产的费用


    答案:B

  • 第3题:

    以下关于遗产分配的原则,错误的是( )

    A.分割遗产是,应当将夫妻共有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B.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相等
    C.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D.遗产分割时,有抚养能力的继承人,未尽抚养义务的,也应当均等继承遗产

    答案:D
    解析:
    遗产分割时,有抚养能力的继承人,未尽抚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 第4题:

    在分割遗产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参考答案:对

  • 第5题:

    李大成与儿子李晓光及孙子李蓓蓓出去旅游,不幸遇到车祸,无一生还。闻此讯后,李晓光的妻子王平突发心脏病而死。李大成的妻子郭氏与王平之父王某料理丧事后,对遗产分割发生争议。据查,李大成有遗产价值1.2万元,李晓光及妻子、儿子共有遗产价值3万元,其中李蓓蓓生前接受李晓光朋友赠与0.2万元。 问: (1)此案中,如何推定三名死者的死亡时间? (2)本案中所涉及的遗产应如何分割?郭氏和王某各应分得多少遗产?


    答案:
    解析: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的先后时间,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继承人的,如几个继承人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具体到本案中,应推定李大成先死亡,其次是李晓光,最后是李蓓蓓。 (2)李大成遗产1.2万元应分别归李晓光与郭氏继承,各得0.6万元;李晓光生前留下的3万元,除去儿子的0.2万元,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其中李晓光个人财产为1.4万元,加上其继承父亲的遗产0.6万元,其中0.3万元归其妻子,共计1.7万元应由其妻子、儿子和母亲共同分配,每人得到0.57万元李蓓蓓原有财产0.2万元,加上已分的o.57万元遗产,共计0. 77万元,应由其母亲王平全部继承。王平个人财产1.4万元,加上0.3万元,再加上继承的遗产0. 57+0. 77万元,共3.04万元,可以由其父全部继承。郭氏继承李大成的0.6万元和儿子李晓光的0.57万元,共计1.1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