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协议离婚的特征及其优越性。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达成解除夫妻人身关系以及处理其他相关问题的合意,并按特定程序予以认可的离婚方式。依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将协议离婚分作不同的种类。在我国《婚姻法》中,协议离婚包括民政部门办理的行政登记离婚和法院办理的诉讼调解离婚。离婚合意是协议离婚成立的基础。离婚合意的内容是夫妻人身关系的解除、财产关系的变更以及子女抚养问题的处理。协议离婚的特征有以下几点:第一,协议离婚的主体是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是一种离婚方式,因此只有夫妻双方才能为之。无效婚姻的当事人、不是合法配偶的同居者不能成为协议离婚的主体。在我国,生活中存在的事实婚姻,虽在一定程度上承认其婚姻效力,但不能通过协议的方式解除。第二,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协议离婚的基础是当事人之间的离婚协议,该协议是对离婚及其后果的综合处理,关系重大。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婚姻关系,不能通过协议解除。第三,在性质上,现代的协议离婚一般是法律行为,而不是事实行为。夫妻双方达成的离婚问题的合意,如果不由专门机关依一定程序认可,则不能发生法律效力。也就是说,现行法中的协议离婚,都不是自行离婚。在我国,协议离婚在性质上是要式法律行为,必须通过法律规定的特定程序才能完成。第四,协议离婚的实质要件是夫妻双方对离婚所涉及的一切问题均形成合意,即夫妻对离婚本身及其后果的协商一致。协议离婚是使破裂婚姻获得“安乐死”的好方法。推广协议离婚制度,是离婚立法的发展趋势,目前,越来越多的国家引入了协议离婚制度,其离婚立法中承认协议离婚的合理性。归纳起来,协议离婚的主要优点在于:第一,协议离婚方式能最大限度地保护离婚自由。离婚自由在一定程度上是通过适当的离婚方式体现出来的,协议离婚方式把离婚的决定权交给了当事人自己,充分体现了当事人的意志,因此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当事人离婚自由权利的行使。第二,协议离婚方式迎合私法精神,也保护了当事人的人权。从性质上讲,婚姻法是市民法,是私法。私法的基本精神是当事人意思自治,是尊重当事人的个体权利,公权力尽可能少地介入私人生活。协议离婚方式,是将离婚问题交给当事人自己解决,体现了婚姻法对当事人私权利的尊重和对人权的保护。同时,协议离婚方式在保护当事人隐私方面更有独到的功能。第三,协议离婚方式更能保证离婚的质量。婚姻关系是否能够和需要维持,更多地源于婚姻的内部和当事人的主观感受,因此当事人的判断题一般来说比第三者的判断题显然要准确得多。对绝大多数协议离婚的当事人而言,之所以都同意离婚,不能不说是对双方的婚姻已死亡达成了共识。可以说,协议离婚当事人是从内部判断题自己婚姻状况的,而裁判离婚是法官等从外部判断题他人的婚姻状况的。哪一方判断题更准确,是不言而喻的。也就是说,在反映婚姻关系是否破裂上,裁判离婚所能做到的只能是法律真实,而协议离婚则更能做到客观真实。第四,协议离婚方式,更能节约司法资源。第五,协议离婚方式,有利于社会主义婚姻家庭的稳定,有利于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这对我国发展经济、实现长治久安是有利的。
第1题:
试论离婚与婚姻无效的区别?
离婚与婚姻无效有严格区别其主要区别在于:
第一,二者性质不同。离婚所要解除的是合法有效的婚姻。而婚姻无效是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即婚姻具有非法性。
第二,二者原因不同。离婚的原因多发生于婚姻成立之后,如婚后感情不好、性格不合等。而婚姻无效的原因存在于婚姻成立之时,如未达到婚龄的早婚、存在禁止结婚疾病的婚姻、重婚等,这些违反婚姻家庭法的事实在婚前就已经存在。
第三,二者的请求权人不同。离婚只能由婚姻当事人提出,即由配偶双方或一方提出,他人无权代为提出。而请求婚姻无效,既可由婚姻当事人提出,也可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
第四,二者的效力不同。离婚自婚姻关系解除之日起生效,也就是说,离婚只对未来生效,不溯及既往。婚姻无效宣告则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该项婚姻自始无效。
第五,二者提出的时间不同。离婚只能发生在配偶双方生存期间,当事人一方死亡以后,不得再进行离婚。婚姻无效既可发生于配偶双方生存期间,也可发生在配偶一方死亡以后,即在当事人死亡后仍可宣告其生前婚姻关系无效。
第2题:
协议离婚也叫登记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达成离婚合意并通过婚姻登记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方式。协议离婚需要具备的条件包括( )。
A.当事人必须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双方当事人必须自愿离婚
C.双方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已达成协议
D.离婚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
第3题:
第4题:
简述国际许可协议及其及特征。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