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向中国法院起诉,当地中国法院是否有管辖权?

题目

本案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向中国法院起诉,当地中国法院是否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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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

中国法院有管辖权。本案合同纠纷,虽然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己抢先在挪威王国法院申请扣押应付给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的货款,但由于双方在合同中并未约定管辖法律,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就合同纠纷在合同履行地所在地的中国法院起诉,该地的中国法院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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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中国某公司与甲国Rerp公司因一宗投资项目产生争议,Rerp公司向甲国法院起诉中国某公司并获得胜诉判决。中国某公司败诉后就同一案件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Rerp公司以该案件已经甲国法院判决生效为由对中国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依据我国法律、司法解释以及我国缔结的相关条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Rerp公司的主张构成对中国法院就同一案件实体问题行使管辖权的有效异议
    B.中国法院对中国某公司的起诉没有管辖权
    C.中国法院可以受理中国某公司的起诉
    D.中国法院对涉外民事诉讼案件的管辖权不受任何限制

    答案:B
    解析:
    ,《民事诉讼法》中的“一事不再理”原则仅在我国国内有效,除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外,外国法院的生效判决并不影响我国法院对同一争议的实体问题行使管辖权,并作出我国法院的判决,C正确。D错,当今国际社会中,没有一个国家对涉外民商事案件的管辖权不受任何限制,典型的例子是外交豁免,说我国法院对涉外民事诉讼案件的管辖权不受任何限制,是不符合国际法以及我国已经制定的法律的。

  • 第2题:

    中国合资公司甲公司与德国乙公司(在中国没有住所)在中国A市订立一份购销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出售5台电子设备,并由乙公司负责将该电子设备运到甲公司所在的B市,此外,还约定一旦发生争议无论向哪国法院起诉,均适用德国民事诉讼法。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公司发现乙公司提供的产品中2台存在严重质量瑕疵,经交涉未能解决,于是决定向我国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A市人民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B. B市人民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C.无论向哪个法院起诉均适用中国民事诉讼法
    D.无论向哪个法院起诉均适用德国民事诉讼法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查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种类。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5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A市、B市人民法院作为合同签订地与合同履行地都有管辖权。在我国进行的民事诉讼法应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当事人的约定无效。D项错误。

  • 第3题:

    刑事自诉状是向本案有管辖权的第一审人民法院起诉的书状。()


    刑事自诉不是对国家公诉的补充。

  • 第4题:

    中国合资公司甲公司与德国乙公司(在中国没有住所)在中国A市订立一份购销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出售5台电子设备,并由乙公司负责将该电子设备运到甲公司所在的B市。此外,还约定一旦发生争议无论向哪国法院起诉,均适用德国民事诉讼法。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公司发现乙公司提供的产品中2台存在严重质量瑕疵,经交涉未能解决,于是决定向我国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A市人民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B.B市人民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C.无论向哪个法院起诉均适用中国民事诉讼法
    D.无论向哪个法院起诉均适用德国民事诉讼法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查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种类。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5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A市、B市人民法院作为合同签订地与合同履行地都有管辖权,AB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9条的规定,在我国进行的民事诉讼应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当事人的约定无效,C项正确,D项错误。

  • 第5题:

    【单选题】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合同发生纠纷,根据合同约定,发生纠纷后双方可以向甲公司住所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向乙公司住所地法院起诉。以下关于本案管辖的说法,正确的是?()

    A.管辖协议无效

    B.合同履行地和被告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

    C.甲公司住所地和乙公司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

    D.只有被告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


    B 解析:根据规定,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本题中,乙公司认为合同解除使得仲裁条款失效的观点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