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子女判归了我,对方每个月有二次探视子女的权利,但是最近以来,对方却利用探视的时候带到儿子偷偷去赌博,并且现在孩子每次回家后都有一些不良的行为,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中止对方的探视权吗?
第1题: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这表现为:( )。
A.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B.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C.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D.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
E.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第2题:
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子女的监护权。
第3题:
离婚后,几周岁以内的子女,法院一般将该子女判归女方抚养?
A.1
B.2
C.3
D.4
第4题:
第5题:
探视病人,向对方赠送旅游特色纪念品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