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

1、订金具有从属性。
2、订金的成立以标的物的交付为条件。
3、订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4、订金具有双重担保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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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简述定金与押金的异同。


    正确答案:
    定金与押金都属于金钱担保的范畴,都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按照约定向对方当事人交付金钱,在合同履行后都会发生返还的法律效果,且都有证明合同成立和担保合同履行的功能。但是,两者并不完全等同,区别如下:
    (1)定金具有违约救济功能,押金则往往不具备。
    (2)定金一般是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即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标的额,而押金通常是超过或者等于合同标的额的。
    (3)发生违约时,定金适用定金罚则,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而押金没有这样的罚则。

  • 第2题:

    简述定金的概念和成立要件。


    正确答案: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订立合同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者其他代替物。
    定金的成立要件:①它以主合同的成立要件为前提,必须写上定金字样,当事人交付留置金、保证金、担保金、订约金或者押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不为定金。②定金必须实际交付,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成立。③定金数额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20%,超过部分视为预付款。

  • 第3题:

    关于定金合同的特点,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定金合同当事人与主合同当事人不一致性
    B、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
    C、定金合同是单向担保合同
    D、定金合同的担保能力相对较强
    E、定金罚则法定性

    答案:A,C,D
    解析:
    定金合同是当事人在合同订立或履行之前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而订立的担保合同。定金合同一般具有以下特点:①定金罚则法定性;②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③定金合同是双向担保合同;④定金合同的担保能力相对较弱;⑤定金合同当事人与主合同当事人一致性。

  • 第4题:

    简述定金与预付款的区别。


    参考答案:

    定金与预付款的区别为:
    (1)定金的主要作用是担保,预付款的主要作用是为对方履行合同提供资金上的帮助,属于履行给付的一部分;
    (2)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而交付预付款的协议一般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
    (3)定金只有在交付后才能成立,而预付款只要有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
    (4)定金一般为一次性交付,而预付款可以分期交付;
    (5)定金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适用定金罚则,而预付款交付后不履行合同的,不发生丧失或双倍返还。


  • 第5题:

    简述定金和预付款的联系与区别。


    答案:
    解析:
    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的履行,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合同订立后、履行之前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担保方式。支付定金的一方违反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违反合同应双倍返还定金。预付款是合同的一方为了对方履行合同的方便,解决对方资金上的困难而先行向对方支付的一定金额的价款。
    二者的联系在于:都具有预先给付的性质,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对方资金的迫切需要,都能够为对方履行合同创造一定的条件。
    二者的区别表现在:(1)性质和功能不同。定金是一种债的担保方式和责任方式,同时还具有证约作用;预付款则是一种支付手段,预付款不具备责任的性质。(2)产生的基础不同。定金是从合同和实践合同;预付款是主合同的内容之一。(3)支付的方式不同。定金一般一次性支付;预付款可以分期支付。(4)定金适用于各种合同;预付款适用于金钱债务的合同。(5)定金是合同的担保方式;预付款则不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当事人违反合同并不承担失去预付款或加倍返还预付款的责任,而是依法承担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责任。(6)接受定金一方违约时,付定金一方可要求双倍返还;接受预付款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付预付款一方不会取得双倍返还预付款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