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银行贷款20万,银行要求提供担保,甲将自己企业的商标出质给银行。
1)甲的出质是否准确?
2)若家想将商标专用权转让,怎么办?
3)若甲的商标被侵权,则银行享有的权利是什么?
1.甲为了购房向银行贷款,甲提供自己的一辆轿车作为抵押。同时,乙为了担保甲到期还款,也提供一辆轿车作为银行贷款的抵押。丙为甲的还款承担保证责任。如果甲到期不能清偿银行贷款,则( )。A.银行应当先就甲提供的轿车实现抵押权B.如果甲提供的轿车不能弥补银行贷款数额,则银行应当先行要求乙承担担保责任C.如果甲提供的轿车不能弥补银行贷款数额,则银行应当先行要求丙承担担保责任D.如果甲提供的轿车不能弥补银行贷款数额,则银行可以选择乙或者丙先行承担担保责任
2.甲从乙银行贷款200万元,双方于8月1日签订贷款合同,丙以保证人身份在贷款合同上签字,因担心丙的资信状况,乙银行又要求甲提供担保,为此双方于8月3日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物为甲的一辆轿车,但甲未将轿车交付给乙银行。甲到期无力偿还贷款。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乙银行主张担保权利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乙银行只能主张保证债权,因为甲未将该轿车交付给乙银行,质权未设立 B.乙银行只能主张质权,因为丙与乙银行未签订保证合同,保证债权不成立 C.乙银行应先主张保证债权,因为保证债权先于质权成立 D.乙银行应先主张质权,因为质押担保是债务人甲自己提供的
3.甲公司为乙公司向银行贷款100万元提供保证,乙公司将其基于与丙公司签订的供货合同而对丙公司享有的100万元债权出质给甲公司作反担保。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如乙公司依约向银行清偿了贷款,甲公司的债权质权仍未消灭B:如甲公司、乙公司将出质债权转让给丁公司但未通知丙公司,则丁公司可向丙公司主张该债权C:甲公司在设立债权质权时可与乙公司约定,如乙公司届期不清偿银行贷款,则出质债权归甲公司所有D:如乙公司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了丙公司,则丙公司可向甲公司主张其基于供货合同而对乙公司享有的抗辩
4.甲向银行贷款200万,约定一年后还本付息。为了确保还款的安全性,银行要求甲提供担保。于是朋友丙将一辆宝时捷跑车出质给银行,约定如果到期不还款则以此车变卖款归还银行。本案中甲乙丙分别是:()A.甲是出质人,乙是债务人,丙是第三人B.甲是债务人,乙是债权人,丙是第三人C.甲是债务人,乙是债权人,丙是出质人D.甲是债务人,乙是质权人,丙是第三人
(1)不准确,甲应当用其商标专用权出质,只有权利才能出质。 (2)甲必须争得银行的同意,否则不可以。 (3)银行可以要求甲提供相应的担保或者提存侵权损害赔偿金或者用损害赔偿金提前清偿。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