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甲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甲的父母是否有法定义务向乙偿还1000元钱?为什么?

题目

如果甲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甲的父母是否有法定义务向乙偿还1000元钱?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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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

无法定义务。
理由:
民法通则规定,l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甲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其可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其父母无法定义务为其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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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欠乙1万元借款,甲到期还不起这笔钱。乙打听到丙欠甲15 000元钱。甲一直没有向丙催要,乙准备要求丙清偿甲的欠款。乙的下列行为中符合代位权行使的有关法律规定的是( )

    A.乙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丙偿还债务

    B.乙要求丙将15 000元钱全部偿还

    C.在丙的债务未到期的情况下,乙要求丙提前偿还

    D.乙向丙许诺,只要丙偿还1万元钱就可免除其余5 000元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核点是代位权。债务人企业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 第2题:

    甲于2008年与乙结婚,2010年以个人名义向其弟借款10万元购买房屋一套,夫妻共同居住,2012年与乙离婚。甲向其弟借的钱应当()。
    A.由甲偿还 B.由乙偿还

    C.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D.主要由甲偿还


    答案:C
    解析:
    《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故本题答案选C。

  • 第3题:

    甲于1997年与乙结婚,1998年以个人名义向其弟借款10万元购买商品房一套,夫妻共同居住。2016年,甲乙离婚。甲向其弟所借的钱,离婚时应(  )。

    A.由甲偿还
    B.由乙偿还
    C.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D.主要由甲偿还

    答案:C
    解析:
    甲虽然以个人名义借款,但却用于夫妻双方购买住房,构成了夫妻共同债务,因此也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债务。

  • 第4题:

    甲于1990年与乙结婚,1991年以个人名义向其弟借款10万元购买商品房一套,夫妻共同居住。2003年,甲、乙离婚。则甲向其弟所借的钱( )。

    A.由甲偿还

    B.由乙偿还

    C.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D.主要由甲偿还


    正确答案:C
    解析:考查要点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的清偿。根据《婚姻法》第41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言外之意,就是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清偿顺序为:首先用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其次,夫妻共同财产不足时,以各自法定个人所有或约定个人所有的财产予以清偿,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第三,对于债务的清偿,夫妻可以协商。在协商不成时厂由法院判决。法院可以根据双方的财产状况、教育程度、收入水平等综合情况进行判决。如果夫或妻以个人名义欠下的债务,只要证明该债务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对方对此个人债务不负连带清偿责任。但对方愿意清偿的,法律也不禁止。本题中,甲、乙夫妻购置的商品房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故应由二者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可见,C项是正确答案,排除A项、B项和D项。

  • 第5题:

    甲于1990年与乙结婚,2003年以个人名义向其弟借款10万元购买商品房一套夫妻共同居住。2003年,甲、乙离婚。则甲向其弟所借的钱(  )。
    A..由甲偿还
    B..由乙偿还
    C..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D.主要由甲偿还


    答案:C
    解析:
    【精解】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言外之意,就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顺序为:首先用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其次,夫妻共同财产不足时,以各自法定个人所有或约定个人所有的财产清偿,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对于债务的清偿,夫妻可以协商,在协商不成时,由法院判决。法院可以根据双方的财产状况、教育程度、收入水平等综合情况进行判决。如果夫或妻以个人名义欠下的债务,只要证明该债务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本题中,甲、乙夫妻购置的商品房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故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故选C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