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在武汉市洪山区拥有住房一间。某天,在张三上班期间,位于武汉市武昌区的建筑工程队对张三隔壁李四的房屋进行翻修。在翻修过程中,施工队不慎将张三家的山墙砖块碰掉,砖块落人张三家中,损坏电视机等家电物品。张三下班回来后发现此情,遂与该建筑工程队交涉,但未获结果。张三向武昌区法院起诉。武昌区法院认为洪山区法院审理更方便,故根据被告申请裁定移送至洪山区法院,洪山区法院却认为由武昌区法院审理更便利,不同意接受移送。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张三为A市的居民,拥有A市的住房三套,其将两套住房出租,每月租金合计达3.3万元。张三应向何地税务机关申报纳()万元税款?
A.张三应向A市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0.06万元。
B.张三应向住房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0.08万元。
C.张三应向住房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即A市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0.05万元。
D.张三应向住房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即A市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0.07万元。
第4题:
第5题:
以张三为例,下述不能归入生产要素的是()。
A.张三作为一个在农场做工的雇员
B.张三使用的工具
C.张三放工具的储存间
D.张三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