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执行行为无效的情形。

题目

简述执行行为无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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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简述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


    参考答案:

    1、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2、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立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4、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5、以法定程序确认违法、违章的建筑物抵押的,抵押合同无效。
    6、违反法律规定订立的对外担保合同无效。


  • 第2题:

    试述民事行为无效的情形。


    答案:
    解析:
    [解析]下列民事行为无效:(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 立实施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4)恶意 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 性计划的;(7)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 第3题:

    简述无效行政行为。
    无效行政行为是指行政行为有重大违法或者明显瑕疵,以至自始至终不产生法律效力,即对行政相对人没有拘束力。行政行为具备下述情形即为无效:
    (1)行为主体不明确。
    (2)行政行为严重超越职权。
    (3)行政行为有重大实体违法和程序违法。
    (4)行政行为有犯罪或者有唆从使他人犯罪的情形。
    (5)行政行为的内容在客观上无实施的可能。
    无效行政行为自始至终不发生法律效力,行政相对人可以不受该行为的约束,可以自行决定不履行该行为所设定的义务而不承担法律责任。确认行政行为无效不受时效限制,有权机关可以在任何时候宣布某行政行为的无效。行政行为被宣布为无效后,行政主体因此所得到的一切利益应当返还给相对方,而相对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害应予以行政赔偿。

  • 第4题:

    简述投标文件无效的情形。


    参考答案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投标文件未按照其要求予以密封的;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 第5题:

    简述无效婚姻的概念及婚姻无效的情形。


    答案:
    解析:
    【答案要点】无效婚姻,是指男女两性的结合因违反了法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婚姻形式。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0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
    【解析】本题属于法条理解记忆题,考核的知识点是婚姻的概念及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关该知识点的内容不再重复。
    【评注】应熟记无效婚姻的概念及婚姻无效的情形,特别应注意,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