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数据电文作为证据的真实性,应当考虑的因素有哪些?
第1题:
无效宣告程序中关于证据的质证,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证据应当具有新颖性、合法性和真实性,合议组在确定证据具有以上三性之后可以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B.证据应当具有新颖性、合法性、真实性和公开性,合议组在确定证据具有以上性质之后可以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C.质证时当事人应当针对证据的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的大小,进行质疑、说明和辩驳
D.质证的过程应当围绕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真实性进行
第2题:
计算机取证主要是对电子证据的获取、分析、归档和描述的过程,而电子证据需要在法庭上作为证据展示,就行计算机取证时应当充分考虑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和电子证据的证明里,除了相关准备之外,计算机取证步骤通常不包括()
A.保护目标计算机系统
B.确定电子证据
C.手机电子数据、保护电子证据
D.清除恶意代码
第3题:
关于审查数据电文作为证据的真实性,我国《电子签名法》规定,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A.保持内容完整性方法的可靠性
B.生成数据电文方法的可靠性
C.用以鉴别发件人方法的可靠性
D.其他相关因素
E.储存数据电文方法的可靠性
F.传递数据电文方法的可靠性
第4题:
原始治疗性证据的真实性评价,一般要考虑哪些方面?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