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中所涉及财产哪些属于个人财产,哪些属于共同财产?
甲的个人财产有:婚前购置的单元房;甲的舅舅赠与的古董。
乙的个人财产有:乙婚前购置的光明牌家具一套;“长虹”牌家庭影院一套,乙的父母送给乙被子;褥子若干以及肇事方赔偿乙残疾补助费3.2万元。
夫妻共同财产:甲经营电脑公司的收入;甲开发的软件的知识产权收益;乙的工资收入;乙的奖金以及甲继承的房产。
第1题:
妻子将其婚前个人财产以丈夫名义才存入银行,属于共同财产吗?
案例:甲乙是夫妻,甲婚前有10万元,婚后甲将10万元以乙的名义存入银行,后两人离婚,乙主张这10万是甲赠与自己的,而且最起码也应当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分析:1、赠与是双务合同,必须有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合同行为,即既要有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与他人的意思表示,也要有受赠人表示接受该赠与的意思表示,二者缺一不可。本案中,甲将10万元以乙的名义存入银行,其并未以一定方式(口头或书面)表示将其存款赠与乙,因此不构成赠与。
2、这10万元属于甲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该有限责任公司属于( )。
A.夫妻共同财产
B.王先生的个人财产
C.赵女士的个人财产
D.无法判断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