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舒法律思想的内容主要有()。A.春秋决狱原心定罪B.阳德阴刑C.罢黜百家独尊儒术D.三纲五常

题目

董仲舒法律思想的内容主要有()。

A.春秋决狱原心定罪

B.阳德阴刑

C.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D.三纲五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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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A, B, C,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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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董仲舒的思想主要有那些方面。


    参考答案:第一,董仲舒认为人君受命于天,进行统治,如果人君无道,天即降灾异来谴告和威慑。第二,他还主张,“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这不仅是他的宇宙观,也是他的历史观。第三,对于人君的统治,他主张效法天道,人君的统治必须阴阳相兼,德刑并用。

  • 第2题:

    董仲舒新儒家的法律思想,主要有“君权神授”理论,()等内容。

    A“三纲五常”的立法、司法原则

    B“德主刑辅”的治国方略

    C阴阳五行说

    D天人合一”


    A,B

  • 第3题:

    简述董仲舒的法律思想。
    董仲舒是生活在汉武帝时代的著名思想家,他的著作主要有《春秋繁露》和《举贤良对策》。
    (1)他提出了维护皇权的《春秋》法统说。董仲舒认为孔子作《春秋》就是为汉朝立法而用,故将《春秋》推至至尊,看成治国理民的法典。他的《春秋》法统说,大致有以下内容:
    ①《春秋》大一统思想。
    ②从秦的弊政中吸收教训,提出"更化论",用仁、义、礼、智、信"五常之道"调整治国策略,进行"更化"。
    ③"罢黜百家",统一思想。
    (2)"君权神授",法自君出立法系统论。董仲舒提出"天人合一"和"天人感应"的理论,认为君主统治是天意的体现,君主必须秉承天意来行事。另一方面,董仲舒也加强了对统治者的神化,给"君权神授"制造理论依据。
    (3)维护封建等级的"三纲五常"论。
    ①"三纲"指"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和"夫为妻纲",其中最主要的是"君为臣纲" 。②"五常"是指仁、义(谊)、礼、智、信。它是处理君臣、上下关系的准绳,是调整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关系的基本原则。董仲舒的"三纲五常"论的核心是维护和巩固君主的权力,它通过调整封建社会的各种关系,成为封建立法的指导思想。
    (4)主张"阳德阴刑",德主刑辅的德刑关系。董仲舒提出:"教,政之本也;狱,政之末也。"为了阐述施行德和刑的方法,他创造了"性三品"说,董仲舒德主刑辅的思想,是儒家法律思想的核心。
    (5)《春秋》决狱,"原心论罪"的司法主张。《春秋决狱》,就是以《春秋》的精神和事例作为审判的法律根据,引经断狱,将儒家的经义应用到法律中去,从而把儒家的经典法律化。"原心论罪"是指在审理案件时,主要根据犯罪者的动机来酌定刑罚。

  • 第4题:

    董仲舒天人合一政治思想的内容和实质是什么


    参考答案:董仲舒是汉代公羊学的大师,主要研治《春秋·公羊传》。《公羊传》在政治上的基本主张是王权一统、注重等级原则和华夷之辩。董仲舒着力阐发了《公羊传》中大一统的思想,又吸收了墨,法,阴阳等家学说,对《公羊传》进行了神秘主义改造,形成了有自己特色的理论体系,即天人合一政治论。其内容主要有:①天人合一。天人关系是我国古代政治哲学研究中的一个基本命题。董仲舒所讲的天,既有理性成分,也有神秘因素,既指自然规律,也包括伦理原则。这样的天的权威自然是至高无上的在天与人的关系上,他认为:首先,人是天所派生的。人是天以自身为参照,有意识地创造出来的。其次,人副天数。由于人是天创造出来的,人从外在形体到内在的感情、道德、意志等方面都体现了天的意志和规律。再次,天涵容人,并与人相沟通。最后,人与天地自然是一个整体。人不能脱离其他因素而单独存在,必须以天地为自身存在的前提条件。人与天相同而又相通,所以说:“以类合之,天人一也”。天创造人,与人相通又涵容人,所以在天人的关系中,天是第一位、第一性的,人是第二位的,天人之间实际是一种主从关系。人必须服从天,遵从天的意志,所以说:“春秋之道,奉天而法古”。奉天成为处理人类社会政治问题的一条基本原则。②君权至上与天谴说。在现实政治中,董仲舒主张君权至上,拥护中央集权和君主专制的政治体制。为巩固这一体制,保证汉家天下的长期延续,他为君权至上的合法性,合理性,神圣性作了精心论证。他的天人合一论已经树立了天的无上权威,认为天的意志决定着人类社会的命运。于是他提出君权天予说,阐明君权的来源和权威性。董仲舒认为天与人可以相互沟通,但这种沟通并不是直接的,而是间接的。并非人类社会的每个成员都有资格与天沟通。人与天的沟通是通过一个中间环节来实现的,这个中介就是“圣人”。圣人对应于实际政治就是王。王就是现实的圣人,圣人则是理想的王,圣人与王具有内在的统一性。董仲舒认为君主的权力来源于天,君主代表天,拥有天所授予的权力。臣民对君主只能毕恭毕敬,惟命是从,否则就是对天不敬,逆天而行了。臣民服从天就像地从属于天一样的天经地义。君权神予说直接导出了君尊臣卑,维护了君主的集权与专制。董仲舒在论证天人合一、君权神授的同时,也指出了天的权威是高于君主的,君主居于万人之上,但也要尊天敬天,受天约束。如果君的行为不符合天意,天就会以灾异的方式给出警告,要求君主改正,适当调整政策。如果君主一意孤行,天就会给予责罚,必有灾祸降临。这就是所谓“天谴说”。天谴说的提出有其理论和现实意义。君主是统治阶级的总代表。但君主的行为并不总是适当的,有时会造成政治上的动荡、混乱,危害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因此需要给君主以一定制约。但是,鉴于君主崇高的地位和巨大的权力,人们只得搬出一个更高的权威来,希望利用天的权威约束君主。天谴说为臣民提供了批评政治、发表政治意见的工具。然而,在现实社会政治生活中,君主的权力是至高无上的,天的权威则是虚幻的,在没有法律,制度保证的情况下,以天制约君权常常流于空谈,很难取得实际效果。天谴说体现了统治阶级自我调节的愿望,是其在政治上成熟的表现。③阴阳合分论与纲常理论。董仲舒认为的天的运行有其内在的规律,体现为阴阳分合运行。阴阳两方虽然共存,但它们的地位并不平等,而是“阴兼于阳”,阳处于主宰、制约的地位,阴处于被支配、被制约的地位。二者的关系实际上是一种主从关系。天道是这样,所有其他阴阳关系也是这样,都是阳的一方支配阴的一方。体现在社会政治关系上,就是君、父、夫分别支配,决定着臣、子、妻。君臣,父子,夫妻是当时社会诸种关系中最基本,最重要的。这三种关系的内在法则是"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也就是所谓的三纲。只要处理好这三种基本关系就能有效控制整个社会。三纲根源于天,因而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董仲舒的阴阳合分论为君主政治提供了精巧的合法性沦证。三纲提供了处理社会关系的基本原则,五常则提高了可供操作的具体道德、行为规范。五常是指仁、义、礼、智、信。董仲舒认为五常值得统治者重视、提倡,他说:“夫仁、义、礼、智、信五常之道,王者所当修饬也”(《汉书·董仲舒传》)。董仲舒希望通过提倡五常,使人们能从自己做起,提高自身修养,自觉遵从社会和政治规范,调处人我关系,进而形成良好的政治秩序。五常实际是把社会政治关系视为伦理道德关系,并试图通过提高人的道德修养和规范人的行为,来保证等级秩序的稳固。董仲舒的天人合一政治论,由天人关系,天道运行规律论证了君权至上和等级原则,又主张以天制约君主,将原则性与灵活性统一起来,从而提高了统治阶级的政治适应能力,这是儒家政治学说成熟的表现。

  • 第5题:

    董仲舒法律思想的理论基础有三:“()”的神权法理论;()以及()。
    天人合一;阴阳五行说;宗法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