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合作开发合同的效力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就合作开发某商业地产项目签订《合作开发合同书》,其中约定了仲裁条款。以下可能导致原仲裁条款失效的情形是( )。

    A.《合作开发合同书》无效
    B.双方重新达成新的仲裁协议
    C.《合作开发合同书》解除
    D.《合作开发合同书》被撤销

    答案:B
    解析:
    《仲裁法》第16条规定:“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本题中。B项是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因此原仲裁条款失效。故B为正确选项。

  • 第2题:

    关于效力待定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善意相对人不可撤销效力待定合同
    B.效力待定合同的相对人具有催告权
    C.效力待定合同是生效合同
    D.效力待定合同是无效合同

    答案:B
    解析:
    2020版教材P121页
    二、效力待定合同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

  • 第3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就合作开发某商业地产项目签订《合作开发合同书》,其中约定了仲裁条款。以下可能导致原仲裁条款失效的情形是()。

    A.《合作开发合同书》无效
    B.双方重新达成新的仲裁协议
    C.《合作开发合同书》解除
    D.双方就利益分配事宜达成补充协议

    答案:B
    解析:
    2020版教材P359 / 2019版教材P358
    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以及合同成立后未生效、被撤销等,均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就争议解决达成仲裁协议的,合同未生效也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本题中。B项是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因此原仲裁条款失效。

  • 第4题:

    关于效力待定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A、善意相对人不可撤销效力待定合同
    B、效力待定合同的相对人具有催告权
    C、效力待定合同是生效合同
    D、效力待定合同是无效合同

    答案:B
    解析:
    本题的考点为效力待定合同的概述。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成立之后,是否具有效力还未确定,有待于其他行为或者事实使之确定的合同。其不同于无效合同。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没有效力。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 第5题:

    关于效力待定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善意相对人不可撤销效力待定合同
    B、 效力待定合同的相对人具有催告权
    C、 效力待定合同是生效合同
    D、 效力待定合同是无效合同

    答案:B
    解析:
    二、效力待定合同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