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某系某地养殖专业户。由于其鱼塘内的鱼经常在夜间被人偷,直接经济损失达5000余元,于是,方某请来村电工汪某,私自在鱼塘周围设置了电网,每到傍晚便将电网通电。某日晚间,方某和汪某正在鱼塘内喝酒,忽然听到一声惨叫,方某连忙拉闸断电。二人出门查看,发现一人被电击倒在鱼塘边,方某遂找来一辆农用车,将该人送往医院。因抢救及时,被电的人短暂休克后,即苏醒过来,月余后恢复正常。公安机关依法传唤了方某和汪某。下列叙述中正确的有()。

题目

方某系某地养殖专业户。由于其鱼塘内的鱼经常在夜间被人偷,直接经济损失达5000余元,于是,方某请来村电工汪某,私自在鱼塘周围设置了电网,每到傍晚便将电网通电。某日晚间,方某和汪某正在鱼塘内喝酒,忽然听到一声惨叫,方某连忙拉闸断电。二人出门查看,发现一人被电击倒在鱼塘边,方某遂找来一辆农用车,将该人送往医院。因抢救及时,被电的人短暂休克后,即苏醒过来,月余后恢复正常。公安机关依法传唤了方某和汪某。下列叙述中正确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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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A,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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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陈某与方某、郭某等人共同商议报复许某。一日,陈某得知许某一人在家,便纠集郭某、李某、张某携带凶器一同前往许某家。途经方某家门口时,方某的父亲见如此架势,便对其他4人说家里有急事要办,将方某拉回家中,陈某、郭某、李某、张某4人前往许家将许某砍成重伤。第一种观点认为,方某的行为系犯罪中止;第二种观点认为,方某的行为系犯罪未遂;第三种观点认为,方某的行为系犯罪既遂;第四种观点认为方某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问题:分析以上四种观点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答案:1、方某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因为中止必须是行为人基于自己的意志而停止犯罪的实施,并且还要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出现,在共同犯罪中,不仅行为人要自动中止犯罪,还需要劝说其他共同犯罪人停止犯罪,而本案中的方某不去犯罪的原因不是基于自己的主观意志,而是其父亲把他拉住,而且,方某在自己不去犯罪的情况下,也没有劝说其他共同犯罪人停止犯罪。2、方某的行为也不属于犯罪未遂,因为方某停止犯罪是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其还未着手实施犯罪,虽然停止犯罪的原因是意志以外的原因,但由于不是发生在犯罪实行阶段,不能认定为犯罪未遂。3、方某的行为构成犯罪既遂。在共同犯罪中,实行“一人既遂,全部既遂”、“部分行为承担全部责任”的归责原则,虽然方某自己后来没有参与实施犯罪,而仅仅参与犯罪的预谋,但根据共谋共同正犯的理论,方某的行为也要对许某的重伤负责。因此,方某的行为仍然构成了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既遂。4、方某的不属于犯罪预备,虽然方某是在犯罪预备阶段由于其父亲的制止而没有进一步实施犯罪,表面上看起来符合犯罪预备。但由于方某是参与故意伤害的共同犯罪,不能承担预备犯的刑事责任,而是要与其他共同犯罪人承担犯罪既遂的刑事责任。因此,我赞同方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重伤),而且是犯罪既遂的观点。但由于方某本身最后没有参与犯罪的实施,在共同犯罪中处于次要作用,应该认定为从犯,而且这种情况属于共同犯罪中的共犯脱离关系,应该酌情从轻处罚。

  • 第2题:

    某化工厂违规排放污水,严重污染环境,并致使李某承包的附近鱼塘鱼苗死亡大半,导致经济损失5万余元。在该案中,下列哪些单位或个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A.李某
    B.李某的亲友
    C.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
    D.李某所承包鱼塘的发包方


    答案:A,C
    解析:
    A、C
    考点:公益诉讼、当事人适格
    讲解:李某所承包的鱼塘因该化工厂的行为遭受损失,李某具备诉的利益,有权提起民事诉讼,A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据此,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也可以就此侵害环境案件提起公益诉讼,选项C正确。在该案中,李某的亲友和发包方因不具备诉的利益,不是适格的当事人,因此不能提起民事诉讼。答案选择A、C。

  • 第3题:

    方某系刑事被告人李某的保证人。被告人李某在取保候审期间逃匿,方某明知李某藏匿地点,却拒绝向司法机关提供该地点。有关机关应该对方某采取以下哪些措施?

    A:依照刑法规定追究方某的刑事责任
    B:依照刑法规定不追究方某的刑事责任
    C:要求方某为李某缴纳保证金
    D:如果方某不愿继续履行保证义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方某的申请后3日内,责令李某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答案:A,D
    解析:
    《刑诉解释》第121条和第122条。要注意保证人和保证金不能同时采用,该案采取的是保证人保证,故不存在保证金。《刑诉解释》第121条,被告人被取保候审期间,保证人不愿继续履行保证义务或者丧失履行保证义务能力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保证人的申请或者公安机关的书面通知后三日内,责令被告人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并通知公安机关。

  • 第4题:

    某水产养殖专业户张某为防止被盗,在鱼塘四周布满了电网。一日晚,李某试图去偷鱼不慎触电,经送医院抢救,不治身亡。张某对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是什么?( )

    A.疏忽大意的过失

    B.过于自信的过失

    C.间接故意

    D.直接故意


    正确答案:C
    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 望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 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本题中的张某明知电网可能危害他人性命,且放任危 害结果的发生,因此他的主观心理态度是间接故意。

  • 第5题:

    某化工厂违规排放污水,严重污染环境,并致使李某承包的附近鱼塘鱼苗死亡大半,导致经济损失5万余元。在该案中,下列哪些单位或个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
    A.李某 B.李某的亲友
    C.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 D.李某所承包鱼塘的发包方


    答案:A,C
    解析:
    A、C
    考点:公益诉讼、当事人适格
    讲解:李某所承包的鱼塘因该化工厂的行为遭受损失,李某具备诉的利益,有权提起民事诉讼,A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据此,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也可以就此侵害环境案件提起公益诉讼,选项C正确。在该案中李某的亲友和发包方因不具备诉的利益,不是适格的当事人,因此不能提起民事诉讼。答案选择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