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总体规划的修改( )。A、 由城市人民政府进行,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原批准机关备案 B、 由省级人民政府进行,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原批准机关备案 C、 由省级人民政府进行,报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原批准机关备案 D、 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进行,并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报原批准机关审批

题目
城市总体规划的修改( )。

A、 由城市人民政府进行,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原批准机关备案
B、 由省级人民政府进行,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原批准机关备案
C、 由省级人民政府进行,报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原批准机关备案
D、 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进行,并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报原批准机关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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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D
解析:
[知识点] 城市总体规划的调整和修改
更多“城市总体规划的修改( )。”相关问题
  • 第1题:

    根据《城乡规划法》,下列有关城市总体规划修改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城乡规划发生变更,提出修改规划要求的
    B.行政区调整确需改规划的
    C.因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重大建设工程确需修改规划的
    D.经评估确需修改规划的

    答案:C
    解析:
    重大建设工程确需修改规划的由国务院批准

  • 第2题: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 )内容的,应当先修改总体规划。

    A.强制性
    B.控制性
    C.重要性
    D.关键性

    答案:A
    解析:
    《城乡规划法》(2015年修订版)第四十八条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修改总体规划。

  • 第3题:

    组织编制机关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情形包括()。

    A: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城乡规划发生变更,提出修改规划要求
    B:因国务院批准重大建设工程确需修改规划
    C:经评估确需修改规划
    D:行政区划调整确需修改规划
    E:城乡规划的审批机关与组织编制机关意见不统一’

    答案:A,B,C,D
    解析:

  • 第4题: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修改总体规划。( )


    答案:对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城乡规划管理。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修改总体规划。

  • 第5题:

    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主要任务是()。

    • A、研究确定城市总体规划的重大原则,并作为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的依据
    • B、确定城市总体规划的提纲,并作为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的主线
    • C、确定区域规划中对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作用
    • D、论证城市在区域空间发展中的地位

    正确答案:A

  • 第6题:

    流域防洪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关系是()。

    • A、相互协调
    • B、都是城市总体规划的有机组成部分
    • C、流域防洪规划服从城市总体规划
    • D、城市总体规划服从流域防洪规划

    正确答案:A,D

  • 第7题:

    根据《城乡规划法》,下列关于城市总体规划可以修改的叙述中,不正确的是()。

    • A、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城乡规划发生变更、提出修改规划要求的
    • B、行政区划调整确需修改规划的
    • C、因省、自治区政府批准重大建设工程确需修改规划的
    • D、经评估需修改规划的

    正确答案:C

  • 第8题:

    组织编制机关方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情形有()。

    • A、经评估确需修改规划的
    • B、行政区划调整确需修改规划的
    • C、城乡规划的编制机关认为应当修改规划的
    • D、因国务院批准重大建设工程确需修改规划的
    • E、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城乡规划发生变更,提出修改规划要求的

    正确答案:A,B,D,E

  • 第9题:

    问答题
    简述关于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修改条件

    正确答案: 第四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组织编制机关方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
    (一)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城乡规划发生变更,提出修改规划要求的;
    (二)行政区划调整确需修改规划的;
    (三)因国务院批准重大建设工程确需修改规划的;
    (四)经评估确需修改规划的;
    (五)城乡规划的审批机关认为应当修改规划的其他情形。
    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原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向原审批机关报告;修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
    修改后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应当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释义】本条是关于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修改条件和审批程序的规定。
    一、根据本法规定,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20年,是对城镇的一种长远规划,具有长期性的特点,规划一经批准,就应当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改变。在规划实施的20年间,城镇的发展和空间资源配置中总会不断产生新的情况,出现新的问题,提出新的要求,影响规划确定目标的实现。作为指导城镇建设与发展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也不可能是一成不变的。也就是说,经过批准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在实施的过程中,出现某些不能适应城镇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的情况,需要进行适当调整和修改,是正常的。目前,修改规划的程序不规范,修改规划的成本过低,致使随意改变规划和违规建设在一些地方还较严重。为了增强规划实施的严肃性,防止随意修改规划,本条对规划的修改条件和程序作出了具体规定。
    根据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当出现下列五种情形之一时,方可依法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
    1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城乡规划发生变更,提出修改规划要求的。根据本法的规定,城乡规划的制定必须以上级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城乡规划为依据,必须在规划中落实上级人民政府上位规划提出的控制要求,在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的规划发生变更时,就应当根据情况及时调整或修改相应的下位规划,否则就会造成上下位规划之间的脱节。因此,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城乡规划发生变更,提出修改规划要求的,是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修改的一个法定情形。
    2行政区划调整确需修改规划的。行政区划是国家的结构体制安排,是国家根据政权建设、经济建设和行政管理的需要,遵循有关的法律规定,充分考虑政治、经济、历史、地理、人口、民族、文化、风俗等客观因素,按照一定的原则,将全国划分为若干层次和大小不同的行政区域,并在各级行政区域设置相关的地方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城乡规划的区域范围一般是按照行政区划划定的,城乡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与行政区划及城乡建设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为了保障城乡规划的依法实施,在该行政区划调整后,就应及时根据情况作出规划修改。
    3因国务院批准重大建设工程确需修改规划的。国务院批准的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如铁路工程、水电工程等,往往是事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项目,对国家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也会对项目所在地的区域发展带来重要影响。从规划的角度而言,重大建设工程对城镇发展、用地布局以及基础设施都会产生影响。因此,对于国务院批准的重大建设工程,应根据情况作出相应的规划修改。 
    4经评估确需修改规划的。根据本法规定,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全面分析和客观评价规划的实施情况,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镇人民代表大会和原审批机关提出评估报告。经评估确认规划规定的某些目标和要求已经不能适应城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如由于产业结构的重大调整或者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变化,造成城市发展目标和空间布局等的重大变更,就要及时依法对规划进行修改。 
    5城乡规划的审批机关认为应当修改规划的其他情形。这是一项概括性、授权性的规定。除上述规定的四项情形外,本条将是否修改城乡规划的其他情形授权给城乡规划的审批机关。“应当修改规划的其他情形”具体包括哪些,需要在实践中由城乡规划的审批机关根据具体情况予以认定。 
    二、在具备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应当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情形时,组织编制机关应当首先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按照有关规定,修编城市总体规划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新情况,着眼城市的发展目标和发展可能,从土地、水、能源和环境等城市长远的发展保障出发,组织空间发展战略研究,前瞻性地研究城市的定位和空间布局等战略问题。要客观分析资源条件和制约因素,着重研究城市的综合承载能力,解决好资源保护、生态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城市发展的主要环节。要处理好城市与区域统筹发展、城市与乡村统筹发展的关系,在更广阔的空间领域研究资源配置、区域环境等问题。在此基础上,科学、合理地提出城市发展的目标、规模和空间布局,为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提供基本依据。 
    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将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报告原审批机关。修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在专题报告中应说明现行规划执行情况、修编的必要性和修编的重点,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规划的强制性内容是本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有关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等方面的内容,主要涉及区域协调发展、资源利用、环境保护、风景名胜资源保护、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等,这些强制性内容是正确处理好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三、根据本条第三款规定,修改后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应当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也就是说,修改后的规划的报批程序同制定规划的报批程序是一致的,即: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的总体规划,报县人民政府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报镇人民政府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同时,在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审议意见和根据审议意见修改规划的情况,应当一并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根据《城乡规划法》,下列关于城市总体规划可以修改的叙述中,不正确的是()。
    A

    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城乡规划发生变更、提出修改规划要求的

    B

    行政区划调整确需修改规划的

    C

    因省、自治区政府批准重大建设工程确需修改规划的

    D

    经评估需修改规划的


    正确答案: A
    解析: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组织编制机关方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 (1)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城乡规划发生变更,提出修改规划要求的; (2)行政区划调整确需修改规划的根据; (3)因国务院j比准重大建设过程确需修改规划的; (4)经评估确需修改规划的; (5)城乡规划的审批机关认为应当修改规划的其他情形。

  • 第11题:

    多选题
    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下列哪种情况,组织编制机关方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    )
    A

    下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城乡规划发生变更,提出修改规划要求

    B

    行政区划调整确需修改规划的

    C

    因国务院批准重大建设过程确需修改规划

    D

    经评估确需修改规划

    E

    城乡规划的审批机关认为应当修改规划


    正确答案: A,D
    解析:

  • 第12题:

    判断题
    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原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向原审批机关报告。(  )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3题:

    以下有关城市规划修改管理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先向原审批机关报告,然后对原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
    B.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內容的,应当先修改总体规划
    C.修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强制性內容的,应当先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
    D.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征求规划地段內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

    答案:A
    解析: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原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向原审批机关报告;修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

  • 第14题:

    依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开展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合理时机是()。

    A:城市总体规划公示之后
    B:城市总体规划公示期间
    C: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初期
    D: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后期

    答案:C
    解析: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应尽可能在规划编制的初期介入,并将对环境的考虑充分融入规划中。

  • 第15题:

    《城乡规划法》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 )的,应当先修改总体规划。

    A.规范性内容
    B.全部内容
    C.部分内容
    D.强制性内容

    答案:D
    解析: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修改总体规划。

  • 第16题:

    组织编制机关在什么情况下方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


    正确答案:第四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组织编制机关方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
    (一)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城乡规划发生变更,提出修改规划要求的;
    (二)行政区划调整确需修改规划的;
    (三)因国务院批准重大建设工程确需修改规划的;
    (四)经评估确需修改规划的;
    (五)城乡规划的审批机关认为应当修改规划的其他情形。
    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原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向原审批机关报告;修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
    修改后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应当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 第17题:

    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组织编制机关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情形包括()。

    • A、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城乡规划发生变更,提出修改规划要求的
    • B、行政区划调整确需修改规划的根据
    • C、因国务院批准重大建设过程确需修改规划的
    • D、经评估确需修改规划的
    • E、城乡规划的审批机关认为应当修改规划的其他情形

    正确答案:B,C,D,E

  • 第18题:

    简述关于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修改条件


    正确答案:第四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组织编制机关方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
    (一)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城乡规划发生变更,提出修改规划要求的;
    (二)行政区划调整确需修改规划的;
    (三)因国务院批准重大建设工程确需修改规划的;
    (四)经评估确需修改规划的;
    (五)城乡规划的审批机关认为应当修改规划的其他情形。
    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原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向原审批机关报告;修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
    修改后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应当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释义】本条是关于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修改条件和审批程序的规定。
    一、根据本法规定,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20年,是对城镇的一种长远规划,具有长期性的特点,规划一经批准,就应当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改变。在规划实施的20年间,城镇的发展和空间资源配置中总会不断产生新的情况,出现新的问题,提出新的要求,影响规划确定目标的实现。作为指导城镇建设与发展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也不可能是一成不变的。也就是说,经过批准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在实施的过程中,出现某些不能适应城镇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的情况,需要进行适当调整和修改,是正常的。目前,修改规划的程序不规范,修改规划的成本过低,致使随意改变规划和违规建设在一些地方还较严重。为了增强规划实施的严肃性,防止随意修改规划,本条对规划的修改条件和程序作出了具体规定。
    根据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当出现下列五种情形之一时,方可依法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
    1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城乡规划发生变更,提出修改规划要求的。根据本法的规定,城乡规划的制定必须以上级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城乡规划为依据,必须在规划中落实上级人民政府上位规划提出的控制要求,在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的规划发生变更时,就应当根据情况及时调整或修改相应的下位规划,否则就会造成上下位规划之间的脱节。因此,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城乡规划发生变更,提出修改规划要求的,是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修改的一个法定情形。
    2行政区划调整确需修改规划的。行政区划是国家的结构体制安排,是国家根据政权建设、经济建设和行政管理的需要,遵循有关的法律规定,充分考虑政治、经济、历史、地理、人口、民族、文化、风俗等客观因素,按照一定的原则,将全国划分为若干层次和大小不同的行政区域,并在各级行政区域设置相关的地方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城乡规划的区域范围一般是按照行政区划划定的,城乡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与行政区划及城乡建设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为了保障城乡规划的依法实施,在该行政区划调整后,就应及时根据情况作出规划修改。
    3因国务院批准重大建设工程确需修改规划的。国务院批准的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如铁路工程、水电工程等,往往是事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项目,对国家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也会对项目所在地的区域发展带来重要影响。从规划的角度而言,重大建设工程对城镇发展、用地布局以及基础设施都会产生影响。因此,对于国务院批准的重大建设工程,应根据情况作出相应的规划修改。 
    4经评估确需修改规划的。根据本法规定,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全面分析和客观评价规划的实施情况,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镇人民代表大会和原审批机关提出评估报告。经评估确认规划规定的某些目标和要求已经不能适应城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如由于产业结构的重大调整或者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变化,造成城市发展目标和空间布局等的重大变更,就要及时依法对规划进行修改。 
    5城乡规划的审批机关认为应当修改规划的其他情形。这是一项概括性、授权性的规定。除上述规定的四项情形外,本条将是否修改城乡规划的其他情形授权给城乡规划的审批机关。“应当修改规划的其他情形”具体包括哪些,需要在实践中由城乡规划的审批机关根据具体情况予以认定。 
    二、在具备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应当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情形时,组织编制机关应当首先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按照有关规定,修编城市总体规划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新情况,着眼城市的发展目标和发展可能,从土地、水、能源和环境等城市长远的发展保障出发,组织空间发展战略研究,前瞻性地研究城市的定位和空间布局等战略问题。要客观分析资源条件和制约因素,着重研究城市的综合承载能力,解决好资源保护、生态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城市发展的主要环节。要处理好城市与区域统筹发展、城市与乡村统筹发展的关系,在更广阔的空间领域研究资源配置、区域环境等问题。在此基础上,科学、合理地提出城市发展的目标、规模和空间布局,为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提供基本依据。 
    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将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报告原审批机关。修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在专题报告中应说明现行规划执行情况、修编的必要性和修编的重点,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规划的强制性内容是本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有关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等方面的内容,主要涉及区域协调发展、资源利用、环境保护、风景名胜资源保护、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等,这些强制性内容是正确处理好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三、根据本条第三款规定,修改后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应当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也就是说,修改后的规划的报批程序同制定规划的报批程序是一致的,即: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的总体规划,报县人民政府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报镇人民政府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同时,在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审议意见和根据审议意见修改规划的情况,应当一并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

  • 第19题:

    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原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向原审批机关报告。()


    正确答案:正确

  • 第20题:

    单选题
    根据《城乡规划法》,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是(  )。
    A

    经依法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不得随意修改

    B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修改总体规划

    C

    修改城市总体规划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方可编制修改方案

    D

    修改涉及镇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方可编制修改方案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21题:

    多选题
    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有下列(    )情况的,组织编制机关方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
    A

    经评估确需修改规划

    B

    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城乡规划发生变更,提出修改规划要求

    C

    行政区划调整确需修改规划

    D

    城乡规划的司法机关认为应当修改规划的其他有关事项

    E

    因国务院批准重大建设工程确需修改规划


    正确答案: C,D
    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应当( )
    A

    先修改总体规划

    B

    重新制定总体规划

    C

    重新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

    D

    不予修改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组织编制机关在什么情况下方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

    正确答案: 第四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组织编制机关方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
    (一)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城乡规划发生变更,提出修改规划要求的;
    (二)行政区划调整确需修改规划的;
    (三)因国务院批准重大建设工程确需修改规划的;
    (四)经评估确需修改规划的;
    (五)城乡规划的审批机关认为应当修改规划的其他情形。
    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原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向原审批机关报告;修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
    修改后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应当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根据《城乡规划法》,下列有关城市总体规划修改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

    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城乡规划发生变更,提出修改规划要求的

    B

    行政区划调整确需修改规划的

    C

    因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重大建设工程确需修改规划的

    D

    经评估确需修改规划的


    正确答案: A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