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估价背景情况如下:估价目的是为确定房地产抵押贷款额度提供参考依据而评估房地产抵押价值。估价委托人为××房地产开发公司,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在实地查看和市场调查时,从估价对象的施工方××建筑安装公司获取了相关成本等资料。以下为该房地产估价报告中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内容片断:(一)估价的假设条件1.估价时点2009年6月18日的房地产市场为公平、平等、自愿的交易市场。2.本报告假定估价对象在合法前提下,按设计的商业用途使用能够产生最高最佳效益,并在未来可持续经营。3.本次估价以××建筑安装公司提供的资料及数据

题目

本次估价背景情况如下:

估价目的是为确定房地产抵押贷款额度提供参考依据而评估房地产抵押价值。估价委托人为××房地产开发公司,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在实地查看和市场调查时,从估价对象的施工方××建筑安装公司获取了相关成本等资料。

以下为该房地产估价报告中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内容片断:

(一)估价的假设条件

1.估价时点2009年6月18日的房地产市场为公平、平等、自愿的交易市场。

2.本报告假定估价对象在合法前提下,按设计的商业用途使用能够产生最高最佳效益,并在未来可持续经营。

3.本次估价以××建筑安装公司提供的资料及数据真实、合法、完整、准确为前提,若提供资料及数据失实,由此产生的估价结果失真,本估价机构不承担责任。

4.估价对象土地用途为商贸综合用地,证载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3年6月19日,剩余使用年限为44年。

遵循合法原则和谨慎原则,本报告估价对象为商业房地产(未单独办理土地权属证书),设定其土地使用权年限自估价时点起为40年。

5.估价对象与其他生产要素相结合,能满足其剩余使用年限内的正常使用要求,并得到有效使用。

6.估价委托人拥有估价对象完全权益,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

7.任何有关估价对象的运作方式、程序应符合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等。

8.我们于2009年6月25日至26日对估价对象进行了实地查看,不能确认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状况与实地查看之曰的状况保持一致,提醒估价委托人使用估价报告时注意。

9.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在进行实地查看时,观察到估价对象外部完整正常,但不能确定其有无内部缺陷,本报告假设其建筑质量可以维持正常的使用寿命。

(二)估价的限制条件

1.本次估价目的仅为确定房地产抵押贷款额度提供参考依据,不对其他目的负责任,超出此范同使用报告,本估价机构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估价结果未考虑将来可能发生的资产处置、产权转移等费用对其抵押价值的影响。

3.根据× ×市当前房地产市场的特征,本房地产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为半年,即自本报告估价时点起半年内有效。在应用有效期内,如果房地产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并对房地产价值产生明显影响,应重新进行估价。

4.本报告仅供委托人使用,未经本公司同意,不得向估价委托人和估价报告审查部门之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本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媒体上。


相似考题

2.本次估价背景情况如下: 估价对象为一宗商业用途的在建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后至估价时点已停工3年,规划总建筑面积为1.5万m2。估价目的是为确定房地产抵押贷款额度提供参考依据而评估房地产抵押价值。 以下为该房地产抵押估价技术报告中“估价方法适用性分析”内容片段: 1.根据《房地产估价规范》(GB/T 50291—1999),主要的估价方法有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基准地价修正法等。因估价对象为在建工程,具有开发潜力,宜采用假设开发法估价;估价对象为商业房地产,故可以采用收益法测算开发完成后的价值;估价对象成本造价等资料较为齐全,故可以采用成本法估价。因此,综合确定本次估价采用假设开发法、收益法、成本法三种估价方法。 2.假设开发法是预测估价对象开发完成后的价值和后续开发的必要支出及应得利润,然后将开发完成后的价值减去后续开发的必要支出及应得利润来求取估价对象价值的方法。 由于本次估价目的是在建工程抵押,所以在采用假设开发法时按自愿转让前提进行估价。 3.收益法是预测估价对象的未来收益,然后利用合适的报酬率或资本化率、收益乘数,将未来收益转换为价值来求取估价对象价值的方法。 由于估价对象为商业房地产,且成本造价资料较为齐全,故可采用收益法、成本法估算估价对象开发宪成后的价值。 4.成本法是求取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重新购建价格和折旧,然后将重新购建价格减去折旧来求取估价对象价值的方法。 本次具体采用房地分估、综合计价的方式进行估价,用市场法评估土地使用权价格,用成本法评估在建工程建筑物价格,并估算在建工程于现状条件下的房地合一价格。用成本法评估在建工程建筑物价格时,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该在建工程项目造价资料等据实测算。 由于估价对象已停工3年,故在成本法估价中应考虑其折旧因素。

4.指出并改正下列房地产估价文书的错误 本次估价背景情况如下: 估价目的是为确定房地产抵押贷款额度提供参考依据而评估房地产抵押价值。估价委托人为xx房地产开发公司,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在实地查勘和市场调查时,从估价对象的施工方xx建筑安装公司获取了相关成本等资料。 以下为该房地产估价报告中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内容片断: 估价的假设条件 价值时点2009年6月18日的房地产市场为公平、平等、自愿的交易市场。 本报告假定估价对象在合法前提下,按设计的商业用途使用能够产生最高最佳效益,并在未来可持续经营。 本次估价以xx建筑安装公司提供的资料及数据真实、合法、完整、准确为前提,若提供资料及数据失实,由此产生的估价结果失真,本估价机构不承担责任。 估价对象土地用途为商贸综合用地,证载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3年6月19日,剩余使用年限为44年。 遵循合法原则和谨慎原则,本报告估价对象为商业房地产(未单独办理土地权属证书),设定其土地使用权年限自价值时点起为40年。 估价对象与其他生产要素相结合,能满足其剩余使用年限内的正常使用要求,并得到有效使用。 委托人拥有估价对象完全权益,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 任何有关估价对象的运作方式,程序应符合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等。 我们于2009年6月25日至26日对估价对象进行了实地查勘,不能确认估价对象在价值时点的状况与实地查看的状况保持一致,提醒估价委托人使用估价报告时注意。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在进行实地查勘时,观察到估价对象外部完整正常,但不能确定其有无内部缺陷,本报告假设其建筑质量可以维持其正常的使用寿命。 估价的限制条件 本次估价目的仅为确定房地产抵押贷款额度提供参考依据,不对其他目的负责,超出此范围使用报告,本估价机构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估价结果未考虑将来可能发生的财产处置、产权转移等费用对其抵押价值的影响。 根据xx市当前房地产市场的特征,本房地产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为半年,及即自本报告价值时点其半年内有效。在应用有效期内,如果房地产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并对房地产价值产生明显影响,应重新进行评估。 本报告仅供委托人使用,未经本公司同意,不得向估价委托人和估价报告审查部门之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本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媒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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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本次估价背景如下:
     估价对象为一宗商业用途的在建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后至估价时点已停工3 年,规划总建筑面积为1.5 万m2,估价目的是为确定房地产抵押贷款额度提供依据而评估房地产的抵押价值。以下为该房地产抵押估价技术报告中“估价方法适用性分析”内容片断:
     (六)估价方法适用性分析
     1.根据《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1999),主要的估价方法有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基准地价修正法等。因估价对象为在建工程,具有开发潜力,宜采用假设开发法估价;估价对象为商业房地产,故可以采用收益法测算开发完成的价值;估价对象成本造价等资料较为齐全,故可以采用成本法估价。因此,综合确定本次估价采用
    假设开发法、收益法、成本法三种估价方法。
     2.假设开发法是预测估价对象开发完成后的价值和后续开发的必要支出及应得利润,然后将开发完成后的价值减去后续开发的必要支出及应得利润来求取估价对象价值的方法。由于本次估价目的是在建工程抵押,所以在采用假设开发法时按自愿转让前提进行估价。
     3.收益法是预测估价对象的未来收益,利用合适的报酬率或资本化率、收益乘数,将未来收益转换为价值来求取估价对象价值的方法。
     由于估价对象为商业房地产,且成本造价资料较为齐全,故可采用收益法、成本法估算估价对象开发完成后的价值。
     4.成本法是求取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重新购建价格的折旧,然后将重新购建价格减去折旧来求取估价对象价值的方法。
     本次具体采用房地分估、综合计价的方式进行,用市场法评估土地使用权价格,用成本法评估在建工程建筑物价格,并估算在建工程于现状条件下的房地合一价格。
     用成本法评估在建工程建筑物价格时,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该在建工程项目造价资料等据实测算。由于估价对象已停工3 年,故在成本法估价中应考虑其折旧因素。


    答案:
    解析:
    估价报告是估价机构出具的关于估价对象价值的专业意见,是估价机构履行估价委托合同、给予委托人关于估价对象价值的正式答复,也是记述估价过程、反映估价成果的文件及关于估价对象价值的分析报告。上述估价报告片断中的错误、修改及理由具体如下:
     (1)错误:综合确定本次估价采用假设开发法、收益法、成本法三种估价方法。
      改为:综合确定本次估价采用假设开发法、成本法两种估价方法。
      理由:根据《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1999),通行的估价方法有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基准地价修正法等。因估价对象为在建工程,具有开发潜力,宜采用假设开发法进行估价;又根据谨慎原则,估价对象为在建工程,故采用成本法进行测算、验证(具体采用房地分别估价综合计价的方式进行估价,用市场法评估土地使用权价格,用成本法评估在建工程房产价格,并估算在建工程于现状条件下的房地合一价格),并将两种估价方法的估算结果分析综合后得出估价对象价值。
      (2)错误:采用假设开发法时按自愿转让前提进行估价。
      改为:采用假设开发法时按被迫转让前提进行估价。
      理由:假设开发法的估价前提有三种:①自己开发,即估价对象仍然由其拥有者或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②自愿转让,估价对象要被其拥有者或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转让给他人开发;③被迫转让,估价对象要被迫转让给他人开发。同一估价对象在这三种不同的估价前提下运用假设开发法估价,评估出的价值往往是不同的。在运用假设开发法时究竟应采用上述哪种估价前提进行估价,必须根据估价目的和估价对象所处的实际情况来选择,并应在估价报告中充分说明理由。房地产抵押估价和人民法院拍卖房地产估价,一般应采用“被迫转让”前提。
      (3)错误:由于估价对象为商业用房,且成本造价资料较为齐全,故可采用收益法、成本法估算开发完成后的价值。
      改为:由于估价对象为商业用房,故可采用收益法(或市场法结合长期趋势)估算开发完成后的价值。
      理由:①当被征收房屋为商业用途时,应当采用收益法,其技术路线是通过市场法测算被征收房屋的租金,进而确定被征收房屋当前的净收益并预测其未来的净收益,然后将其折现来求取被征收房屋市场价值。②假设开发法评估技术路线要首先根据在建工程规划条件、现状,利用市场法和长期趋势法测算续建完成后的价值。
      (4)错误:用成本法测算建筑物价格时,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该在建工程项目造价资料等据实测算。
      改为:用成本法测算建筑物价格时,根据修建该类在建工程项目的客观造价资料进行测算。
      理由:在运用成本法估价时注意:①应采用客观成本而不是实际成本;②应在客观成本的基础上结合选址、规划设计等分析进行调整;③应在客观成本的基础上结合市场供求分析进行调整。即用成本法测算建筑物价格时,根据修建该类在建工程项目的客观造价资料进行测算。

  • 第2题:

    房地产司法拍卖估价,评估的是市场价值,而房地产抵押估价,评估的应是谨慎价值。( )


    答案:对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确定估价基本事项。房地产司法拍卖估价,评估的是市场价值,而房地产抵押估价,评估的应是谨慎价值。

  • 第3题:

    在贷款前期需要提供的房地产估价服务是( )。

    A.转抵押估价
    B.抵押房地产价值动态评估
    C.抵押成数测算
    D.处置抵押房地产估价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房地产抵押的需要。抵押贷款前,除了提供房地产价值评估,还可提供房地产贷款项目评价、抵押率(或贷款价值比、贷款成数)测算等服务。

  • 第4题:

    本次估价背景情况如下:
    估价对象为某工业厂房及附属办公用房,2012 年 6 月通过竣工验收并办理了权属登记, 2009 年 11 月 25 日该宗土地设定抵押。至价值时点他项权利尚未注销。估价目的是为确定房地产抵押贷款额度提供参考依据而评估房地产抵押价值。价值时点为 2012 年 10 月 20 日,估价作业日期为 2012 年 11 月 1 日至 11 月 8 日。
     
    以下是该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内容片断: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声明 1.我们在本估价报告中陈述的事实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2.本估价报告的分析、意见和结论是我们自己公正的专业分析、意见和结论,但受到本估价报告中已说明的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
     
    3.我们与本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没有利害关系,也与有关当事人没有个人利害关系或偏见。
     
    4.我们依照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1999)和《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进行分析,形成意见和结论,撰写本估价报告。
     
    5.我们已于 2012 年 11 月 3 日对本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进行了实地查勘。
     
    6.没有人对本估价报告提供重要专业帮助。
     参加本次估价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
     1.本次估价以估价对象在实地查勘之日的状况为准。
     2.本次估价以估价对象按照现有用途、持续使用为假设前提。
     3.本次估价以估价对象未设定任何担保及他项权利为假设前提。
     4.本估价报告确定的估价对象范围及面积数据以估价委托人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及相关证明文件所载明的内容为准。
     5.本估价报告的估价结论是在估价委托人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完整的基础上得出的,估价委托人应当对其提供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6.本估价报告的估价结论是估价对象在价值时点的抵押价值,未考虑未来市场变化风险和短期强制处分等因素对房地产抵押价值的影响。
     7.本估价报告的估价结论未考虑房地产交易时应当缴纳的有关税费,如需转让,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8.本报告估价结果仅供估价委托人在本次估价目的下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9.因估价委托人使用估价报告不当而引起的后果,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10.本估价报告自出具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此期间如果房地产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则有效期应相应折减。


    答案:
    解析:
    该评估报告中存在的错误如下:
      
    (1)该评估报告中应明确说明进行实地查勘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不能笼统的以“我们”指代。
     
    (2)该评估报告中应该是按照现有用途、最高最佳利用为假设前提。
    (3)据题意,估价对象在价值时点有已抵押担保债权,因此不能对已知事实做违背事实假设。
      
    (4)在存在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房地产估价师做出估价相关判断时,应当保持必要的谨慎,充分估计抵押房地产在处置时可能受到的限制、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和损失,不高估市场价值,不低估知悉的法定优先受偿款,并在估价报告中做出必要的风险提示。抵押价值评估遵循谨慎原则,就低不就高,应充分考虑未来市场变化风险和短期强制处分等因素对房地产抵押价值的影响。

  • 第5题:

    根据监测抵押房地产市场价格变化、掌握抵押价值变化情况以及相关信息披露的需要,定期或在房地产市场价格变化较快时,对抵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或价值、抵押价值等进行重新评估,此为房地产抵押对房地产估价需要中的( )。

    A、再次抵押估价
    B、抵押期间估价
    C、抵押房地产处置估价
    D、续贷抵押估价

    答案:B
    解析:
    考点:房地产抵押的需要。抵押间期估价,即根据监测抵押房地产市场价格变化、掌握抵押价值变化情况以及相关信息披露的需要,定期或在房地产市场价格变化较快时,对抵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或价值、抵押价值等进行重新评估。

  • 第6题:

    商业银行在发放房地产抵押贷款前,可以与抵押人协商确定房地产的抵押价值,也可以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房地产抵押价值,为确定房地产抵押贷款额度提供参考依据。( )


    答案:对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房地产抵押估价。委托评估不是必经的程序。参见教材P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