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罗某放火案中,钱某、孙某和吴某3家房屋均被烧毁。一审时,钱某和孙某提起要求罗某赔偿损失的附带民事诉讼,吴某未主张。一审判决宣告后,吴某欲让罗某赔偿财产损失。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吴某可另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B:吴某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可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C:吴某可提出上诉,请求法院在二审程序中判令罗某予以赔偿D:吴某既可另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题目
在罗某放火案中,钱某、孙某和吴某3家房屋均被烧毁。一审时,钱某和孙某提起要求罗某赔偿损失的附带民事诉讼,吴某未主张。一审判决宣告后,吴某欲让罗某赔偿财产损失。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吴某可另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B:吴某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可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C:吴某可提出上诉,请求法院在二审程序中判令罗某予以赔偿
D:吴某既可另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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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张某(男)欠吴某(女)8万余元,到期后吴某至张某家中索要,张某以身边没钱为由推脱不还,二人遂发生口角,进而升级为扭打.在扭打过程中张某无意间碰触到吴某胸部,时值盛夏,吴某衣着单薄,张某色心大起,不顾吴某的反抗将其强奸.在强奸过程中,吴某奋力挣扎,导致身体及生殖器多处受伤,花去医疗费3万余元.该事件同时导致吴某家庭关系紧张,村民对吴某指指点点,使吴某羞于外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吴某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则下列哪个选项符合法律对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规定?

    A.吴某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张某赔偿医疗费3万余元,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余元,并且偿还债务3万余元

    B.吴某应当在本案立案侦查后,开庭审理前提出赔偿要求

    C.吴某可以要求张某赔偿因住院而未能签订的一份重要合同的经济损失10万元

    D.吴某可以要求张某赔偿住院期间的误工费2000元,不能对精神损害赔偿部分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正确答案:D
    22.【答案' D I考点】‘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和提起的阶段【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1条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干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A错o此外要正确理解附带民事诉讼的物质损失范围的定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对于因民事上的债权债务关系纠纷而引起的刑事犯罪,不能在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过程中就引起犯罪的民事债权提出主张,因为民事债权并非被告人在犯罪行为的过程中对被害人造成的损害,不能在审理与犯罪行为造成的相关损失时一并审理.C错.

  • 第2题:

    吴某(女)16岁,父母去世后无其他近亲,昊某的舅舅孙某(50岁,离异,有一个19岁的儿子)提出愿将吴某收养。孙某咨询律师收养是否合法,律师的下列哪一项答复是正确的?

    A.吴某已满16岁,不能再被收养

    B.孙某与吴某年龄相差未超过40岁,不能收养吴某

    C.孙某已有子女,不能收养吴某

    D.孙某可以收养吴某


    正确答案:D
    [考点]收养的条件
    [解析]由于养父母与养子女一旦建立了收养关系,就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之间的规定,养子女与亲父母之间的法律关系就解除,所以法律对于收养关系规定了严格的条件,如《收养法》第4条规定:“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第6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年满三十五周岁。”第9条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但是,对于某些特殊的情形,法律又作了例外的规定,放宽了收养的条件,如<收养法》第7条第1款规定:“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收养法》第8条第2款规定:“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本题中,吴某(女)16岁,父母去世后无其他近亲,因此属于孤儿,而且又是舅舅孙某(50岁,离异,有一个19岁的儿子)三代以内同系血亲的子女,所以,根据《收养法》第7条与第8条的规定,吴某的舅舅孙某收养吴某,不受吴某已经年满14岁,孙某有子女以及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必须相差40周岁的限制。据此,选项D是正确的,选项ABC是错误的。

  • 第3题:

    孙某是甲期货公司的工作人员,吴某是该公司的客户。甲期货公司指派孙某为吴某提供交易服务。后孙某离职到了乙期货公司工作,但甲期货公司和孙某都没有将此情况告知吴某。吴某继续在A期货公司交易,并继续把下达的指令交给孙某,而孙某并没有把收到的指令交回A期货公司,导致了吴某的损失。乙公司对此事完全知情并采取默认态度。在本案中,应承担该损失的是( )。

    A.甲期货公司

    B.乙期货公司

    C.孙某

    D.孙某和B期货公司


    正确答案:AC

  • 第4题:

    钱某为一纺织厂的女工,一日和同车间的另一名女工孙某发生争吵,钱某回家后越想越气,遂叫其表弟吴某去强奸孙某。吴某遂在孙某下班的路上拦截孙某,并将孙某按倒在地,孙某对吴某说:你难道不怕坐牢吗?吴某害怕受到刑事追究,遂放弃了强奸的念头。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吴某构成强奸罪(未遂)
    B:吴某构成强奸罪(中止)
    C:钱某不构成犯罪
    D:钱某构成教唆罪(未遂)

    答案:B,D
    解析:
    钱某唆使吴某强奸孙某,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故意,并且吴某也按钱某的唆使实施强奸行为,对钱某而言,已经构成教唆犯罪,应当按照教唆罪定罪量刑,吴某由于害怕受到刑事追究而放弃强奸,是出于意志以内的原因,所以构成犯罪中止,但对钱某而言,这一结果是出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完成,所以构成未遂,是教唆未遂。

  • 第5题:

    吴某与钱某有矛盾,一直伺机教训钱某。有一天,吴某在路上遇到钱某,便上前辱骂。钱某转身想走,吴某使追骂钱某,钱某愤怒至极,扑上去打吴某,吴某大声说:“是你先动手的,我是被迫还手的。”突然拿出身上的一把水果刀,将钱某刺成重伤。
    如果公安机关接受了钱某的控告,对吴某进行立案侦查。侦查人员调查发现,案发时王某在场。侦查人员对王某进行了询问。侦查人员下列做法中不正确的是( )。

    A.到王某的单位询问王某
    B.到王某的住处询问王某
    C.通知王某到公安局提供证人证言
    D.通知王某到附近的一个宾馆提供证人证言

    答案: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因此选择D项。

  • 第6题:

    甲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是一家知名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吴某是甲公司的房地产经纪人。业主孙某委托甲公司以孙某名义销售自己的一处房产。吴某与孙某进行洽谈,最终甲公司同意为孙某销售其房产。随后,甲公司在一家报纸上刊登了有关孙某房产信息的广告。不久,刘某来到了甲公司要求购买孙某的房产,吴某接待了他。经过谈判,刘某和孙某在三天后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

    吴某在接待刘某时,正确的做法为( )。

    A.为客户刘某着想,向刘某承诺可以帮助把房价压低一些
    B.了解刘某的购房要求,并进行详细记录
    C.在刘某希望看房时,吴某要求刘某按公司规定交500元“看房费”
    D.如果刘某没有提出看房的要求,吴某可以不带刘某去看房

    答案:B
    解析:
    A项,房地产经纪人吴某应以委托人孙某价格的要求,与刘某进行商谈。C项,房地产经纪机构收取佣金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赚取差价及谋取合同约定以外的非法收益;不得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费、服务费、看房费等费用。D项,吴某有义务带刘某去看房。

  • 第7题:

    吴某深夜潜入陈某家中盗窃,发现房间内有一十分名贵皮箱(内有现金10万元),怕拖动时惊动陈某,便扔到墙外。偶尔经过的孙某发现皮箱无人看管,便将其拿走据为已有。吴某环顾房内其他地方没有发现值钱东西后,来到院墙外,发现皮箱已不见踪影。对吴某和陈某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吴某成立盗窃罪(既遂),孙某无罪
    • B、吴某成立盗窃罪(未遂),孙某成立盗窃罪(既遂)
    • C、吴某成立盗窃罪(既遂),孙某成立侵占罪
    • D、吴某成立盗窃罪(未遂),孙某成立侵占罪

    正确答案:C

  • 第8题:

    丁某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吴某,在承租期内,未经吴某同意将房屋出售给金某,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房屋所有权归吴某
    • B、丁某有权让吴某搬离该房屋
    • C、吴某有权主张该买卖合同无效
    • D、金某无权让吴某搬离该房屋

    正确答案:D

  • 第9题:

    单选题
    吴某(女)16岁,父母去世后无其他近亲,吴某的舅舅孙某(50岁,离异,有一个19岁的儿子)提出愿将吴某收养。孙某咨询律师收养是否合法,律师的下列哪一项答复是正确的?()
    A

    吴某已满16岁,不能再被收养

    B

    孙某与吴某年龄相差未超过40岁,不能收养吴某

    C

    孙某已有子女,不能收养吴某

    D

    孙某可以收养吴某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孙某与钱某合伙经营一家五金店,后因经营理念不合,孙某唆使赵龙、赵虎兄弟寻衅将钱某打伤,钱某花费医疗费2万元,营养费3000元,交通费2000元。钱某委托李律师向甲县法院起诉赵家兄弟,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2.5万元,精神损失5000元,并提供了医院诊断书、处方、出租车票、发票、目击者周某的书面证言等证据。甲县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二被告没有提供证据,庭审中承认将钱某打伤,但对赔偿金额提出异议。甲县法院最终支持了钱某的所有主张。 二被告不服,向乙市中院提起上诉,并向该法院承认,二人是受孙某唆使。钱某要求追加孙某为共同被告,赔偿损失,并要求退伙析产。乙市中院经过审查,认定孙某是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遂通知孙某参加调解。后各方达成调解协议,钱某放弃精神损害赔偿,孙某即时向钱某支付赔偿金1.5万元,赵家兄弟在7日内向钱某支付赔偿金1万元,孙某和钱某同意继续合伙经营。乙市中院制作调解书送达各方后结案。 请结合本案,简要概括钱某的起诉状或法院的一审判决书的结构和内容。(起诉状或一审判决书择一作答;二者均答时,评判排列在先者)

    正确答案: A.起诉状的结构与内容
    (1)原告(钱某)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委托代理人(李律师)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2)被告(赵龙、赵虎)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
    ①请求被告承担经济损失2.5万元。
    ②请求被告承担精神损失5000元。
    ③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4)事实与理由:孙某与钱某因合伙经营五金店理念不合,孙某唆使赵龙、赵虎兄弟将原告打伤,致使原告花费医疗费2万元,营养费3000元,交通费2000元,并且造成了精神损害。
    (5)证据和证据来源(包括证人姓名和住所):医院诊断书、处方、出租车票、发票、目击者周某的书面证言。
    B.一审判决书的结构与内容
    (1)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2)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3)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4)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在罗某放火案中,钱某、孙某和吴某3家房屋均被烧毁。一审时,钱某和孙某提起要求罗某赔偿损失的附带民事诉讼,吴某未主张。一审判决宣告后,吴某欲让罗某赔偿财产损失。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真题改编]
    A

    吴某可另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进行调解

    B

    吴某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可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C

    吴某可提出上诉,请求法院在二审程序中判令罗某予以赔偿

    D

    吴某可另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正确答案: B
    解析:
    《高法解释》第161条规定,第一审期间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第二审期间提起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可以在刑事判决、裁定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据此,附带民事诉讼在二审中也可以提起,只是法院只能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 第12题:

    多选题
    钱某与胡某婚后生有子女甲和乙,后钱某与胡某离婚,甲、乙归胡某抚养。胡某与吴某结婚,当时甲已参加工作而乙尚未成年,乙跟随胡某与吴某居住,后胡某与吴某生下一女丙,吴某与前妻生有一子丁。钱某和吴某先后去世,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09年真题]
    A

    胡某、甲、乙可以继承钱某的遗产

    B

    甲和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C

    胡某和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D

    乙和丁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根据《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配偶、子女可以继承遗产。配偶须是现任配偶,子女则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A项,胡某已与钱某离婚,不能继承钱某的遗产,而甲乙作为钱某的子女可以继承。
    B项,甲是吴某无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不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而乙是吴某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可以继承吴某的财产。
    C项,胡某和丙分别是吴某的现任配偶和婚生子女,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D项,乙是吴某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丁是吴某的婚生子女,均可继承吴某的遗产。

  • 第13题:

    钱某与胡某婚后生有子女甲和乙,后钱某与胡某离婚,甲、乙归胡某抚养。胡某与吴某结婚,当时甲已参加工作而乙尚未成年,乙跟随胡某与吴某居住,后胡某与吴某生下一女丙一吴某与前妻生有一子丁。钱某和吴某先后去世,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胡某、甲、乙可以继承钱某的遗产 B.甲和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C.胡某和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D.乙和丁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正确答案:CD
    【考点】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详解】根据《继承法》第10条规定,对于钱某的遗产,胡某由于已经与钱某离婚,不再具有配偶的身份,故胡某不能继承钱某的遗产,因此答案A错误。《继承法》第10条规定“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 tt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继承关系的存在必须以扶养关系的存在为前提,本题中.胡某与吴某结婚时,甲已参加工作,并未与吴某形成扶养关系,故甲不能继承吴某的遗产,因此选项 B错误。胡某作为吴某的配偶,丙作为吴某的亲生子女,两者均有权继承吴某的遗产,故选项C正确。胡某与吴某结婚时,乙尚未成年并与吴某共同居住,已形成扶养关系,故乙作为与吴某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其有权继承吴某的遗产;丁作为吴某的亲生子女,其与吴某之间的父女关系并不因吴某的离婚而消灭.丁仍然有权继承吴某遗产,故选项D正确。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D。

  • 第14题:

    钱某与孙某为一项专利产品的共有人。2000年7月9日,孙某未经钱某同意,就与李某就该项发明专利签订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此后不久,李某将该项专利许可转让给周某实施,于是周某开始批量生产并在市场上销售。2001年7月5日吴某从周某处购进该专利产品,并转手销售。钱某在市场上发现了吴某出售的专利产品,将吴某告至法院。

    问:(1)孙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2)李某能否将该项专利再许可周某实施?

    (3)周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4)吴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参考答案:(1)作为专利权的拥有者之一,孙某可以单独进行许可。因此,孙某的行为不构成侵权。但是专利许可费要分给钱某一部分。
    (2)作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通常是不可能允许被许可方再转许可,特殊情况下合同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李某不能再许可周某实施。
    (3)周某没有合法获得许可,因此其行为构成侵权。
    (4)吴某是正常购买的,作为善意取得的第三人,他的行为虽构成侵权但可以免责,即不承担赔偿责任。
    但假设他明知周某销售的是侵权产品,而仍然进行转手销售,则吴某侵权且需承担责任。

  • 第15题:

    李某参加单位组织的团体定期寿险,指定妻子吴某为受益人,后两人离婚,李某将受益人变更为母亲孙某,保险公司出具批单,后李某因保险事故去世,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是( )。

    A.吴某

    B.吴某和孙某

    C.孙某

    D.李某所在单位


    参考答案:C P45-P46

  • 第16题:

    吴某与钱某有矛盾,一直伺机教训钱某。有一天,吴某在路上遇到钱某,便上前辱骂。钱某转身想走,吴某使追骂钱某,钱某愤怒至极,扑上去打吴某,吴某大声说:“是你先动手的,我是被迫还手的。”突然拿出身上的一把水果刀,将钱某刺成重伤。
    如果钱某发现情况不妙,转身逃跑,吴某持刀追杀钱某。钱某路遇吴某六岁的女儿,遂上前掐住其脖子,要吴某住手。吴某不听警告,继续追上来,钱某于是将吴某的女儿掐死后逃走。这时钱某的行为性质是( )。

    A.紧急避险
    B.正当防卫
    C.防卫过当
    D.故意杀人

    答案:D
    解析:
    《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钱某将吴某女儿掐死的行为既不属于正当防卫,也不属于紧急避险,而是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因此选择D项。

  • 第17题:

    吴某与钱某有矛盾,一直伺机教训钱某。有一天,吴某在路上遇到钱某,便上前辱骂。钱某转身想走,吴某使追骂钱某,钱某愤怒至极,扑上去打吴某,吴某大声说:“是你先动手的,我是被迫还手的。”突然拿出身上的一把水果刀,将钱某刺成重伤。
    根据案情,以下对吴某行为性质正确的判断是( )。

    A.正当防卫
    B.偶然防卫
    C.相互斗殴
    D.防卫挑拨

    答案:D
    解析: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吴某先辱骂钱某,钱某不堪辱骂扑上去打吴某,吴某随即捅伤钱某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属于防卫挑拨,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选择D项。

  • 第18题:

    沈某将自有房屋卖给洪某,在交房和过户之前,洪某擅自撬门装修,施工噪音导致邻居吴某经常失眠。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吴某有权要求洪某排除妨碍
    B.房屋此时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洪某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
    C.吴某可以基于相邻关系找沈某赔偿损失
    D.吴某请求排除妨碍受1年短期诉讼时效的限制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相邻权、排除妨害请求权。本题中,洪某进行房屋施工对吴某的生活造成了重大妨害,吴某基于物权以及相邻关系的有关规定,可以请求排除妨害。至于请求的对象,由于房屋尚未过户,所有权人仍然是沈某,因此吴某可以向沈某提出请求。同时,由于洪某直接造成了妨害的产生,吴某也可以向洪某提出请求。所以选项A、B说法正确。排除妨害是一种物权请求权,只要妨害存在,就可以提出,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所以选项C说法正确,选项D说法错误。

  • 第19题:

    韩某和苏某共同殴打他人,致被害人李某死亡、吴某轻伤,韩某还抢走吴某的手机。后韩某被抓获,苏某在逃。关于本案的附带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A、李某的父母和祖父母都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B、韩某和苏某应一并列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 C、吴某可通过附带民事诉讼要求韩某赔偿手机 
    • D、吴某在侦查阶段与韩某就民事赔偿达成调解协议并全部履行后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正确答案:D

  • 第20题:

    单选题
    吴某(女)16岁,父母去世后无其他近亲,吴某的舅舅孙某(50岁,离异,有一个19岁的儿子)提出愿将吴某收养。孙某咨询律师收养是否合法,律师的下列哪一项答复是正确的?(  )[2008年真题]
    A

    吴某已满16岁,不能再被收养

    B

    孙某与吴某年龄相差未超过40岁,不能收养吴某

    C

    孙某已有子女,不能收养吴某

    D

    孙某可以收养吴某


    正确答案: C
    解析:
    AD两项,《收养法》第7条第1款规定,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的限制。虽然吴某已满16岁,但是吴某的舅舅孙某仍然可以合法收养吴某。
    B项,根据《收养法》第7条和第9条的规定,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的年龄差距不需要相差40岁以上。
    C项,根据《收养法》第8条的规定,收养孤儿的,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而吴某在父母去世后无其他近亲,是孤儿,所以有子女的孙某依然可以收养吴某。

  • 第21题:

    问答题
    1980年钱某与胡某结婚,婚后生有子女甲和乙。1998年,钱某与胡某离婚,甲、乙归胡某抚养。2000年,胡某与吴某结婚,当时甲已参加工作独立生活,乙尚未成年,跟随胡某与吴某居住。后胡某与吴某生下一女丙,吴某与前妻还生有一子丁。2010年钱某和吴某先后去世。胡某是否有权继承钱某的遗产?

    正确答案: 根据《继承法》第10条第1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根据上述规定可知,配偶的一方享有对另一方遗产的继承权。本案中,胡某虽然以前与钱某有婚姻关系,但是钱某去世时,他们已经离婚,胡某不再是钱某的配偶,则胡某不享有对钱某遗产的继承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2019年1月1日,赵某为自己的某房屋购买了房屋保险,房屋价值为1500万元,保险金额为1200万元。  2019年3月1日,赵某将该房屋售予钱某,双方当日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钱某支付了首期购房款后,赵某于4月15日将房屋交付钱某使用,并将包括房屋保险在内的房屋有关的单证交付给钱某,双方约定6月1日付清尾款并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  2019年5月1日,由于邻居孙某用火不当引发火灾,房屋全部烧毁。6月1日,钱某拒绝向赵某支付购房尾款,并以房屋未办理过户登记为由要求赵某返还已付购房款,赵某拒绝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钱某继续履行合同支付购房尾款。  8月1日,钱某向保险公司提出赔付1500万元的请求,保险公司以房屋未过户至钱某名下,钱某并非房屋所有权人为由拒绝赔付。8月10日,钱某向引发火灾事故的邻居孙某提出赔偿要求,孙某表示无力赔偿。经过努力,11月1日,钱某获得了保险公司的赔款,收到赔款后,钱某向孙某表示放弃要求孙某赔偿损失的权利。12月1日,保险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行使对孙某的代位求偿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钱某是否有权拒绝向赵某支付购房尾款,并要求返还已付购房款?简要说明理由。  (2)保险公司以钱某并非房屋所有权人为由拒绝赔付是否符合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3)钱某已经放弃要求孙某赔偿损失的权利,保险公司还能否行使对孙某的代位求偿权?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钱某无权拒绝向赵某支付购房尾款,无权要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因为买卖合同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随同标的物的交付而转移,并非随同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在本题中,房屋已经交付钱某,风险应由钱某承担。
    (2)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保险标的已交付受让人,但尚未依法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承担保险标的毁损灭失风险的受让人主张行使被保险人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保险公司仍可行使对孙某的代位求偿权。因为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权利的,放弃无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1980年钱某与胡某结婚,婚后生有子女甲和乙。1998年,钱某与胡某离婚,甲、乙归胡某抚养。2000年,胡某与吴某结婚,当时甲已参加工作独立生活,乙尚未成年,跟随胡某与吴某居住。后胡某与吴某生下一女丙,吴某与前妻还生有一子丁。2010年钱某和吴某先后去世。甲、乙、丙、丁四人是否有权继承吴某的遗产?

    正确答案: 根据《继承法》第10条第3款规定:“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有扶养关系,是指因为年老等原因而失去劳动能力不能自食其力,或者因为年幼又无生活来源,需要有能力的家人帮助,而且事实上也形成了帮助关系。本案中,胡某与吴某结婚时,甲已参加工作且独立生活,而乙未成年跟随胡某与吴某居住。由此可知,甲与吴某之间没有形成扶养关系,而乙与吴某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所以甲无权继承吴某的遗产,乙有权继承吴某的遗产。丙是胡某与吴某的婚生子女,有权继承吴某的遗产。吴某是丁的生父,丁有权继承吴某的遗产。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