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刘某,17岁,系某聋哑学校职工,因涉嫌盗窃罪被检察院提起公诉。刘某的辩护人高某认为刘某并非该案的犯罪人。县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该案。下列哪一项是法院决定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该案的依据?( ) A.刘某系未成年人 B.刘某系某聋哑学校职工 C.辩护人高某认为刘某无罪 D.检察院没有建议适用简易程序
第2题:
鲁某、佟某欲离婚,但因财产分配达不成一致意见,遂诉至法院。法院决定对该案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郑某独任审理,由郑某自审自记,开庭时郑某发现本案案情复杂,需进一步取证,决定改用普通程序审理,因适用简易程序时人民法院为当事人指定的举证期限为20 日,所以此时补足为不少于30日的举证期限。对于本案的审理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此案不应适用简易程序
B.郑某不应自审自记
C.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后应当将举证期限补足
D.郑某不应改用普通程序,而应报请院长批准延长审限
第3题:
第 45 题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A.对适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当庭宣判,所以甲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所有适用该意见审理的案件时均当庭宣判,大大提高了诉讼效率
B.唐某,l7岁,系某聋哑学校职工,因涉嫌盗窃罪被检察院提起公诉。唐某的辩护人李某认为唐某并非该案的犯罪人。县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由于县人民检察院没有建议适用简易程序,所以决定按照普通程序审理此案
C.被害人孙某于2007年8月11日向县公安局控告许某故意伤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认为许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依法撤销了该案。后孙某向人民法院提出自诉,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人民法院随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了该案
D.孟某涉嫌盗窃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单处罚金,且孟某(没有委托辩护人)对指控盗窃事实没有异议,孟某仅对自己有立功情节而公安机关没有记录持有异议。但某县人民法院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了该案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徐某因涉嫌盗窃罪被A县公安局刑事拘留.A县人民检察院认为不符合逮捕条件未予批捕。侦查完毕后,A县人民检察院将该案移诉,A县人民法院判徐某有罪,徐某上诉,B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判徐某无罪。如徐某要求国家赔偿,赔偿义务机关应为()。
第8题:
高某非法拘禁陈某,并致陈某重伤,某县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该案,下列哪一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第9题:
李某,男,24岁,因盗窃案于2009年4月被逮捕,人民检察院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被害人马某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指定1名审判员独任审理该案。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案情比较复杂,应由合议庭审理。人民法院认为该案符合简易程序条件,自己有权决定审判的组织形式,遂于2009年5月6日指派审判员王某开庭审理。法庭审判过程中,辩护人提出被告人李某患有精神病,其盗窃行为是病情所致。人民法院便指定该县县医院为李某做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经过一个半月时间的鉴定,李某被确诊为精神病患者,审判员王某于7月8日作出无罪判决。7月15日,在押被告人李某得以释放。对被告人李某的精神病鉴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第10题:
甲市中级人民法院
乙县人民法院
丙市中级人民法院
丁县人民法院
第11题:
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应当由合议庭进行审理
县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此案后20日内审结此案
提起公诉的县人民检察院不必派员出席法庭
第12题:
刘某系未成年人
刘某系聋哑人
刘某对是否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
检察院没有建议适用简易程序
第13题:
某县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郝某涉嫌盗窃罪一案,依法应当遵循下列哪些规定?( ) A.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B.提起公诉的县人民检察院必须派员出席法庭 C.县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此案后20日内审结此案 D.县人民法院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郝某的最后陈述意见
第14题:
A、公安机关撤销该案
B、人民法院受理该案
C、王某向人民法院起诉
D、人民法院使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甲县公安机关接到乙县王某有关陈某、刘某、卞某合伙拐卖妇女的报案,依法对报案材料进行立案前的审查。下列不是公安机关决定立案的条件的是()。
第19题:
某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张某等人持枪抢劫一案,张某系该案的主犯,可能被判处死刑,张某认为自己能辩护而拒不委托辩护人,该院认为张某自己拒不委托辩护人,便没有为其指定辩护人.而且审结了此案。请问人民法院的作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第20题:
李某,男,24岁,因盗窃案于2009年4月被逮捕,人民检察院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被害人马某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指定1名审判员独任审理该案。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案情比较复杂,应由合议庭审理。人民法院认为该案符合简易程序条件,自己有权决定审判的组织形式,遂于2009年5月6日指派审判员王某开庭审理。法庭审判过程中,辩护人提出被告人李某患有精神病,其盗窃行为是病情所致。人民法院便指定该县县医院为李某做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经过一个半月时间的鉴定,李某被确诊为精神病患者,审判员王某于7月8日作出无罪判决。7月15日,在押被告人李某得以释放。本案中,经鉴定李某患有精神病后,一审人民法院适用的程序是否有误?请说明理由。
第21题:
李某,男,24岁,因盗窃案于2009年4月被逮捕,人民检察院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被害人马某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指定1名审判员独任审理该案。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案情比较复杂,应由合议庭审理。人民法院认为该案符合简易程序条件,自己有权决定审判的组织形式,遂于2009年5月6日指派审判员王某开庭审理。法庭审判过程中,辩护人提出被告人李某患有精神病,其盗窃行为是病情所致。人民法院便指定该县县医院为李某做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经过一个半月时间的鉴定,李某被确诊为精神病患者,审判员王某于7月8日作出无罪判决。7月15日,在押被告人李某得以释放。释放被告人李某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第22题:
第23题:
将该案退回甲县人民法院
将该案移送给A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自己审理此案
报请A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