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城管执法局以甲工厂的房屋建筑违法为由强行拆除,拆除行为被认定违法后,甲工厂要求某区城管执法局予以赔偿,遭到拒绝后向法院起诉。甲工厂除提供证据证明房屋损失外,还提供了甲工厂工人刘某与当地居民谢某的证言,以证明房屋被拆除时,房屋有办公用品、机械设备未搬出,应予赔偿。某区城管执法局提交了甲工厂工人李某和执法人员张某的证言,以证明房屋内没有物品。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法院不能因李某为甲工厂工人而不采信其证言 B:法院收到甲工厂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由经办人员签名并加盖法院印章 C:张某的证言优于谢

题目
某区城管执法局以甲工厂的房屋建筑违法为由强行拆除,拆除行为被认定违法后,甲工厂要求某区城管执法局予以赔偿,遭到拒绝后向法院起诉。甲工厂除提供证据证明房屋损失外,还提供了甲工厂工人刘某与当地居民谢某的证言,以证明房屋被拆除时,房屋有办公用品、机械设备未搬出,应予赔偿。某区城管执法局提交了甲工厂工人李某和执法人员张某的证言,以证明房屋内没有物品。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不能因李某为甲工厂工人而不采信其证言
B:法院收到甲工厂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由经办人员签名并加盖法院印章
C:张某的证言优于谢某的证言
D:在庭审过程中,甲工厂要求刘某出庭作证,法院应不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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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区城管局以甲摆摊卖“麻辣烫”影响环境为由,将其从事经营的小推车等物品扣押。在实施扣押过程中,城管执法人员李某将甲打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扣押甲物品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B.李某殴打甲的行为,属于个人行为

    C.因甲被打伤,扣押甲物品的行为无效

    D.甲被打伤的损失,应由李某个人赔偿


    答案BCD

  • 第2题:

    某区城管执法局以甲工厂的房屋建筑违法为由强行拆除,拆除行为被认定违法后,甲工厂要求某区城管执法局予以赔偿,遭到拒绝后向法院起诉。甲工厂除提供证据证明房屋损失外,还提供了甲工厂工人刘某与当地居民谢某的证言,以证明房屋被拆除时,房屋有办公用品、机械设备未搬出,应予赔偿。某区城管执法局提交了甲工厂工人李某和执法人员张某的证言,以证明房屋内没有物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不能因李某为甲工厂工人而不采信其证言

    B.法院收到甲工厂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由经办人员签名并加盖法院印章

    C.张某的证言优于谢某的证言

    D.在庭审过程中,甲工厂要求刘某出庭作证,法院应不予准许


    正确答案:A

  • 第3题:

    某县城管执法局认定琼林机械公司违法建房,遂决定强制拆除其违法建筑。其后,强制拆除决定被依法确认为违法。琼林机械公司要求县城管执法局予以赔偿,遭到拒绝,于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琼林机械公司除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房屋损失外,还提供了当时在场的本公司员工甲与当地居民周某的书面证言(二人未出庭作证),以证明房屋被拆除时房屋内有办公用品、机械设备未搬出,县城管执法局对此应予赔偿。县城管执法局提交了执法人员所作现场笔录证据以及琼林机械公司员工乙和执法人员郑某的书面证言(二人未出庭作证),以证明房屋内没有物品。此外,在场当地居民毛某等三人以及执法人员鲁某、琼林机械公司员工丙出庭作证,证明房屋内当时确实没有任何物品。

    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TSE}问题:

    {TS}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本案证人证言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郑某、鲁某的证言均为无效证据,因为郑某、鲁某是本案行政执法人员

    B.甲的证言具有法律上的证明效力,法院不得以甲为公司员工为由认定甲的证言为无效证据

    C.乙、丙的证言具有法律上的证明效力,法院不得以乙、丙为公司员工为由认定乙、丙的证言为无效证据

    D.甲、乙、丙、郑某、鲁某的证言均为无效证据,只有毛某等三人、周某的证言合法有效

    E.甲、乙、丙的证言均为无效证据,只有郑某、鲁某的证言合法有效


    正确答案:BC
    [答案]:B, C
    [解析]:
    (1)选项A:除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外,凡是知道案件事实的人,都有出庭作证的义务,行政执法人员也可以作为证人
    (2)选项BCDE:证人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可能影响证言的证明力,但不直接导致证据无效。

  • 第4题:

    某区城管局以甲摆摊卖“麻辣烫”影响环境为由,将其从事经营的小推车等物品扣押。在实施扣押过程中,城管执法人员李某将甲打伤。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扣押甲物品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措施
    B:李某殴打甲的行为,属于事实行为
    C:因甲被打伤,扣押甲物品的行为违法
    D:甲被打伤的损失,应由李某个人赔偿

    答案:B
    解析:
    【考点】行政强制;事实行为;行政赔偿【详解】行政强制执行措施一般是在对行政行为强制执行的过程中产生,其存在的前提是为了执行已经存在的某项具体行政行为。本题中,扣押物品的行为之前不存在一个具体的行政行为,因此只能认定为一个具体的行政行为,而不是行政强制执行措施。故A选项错误。所谓事实行为,是指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不发生法律效果,或虽发生法律效果,但效果的发生是由于外界的某种事实状态所致的行为。李某殴打甲的行为,属于事实行为,也属于职务行为,B选项正确。对于违法违规经营的小摊贩,城管局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对相关物品进行扣押,属于合法行为。该扣押行为必须与李某打伤甲的行为予以分开,所以尽管甲被打伤,但是扣押甲物品的行为并不违法。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条规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以殴打等方式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赔偿是指“国家赔偿”。本题中,李某在执法过程中打伤甲某,属于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致人伤害,按照《国家赔偿法》规定应由李某所在城管局对甲某予以赔偿,城管局赔偿后可按《国家赔偿法》相关规定对李某予以追偿。据此,D选项错误。【陷阱】注意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的区分。根据《行政强制法》第2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行政强制措施不以当事人负有行政法上的义务为前提,而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的运用,必须以当事人负有行政法上应当履行的义务为前提。

  • 第5题:

    (2011年)某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对某历史文化古迹区域进行城管执法。区城管执法局接到举报并经现场勘验,认定黄某在古迹区域擅自建房,遂决定拆除该房屋并组织强制拆除。黄某的父亲称,房屋系自己所建,拆除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遂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法院予以受理。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黄某父亲和区城管执法局提供证据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黄某的父亲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区城管执法局决定拆除房屋和强制拆除的行为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B.黄某的父亲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区城管执法局决定拆除房屋和强制拆除的行为超越其法定权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
    C.黄某的父亲应当提供证据证明房屋系自己所建或者自己与拆除行为有利害关系
    D.区城管执法局应当在开庭审理前或者法院指定的证据交换之日向法院提供证据
    E.区城管执法局应当提供证据和依据证明有拆除房屋的决定权和强制执行的权利

    答案:C,E
    解析: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故AB选项错误,E选项正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其符合法定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C选项正确;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状,并提供据以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D选项错误。

  • 第6题:

    材料二
    某县城管执法局认定琼林机械公司违法建房,遂决定强制拆除其违法建筑。其后,强制拆除决定被依法确认为违法。琼林机械公司要求县城管执法局予以赔偿,遭到拒绝,于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琼林机械公司除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房屋损失外,还提供了当时在场的本公司员工甲与当地居民周某的书面证言(二人未出庭作证),以证明房屋被拆除时房屋内有办公用品、机械设备未搬出,县城管执法局对此应予赔偿。县城管执法局提交了执法人员所作现场笔录证据以及琼林机械公司员工乙和执法人员郑某的书面证言(二人未出庭作证),以证明房屋内没有物品。此外,在场当地居民毛某等三人以及执法人员鲁某、琼林机械公司员工丙出庭作证,证明房屋内当时确实没有任何物品。

    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关于法院对本案证据进行审查认定以及认定案件事实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法院对本案经过庭审质证的证据应进行审查,对无须庭审质证的证据不进行审查
    B、法院对本案可能涉及的按照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可以直接认定
    C、法院对本案可能涉及的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的事实可以直接认定
    D、若法院主持调解,琼林机械公司为达成调解协议而认可部分事实,则法院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将此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使用
    E、如本案中有新的证据材料可能推翻已认定的证据,则法院应再次开庭予以确认

    答案:B,C,D,E
    解析:
    1、(1)选项A:除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外,凡是知道案件事实的人,都有出庭作证的义务,行政执法人员也可以作为证人 (2)选项BCDE:证人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可能影响证言的证明力,但不直接导致证据无效。

    2、(1)各证人的基本情况:周某和毛某等三人与行政诉讼原、被告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甲、乙、丙属于与原告有密切关系的证人,甲所作的是对原告有利的证言,乙、丙所作的是对原告不利的证言;郑某、鲁某是行政执法人员,所作的证言均对行政执法机关有利;毛某等三人、鲁某、丙为出庭证人,其他均未出庭。(2)其他证人证言优于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提供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优于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周某>郑某,郑某=甲,丙>甲,毛某等三人>周某,毛某等三人>甲。

    3、有下列情形之一,原告或者第三人可以要求相关行政执法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1)对“现场笔录”的合法性或者真实性有异议的(选项AB错误,选项C正确) (2)对扣押财产的品种或者数量有异议的 (3)对检验物的物品取样或者保管有异议的 (4)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身份的合法性”(而非执法主体资格)有异议的(选项D错误,选项E正确) (5)需要出庭作证的其他情形。

    4、(1)选项A:法庭在审理案件时,需要对经过庭审质证的证据和无须质证的证据进行逐一审查和对全部证据进行综合审查。(2)行政诉讼中,法庭可以直接认定的事实包括众所周知的事实,自然规律及定理,按照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选项B正确),已经依法证明的事实,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的事实(选项C正确)。(3)选项D:在行政赔偿诉讼中,人民法院主持调解时,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而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4)选项E:有新的证据材料可能推翻已认定的证据的,应当再次开庭予以确认。

  • 第7题:

    材料二
    某县城管执法局认定琼林机械公司违法建房,遂决定强制拆除其违法建筑。其后,强制拆除决定被依法确认为违法。琼林机械公司要求县城管执法局予以赔偿,遭到拒绝,于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琼林机械公司除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房屋损失外,还提供了当时在场的本公司员工甲与当地居民周某的书面证言(二人未出庭作证),以证明房屋被拆除时房屋内有办公用品、机械设备未搬出,县城管执法局对此应予赔偿。县城管执法局提交了执法人员所作现场笔录证据以及琼林机械公司员工乙和执法人员郑某的书面证言(二人未出庭作证),以证明房屋内没有物品。此外,在场当地居民毛某等三人以及执法人员鲁某、琼林机械公司员工丙出庭作证,证明房屋内当时确实没有任何物品。

    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本案证据证明力大小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郑某证言的证明效力优于周某证言的证明效力
    B、郑某证言的证明效力优于甲证言的证明效力
    C、丙证言的证明效力优于甲证言的证明效力
    D、毛某等三人证言的证明效力优于周某证言的证明效力
    E、毛某等三人证言的证明效力优于甲证言的证明效力

    答案:C,D,E
    解析:
    1、(1)选项A:除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外,凡是知道案件事实的人,都有出庭作证的义务,行政执法人员也可以作为证人 (2)选项BCDE:证人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可能影响证言的证明力,但不直接导致证据无效。

    2、(1)各证人的基本情况:周某和毛某等三人与行政诉讼原、被告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甲、乙、丙属于与原告有密切关系的证人,甲所作的是对原告有利的证言,乙、丙所作的是对原告不利的证言;郑某、鲁某是行政执法人员,所作的证言均对行政执法机关有利;毛某等三人、鲁某、丙为出庭证人,其他均未出庭。(2)其他证人证言优于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提供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优于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周某>郑某,郑某=甲,丙>甲,毛某等三人>周某,毛某等三人>甲。

    3、有下列情形之一,原告或者第三人可以要求相关行政执法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1)对“现场笔录”的合法性或者真实性有异议的(选项AB错误,选项C正确) (2)对扣押财产的品种或者数量有异议的 (3)对检验物的物品取样或者保管有异议的 (4)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身份的合法性”(而非执法主体资格)有异议的(选项D错误,选项E正确) (5)需要出庭作证的其他情形。

    4、(1)选项A:法庭在审理案件时,需要对经过庭审质证的证据和无须质证的证据进行逐一审查和对全部证据进行综合审查。(2)行政诉讼中,法庭可以直接认定的事实包括众所周知的事实,自然规律及定理,按照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选项B正确),已经依法证明的事实,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的事实(选项C正确)。(3)选项D:在行政赔偿诉讼中,人民法院主持调解时,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而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4)选项E:有新的证据材料可能推翻已认定的证据的,应当再次开庭予以确认。

  • 第8题:

    某区城管执法局开展对辖区车载水果摊的整治,发现摊贩王某利用轻型货 车占用城市道路贩卖西瓜,且王某无法提供相关审批许可手续,遂作出没 收违法经营物品—400斤西瓜,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的行政处罚,该 城管执法局将没收的西瓜送给当地的敬老院等单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区城管执法局进行调查的执法人 员应当不得少于两人
    • B、因王某流动经营,区城管执法局 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 C、城管执法局有权处置没收的西瓜
    • D、城管执法局将没收的西瓜送给当 地养老院等单位违法

    正确答案:A,D

  • 第9题:

    问答题
    2010年12月,甲县城管局没有书面通知乙厂就强制拆除乙厂违章建筑的房屋,也未制作物品清单,在搬运房屋内物品过程中损坏部分物品。乙厂于2011年1月与丙厂合并成立新的丁厂。同年2月,丁厂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甲县城管局赔偿建房投入和物品损失。问:(1)丁厂是否具有原告资格?请说明理由。(2)若法院经过审理认定城管局的强制拆除行为程序违法,法院是否应该支持丁厂的赔偿请求?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戴某在街边摆摊卖水果,城管执法人员以影响市容为由,欲将其水果及其摆摊工具全部没收,戴某不服,与城管执法人员争执,遭到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殴打,住院治疗10天。戴某提出行政赔偿诉讼。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因殴打行为系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故戴某的请求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

    B

    如城管执法局拒不确认殴打行为违法,戴某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C

    戴某对自己的赔偿请求承担举证责任

    D

    法院在判决时应对城管执法局的致害行为是否违法予以确认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市城管执法局委托镇政府负责对一风景区域进行城管执法。镇政府接到举报并经现场勘验,认定刘某擅自建房并组织强制拆除。刘某父亲和嫂子称房屋系二人共建,拆除行为侵犯合法权益,向法院起诉,法院予以受理。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0年真题]
    A

    此案的被告是镇政府

    B

    刘某父亲和嫂子应当提供证据证明房屋为二人共建或与拆除行为有利害关系

    C

    如法院对拆除房屋进行现场勘验,应当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

    D

    被告应当提供证据和依据证明有拆除房屋的决定权和强制执行的权力


    正确答案: B,C
    解析:
    A项,《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5款规定,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依行政委托理论,受委托者应以委托的行政机关名义执法,因而行为的法律后果应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承担。故本案的被告应为市城管执法局,而不是镇政府。
    B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起诉的条件之一是原告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原告须证明其与具体行政行为之间有利害关系
    C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3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依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勘验现场。勘验现场时,勘验人必须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当事人或其成年亲属应当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勘验的进行,但应当在勘验笔录中说明情况。据此,法院在勘验现场时有义务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
    D项,《行政诉讼法》第34条第1款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本题中,作为被告的市城管执法局是否有权作出拆除房屋的权力以及强制执行的权力,直接关系到被诉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根据上述规定被告有义务提供证据和依据加以证明。

  • 第12题:

    多选题
    因对执法不满,沈某遭到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殴打,住院治疗10天。沈某提出行政赔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因殴打行为系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故沈某的请求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

    B

    如城管执法局拒不确认殴打行为违法,沈某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C

    沈某对自己的赔偿请求承担举证责任

    D

    法院在判决时应对城管执法局的致害行为是否违法予以确认


    正确答案: D,A
    解析:
    A项,殴打行为是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是公务行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条的规定,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属于国家赔偿范围。
    B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了国家赔偿法第3条第③、④、⑤项和第4条第④项规定的非具体行政行为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并造成损失,赔偿义务机关拒不确认致害行为违法,赔偿请求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C项,《国家赔偿法》第1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
    D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4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赔偿请求人未经确认程序而直接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案件,在判决时应当对赔偿义务机关致害行为是否违法予以确认

  • 第13题:

    某规划部门批准了甲的建房申请,但甲的房子被城管部门以违章建筑为由强行拆除,甲对城管部门的拆除决定不服向法院起诉。这时规划部门应是( )。

    A.共同被告

    B.第三人

    C.原告

    D.不能作为诉讼参与人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诉讼第三人。《行政诉讼法》第27条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 第14题:

    某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对某历史文化古迹区域进行城管执法。区城管执法局接到举报并经现场勘验,认定黄某在古迹区域擅自建房,遂决定拆除该房屋并组织强制拆除。黄某的父亲称,房屋系自己所建,拆除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遂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法院予以受理。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黄某的父亲和区城管执法局提供证据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黄某的父亲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区城管执法局决定拆除房屋和强制拆除的行为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B.黄某的父亲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区城管执法局决定拆除房屋和强制拆除的行为超越其法定权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

    C.黄某的父亲应当提供证据证明房屋系自己所建或者自己与拆除行为有利害关系

    D.区城管执法局应当在开庭审理前或者法院指定的证据交换之日向法院提供证据

    E.区城管执法局应当提供证据和依据证明有拆除房屋的决定权和强制执行的权力


    正确答案:CE
    [答案]:C, E
    [解析]:
    (1)选项ABE:“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2)选项C: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其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3)选项D: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状,并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 第15题:

    (2011年)某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对某历史文化古迹区域进行城管执法。区城管执法局接到举报并经现场勘验,认定黄某在古迹区域擅自建房,遂决定拆除该房屋并组织强制拆除。黄某的父亲称,房屋系自己所建,拆除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遂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法院予以受理。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黄某的父亲和区城管执法局提供证据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1)选项ABE:“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2)选项C: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其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3)选项D: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状,并提供据以作出被诉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答案:C,E
    解析:
    A.黄某的父亲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区城管执法局决定拆除房屋和强制拆除的行为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B.黄某的父亲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区城管执法局决定拆除房屋和强制拆除的行为超越其法定权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
    C.黄某的父亲应当提供证据证明房屋系自己所建或者自己与拆除行为有利害关系
    D.区城管执法局应当在开庭审理前或者法院指定的证据交换之日向法院提供证据
    E.区城管执法局应当提供证据和依据证明有拆除房屋的决定权和强制执行的权力

  • 第16题:

    材料二
    某县城管执法局认定琼林机械公司违法建房,遂决定强制拆除其违法建筑。其后,强制拆除决定被依法确认为违法。琼林机械公司要求县城管执法局予以赔偿,遭到拒绝,于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琼林机械公司除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房屋损失外,还提供了当时在场的本公司员工甲与当地居民周某的书面证言(二人未出庭作证),以证明房屋被拆除时房屋内有办公用品、机械设备未搬出,县城管执法局对此应予赔偿。县城管执法局提交了执法人员所作现场笔录证据以及琼林机械公司员工乙和执法人员郑某的书面证言(二人未出庭作证),以证明房屋内没有物品。此外,在场当地居民毛某等三人以及执法人员鲁某、琼林机械公司员工丙出庭作证,证明房屋内当时确实没有任何物品。

    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规定,琼林机械公司可以要求本案执法人员郑某、鲁某作为证人出庭作证的情形包括(  )。
    A、琼林机械公司对乙、丙证言的合法性有异议
    B、琼林机械公司对毛某等三人证言的合法性有异议
    C、琼林机械公司对现场笔录的合法性或者真实性有异议
    D、琼林机械公司对县城管执法局的执法主体资格有异议
    E、对郑某、鲁某身份的合法性有异议

    答案:C,E
    解析:
    1、(1)选项A:除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外,凡是知道案件事实的人,都有出庭作证的义务,行政执法人员也可以作为证人 (2)选项BCDE:证人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可能影响证言的证明力,但不直接导致证据无效。

    2、(1)各证人的基本情况:周某和毛某等三人与行政诉讼原、被告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甲、乙、丙属于与原告有密切关系的证人,甲所作的是对原告有利的证言,乙、丙所作的是对原告不利的证言;郑某、鲁某是行政执法人员,所作的证言均对行政执法机关有利;毛某等三人、鲁某、丙为出庭证人,其他均未出庭。(2)其他证人证言优于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提供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优于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周某>郑某,郑某=甲,丙>甲,毛某等三人>周某,毛某等三人>甲。

    3、有下列情形之一,原告或者第三人可以要求相关行政执法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1)对“现场笔录”的合法性或者真实性有异议的(选项AB错误,选项C正确) (2)对扣押财产的品种或者数量有异议的 (3)对检验物的物品取样或者保管有异议的 (4)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身份的合法性”(而非执法主体资格)有异议的(选项D错误,选项E正确) (5)需要出庭作证的其他情形。

    4、(1)选项A:法庭在审理案件时,需要对经过庭审质证的证据和无须质证的证据进行逐一审查和对全部证据进行综合审查。(2)行政诉讼中,法庭可以直接认定的事实包括众所周知的事实,自然规律及定理,按照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选项B正确),已经依法证明的事实,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的事实(选项C正确)。(3)选项D:在行政赔偿诉讼中,人民法院主持调解时,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而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4)选项E:有新的证据材料可能推翻已认定的证据的,应当再次开庭予以确认。

  • 第17题:

    某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对某历史文化古迹区域进行城管执法。区城管执法局接到举报并经现场勘验,认定黄某在古迹区域擅自建房,遂决定拆除该房屋并组织强制拆除。黄某的父亲称,房屋系自己所建,拆除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遂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法院予以受理。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黄某的父亲和区城管执法局提供证据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黄某的父亲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区城管执法局决定拆除房屋和强制拆除的行为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B.黄某的父亲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区城管执法局决定拆除房屋和强制拆除的行为超越其法定权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
    C.区城管执法局应当在开庭审理前或者法院指定的证据交换之日向法院提供证据
    D.区城管执法局应当提供证据和依据证明有拆除房屋的决定权和强制执行的权力

    答案:D
    解析:
    (1)选项ABD:“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2)选项C: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状,并提供据以作出被诉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 第18题:

    材料二
    某县城管执法局认定琼林机械公司违法建房,遂决定强制拆除其违法建筑。其后,强制拆除决定被依法确认为违法。琼林机械公司要求县城管执法局予以赔偿,遭到拒绝,于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琼林机械公司除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房屋损失外,还提供了当时在场的本公司员工甲与当地居民周某的书面证言(二人未出庭作证),以证明房屋被拆除时房屋内有办公用品、机械设备未搬出,县城管执法局对此应予赔偿。县城管执法局提交了执法人员所作现场笔录证据以及琼林机械公司员工乙和执法人员郑某的书面证言(二人未出庭作证),以证明房屋内没有物品。此外,在场当地居民毛某等三人以及执法人员鲁某、琼林机械公司员工丙出庭作证,证明房屋内当时确实没有任何物品。

    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本案证人证言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郑某、鲁某的证言均为无效证据,因为郑某、鲁某是本案行政执法人员
    B、甲的证言具有法律上的证明效力,法院不得以甲为公司员工为由认定甲的证言为无效证据
    C、乙、丙的证言具有法律上的证明效力,法院不得以乙、丙为公司员工为由认定乙、丙的证言为无效证据
    D、甲、乙、丙、郑某、鲁某的证言均为无效证据,只有毛某等三人、周某的证言合法有效
    E、甲、乙、丙的证言均为无效证据,只有郑某、鲁某的证言合法有效

    答案:B,C
    解析:
    1、(1)选项A:除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外,凡是知道案件事实的人,都有出庭作证的义务,行政执法人员也可以作为证人 (2)选项BCDE:证人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可能影响证言的证明力,但不直接导致证据无效。

    2、(1)各证人的基本情况:周某和毛某等三人与行政诉讼原、被告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甲、乙、丙属于与原告有密切关系的证人,甲所作的是对原告有利的证言,乙、丙所作的是对原告不利的证言;郑某、鲁某是行政执法人员,所作的证言均对行政执法机关有利;毛某等三人、鲁某、丙为出庭证人,其他均未出庭。(2)其他证人证言优于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提供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优于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周某>郑某,郑某=甲,丙>甲,毛某等三人>周某,毛某等三人>甲。

    3、有下列情形之一,原告或者第三人可以要求相关行政执法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1)对“现场笔录”的合法性或者真实性有异议的(选项AB错误,选项C正确) (2)对扣押财产的品种或者数量有异议的 (3)对检验物的物品取样或者保管有异议的 (4)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身份的合法性”(而非执法主体资格)有异议的(选项D错误,选项E正确) (5)需要出庭作证的其他情形。

    4、(1)选项A:法庭在审理案件时,需要对经过庭审质证的证据和无须质证的证据进行逐一审查和对全部证据进行综合审查。(2)行政诉讼中,法庭可以直接认定的事实包括众所周知的事实,自然规律及定理,按照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选项B正确),已经依法证明的事实,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的事实(选项C正确)。(3)选项D:在行政赔偿诉讼中,人民法院主持调解时,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而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4)选项E:有新的证据材料可能推翻已认定的证据的,应当再次开庭予以确认。

  • 第19题:

    甲工厂的生产污水流入李某承包的鱼塘,致使鱼虾死亡,损失2万元。李某起诉,请求甲工厂赔偿。下列哪些事实应当由甲工厂承担举证责任?()

    • A、甲工厂的生产污水是否流入李某承包的鱼塘
    • B、李某承包的鱼塘鱼虾死亡损失的具体数额
    • C、鱼虾死亡的原因是否为甲工厂污水所致
    • D、甲工厂是否具有免责事由

    正确答案:A,C,D

  • 第20题:

    因对执法不满,沈某遭到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殴打,住院治疗10天。沈某提出行政赔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因殴打行为系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故沈某的请求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
    • B、如城管执法局拒不确认殴打行为违法,沈某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 C、沈某对自己的赔偿请求承担举证责任
    • D、法院在判决时应对城管执法局的致害行为是否违法予以确认

    正确答案:B,C,D

  • 第21题:

    单选题
    某城管执法人员以甲某摆地摊影响市容为由,将其从事经营的物品全部扣押,并在扣押过程中将甲某打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__。
    A

    该城管执法人员将甲某打伤的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B

    对于甲某被打伤所造成的损失,国家应予赔偿

    C

    扣押甲某物品的行为属于行政处罚措施

    D

    因甲某被打伤,故扣押物品的行为违法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市城管执法局委托镇政府负责对以风景区域进行城管执法。镇政府接到举报并进行现场勘验,认定刘某擅自建房并组织强制拆除。刘某父亲和嫂子称房屋系二人共建,拆除行为侵犯合法权益,向法院起诉,法院予以受理。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此案的被告是镇政府

    B

    刘某父亲和嫂子应当提供证据证明房屋为二人共建或者与拆除行为有利害关系

    C

    如法院对拆除房屋进行现场勘验,应当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者当事人单位派人参加

    D

    被告应当提供证据和依据证明有拆除房屋的决定权和强制执行力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某区城管执法局以甲工厂的房屋建筑违法为由强行拆除,拆除行为被认定违法后,甲工厂要求某区城管执法局予以赔偿,遭到拒绝后向法院起诉。甲工厂除提供证据证明房屋损失外,还提供了甲工厂工人刘某与当地居民谢某的证言,以证明房屋被拆除时,房屋有办公用品、机械设备未搬出,应予赔偿。某区城管执法局提交了甲工厂工人李某和执法人员张某的证言,以证明房屋内没有物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8年真题]
    A

    法院不能因李某为甲工厂工人而不采信其证言

    B

    法院收到甲工厂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由经办人员签名并加盖法院印章

    C

    张某的证言优于谢某的证言

    D

    在庭审过程中,甲工厂要求刘某出庭作证,法院应不予准许


    正确答案: D
    解析:
    A项,根据《行诉证据规定》第63条第7项的规定,其他证人证言优于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提供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本题中,甲工厂工人李某为被告作出证明房屋内没有物品的证言,该证言不利于其供职的甲工厂,法院不能因李某为甲工厂工人而不采信其证言。
    B项,《行诉证据规定》第20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注明证据的名称、份数、页数、件数、种类等以及收到的时间,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C项,在对证据进行审核认定过程中,如果发现证明同一事实的数个证据,关于证人证言证明效力的判断主要有两个规则:其他证人证言优于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提供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优于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谢某与张某证言效力的高低需要根据案件综合判断,断言张某的证言效力优于谢某的证言,明显缺乏法律根据。
    D项,《行诉证据规定》第43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要求证人出庭作证的,法庭可以根据审理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以及是否延期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