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均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甲教唆乙杀害丙,后乙在实施犯罪行为过程中由于丙苦苦哀求而放弃,丙没有受到任何伤害。依照刑法规定,对乙应如何处理?( ) A.应当从轻处理 B.可以减轻处罚 C.应当减轻处罚 D.应当免除处罚

题目
甲、乙均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甲教唆乙杀害丙,后乙在实施犯罪行为过程中由于丙苦苦哀求而放弃,丙没有受到任何伤害。依照刑法规定,对乙应如何处理?( )
A.应当从轻处理
B.可以减轻处罚
C.应当减轻处罚
D.应当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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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乙均为完全行为能力人。甲为报复丙,唆使乙将丙打伤。这一损害赔偿责任应由()

    A. 甲全部承担

    B. 乙全部承担

    C. 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D. 甲、乙按过错大小分担责任


    正确答案:C

  • 第2题:

    第 50 题 甲、乙均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甲教唆乙杀害丙,后乙在实施犯罪行为过程中由于丙苦苦哀求而放弃,丙没有受到任何伤害。依照刑法规定,对乙应如何处理:(  )

    A.应当从轻处理

    B.可以减轻处罚

    C.应当减轻处罚

    D.应当免除处罚


    正确答案:D

  • 第3题:

    甲唆使乙盗窃丙的财物,乙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致使丙死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乙构成抢劫罪的共犯 B.甲构成盗窃罪
    C.乙构成抢劫罪 D.对甲而言,被教唆人乙没有犯被教唆的罪


    答案:B,C
    解析:
    【详解】
    共同犯罪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必须具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和行为。甲乙两人在盗窃范围内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和行为,但在抢劫范围内没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和行为,甲不成立抢劫罪。故选BC。

  • 第4题:

    有关共同犯罪与认识错误问题,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甲得知乙、丙二人要去打丁,就找了两根棍棒交给乙、丙,并嘱咐乙、丙,只把丁的腿打断,不要把丁打死。但乙丙因用力过重,丁两天后死亡。甲只应负故意伤害 的刑事责任,不应负故意伤害致死的刑事责任
    B.甲教唆乙去丙家盗窃,乙到丙家后,发现只有丙女一人在家,便强奸了丙女,而没 有盗窃。甲构成盗窃罪未遂,乙构成强奸罪既遂。二人不成立共犯关系
    C.丙交给丁一把匕首,教唆丁去抢劫李某,丁接近李某时,趁李某不注意,一把夺走 了李某的提包。对丙应按抢劫罪未遂论处,对丁应按抢夺罪既遂论处
    D.甲教唆乙去抢夺丙的提包,乙在接近丙时一拳将丙打倒,然后才抢走了丙的提包。


    答案:A,B,C,D
    解析:
    A、B、C、D
    考点:共犯与认识错误
    讲解:共同犯罪的认识错误,是指某个共同犯罪人所认识的犯罪事实与其他共同犯罪人所实行的犯罪事实不相一致。对共同犯罪的认识错误,应按刑法上的认识错误的原则来解决。共同犯罪的认识错误,主要有:⑴共同实行犯的认识错误。(2)教唆犯、帮助犯与实行犯或实行者之间的认识错误。A项是正确的,关于结果加重犯的认识错误,此种情况下,教唆者或帮助者应否对加重的结果负责,应根据教唆者或者帮助者是否应当预见这种加重结果的发生为准,若应当预见,就应对加重的结果负刑事责任;若不应当预见,则只负伤害的刑事责任。B项正确,犯罪构成完全不同,没有重合关系,此种情况下,被教唆者并未犯被教唆的罪,因而教唆者与被教唆者不构成共犯关系,对实行者当然以强奸罪论处,对教唆者应按盗窃罪的教唆未遂论处。C项正确,教唆抢劫,实行抢夺,教唆犯是抢劫未遂,实行犯是抢夺罪既遂。D项正确,教唆抢夺,实行抢劫,教唆犯是抢夺既遂,实行犯是抢劫既遂。

  • 第5题:

    甲将乙(6岁)绑架到自己家中,并向乙的父亲勒索财物。由于甲得知乙的父亲已经报案,便打算杀害乙。甲正在琢磨杀害方法时,甲的朋友丙到了甲家,甲将杀乙的想法告诉丙,丙帮助甲杀害了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甲构成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B.丙构成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C.甲丙构成绑架罪的共犯
    D.甲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承继行为怎样构成共同犯罪,其关键在于承继行为加入的时间必须是在犯罪既遂之前。承继行为成立怎样的共同犯罪,需要具体分析。其中,在结合犯中,后行为人仅参与后一犯罪的,则不构成结合犯,仅成立后一犯罪。 A项错误。我国《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可以看出,绑架后杀害被绑架人属于刑法规定的结合犯,属于科刑的一罪。本案中,甲绑架乙后,杀害乙的行为只构成绑架罪。 B项错误。如A项所述,甲属于结合犯,丙仅以帮助的故意参与后一甲杀死乙的犯罪的,仅成立后一犯罪。因此,丙不构成绑架罪,只构成故意杀人罪。 C项错误。甲丙不构成绑架罪共犯,因为丙没有绑架乙的意思。同时,绑架罪既遂的标准是带着胁迫第三人的目的实力控制了人质。本案中,甲以向乙父勒索财物的目的将乙绑架到自己家中,已经构成了绑架罪既遂,后来丙参与杀害乙的,不属于承继的共同犯罪。因此,甲丙不构成绑架罪的共犯。 D项正确。根据部分犯罪共同说,甲丙共同实施了杀害乙的行为,并且均是以杀人的故意实施的,由于绑架后杀死被绑架人的属于结合犯,只构成绑架罪,甲的罪名是绑架罪,乙是故意杀人罪。但二人就相同的故意杀人罪部分,成立共同犯罪。

  • 第6题:

    关于共同犯罪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乙共谋杀害在博物馆工作的丙,并同时举枪向丙射击,甲击中了青铜兽,其属于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乙没有击中任何目标。甲、乙成立故意杀人未遂的共犯,甲的行为另触犯了过失损毁文物罪,属于想象竞合犯
    B:甲教唆乙杀死隐藏在草丛中的丙,乙开枪射击,但由于乙射术不精,实际上只是打死了丙饲养的马(价值7万元)。甲、乙成立故意杀人未遂的共犯,甲是教唆犯,乙是实行犯,甲、乙打死丙饲养的马的行为不成立犯罪
    C:甲教唆乙走私普通货物、物品,乙误解了甲教唆的内容,走私了淫秽物品。按照部分犯罪共同说,甲、乙两人成立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共犯,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乙构成走私淫秽物品罪
    D:甲以为乙已满14周岁,便指使乙实施故意杀人行为,事实上乙不到13周岁,并实施了杀人行为。根据刑法原理,在主客观相统一的范围内,甲成立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而非教唆犯

    答案:D
    解析:
    【考点】共同犯罪。详解:选项A:甲、乙在故意杀害丙的范围内成立共犯。甲对击中珍贵文物所持的是过失心态,因此构成过失损毁文物罪。由于甲只有一个行为,因此属于想象竞合。对甲应以故意杀人罪的未遂和过失损毁文物罪择一重罪处罚。选项B:甲、乙共谋杀害丙,成立故意杀人罪的共犯。乙对杀死马所持心态为过失,而过失毁坏财物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所以,选项B正确。选项C:在各行为人具有共同故意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甲教唆乙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因此甲、乙只能在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范围内成立共犯,乙单独成立走私淫秽物品罪。选项D:甲主观上认为乙已满14周岁,即甲主观上具有教唆的故意。因此,甲成立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本题为选非题,正确答案是D。

  • 第7题:

    甲唆使乙帮助杀死邻居丙。某日,乙按甲授意,到丙家中,与丙闲谈,伺机作案,后因不忍下手而离去。关于本案,处理正确的是()。

    • A、甲、乙构成故意杀人罪共同犯罪
    • B、乙属于犯罪预备
    • C、乙属于犯罪中止
    • D、乙没有杀害丙,所以甲属于教唆未遂

    正确答案:A,C

  • 第8题:

    甲教唆乙杀邻居丙。某日,乙按甲的授意,到丙家中,伺机作案,乙觅得机会正欲杀丙,后因不忍下手而离去。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乙构成故意杀人罪共同犯罪
    • B、乙属于犯罪预备
    • C、乙属于犯罪中止
    • D、乙没有杀害丙,所以甲属于教唆未遂

    正确答案:A,C

  • 第9题:

    下列关于教唆犯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教唆乙实施杀害丙的行为,结果乙口头允诺,但实际只是去丙家盗窃了一台彩电,则甲不构成教唆犯
    • B、甲、乙共同约定实施盗窃行为,在盗窃得逞之后,甲临时起意,向乙使了个眼色,乙心领神会放了把火毁灭现场,致使大量财物被烧毁,则甲构成放火罪的教唆犯
    • C、甲已经打算实施杀人行为,但是还在犹豫之中,乙见状给甲打气,鼓励甲实施,结果甲实施了故意杀人行为,则乙构成教唆犯
    • D、甲对乙说:“你去犯罪吧!”结果乙实施了抢劫行为,则甲构成教唆犯

    正确答案:B

  • 第10题:

    下列情况中不属于共同犯罪的是:()

    • A、甲、乙二人同时在一仓库盗窃,但二人互不联络
    • B、甲、乙二人同时打丙,甲出于杀人故意往丙头上打,乙出于伤害故意往丙腿上打,致丙死亡
    • C、甲教唆乙打断丙的腿,乙听后没有产生伤害故意
    • D、甲教唆未满14周岁的乙杀死了丙

    正确答案:A,B,C,D

  • 第11题:

    单选题
    关于共同犯罪,下列哪一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
    A

    甲以伤害故意、乙以杀人故意共同对丙实施暴力导致丙死亡,由于二人主观故意不同,二人不成立共同犯罪

    B

    乙误认为路边的皮包是他人遗失的,明知真相(皮包是丙的)的甲教唆乙将皮包拿走,甲和乙构成侵占罪的共同犯罪,甲另外构成盗窃罪

    C

    甲绑架丙的儿子后向丙勒索巨额财物,得知丙报警后,打算杀死丙的儿子。甲向好友乙述说要杀死丙的儿子的想法,乙遂帮忙掐死了丙的儿子,乙构成绑架罪,适用“杀死被绑架人”的法定刑

    D

    乙教唆甲实施抢劫,但甲实施抢劫时,刚好路过的乙发现被劫持者是自己的邻居,遂劝说甲停手,甲不从,将乙打昏后劫得财物,甲成立犯罪既遂,乙成立犯罪中止


    正确答案: C
    解析:
    A项,依据部分犯罪共同说和行为共同说,二人主观故意不同不影响共同犯罪的成立。
    B项,甲教唆乙实施侵占行为,二人在侵占罪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由于甲是利用不知情的乙实施了盗窃行为,甲另外构成盗窃罪的间接正犯。
    C项,在结合犯的情形,承继人只对后一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也即乙只成立单独的故意杀人罪。
    D项,乙的劝阻行为并未消除先前教唆行为所引起的因果力,不成立有效的中止,而属于犯罪既遂。

  • 第12题:

    多选题
    下列情况中不属于共同犯罪的是:()
    A

    甲、乙二人同时在一仓库盗窃,但二人互不联络

    B

    甲、乙二人同时打丙,甲出于杀人故意往丙头上打,乙出于伤害故意往丙腿上打,致丙死亡

    C

    甲教唆乙打断丙的腿,乙听后没有产生伤害故意

    D

    甲教唆未满14周岁的乙杀死了丙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同时犯不成立共同犯罪
    所谓同时犯,即指没有共同实行犯罪的意思联络,而是在同一时间同一场所实施行同一性质的犯罪行为,对此应作为单独犯罪分别论处。故A项不属于共同犯罪。
    犯罪的故意内容不同
    该不同的罪过内容能够决定行为性质不同,如甲乙共同用木棍打击丙,甲出于杀人的故意,而乙仅出于伤害的故意,结果由于甲打击丙的要害部位而导致丙死亡,此时二人所有共同的行为,但由于没有共同犯罪故意而不构成共犯关系,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乙构成故意伤害罪。故B项不属于共同犯罪。
    C项中乙没有产生伤害故意,更谈不上共同犯罪的共同故意,甲单独构成犯罪。
    D项甲是间接正犯,甲和乙不能构成共同犯罪。

  • 第13题:

    甲请乙为其在丙家盗窃时望风。某日晚,甲、乙如约前往丙家,乙在屋外望风,甲进入丙家,见丙女一人在家,就对丙女实施了强奸行为。对本案应如何处理?

    A.甲、乙都构成强奸罪的共犯

    B.甲、乙在盗窃范围内成为共犯

    C.甲、乙分别构成强奸罪的单独犯

    D.甲成立强奸罪


    正确答案:BD
    解析:共同犯罪是二人以上的共同故意犯罪,所以,成立共同犯罪需要行为人具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在本案中,甲、乙只有共同盗窃的故意,没有共同强奸的故意,所以,甲、乙应当在盗窃罪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而甲单独成立强奸罪,乙对甲的强奸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具体而言,本题考查的是共同实行过限行为的定性。

  • 第14题:

    间接正犯又称为间接实行犯,是指利用他人为道具而实施犯罪的实行行为,利用者通过支配被利用者的工具行为实现自己的犯罪意图,利用者与被利用者不构成共同犯罪,它包括以下两种情况:一是利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犯罪;二是利用他人过失或不知情的行为犯罪。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甲的行为属于间接正犯的是:

    A.甲挑唆乙与丙的关系,致使乙一怒之下将丙打成重伤,甲、乙、丙均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
    B.甲教唆精神病人乙用刀砍伤与其素有仇怨的丙,甲、丙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乙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
    C.甲派员工乙殴打一直欠钱不还的丙,并允诺给其好处,乙随后将丙打伤。甲、乙、丙均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
    D.甲让自己尚未成年的孩子乙诬告丙,未想到乙捏造的事实正是丙客观存在的事实,甲、丙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乙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

    答案:B
    解析:
    第一步,看提问方式,本题属于选是题。
    第二步,找关键信息。
    ①利用他人为道具而实施犯罪的实行行为;
    ②利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犯罪;
    ③利用他人过失或不知情的行为犯罪。
    第三步,辨析选项。
    A项:甲挑唆乙与丙,使得乙打丙,乙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且乙是在知情的情况下,甲的行为不符合“利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犯罪”或“利用他人过失或不知情的行为犯罪”,不符合定义;
    B项:甲教唆乙砍丙,符合“利用他人为道具,实施犯罪”,精神病人乙是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符合“利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犯罪”,符合定义;
    C项:甲派员工乙打丙,乙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且乙是在知情的情况下,甲的行为不符合“利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犯罪”或“利用他人过失或不知情的行为犯罪”,不符合定义;
    D项:甲让孩子乙诬告丙,孩子乙确实是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但捏造的事实正是客观存在的,不属于犯罪,不符合“利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犯罪”,不符合定义。

  • 第15题:

    甲请乙为其在丙家盗窃时望风,乙同意。某日晚,甲、乙按约定前往丙家,乙在屋外望风,甲进入丙家,见丙女一人在家,就对丙女实施了强奸行为,对本案应如何处理?()
    A.甲、乙都构成强奸罪的共犯 B.甲、乙在盗窃范围内成为共犯
    c.甲、乙分别构成强奸罪的单独犯 D.甲成立强奸罪


    答案:B,D
    解析:
    【详解】
    共同犯罪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必须具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和行为。甲乙两人在盗窃范围内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和行为,但在强奸范围内没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和行为,乙不成立强奸罪。故选BD。

  • 第16题:

    关于共同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乙因妻丙外遇而决意杀之。甲对此不知晓,出于其他原因怂恿乙杀丙。后乙杀害丙。甲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
    B:乙基于敲诈勒索的故意恐吓丙,在丙交付财物时,知情的甲中途加入帮乙取得财物。甲构成敲诈勒索罪的共犯
    C:乙、丙在五金店门前互殴,店员甲旁观。乙边打边掏钱向甲买一羊角锤。甲递锤时对乙说“你打伤人可与我无关”。乙用该锤将丙打成重伤。卖羊角锤是甲的正常经营行为,甲不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共犯
    D:甲极力劝说丈夫乙(国家工作人员)接受丙的贿赂,乙坚决反对,甲自作主张接受该笔贿赂。甲构成受贿罪的间接正犯

    答案:A,B
    解析:
    【考点】共同犯罪;教唆犯;间接正犯【详解】A选项中,虽然甲实施了教唆行为,但在此之前乙已有杀害其妻的故意,甲的行为并未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因此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A的说法正确。如果先行为人已实施一部分实行行为后,后行为人以共同犯罪的意思参与实行或者提供帮助,则为承继的共同犯罪。B选项中,乙基于敲诈勒索的故意实施了恐吓丙的行为,在丙交付财物时,甲在知情的情况下中途加入帮助乙取得财物,甲、乙是承继的共犯,即甲构成敲诈勒索罪的共犯,所以B是正确的。C选项中,乙、丙斗殴的地点在五金店门口,乙花钱买锤子,甲目击乙、丙斗殴,且已充分意识到乙购买锤子的目的在于伤害他人,在此情况下仍将锤子卖给乙,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帮助犯。所以C错误。间接正犯通过操纵他人实施犯罪,本人并不亲自实施危害行为。但是D选项中甲并无成立贿赂罪的主体身份,而且甲要求乙接受贿赂而被拒绝,是由甲擅自做主接受贿赂,乙并非甲操纵实施犯罪的工具,因此甲不成立受贿罪的间接正犯,所以D是错误的。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

  • 第17题: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医生甲意欲杀害患者丙,将毒药交给不知情的护士乙,让乙给丙注射。乙接过药品后发现是致命的毒药,但仍给丙注射,致丙死亡,甲构成教唆乙杀人的教唆犯
    B:甲教唆乙杀丙,同时又告诉丙:“乙会杀你,作好防卫准备”。某日晚,乙杀丙时,丙正当防卫将乙杀死,甲对乙的死亡应承担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
    C:甲乙有仇,甲扬言要杀乙,乙逃往他乡后,甲在多处张贴悬赏广告“杀死乙者奖励3万元”,但是没有人杀乙,甲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
    D:甲教唆乙盗窃丙家的财物,乙接受教唆后前往丙家行窃,被丙发现后乙为了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致丙轻伤,甲属于教唆未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答案:A,C,D
    解析:
    【考点】教唆犯。详解:关于A选项。教唆犯是共犯的一种,是指教唆引起他人犯意的共犯人。甲利用不知情的护士乙的行为来实施自己的犯罪行为,与乙没有达成共同犯罪的故意,所以是单独犯罪。护士乙在知情后仍然实施犯罪行为,属于片面的帮助犯,也要承担刑事责任。所以甲并不构成教唆乙杀人的教唆犯,A选项的说法错误,当选。关于B选项。间接正犯又称为间接实行犯,是指把他人作为工具利用的情况。利用者与被利用者不成立共同犯罪。甲教唆乙杀丙,同时又告诉丙:“乙会杀你,做好防卫准备”。某日晚,乙杀丙时,丙正当防卫将乙杀死。甲的真实意图是借丙之手杀乙,甲属于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所以B选项的说法正确,不选。关于C选项。教唆犯的成立一般要求有明确具体的教唆对象,否则不成立教唆犯。甲在多处张贴悬赏广告“杀死乙者奖励3万元”,并没有具体的对象,不成立教唆犯。所以C选项的说法错误,当选。关于D选项。甲教唆乙盗窃丙家的财物,乙接受教唆后前往丙家行窃,被丙发现后乙为了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致丙轻伤,此时乙的行为已经从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属于共同犯罪的实行过限问题。甲应在盗窃罪的犯罪内承担教唆犯的刑事责任,且属于教唆犯既遂。所以D选项的说法错误,当选。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CD。

  • 第18题:

    甲教唆乙去杀丙,乙同意并做好准备后,甲悔悟,并劝说乙放弃杀丙计划,乙不听,仍去杀死了丙。甲的教唆行为属于()

    • A、既遂
    • B、未遂
    • C、预备
    • D、中止

    正确答案:A

  • 第19题:

    甲对乙称,如果乙不去殴打丙就杀害乙的妻儿。乙无奈,将丙殴打成轻微伤,后被民警查获,对甲的行为公安机关应当()

    • A、批评教育
    • B、按殴打他人处罚
    • C、按教唆他人处罚
    • D、予以训诫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甲和乙共谋杀丙。甲在外望风,乙进入丙家实施杀害行为。乙在杀害过程中自动放弃了杀人行为,丙未死。甲、乙均构成故意杀人罪中止,因没有造成丙的人身损害,对二人应当免除处罚。


    正确答案:错误

  • 第21题:

    甲唆使乙盗窃丙的财物,乙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致丙死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乙构成抢劫罪的共犯
    • B、甲构成盗窃罪
    • C、乙构成抢劫罪
    • D、对甲而言,被教唆人乙没有犯被教唆的罪

    正确答案:B,C

  • 第22题:

    多选题
    关于共同犯罪,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

    甲(成年人)教唆15岁的乙去丙家小区里拦住丙进行抢劫,但是丙一直没有出现,乙就想去丙家看看丙是不是已经回家了,结果正好看见丙家的门虚掩着,乙进入丙家进行了盗窃,甲、乙不构成共同犯罪

    B

    甲在抢夺丙之后,被丙追赶,正在厮打时,甲的朋友乙正好经过,甲就叫乙帮忙,乙问甲什么情况,甲如实说了,乙知晓后帮助甲一起殴打丙,甲、乙构成抢劫罪的共犯

    C

    甲、乙商量想给丙点颜色看看,但是其实乙早就对丙起了杀心,在甲、乙一起殴打丙的过程中,乙就一直攻击丙的头部,最后导致丙死亡。甲、乙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共犯

    D

    甲、乙一起殴打丙,想教训一下丙,在殴打过程中,乙拿起身边的椅子朝丙砸去,砸到了丙的头上,导致丙死亡,甲、乙均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是只有乙承担致死的加重后果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A项,甲教唆乙抢劫,但是乙实施的是盗窃,抢劫罪包含了盗窃罪的犯意,两人在盗窃罪的范围内成立违法层面的共同犯罪。
    B项,乙在得知甲的犯罪过程后仍然帮助甲对丙实施暴力,乙构成甲的承继的共犯,所以甲乙构成抢劫罪的共犯。
    C项,乙有杀害丙的故意,甲只有伤害的故意,两人在故意伤害罪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但是甲成立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乙成立故意杀人罪。
    D项,在共同犯罪中,只要个别犯罪人的行为没有明显超出犯罪意图,那么所有犯罪人就都要对结果承担责任,虽然是乙的行为导致了丙的死亡,但是乙的行为是在伤害的故意下出现的,并未超出共同犯意,所以甲乙都要对死亡结果承担责任

  • 第23题:

    多选题
    下列情况中不属于共同犯罪的是(  )。
    A

    甲乙二人同时在一仓库盗窃,但二人互不联络

    B

    甲乙二人同时打丙,甲出于杀人故意往丙头上打,乙出于伤害故意往丙腿上打,致丙死亡

    C

    甲教唆乙打断丙的腿,乙听后没有产生伤害故意

    D

    甲教唆未满14周岁的乙杀死了丙


    正确答案: A,D
    解析:
    AB两项,甲、乙没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因此不构成共同犯罪。
    C项,乙没有产生伤害故意,更无共同犯罪的故意,甲单独构成犯罪
    D项,甲是间接正犯,甲和乙不能构成共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