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国公民杰克欲与中国公民张某结婚,关于相关法律适用,正确的说法是: A.若双方长期共同居住在中国,结婚的条件应当适用中国法 B.若双方长期分居两地,则结婚条件可适用于双方缔结婚姻地中国的相关法律 C.双方的人身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 D.双方可协议选择适用中国法处理双方财产关系

题目
甲国公民杰克欲与中国公民张某结婚,关于相关法律适用,正确的说法是:

A.若双方长期共同居住在中国,结婚的条件应当适用中国法
B.若双方长期分居两地,则结婚条件可适用于双方缔结婚姻地中国的相关法律
C.双方的人身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
D.双方可协议选择适用中国法处理双方财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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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A,B,C,D
解析:
A、B 正确。《法律适用法》第 21 条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C 正确。《法律适用法》第 23 条规定,夫妻人身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D 正确。《法律适用法》第 24 条规定,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更多“甲国公民杰克欲与中国公民张某结婚,关于相关法律适用,正确的说法是: ”相关问题
  • 第1题:

    查某是美国人,1999年10月与中国公民李某结婚后定居法国,2000年7月甲某向美国申请放弃美国国籍获准,同月21日查某以与中国公民结婚的理由向中国有关部门申请加入中国国籍,未获得批准。则关于查某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法律,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美国法
    B、中国法
    C、法国法
    D、查某自己选择的法律

    答案:A,B,D
    解析: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2条规定: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民通意见》第181条第3款规定: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其定居国法律,如未定居,适用其住所地国法律。查某放弃了美国国籍但未获得中国国籍,因此是无国籍人,应当适用其定居国法即法国的法律。

  • 第2题:

    甲国公民玛丽与中国公民王某经常居住地均在中国,2人在乙国结婚。关于双方婚姻关系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结婚手续只能适用中国法
    B、结婚手续符合甲国法、中国法和乙国法中的任何一个,即为有效
    C、结婚条件应适用乙国法
    D、结婚条件应适用中国法

    答案:B,D
    解析:
    【考点】涉外婚姻关系的法律适用【详解】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2条规定,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玛丽的国籍国为甲国,王某的国籍国为中国,双方的经常居住地为中国,乙国为婚姻缔结国。因此,结婚手续可适用中国法、乙国法和甲国法。选项A错误,B正确。根据该法第21条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二人共同居住地为中国,因此结婚条件应适用中国法。选项C错误,D正确。

  • 第3题:

    中国公民刘某去甲国探亲,探亲期间入了甲国国籍,随后回国。后来,甲国向中国提出引渡请求。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中国应拒绝引渡,因为刘某是中国公民
    B.若刘某行为依据甲国法律是犯罪,但依据中国法不是犯罪的也可引渡
    C.中国不能拒绝引渡,因为刘某是甲国公民
    D.若刘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则应拒绝引渡


    答案:A
    解析:
    考点:引渡
    讲解:本题把引渡和国籍的认定混在一起了。中国公民自动丧失中国国籍条件有二:一是归化外国;二是定居外国。两者均符合才可以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刘某虽入籍甲国,但并无在甲国定居的意思,故没有自动丧失中国国籍。而我国又不承认双重国籍,所以刘某还是中国公民。所以,A正确、C错误。要想引渡,得满足“双重犯罪原则”,即中国、甲国两国法律都认为刘某行为是犯罪时才可引渡。故B错误。对被引渡请求人因年龄、健康原因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不宜引渡的,是可以拒绝引渡,而非应当拒绝引渡。故D错误。

  • 第4题:

    下列法律关系中不由国际私法调整的是()。

    A韩国公民甲和日本公民乙在美国结婚

    B中国某企业与法国某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合资企业

    C中国公民甲与中国公民乙在香港结婚

    D荷兰籍甲船与英国籍乙船在台湾海峡相撞


    C

  • 第5题:

    唐朝开元年间,旅居长安的突某(来自甲国)将和某(来自乙国)殴打致死。根据唐律关于"化外人"犯罪适用法律的原则,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 A、适用当时甲国的法律
    • B、适用当时乙国的法律
    • C、当时甲国或乙国的法律任选其一
    • D、适用唐朝的法律

    正确答案:B

  • 第6题:

    甲国国籍法规定甲国采取双系血统主义,甲国公民玛丽和乙国公民马科思结婚,在乙国生小孩杰克,则杰克是否具有甲国国籍?( )。

    • A、不具有,因为杰克出生在乙国
    • B、不具有,因为杰克的父亲不是甲国公民
    • C、具有,因为杰克的母亲是甲国公民
    • D、不具有,因为杰克出生地为乙国,且其父亲不是甲国公民

    正确答案:B

  • 第7题:

    中国公民张某长期定居在甲国,2005年在美国度假期间死亡。张某在甲国留有房屋和存款若干,其生前在甲国留下遗嘱,指定其全部遗产由其在中国的外甥罗某继承。其女儿玛丽以张某立遗嘱时神志不清因而无民事行为能力为由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认定该遗嘱无效。关于张某有无民事行为能力,根据中国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法院可以适用?

    • A、美国法或中国法
    • B、甲国法
    • C、美国法
    • D、《民事行为能力罗马公约》

    正确答案:B

  • 第8题:

    单选题
    甲某是美国公民,2009年他与中国公民乙某在美国结婚,并一直生活在美国,2014年甲某和乙某在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我国《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中婚姻关系法律适用的有关规定,他们结婚手续、结婚条件以及离婚分别适用哪国法律?(  )
    A

    美国法;中国法;中国法

    B

    美国法;美国法;中国法

    C

    中国法;中国法;美国法

    D

    美国法;中国法;美国法


    正确答案: C
    解析: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2条规定,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故美国法和中国法皆可。第21条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故为美国法。第27条规定,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故为中国法

  • 第9题:

    单选题
    下列法律关系中不由国际私法调整的是()。
    A

    韩国公民甲和日本公民乙在美国结婚

    B

    中国某企业与法国某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合资企业

    C

    中国公民甲与中国公民乙在香港结婚

    D

    荷兰籍甲船与英国籍乙船在台湾海峡相撞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甲国公民玛丽与中国公民王某经常居住地均在中国,2人在乙国结婚。关于双方婚姻关系的法律适用,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A

    结婚手续只能适用中国法

    B

    结婚手续符合甲国法、中国法和乙国法中的任何一个,即为有效

    C

    结婚条件应适用乙国法

    D

    结婚条件应适用甲国法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甲国公民玛丽与中国公民王某经常居住地均在中国,两人在乙国结婚。关于双方婚姻关系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2年真题]
    A

    结婚手续只能适用中国法

    B

    结婚手续符合甲国法、中国法和乙国法中的任何一个,即为有效

    C

    结婚条件应适用乙国法

    D

    结婚条件应适用中国法


    正确答案: B,C
    解析:
    AB两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2条规定,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因此,结婚手续符合甲国法中国法乙国法中的任何一个,即为有效。
    CD两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1条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该条冲突规范为有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在双方当事人具有共同居住地的情况下优先适用居住地法。由于王某夫妻的共同居住地为中国,因此本案结婚条件应当适用中国法

  • 第12题:

    单选题
    中国公民张某长期定居在甲国,2005年在美国度假期间死亡。张某在甲国留有房屋和存款若干,其生前在甲国留下遗嘱,指定其全部遗产由其在中国的外甥罗某继承。其女儿玛丽以张某立遗嘱时神志不清因而无民事行为能力为由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认定该遗嘱无效。关于张某有无民事行为能力,根据中国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法院可以适用?
    A

    美国法或中国法

    B

    甲国法

    C

    美国法

    D

    《民事行为能力罗马公约》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初看可能是继承问题,其实是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根据民法通则第143条,中国公民定居国外的,其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
    民通意见第179条补充如下,定居国外的我国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如其行为是在我国所为,适用我国法律,如在定居国所为,可以适用其定居国法律。请注意这里是“可以”,也就意味着我国法和定居国法都可以适用。
    至于《民事行为能力罗马公约》则根本不存在,是作为干扰项出现的。

  • 第13题:

    甲某是美国公民,1999年他与中国公民乙某在美国结婚,2005年甲某和乙某在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应适用哪国法律?

    A、美国法
    B、美国法、中国法均可
    C、中国法
    D、根据当事人的约定

    答案:C
    解析: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7条规定: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

  • 第14题:

    A国一年满21岁的公民甲在中国向B国公民乙签发一汇票,委托付款人是中国公民丙。在中国公民丙向B国公民乙付清票款项而要求甲给付双方约定的手续费时,甲认为自己根据A国的法律是未成年人(A国法律规定年满力岁为成年人),所签票据行为无效,而拒绝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A国公民甲所签票据的行为有效
    B. A国公民甲所签票据的行为无效
    C.该案应适用的法律是A国法
    D.该案应适用的法律是中国法


    答案:A,D
    解析:
    根据《票据法》第96条的规定:“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律。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人,依照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而依照行为地法律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适用行为地法律。”可知,本题中对甲应适用行为地中国法律,而认定甲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所签票据的行为有效。故A、D项当选。

  • 第15题:

    经常居所在汉堡的德国公民贝克与经常居所在上海的中国公民李某打算在中国结婚。关于贝克与李某结婚,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两人的婚龄适用中国法
    B、结婚的手续适用中国法
    C、结婚的所有事项均适用中国法
    D、结婚的条件同时适用中国法与德国法

    答案:A
    解析:
    选项A正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本题中,婚龄属于结婚条件,由于双方并无共同经常居所地和共同国籍国,且在其中一方的国籍国中国缔结婚姻,故适用中国法。选项B错误。《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本题中,适用中国法或德国法均为有效。选项C、D错误,参照对选项A、B的分析。

  • 第16题:

    中国公民王某与甲国公民彼得于2013年结婚后定居甲国并在该国产下一子,取名彼得森。关于彼得森的国籍,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具有中国国籍,除非其出生时即具有甲国国籍
    • B、可以同时拥有中国国籍与甲国国籍
    • C、出生时是否具有甲国国籍,应由甲国法确定
    • D、如出生时即具有甲国国籍,其将终生无法获得中国国籍

    正确答案:A,C

  • 第17题:

    已知甲国是一个多法域的国家,甲国中东甲和西甲两个区域分别施行不同的民事法律制度。中国公民张某经常居所在东甲区,同时在西甲区还有别墅一套,另外其在甲国和中国还有投资股权和存款若干。后张某因病在东甲区去世而未立遗嘱。其甲国妻子和中国的子女因继承发生纠纷诉至中国法院。根据中国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对上述财产继承的法律适用,下列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 A、动产适用甲国东甲区法律,不动产适用甲国西甲区法律
    • B、动产适用甲国法,不动产适用中国法
    • C、动产适用中国法,不动产适用甲国法
    • D、首先根据甲国的区际冲突规范处理

    正确答案:A

  • 第18题:

    下列说法或做法中正确的有几项?

    • A、中国籍公民张某与华侨李某在某国相识后结婚并定居该国。10年后张某在定居国起诉离婚,但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双方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该案。张某遂向自己在中国的最后居住地法院起诉。中国法院受理了此案
    • B、中国人甲与法国人乙在瑞士结婚并定居在瑞士。婚后因感情不和,甲回到中国提起离婚诉讼。关于甲乙婚姻的有效性、离婚及离婚引起的财产分割应分别适用瑞士法、中国法
    • C、中国公民甲与美国公民乙l999年结婚,2000年乙向美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甲得知后向自己住所地的中国法院也提起离婚之诉。中国法院受理了此案
    • D、中国公民甲与中国公民乙在国外留学时结婚,但未定居。甲回国后欲起诉离婚,应由甲或乙的原住所地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A,B,C,D

  • 第19题:

    中国公民甲在美国旅游期间同美国公民乙结婚,( )。

    • A、结婚的实质要件适用中国法律
    • B、结婚的形式要件适用美国法律
    • C、无论是结婚的实质要件还是形式要件,均应适用美国法律
    • D、无论是结婚的实质要件还是形式要件,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单选题
    依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下列关于结婚法律适用的陈述,哪项是错误的?( )
    A

    中国公民在我国境内同外国人结婚,结婚的实质要件要适用中国法

    B

    外国人在外国缔结的有效婚姻如果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是不能成立的,则我国法律不承认其效力

    C

    男女双方均为外国人,要求在我国登记结婚的,只要符合我国法律规定,持有相关证件即可办理婚姻登记

    D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无论在国内缔结婚姻还是在国外缔结婚姻,均适用婚姻缔结地法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经常居所在汉堡的德国公民贝克与经常居所在上海的中国公民李某打算在中国结婚。关于贝克与李某结婚,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真题]
    A

    两人的婚龄适用中国法

    B

    结婚的手续适用中国法

    C

    结婚的所有事项均适用中国法

    D

    结婚的条件同时适用中国法与德国法


    正确答案: C
    解析:
    AD两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1条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婚龄为结婚条件之一,本题中贝克与李某既没有经常居所地也没有共同国籍国,但是双方在一方国籍国(中国)缔结婚姻,所以应当适用中国法
    BC两项,第22条规定,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因此,在本题中,结婚的手续并不是必然适用中国法。

  • 第22题:

    单选题
    中国公民甲在美国旅游期间同美国公民乙结婚,( )。
    A

    结婚的实质要件适用中国法律

    B

    结婚的形式要件适用美国法律

    C

    无论是结婚的实质要件还是形式要件,均应适用美国法律

    D

    无论是结婚的实质要件还是形式要件,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中国公民甲与B国公民乙在C国结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甲和乙结婚应当适用()。
    A

    B国法律

    B

    中国法律

    C

    由当事人协商选择适用中国法律,B国法律或国法律

    D

    C国法律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