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再审中,下列哪些情形应当依法开庭审理?()A:某盗窃案,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吴某加重刑罚B:某杀人案,人民检察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了抗诉C:某强奸案,原审被告人范某已经死亡D:某故意伤害案,再审需要依照第一审程序审理

题目
在刑事再审中,下列哪些情形应当依法开庭审理?()

A:某盗窃案,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吴某加重刑罚
B:某杀人案,人民检察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了抗诉
C:某强奸案,原审被告人范某已经死亡
D:某故意伤害案,再审需要依照第一审程序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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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在本案中,由于被告人张某提出上诉,而被告人王某没有提出上诉,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只将张某的上诉状和有关王某的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B.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有关张某、王某的全部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C.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不受上诉范围的限制D.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对王某判处的刑罚有错误,需要加重刑罚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


    正确答案:BCD
    《刑事诉讼法》第186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据此,BC当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7条规定:“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或者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案件,不得撤销第一判决,直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或者适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据此D当选。

  • 第2题:

    关于审判监督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上级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一律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以外的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B、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C、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再审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

    D、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应当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正确答案:BC
    【答案】BC
    【详解】《刑事诉讼法》第244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以外的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更为适宜的,也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审理。故A选项说法错误。《刑事诉讼法》第245条规定: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故B选项说法正确。《刑事诉讼法》第246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决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再审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故C选项说法正确,D选项“应当”说法错误。

  • 第3题:

    张某起诉王某违约并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经县市两级人民法院审理均胜诉。王某以生效的二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为由申请再审。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省高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

    B.省高级人民法院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

    C.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D.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王某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


    参考答案:ACD

  • 第4题:

    在刑事再审中,下列哪些情形应当依法开庭审理?( )

    A.某盗窃案,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吴某加重刑罚
    B.某杀人案,人民检察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了抗诉
    C.某强奸案,原审被告人范某已经死亡
    D.某故意伤害案,再审需要依照第一审程序审理

    答案:A,B,D
    解析:
    本题考查再审的审理。《刑诉解释》第384条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审理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对原审被告人、原审自诉人已经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再审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另外,依据再审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具体规定》),下列再审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开庭审理:(1)依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2)依照第二审程序需要对事实或者证据进行审理的:(3)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4)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加重刑罚的。因此本题应选ABD。

  • 第5题:

    下列再审案件,哪些可以不开庭审理?

    A:李某抢劫案,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重
    B:葛某受贿案,葛某已死亡
    C:张某、卞某为同案原审被告人,张某在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监狱服刑,提审到庭确有困难,但未经抗诉的检察院同意
    D:陈某强奸案,原生效裁判于1979年之前作出

    答案:A,B,D
    解析:
    【考点】重新审判的程序【详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具体规定(试行)》第6条规定:“下列再审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重的;(二)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施行以前裁判的;(三)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原审自诉人已经死亡、或者丧失刑事责任能力的;(四)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在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监狱服刑,提押到庭确有困难的;但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征得人民检察院的同意;(五)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按本规定第九条第(四)项规定,经两次通知,人民检察院不派员出庭的。”A项中,李某抢劫案,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重,符合第1项的规定;B项中,葛某受贿案,葛某已死亡,符合第3项的规定;D项中,陈某强奸案,原生效裁判于1979年之前作出,符合第2项的规定,故ABD正确。C项中,张某、卞某为同案原审被告人,张某在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监狱服刑,提审到庭确有困难,但未经抗诉的检察院同意,不符合第4项的规定,故C不正确。正确答案是ABD。

  • 第6题:

    在本案中,由于被告人张某提出上诉,而被告人王某没有提出上诉,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只将张某的上诉状和有关王某的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
    B.原审人民法院应将有关张某、王某的全部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
    C.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不受上诉范围的限制
    D.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对王某判处的刑罚有错误, 需要加重刑罚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


    答案:B,C,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86条,《刑诉解释》第 257条第1款。

  • 第7题:

    某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陈某以驾车的危险方法致人死亡而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不服上诉到省高级人民法院,高院做出终审判决:撤销中院的刑事判决,对陈某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最高人民检察院认为,原审被告人陈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陈某的判决定性不准,量刑畸轻,遂决定提起再审抗诉。关于本案的再审程序,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抗诉
    B:最高人民法院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对案件进行重新审判
    C:最高人民法院可以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指令省高院再审
    D:依照第二审程序所做出的再审裁判是生效裁判

    答案:A,B,C
    解析:
    【考点】刑事再审程序。详解:《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81条规定,对人民检察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对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包括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可能有错误,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1个月内作出决定,并将指令再审决定书送达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可见,A、C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84条的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审理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对原审被告人、原审自诉人已经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再审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可见,B正确,D错误,“终审”的判决、裁定不是“生效”的判决、裁定。“终审”和“生效”的含义在刑事诉讼中因案件的性质不同而不完全相同,若终审判决还须进行死刑复核,则该判决还未生效。本题选A、B、C。

  • 第8题:

    某故意杀人案,经过一审、二审后,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执行。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真凶出现并供述了杀人的全过程,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下列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的表述错误的是:()

    A.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
    B.本案审判监督程序应该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
    C.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D.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应当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再审的审理。《刑事诉讼法》第245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所以AB选项正确。
    另外,依据再审相关规定,下列再审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开庭审理:(1)依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2)依照第二审程序需要对事实或者证据进行审理的;(3)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4)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加重刑罚的。本题属于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形,所以C选项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246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决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再审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所以D选项错误,错在“应当”上,应该为“可以”。

  • 第9题:

    一起共同抢劫案件,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在一审宣判后,张某当即表示上诉,王某则表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没有抗诉。请根据案情回答问题。 在本案中,由于被告人张某提出上诉,而被告人王某没有提出上诉,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 A、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只将张某的上诉状和有关王某的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
    • B、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有关张某、王某的全部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
    • C、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不受上诉范围的限制
    • D、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对王某判处的刑罚有错误,需要加重刑罚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

    正确答案:B,C,D

  • 第10题:

    毛某原审被判有罪且已执行被判刑罚,后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被改判无罪。判决前毛某未被羁押。请问毛某原判刑罚为下列哪一刑种时,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

    • A、管制
    • B、罚金
    • C、有期徒刑缓刑
    • D、剥夺政治权利

    正确答案:B

  • 第11题:

    多选题
    在刑事再审中,下列哪些情形应当依法开庭审理?(  )
    A

    某盗窃案,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吴某加重刑罚

    B

    某杀人案,人民检察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了抗诉

    C

    某强奸案,原审被告人范某已经死亡

    D

    某故意伤害案,再审需要依照第一审程序审理


    正确答案: C,D
    解析:
    《刑诉解释》第384条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审理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对原审被告人、原审自诉人已经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再审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具体规定》规定,下列再审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开庭审理:①依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②依照第二审程序需要对事实或者证据进行审理的;③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④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加重刑罚的

  • 第12题:

    单选题
    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再审决定书或者抗诉书只针对部分原审被告人,其他同案原审被告人不出庭不影响审理的()
    A

    可以不出庭

    B

    应当不出庭

    C

    可以出庭

    D

    应当出庭


    正确答案: A
    解析: 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再审决定书或者抗诉书只针对部分原审被告人,其他同案原审被告人不出庭不影响审理的,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

  • 第13题:

    某故意杀人案,经过一审.二审后,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真凶出现并供述了杀人的全过程,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下列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的说法错误的是()。

    A.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B.本案审判监督程序应该依照第二审程序审判

    C.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应当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D.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


    正确答案:C

  • 第14题:

    在刑事再审中,下列情形应当依法开庭审理的是( )。

    A.某盗窃案,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吴某加重刑罚

    B.某杀人案,人民检察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了抗诉

    C.某强奸案,原审被告人范某已经死亡

    D.某故意伤害案,再审需要依照第一审程序审理

    E.某抢夺案,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


    正确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刑事诉讼再审的开庭的情况。人民法院审理下列再审案件,应当依法开庭审理:(1)依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2)依照第二审程序需要对事实或者证据进行审理的;(3)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4)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加重刑罚的;(5)有其他应当开庭审理情形的。

  • 第15题:

    下列再审案件,哪些可以不开庭审理?

    A.李某抢劫案,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重

    B.葛某受贿案,葛某已死亡

    C.张某、卞某为同案原审被告人,张某在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监狱服刑,提审到庭确有困难,但未经抗诉的检察院同意

    D.陈某强奸案,原生效裁判于1979年之前作出


    正确答案:AB

  • 第16题:

    某故意杀人案,经过一审、二审后,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执行。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真凶出现并供述了杀人的全过程,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下列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的表述错误的是:( )

    A.本案若由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
    B.本案审判监督程序应该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
    C.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再审该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D.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该案件,应当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再审的审理。《刑事诉讼法》第256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所以AB选项正确。另外,依据再审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具体规定》),下列再审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开庭审理:(1)依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2)依照第二审程序需要对事实或者证据进行审理的;(3)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4)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加重刑罚的。本题属于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形,所以C选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257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所以D选项错误,错在“应当”上,应该为“可以”。

  • 第17题:

    某市人民法院审理市人民检察院依照审判 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时,原审被告人王某收到抗 诉书后下落不明。该法院应当作出什么处理?

    A.驳回抗诉
    B.中止审理
    C.终止审理
    D.裁定维持原判


    答案:B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 序的具体规定》第12条。

  • 第18题:

    某市人民法院依照第一审程序对某盗窃案审理并作出判决后,没有上诉、抗诉,被告人占某在服刑期间提出申诉,提出了自己无罪的有力证据,该市人民法院经审查,作出再审的决定,那么有关本案的再审,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应当由原审合议庭成员进行再审
    B: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C:如果再审后的判决确有错误,该市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起抗诉
    D:如果再审后的判决确有错误,该市人民检察院不得提起抗诉

    答案:B,C
    解析: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245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根据此法条的规定,再审案件必须另行组成合议庭,本案是第一审生效的,而且又是实行再审,再审时仍然要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所以再审后的判决,该市人民检察院可以抗诉。

  • 第19题:

    关于第二审程序中的下列说法,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提出上诉,在第二审开庭后宣告裁判前申请撤回上诉的,应当不予准许
    B.第一审法院认定张某犯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张某上诉,检察院没有抗诉,第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原审法院不得加重张某的刑罚
    C.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法院发现原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时未当庭宣判,第二审法院应当发回重审
    D.李某和王某共同抢劫致人死亡,李某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王某被判处无期徒刑,李某未上诉,王某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对该案组成合议庭可不开庭审理

    答案:B,C,D
    解析:
    A选项正确,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提出上诉,在第二审开庭后宣告裁判前申请撤回上诉的,应当不予允许,继续按照上诉案件审理;B选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226 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因此,如果有新的事实,原审法院可以加重被告人刑罚;C 选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二)违反回避制度的;(三)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五)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C 选项不属于以上五种情形之一;D 选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 第20题:

    被告人:吴某,男,24岁,无业;黄某,男,23岁,临时工;陈某,男,24岁,某化肥厂工人。被告人吴某、黄某和陈某在一家饭馆吃饭。吴某在陈某上厕所的时间内,将邻桌一座位上的皮夹(内有现金等重要物品)偷过来交给黄某,黄某又将皮夹放于陈某搁在凳子上的衣服底下。陈某返回后继续吃饭,并不知衣服下放了东西。失主发现皮夹丢失后,立即寻找,当翻陈某的衣服时,陈某不让翻,发生争吵,在推拉时,凳子翻倒,皮夹露了出来。一审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吴某、黄某、陈某有期徒刑5年、4年、2年。判决作出后,三被告人均未上诉,检察机关也没抗诉。上诉、抗诉期满后三被告人被交付执行。后陈某在服刑期间提出申诉,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后,对陈某宣告无罪,但认为原判决对吴某、黄某量刑畸轻,改判吴某、黄某有期徒刑6年、5年。二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但被驳回,理由是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其判决为生效判决,不服可以申诉。
    试运用所学知识分析,按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能否改判较原判刑罚更重的刑罚?


    答案:
    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审判监督程序重要规定之一即“再审是否能加重被告人刑罚”。关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改判的案件,是否能加重被告人的刑罚这一点在《刑诉解释》第385条中有所规定,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再审决定书或者抗诉书只针对部分原审被告人,其他同案原审被告人不出庭不影响审理的,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第386条规定,除人民检察院抗诉的以外,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再审决定书或者抗诉书只针对部分原审被告人的,不得加重其他同案原审被告人的刑罚。也就是说,法律对该问题已经有明确的规定,从这个角度讲,本案通过再审加重对二被告人的刑罚是不正确的。关于科学构建我国《刑事诉讼法》“再审是否能加重被告人刑罚”的规定,我们可以借鉴国际上的一些做法。从世界刑事诉讼的发展趋势来看,许多国家都规定了与上诉不加刑相类似的再审不加刑,即为了被告人利益提出的或由被告人提出的再审不得加刑。如日本《刑事诉讼法》第452条规定,再审后不得判决比原判决更重的刑罚;德国《刑事诉讼法》第373条规定,如果再审的申请是由被告人或他的法定代理人单独提出的或者是检察官为被告人利益提出的,在原判决判处刑罚的种类和量刑方面不得作出不利于被判刑人的变更。至于有相反意义上的申请再审的,则可以改变刑种和加重刑罚。这种趋势所依据的理论是,再审程序的设立主要是为了救济被错判而蒙冤的人,明确规定再审不加刑,可使被判刑人放弃顾虑、大胆申诉,以取得最后的纠正机会,这实际上有利于实现再审“纠错”的目的。同时,再审不加刑也是上诉不加刑原则的延伸和保证,只有规定了再审不加刑,才能杜绝司法实践中种种变相加刑的做法。而且,这种趋势代表了保护当事人利益和完善刑事诉讼制度的合理性要求。

  • 第21题:

    某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判决宣告后,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该判决定性错误,李某犯了抢劫罪,遂直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抗诉书,提出抗诉。被告人李某未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某县人民法院再审判决李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对县人民法院再审判决,被告人李某是否可以上诉?理由是什么?


    正确答案:对县人民法院再审判决,被告人李某可以上诉。《刑事诉讼法》第192条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对于重新审判后的判决可以上诉、抗诉。

  • 第22题:

    某故意杀人案,经过一审、二审后,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真凶出现并供述了杀人的全过程,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下列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的说法错误的是

    • A、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
    • B、案审判监督程序应该依照第二审程序审判
    • C、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 D、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应当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正确答案:D

  • 第23题:

    单选题
    某故意杀人案,经过一审、二审后,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执行。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真凶出现并供述了杀人的全过程,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下列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的表述错误的是(  )。
    A

    本案若由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

    B

    本案审判监督程序应该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

    C

    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再审该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D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该案件,应当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正确答案: A
    解析:
    AB两项,《刑事诉讼法》第256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C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具体规定》,下列再审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开庭审理:①依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②依照第二审程序需要对事实或者证据进行审理的;③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④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加重刑罚的。
    D项,《刑事诉讼法》第257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