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四人均为某市阳光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委员,在小区召开的一次业主委员会会议上,由于意见相左,几人发生争执,经旁人劝阻无效,甲和乙将丙、丁二人打成轻伤。事后,丙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人民法院追究甲的刑事责任。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本案,并通知另一被害人丁参加诉讼,丁接到通知后没有表明是否参加诉讼,而且一直没有答复,也没有出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并依法对甲予以宣判。宣判后,丙又对乙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乙打伤自己的刑事责任,同时丁也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甲的刑事责任,则下列论

题目
甲、乙、丙、丁四人均为某市阳光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委员,在小区召开的一次业主委员会会议上,由于意见相左,几人发生争执,经旁人劝阻无效,甲和乙将丙、丁二人打成轻伤。事后,丙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人民法院追究甲的刑事责任。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本案,并通知另一被害人丁参加诉讼,丁接到通知后没有表明是否参加诉讼,而且一直没有答复,也没有出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并依法对甲予以宣判。宣判后,丙又对乙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乙打伤自己的刑事责任,同时丁也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甲的刑事责任,则下列论述中正确的是:

A:丙对乙提起的自诉,符合自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B:丙对乙提起的自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丙可以对乙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C:丁对甲提起的自诉,符合自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D:丁对甲提起的自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丁可以对甲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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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发生合同纠纷,甲公司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乙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在二审程序中,甲公司分立为丙公司和丁公司,二审法院应当( )。

    A.将案件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B.中止审理,由丙公司和丁公司协商确定由谁作为被上诉人参加诉讼

    C.中止审理,由乙公司确定丙公司或者丁公司作为被上诉人

    D.直接将丙公司和丁公司列为共同诉讼人


    正确答案:D
    考查的知识点是在第二审程序中当事人的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9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作为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将分立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列为共同诉讼人:合并的,将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列为当事人。不必将案件发还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因此,正确答案为D。

  • 第2题:

    甲诉乙称其侵占房屋,人民法院受理后,丙 认为该房屋应属于自己所有并参加诉讼,人民法院进 行了合并审理。审理中甲申请撤诉,此时应如何处 理?( )

    A.因丙参诉不准甲撤诉
    B.准予甲撤诉,告知丙终结诉讼
    C.准予甲撤诉,告知丙另行起诉
    D.准予甲撤诉,将丙提起之诉作为另案进行


    答案:D
    解析:
    。本题中丙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根据 《民诉意见》的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 后,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在准许原告撤诉后,有独 立请求权第三人作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为另 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

  • 第3题:

    甲、乙、丙一同抢劫丁,在抢劫过程中,甲、乙主张杀掉丁灭口,而丙不作声,后甲、乙将丁杀害,在此过程中丙一直旁边协助制服丁并望风。后案发,经一审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后,对甲、乙二人均以抢劫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数罪并罚后,判决死刑立即执行,对丙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一审判决后,甲、乙、丙均没有提起上诉,检察院也没有提起抗诉。
    假设本案需重审,则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有:( )查看材料

    A.如果最高人民法院将本案发回高级人民法院重审,高级人民法院可以将本案提审
    B.如果最高人民法院将本案发回高级人民法院重审,高级人民法院可以将本案发同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C.最高人民法院只能将本案发回高级人民法院重审
    D.一审的中级人民法院重审本案,可以不经开庭,直接改判

    答案:A,B
    解析:
    本题考查不予核准死刑的处理。《刑诉解释》第354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依照复核程序审理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发回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依照第二审程序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可知A、B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刑诉解释》第353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的,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发回第二审人民法院或者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应当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可以直接改判;必须通过开庭查清事实、核实证据或者纠正原审程序违法的,应当开庭审理。可知,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应当开庭审理。所以D项错误。综上,应该选AB。

  • 第4题:

    共用题干
    被害人甲是某小区的居民,一天晚上,甲在小区内散步,发现有三名男子正在调戏一名少女,便上前制止,并拿出手机要打电话报警。三名男子见状,急忙抢走甲的手机,然后乙和丙对甲拳脚相加,乙和丙的同伙丁在此过程中没有动手,但是一直在为同伙鼓劲,最后,乙掏出随身携带的一把匕首在甲的身上捅了一刀,然后逃离现场。被救少女急忙拨打110报案,并打电话找医院急救,但甲终因抢救无效于第二天早上死亡。公安机关两个月后将乙、丙和丁抓获,经查,犯罪嫌疑人乙19周岁,无业青年,一直靠父母养活;丙为市建筑公司工人,20周岁;丁为失学青年,17周岁。经法医鉴定,甲的死亡是由于乙匕首刺中心脏所致。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将案件提交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对乙、丙、丁三人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本案,但是在案件审理终结前丙因突发心脏病死亡。请回答下列问题。

    如果要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则下列的论述正确的是:()
    A:甲的妻子及甲妻子所聘请的律师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B:甲的妻子以自己受到了极大的精神损害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C: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立案以后法庭辩论终结以前提起
    D: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提起

    答案:B,D
    解析:
    【考点】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详解: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4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99条和本解释第138条第1款规定的,可以告知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可见,A项错误。《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38条第2款规定,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可见,B项正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47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提起。可见,C项错误,D项正确。故本题选B、D项。


    【考点】附带民事诉讼中负有赔偿责任的人。详解: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43条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1)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2)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3)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4)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5)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亲友自愿代为赔偿的,应当准许。可见,本案中的赔偿责任义务人为乙某、丙某的遗产继承人及丁某的监护人,故C、D项正确。


    【考点】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调解。详解:《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5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达成协议并即时履行完毕的,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应当制作笔录,经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据此,人民检察院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也可进行调解。AB项正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54条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诉讼一并判决。可见,C项正确,D项错误。故本题选A、B、C项。

  • 第5题:

    共用题干
    被害人甲是某小区的居民,一天晚上,甲在小区内散步,发现有三名男子正在调戏一名少女,便上前制止,并拿出手机要打电话报警。三名男子见状,急忙抢走甲的手机,然后乙和丙对甲拳脚相加,乙和丙的同伙丁在此过程中没有动手,但是一直在为同伙鼓劲,最后,乙掏出随身携带的一把匕首在甲的身上捅了一刀,然后逃离现场。被救少女急忙拨打110报案,并打电话找医院急救,但甲终因抢救无效于第二天早上死亡。公安机关两个月后将乙、丙和丁抓获,经查,犯罪嫌疑人乙19周岁,无业青年,一直靠父母养活;丙为市建筑公司工人,20周岁;丁为失学青年,17周岁。经法医鉴定,甲的死亡是由于乙匕首刺中心脏所致。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将案件提交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对乙、丙、丁三人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本案,但是在案件审理终结前丙因突发心脏病死亡。请回答下列问题。

    人民法院依法对附带民事诉讼进行调解,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均可以进行调解
    B:调解达成协议并当庭执行完毕的,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应记入笔录
    C:经调解达成协议但是签收前反悔的,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诉讼一并解决
    D:调解无法达成协议的,刑事部分先行判决,民事部分转入民事法庭另行审理

    答案:A,B,C
    解析:
    【考点】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详解: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4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99条和本解释第138条第1款规定的,可以告知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可见,A项错误。《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38条第2款规定,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可见,B项正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47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提起。可见,C项错误,D项正确。故本题选B、D项。


    【考点】附带民事诉讼中负有赔偿责任的人。详解: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43条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1)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2)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3)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4)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5)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亲友自愿代为赔偿的,应当准许。可见,本案中的赔偿责任义务人为乙某、丙某的遗产继承人及丁某的监护人,故C、D项正确。


    【考点】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调解。详解:《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5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达成协议并即时履行完毕的,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应当制作笔录,经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据此,人民检察院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也可进行调解。AB项正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54条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诉讼一并判决。可见,C项正确,D项错误。故本题选A、B、C项。

  • 第6题:

    甲、乙二人共同将丙和丁打成轻伤。当晚,丙、丁分别接到甲的恐吓电话。由于惧怕甲,丙只向法院起诉了乙。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通知丁参加诉讼。但丁自接到甲的恐吓电话后因害怕遭到报复而一病不起,没有出庭参加诉讼。如果在案件审理中,丙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人民法院应当()。

    • A、依法拘传丙
    • B、开庭审理,缺席判决
    • C、延期审理
    • D、按丙撤诉处理

    正确答案:D

  • 第7题:

    甲诉乙称其侵占房屋,人民法院受理后,丙认为该房屋应属于自己所有并参加诉讼,人民法院进行了合并审理。审理中甲申请撤诉,此时应如何处理?()

    • A、因丙参诉不准甲撤诉
    • B、准予甲撤诉,告知丙终结诉讼
    • C、准予甲撤诉,告知丙另行起诉
    • D、准予甲撤诉,将丙提起之诉作为另案进行

    正确答案:D

  • 第8题:

    甲、乙二人共同将丙和丁打成轻伤。当晚,丙、丁分别接到甲的恐吓电话。由于惧怕甲,丙只向法院起诉了乙。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通知丁参加诉讼。但丁自接到甲的恐吓电话后因害怕遭到报复而一病不起,没有出庭参加诉讼。关于本案审理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审理本案,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 B、在庭审中,经许可,乙同丙可以互相辩论
    • C、人民法院审理本案,首先要进行调解
    • D、乙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丙提起反诉

    正确答案:A,C,D

  • 第9题:

    甲、乙、丙一同抢劫丁,在抢劫过程中,甲、乙主张杀掉丁灭口,而丙不做声,后甲、乙将丁杀害,在此过程中丙一直旁边协助制伏丁并望风。后案发,经一审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后,对甲、乙二人均以抢劫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数罪并罚后,判决死刑立即执行,对丙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一审判决后,甲、乙、丙均没有提起上诉,检察院也没有提起抗诉。请根据上述案情,试回答下列问题:关于本案中的死刑复核程序,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是:()

    • A、本案应立即执行,不须报请复核
    • B、本案应直接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并执行
    • C、本案应经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并执行
    • D、本案应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正确答案:D

  • 第10题:

    多选题
    甲、乙、丙、丁四人均为某市阳光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委员,在小区召开的一次业主委员会会议上,由于意见相左,四人发生争执,经旁人劝阻无效,甲、乙将丙、丁二人打成轻伤。事后,丙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人民法院追究甲的刑事责任。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本案,并通知另一被害人丁参加诉讼,丁接到通知后没有表明是否参加诉讼,而且一直没有答复,也没有出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并依法对甲予以宣判。宣判后,丙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乙打伤自己的刑事责任,同时丁也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甲的刑事责任,则下列论述中正确的有:()
    A

    丙对乙提起的自诉,符合自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B

    丙对乙提起的自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丙可以对乙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C

    丁对甲提起的自诉,符合自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D

    丁对甲提起的自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丁可以对甲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本题考查自诉的提起与受理、自诉的可分性问题。《刑诉解释》第266条规定,自诉人明知有其他共同侵害人,但只对部分侵害人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告知其放弃告诉的法律后果;自诉人放弃告诉,判决宣告后又对其他共同侵害人就同一事实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共同被害人中只有部分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他被害人参加诉讼,并告知其不参加诉讼的法律后果。被通知人接到通知后表示不参加诉讼或者不出庭的,视为放弃告诉。第一审宣判后,被通知人就同一事实又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是,当事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不受本解释限制。

  • 第11题:

    单选题
    甲、乙二人共同将丙和丁打成轻伤。当晚,丙、丁分别接到甲的恐吓电话。由于惧怕甲,丙只向法院起诉了乙。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通知丁参加诉讼。但丁自接到甲的恐吓电话后因害怕遭到报复而一病不起,没有出庭参加诉讼。如果在案件审理中,丙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人民法院应当()。
    A

    依法拘传丙

    B

    开庭审理,缺席判决

    C

    延期审理

    D

    按丙撤诉处理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自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刑事诉讼法规定,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中,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准许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 第12题:

    不定项题
    甲、乙、丙一同抢劫丁,在抢劫过程中,甲、乙主张杀掉丁灭口,而丙不做声,后甲、乙将丁杀害,在此过程中丙一直旁边协助制伏丁并望风。后案发,经一审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后,对甲、乙二人均以抢劫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数罪并罚后,判决死刑立即执行,对丙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一审判决后,甲、乙、丙均没有提起上诉,检察院也没有提起抗诉。请根据上述案情,试回答下列问题:关于本案中的死刑复核程序,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是:()
    A

    本案应立即执行,不须报请复核

    B

    本案应直接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并执行

    C

    本案应经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并执行

    D

    本案应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胡女士喜欢编造并传播小道消息,她曾经捏造事实,同时诽谤甲、乙、丙、丁四人。此后,甲独自向人民法院起诉。关于本案,人民法院下列哪些处理方式是错误的?( )A.人民法院不受理此案B.同意乙、丙、丁不参加诉讼C.乙、丙、丁不参加诉讼,但允许他们在本案宣判后另行提起刑事自诉D.乙、丙、丁不出庭,但允许其保留告诉权


    正确答案:ACD
    根据《高法解释》第193条规定:“自诉人明知有其他共同侵害人,但只对部分侵害人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视为自诉人对其他侵害人放弃告诉权利,判决宣告后自诉人又对其共同侵害就同一事实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再审理。共同被害人中只有部分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他被害人参加诉讼。被通知人就同一事实又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不受本解释限制。”

  • 第14题:

    甲、乙、丙一同抢劫丁,在抢劫过程中,甲、乙主张杀掉丁灭口,而丙不作声,后甲、乙将丁杀害,在此过程中丙一直旁边协助制服丁并望风。后案发,经一审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后,对甲、乙二人均以抢劫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数罪并罚后,判决死刑立即执行,对丙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一审判决后,甲、乙、丙均没有提起上诉,检察院也没有提起抗诉。
    在案件核准过程中,如出现下列情况,则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本案?( )查看材料

    A.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对甲死刑判决的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B.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对甲的死刑判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都正确,认为对乙死刑判决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可以对乙改判
    C.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对乙死刑判决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认为对甲的死刑判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都正确,对甲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
    D.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甲乙死刑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死刑核准情况及处理。《刑诉解释》第352条规定,对有两名以上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其中部分被告人的死刑判决、裁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认为其中部分被告人的死刑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可以改判,并对其他应当判处死刑的被告人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由此可知A、B、C选项正确。第350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5)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故D项正确。

  • 第15题:

    甲将乙和丙打成了轻伤,乙起诉到法院,丙接到法院通知后表示不想追究甲的责任,没有参加诉讼。一审宣判后,丙反悔,就同一事实向法院提起自诉。该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受理丙的自诉
    B:在丙和甲之间进行调解
    C:告知丙在当事人上诉时向第二审法院提出其主张
    D:不受理丙的自诉

    答案:D
    解析:
    【考点】一审自诉案件。详解:自诉案件具有可分性。《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66条规定,自诉人明知有其他共同侵害人,但只对部分侵害人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告知其放弃告诉的法律后果;自诉人放弃告诉,判决宣告后又对其他共同侵害人就同一事实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共同被害人中只有部分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他被害人参加诉讼,并告知其不参加诉讼的法律后果。被通知人接到通知后表示不参加诉讼}或者不出庭的,视为放弃告诉。第一审宣判后,被通知人就同一事实又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是,当事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不受本解释限制。可见,D正确。

  • 第16题:

    甲(18岁)、乙(14岁)因故将丙打成轻伤。提起公诉后,法院同意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与此同时,丙对甲、乙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本案中以下哪些人员可以不参加法庭审理?

    A:甲
    B:乙
    C:丙
    D:公诉人

    答案:B,D
    解析:
    (原答案为BD,答案应为B)。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0条第2款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因此D项不正确。丙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应当参加法庭审理。乙14岁,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对故意伤害(轻伤)不负刑事责任,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出庭参加法庭审理。因此B项正确。

  • 第17题:

    甲、乙二人共同将丙和丁打成轻伤。当晚,丙、丁分别接到甲的恐吓电话。由于惧怕甲,丙只向法院起诉了乙。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通知丁参加诉讼。但丁自接到甲的恐吓电话后因害怕遭到报复而一病不起,没有出庭参加诉讼。如果丁确实不能亲自出庭告诉,可以代为告诉的是丁的()。

    • A、辩护律师
    • B、具有外国国籍的父亲
    • C、耳聋的同胞妹妹
    • D、母亲

    正确答案:B,C,D

  • 第18题:

    甲、乙二人共同将丙和丁打成轻伤。当晚,丙、丁分别接到甲的恐吓电话。由于惧怕甲,丙只向法院起诉了乙。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通知丁参加诉讼。但丁自接到甲的恐吓电话后因害怕遭到报复而一病不起,没有出庭参加诉讼。如果一审宣判后,丁以甲、乙二人涉嫌故意伤害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法院应当()。

    • A、受理
    • B、在甲、乙和丁之间进行调解
    • C、告知丁在当事人上诉时向第二审法院提出其主张
    • D、不予受理

    正确答案:D

  • 第19题:

    甲、乙、丙三者均为国有企业,其中甲乙双方因购买机床与丙签订了协议,协议约定:由甲提供机床数台并送到乙的仓库,乙支付货款288万元,由于甲要求,乙找到丙为其偿还债务作担保之后,甲履行了合同,将货物送至乙库。乙因经营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在被宣告破产前,甲将乙丙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其偿还货款,则人民法院应当( )

    • A、终结甲与乙丙的诉讼
    • B、中止甲与乙丙的诉讼
    • C、应将甲与乙丙的诉讼交由具体负责破产案件审理的合议庭继续审理
    • D、由清算组决定是否继续甲与乙丙的诉讼,并报人民法院备案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甲、乙、丙一同抢劫丁,在抢劫过程中,甲、乙主张杀掉丁灭口,而丙不做声,后甲、乙将丁杀害,在此过程中丙一直旁边协助制伏丁并望风。后案发,经一审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后,对甲、乙二人均以抢劫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数罪并罚后,判决死刑立即执行,对丙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一审判决后,甲、乙、丙均没有提起上诉,检察院也没有提起抗诉。请根据上述案情,试回答下列问题:在案件核准过程中,如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对丙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而对于案件事实认定和甲、乙的法律适用都正确,则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如何处理本案?()

    • A、改判丙无罪
    • B、核准对甲、乙执行死刑
    • C、对甲、乙的死刑都裁定不予核准
    • D、可以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正确答案:B,D

  • 第21题:

    单选题
    甲诉乙称其侵占房屋,人民法院受理后,丙认为该房屋应属于自己所有并参加诉讼,人民法院进行了合并审理。审理中甲申请撤诉,此时应如何处理?()
    A

    因丙参诉不准甲撤诉

    B

    准予甲撤诉,告知丙终结诉讼

    C

    准予甲撤诉,告知丙另行起诉

    D

    准予甲撤诉,将丙提起之诉作为另案进行


    正确答案: A
    解析: 考查撤诉的处理,本题中丙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根据《民诉意见》的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在准许原告撤诉后,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作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

  • 第22题:

    单选题
    甲、乙二人共同将丙和丁打成轻伤。当晚,丙、丁分别接到甲的恐吓电话。由于惧怕甲,丙只向法院起诉了乙。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通知丁参加诉讼。但丁自接到甲的恐吓电话后因害怕遭到报复而一病不起,没有出庭参加诉讼。如果一审宣判后,丁以甲、乙二人涉嫌故意伤害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法院应当()。
    A

    受理

    B

    在甲、乙和丁之间进行调解

    C

    告知丁在当事人上诉时向第二审法院提出其主张

    D

    不予受理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刑事诉讼自诉案件一审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3条规定,自诉人明知有其他共同侵害人,但只对部分侵害人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视为自诉人对其他侵害人放弃告诉权利。判决宣告后自诉人又对其他共同侵害人就同一事实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共同被害人中只有部分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他被害人参加诉讼。被通知人接到通知后表示不参加诉讼或者不出庭的,即视为放弃告诉权利。第一审宣判后,被通知人就同一事实又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不受本解释限制。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 第23题:

    单选题
    2017年4月1日,甲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将乙撞伤,因该事故乙对甲享有10万元的债权,甲无力偿还该债务。此时乙调查得知,丙欠付甲到期货款10万元未偿还,甲虽然没有对丙提起诉讼,但是已书面通知丙偿还该债务;丁在2016年4月1日将甲打伤,甲对丁享有5万元债权,丁一直不予偿还,甲已经对丁提起诉讼。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A

    因甲已经书面通知丙偿还债务,乙不得对丙提起代位权诉讼

    B

    因甲已经对丁提起诉讼,乙可以对丁提起代位权诉讼

    C

    甲对丁的债权属于专属债权,乙不得对丁提起代位权诉讼

    D

    因乙对甲的债权专属于自身,乙不得提起代位权诉讼


    正确答案: A
    解析: 在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债务不能履行的情况下,债务人仍应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故此题答案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