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的汽车被盗。第二日,甲发现乙开的是自己的汽车(虽然更换了汽车号牌仍可认出),遂前去拦车。在询问时,乙突然将车开走。甲追了一段路未追上,遂向公安机关陈述了这一事实,要求公安机关追究乙的法律责任。甲这一行为的法律性质是什么?A:报案B:控告C:举报D:扭送

题目
甲的汽车被盗。第二日,甲发现乙开的是自己的汽车(虽然更换了汽车号牌仍可认出),遂前去拦车。在询问时,乙突然将车开走。甲追了一段路未追上,遂向公安机关陈述了这一事实,要求公安机关追究乙的法律责任。甲这一行为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A:报案
B:控告
C:举报
D:扭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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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的汽车被盗。第二日,甲发现乙开的是自己的汽车(虽然更换了汽车号牌仍可认出),遂前去拦车。在询问时,乙突然将车开走。甲追了一段路未追上,遂向公安机关陈述了这一 事实,要求公安机关追究乙的法律责任。甲这一行为的法律性质是( )。A.报案B.控告C.举报D.扭送


    正确答案:B
    报案是指单位或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发生,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揭露和报告的行为。举报是指单位或者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检举、揭发犯罪嫌疑人及其犯罪事实的行为。控告是指被害人就其人身权利、财产权利遭受不法侵害的事实及犯罪嫌疑人的有关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进行揭露与告发,要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诉讼行为。报案与控告的区别在于报案不能明确提供犯罪嫌疑人的详细情况,控告和举报的区别在于控告是由受所控罪行直接侵害的人提出,举报则绝大多数是由与案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因此A、C不选。《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1)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通缉在案的;(3)越狱逃跑的;(4)正在被追捕的。显然,甲的行为并非扭送,故本题应选B。

  • 第2题:

    甲将汽车停在自家楼下,忘记拔车钥匙,被恰好路过的乙发现。乙发动汽车刚要挂档开动时,甲正好下楼,将乙抓获。乙的行为构成盗窃未遂。( )


    参考答案:正确

  • 第3题:

    刘某刚推开自家的房门,与入室盗窃笔记本电脑的王某撞个正着。刘某一眼便认出王某是楼下的邻居(成年人)。刘某出手抓住王某不放,王某拼命挣脱,最终携带偷盗的电脑逃跑了。刘某追了一段路未追上,遂向公安机关陈述了这一事实,要求公安机关追究王某的法律责任。刘某这一行为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A.报案
    B.控告
    C.举报
    D.扭送

    答案:B
    解析:
    报案是指单位或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发生,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揭露和报告的行为。举报是指单位或者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检举、揭发犯罪嫌疑人及其犯罪事实的行为。控告是指被害人就其人身权利、财产权利遭受不法侵害的事实及犯罪嫌疑人的有关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进行揭露与告发,要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诉讼行为。报案与控告的区别在于报案不能明确提供犯罪嫌疑人的详细情况,控告和举报的区别在于控告是由受所控罪行直接侵害的人提出,举报则绝大多数是与案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因此A、C不是正确选项。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82条的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通缉在案的;(三)越狱逃跑的;(四)正在被追捕的。可见,D不正确。

  • 第4题:

    甲将汽车停在自家楼下,忘记拔车钥匙,匆匆上楼取文件,被恰好路过的乙发现。乙发动汽车刚要挂档开动时,甲正好下楼,将乙抓获。关于乙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构成侵占罪既遂
    B:构成侵占罪未遂
    C:构成盗窃罪既遂
    D:构成盗窃罪未遂

    答案:D
    解析:
    根据《刑法》第270条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即合法持有转为非法占有。甲将汽车停放在楼下,只是忘记拔车钥匙,汽车并非遗忘物,也不属于埋藏物,更不是乙代替甲保管之物,因此乙的行为不构成侵占罪。相反,乙企图趁机将甲的车偷偷开走,属于盗窃行为,不过由于甲及时发现而未得逞,构成盗窃罪的未遂。因此选项D是正确答案。

  • 第5题:

    甲的汽车被盗。第二日,甲发现乙开的是自己 的汽车(虽然更换了汽车号牌但仍可认出),遂前去拦车。在询问时,乙突然将车开走。甲追了一段路未追 上,遂向公安机关陈述了这一事实,要求公安机关追究 乙的法律责任。甲这一行为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
    A.报案 B.控告
    C.举报 D.扭送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立案材料的来源,尤其考查报案、举报和控告三者的区别。报案是指被害人、有关单位或个人,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主动向司法机关报告的行为。举报是指被害人以外的个人或单位,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出于公民的义务或者责任心,而主动向司法机关反映犯罪情况的行为。控告是指被害人(包括自诉人和被害单住)就其人身权利、财产权利遭受不法侵害的事实及犯罪嫌疑人的有关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揭露和告发,要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诉讼行为。报案与控告的区别在于报案不能明确提供犯罪嫌疑人的详细情况,控告和举报的区别在于控告是由受所控罪行直接侵害的人提出,举报则绝大多数是与案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因此,A、C两选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2条的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 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1)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通缉在案的;(3)越狱逃跑的;(4)正在被追捕的。显然,甲的行为并非扭送,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 第6题:

    (2016年)甲向乙购买价值25万元的汽车一辆。双方约定:甲先交付10万元,乙即将车交付甲,其余款项由甲分三次付清,乙保留汽车所有权至甲付清全部车款之时。收到甲交付的10万元车款后,乙将车交付甲,但未办理车辆过户登记。在甲付清全部车款前,乙又以30万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不知情的丙,双方办理了车辆过户登记,按约定由丙直接向甲请求返还该汽车。丙向乙付清30万元车款后即向甲请求交付,方知该汽车已被甲出质给不知情的债权人丁,丁因保管不当致车毁损,遂将汽车送戊修理厂维修,因丁无力支付8万元维修费,汽车被戊扣留。丙向戊请求返还汽车遭拒,遂提起诉讼。
    下列关于本案物权变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根据甲、乙约定,乙向甲完成汽车交付,甲即取得该汽车所有权
    B.根据甲、乙约定,甲付清汽车余款前,该汽车所有权仍属于乙
    C.丙善意取得汽车所有权
    D.丁善意取得对汽车质权
    E.丙继受取得汽车所有权

    答案:B,E
    解析:
    (1)选项AB: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原则上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但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所有权保留条款”,即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2)选项CE:乙将该汽车转让给丙属于有权处分,所以丙不适用善意取得(也就不考虑原始取得);丙通过指示交付取得所有权,属于继受取得;(3)选项D:债权人丁若尽到合理的谨慎义务,应知汽车的登记状态是,转让前登记在乙的名下,转让后过户至丙的名下,并非甲所有,故丁非属“善意”,不能善意取得质权。

  • 第7题:

    甲在2010年10月15日见路边一辆面包车没有上锁,即将车开走,前往A市。行驶途中,行人乙拦车要求搭乘,甲同意。甲见乙提包内有巨额现金,遂起意图财。行驶到某偏僻处时,甲谎称发生故障,请乙下车帮助推车。乙将手提包放在面包车座位上,然后下车。甲乘机发动面包车欲逃。乙察觉出甲的意图后,紧抓住车门不放,被面包车拖行10余米。甲见乙仍不松手并跟着车跑,便加速疾驶,使乙摔倒在地,造成重伤。乙报警后,公安机关根据汽车号牌将甲查获。甲供述了以上犯罪事实,同时还交待了其在B市所犯的以下罪行:2010年6月的一天,甲于某小学放学之际,在校门前拦截了一名一年级男生,将其骗走,随即带该男生到某个体商店,向商店老板购买价值5000余元的高档烟酒。在交款时,甲声称未带够钱,将男生留在商店,回去拿钱交款后再将男生带走。商店老板以为男生是甲的儿子便同意了。甲携带烟酒逃之夭夭。(共10分)甲开走面包车的行为如何认定?(3分)


    正确答案:甲开走他人面包车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即使面包车没有锁,但根据社会的一般观念,该车属于他人占有的财物,而非遗忘物。

  • 第8题:

    甲与乙是邻居,一日二人喝酒的时候,甲一时兴奋向乙承诺1年以内将自家的奶牛赠与乙并当场写下字据。1年之后,甲拒绝将)。奶牛赠与乙,乙遂向公安机关报案称甲诈骗,要求公安机关处理。本案中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甲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公安机关应当处理
    • B、甲、乙之间的纠纷属民事纠纷,接受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告知其向法院起诉解决
    • C、甲的行为虽然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但尚不够刑事处罚
    • D、甲欺骗乙的感情,属于诈骗,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B

  • 第9题:

    甲的汽车被盗,甲发现乙开的是自己的车,于是甲将此事告知自己的好友丙,次日,甲向检察院陈述此事,同时丙向公安陈述了此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丙向公安陈述的行为属于报案
    • B、甲向检察院陈述的行为属于控告
    • C、甲和丙的行为都属于报案
    • D、甲没有权利直接找检察院控告,因为检察院对于本案没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B

  • 第10题:

    单选题
    甲将汽车停在自家楼下,忘记拔车钥匙,匆匆上楼取文件,被恰好路过的乙发现。乙发动汽车刚要挂挡开动时,甲正好下楼,将乙抓获。关于乙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7年真题]
    A

    构成侵占罪既遂

    B

    构成侵占罪未遂

    C

    构成盗窃罪既遂

    D

    构成盗窃罪未遂


    正确答案: D
    解析:
    AB两项,侵占罪以已然持有他人财物为前提,侵占罪的本质是变持有为占有,盗窃罪是窃取他人财物,在实施盗窃之前,财物在他人的合法控制之下,正是通过盗窃而获得对他人财物的非法控制。本题中,甲尽管将车钥匙遗忘在车上,但是此时汽车还是由甲实际占有的,不能认为忘记将车钥匙拔下,汽车就是遗忘物,不能把乙将车开走的行为视为侵占,而应是盗窃。
    CD两项,只有客观上行为人完成了盗窃行为并占有了公私财物,主观上达到了非法占有的目的,才能认为是盗窃罪的既遂。本题中,乙虽然发动了汽车但并未开走,当场被甲抓获,应当构成盗窃罪未遂

  • 第11题:

    甲的汽车被盗,第二日,甲发现乙开的是自己的汽车,遂前去拦车,在询问时,乙突然将车开走,甲追了一段路没有赶上,遂向公安机关陈述了这一事实,要求公安机关追究乙的法

    律责任,甲这一行为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A.报案

    B.控告

    C.举报

    D.扭送


    正确答案:B
    27.【答案】B 【考点】 报案、控告和举报的区别【解析】 报案指任何单位和个人(含被害人)发现犯罪事实后,向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报告请求审查处理的行为,报案人一般为偶然发现犯罪行为或者事实,并不知道实施人是谁。举报是指与案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其他知情人向公安司法机关揭露犯罪事实或嫌疑人的行为。控告是指受犯罪行为侵害的受害入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维护被害人的利益,向公安司法机关指控犯罪人及其犯罪事实,请求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行为。报案与控告的区别在报案不能明确提供犯罪嫌疑人的详细情况,控告与举报的区别在于控告是由受所控行为直接侵害的入提出,举报则绝大多数是由与案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提出。所以A、c不选。扭送需要抓住犯罪嫌疑入送交相关机关处理。所以本题选择B。

  • 第12题:

    某日,李某发现张某开的汽车好像是自己前一段时间丢的车(虽然更换了汽车号牌仍可认出),遂去暗中调査,果然是自己丢的车。于是前去询问张某,张某却突然将车开走。李某遂向公安机关报告了这一事实,要求公安机关追究张某的法律责任。李某的这一行为是( )。
    A.控告 B.报案
    C.扭送 D.举报


    答案:A
    解析:
    报案是指单位或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发生,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揭露和报告的行为。举报是指单位或者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检举、揭发犯罪嫌疑人及其犯罪事实的行为。控告是指被害人就其人身权利、财产权利遭受不法侵害的事实及犯罪嫌疑人的有关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进行揭露与告发,要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诉讼行为。报案与控告的区别在于报案不能明确提供犯罪嫌疑人的详细情况,控告和举报的区别在于控告是由受所控罪行直接侵害的人提出,举报则绝大多数是与案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因此B、D两项不是正确选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2条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1)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通缉在案的;(3)越狱逃跑的;(4)正在裤追捕的。显然,李某的行为并非扭送,排除C。故本题应选A。

  • 第13题:

    刘某刚推开自家的房门,与入室盗窃笔记本电脑的王某撞个正着。刘某一眼便认出王某是楼下的邻居(成年人)。刘某出手抓住王某不放,王某拼命挣脱,最终携带偷盗的电脑逃跑了。刘某追了一段路未追上,遂向公安机关陈述了这一事实,要求公安机关追究王某的法律责任。刘某这一行为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A、报案
    B、控告
    C、举报
    D、扭送

    答案:B
    解析:
    报案是指单位或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发生,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揭露和报告的行为。举报是指单位或者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检举、揭发犯罪嫌疑人及其犯罪事实的行为。控告是指被害人就其人身权利、财产权利遭受不法侵害的事实及犯罪嫌疑人的有关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进行揭露与告发,要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诉讼行为。报案与控告的区别在于报案不能明确提供犯罪嫌疑人的详细情况,控告和举报的区别在于控告是由受所控罪行直接侵害的人提出,举报则绝大多数是与案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因此A、C不是正确选项。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82条的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通缉在案的;(三)越狱逃跑的;(四)正在被追捕的。可见,D不正确。

  • 第14题:

    甲的汽车被盗,第二日,甲发现乙开的是自己的汽车,遂前去拦车,在询问时,乙突然将车开走,甲追了一段路没有赶上,遂向公安机关陈述了这一事实,要求公安机关追究乙的法律责任,甲这一行为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A:报案
    B:控告
    C:举报
    D:扭送

    答案:B
    解析:
    【考点】报案、控告和举报的区别。详解:报案指任何单位和个人(含被害人)发现犯罪事实后,向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报告请求审查处理的行为,报案人一般为偶然发现犯罪行为或者事实,并不知道实施人是谁。举报是指与案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其他知情人向公安司法机关揭露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控告是指受犯罪行为侵害的受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维护被害人的利益,向公安司法机关指控犯罪人及其犯罪事实,请求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行为。报案与控告的区别在报案不能明确提供犯罪嫌疑人的详细情况,控告与举报的区别在于控告是由受所控行为直接侵害的人提出,举报则绝大多数是由与案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提出。所以A、C选项不选。扭送需要抓住犯罪嫌疑人送交相关机关处理。所以本题选择B选项。

  • 第15题:

    甲向乙借款,以自己的汽车设立抵押,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后汽车发生故障,甲将汽车送到修理厂修理。汽车修好后,甲无正当理由拒绝支付修理费,修理厂遂将汽车扣留。
    问:(1)乙是否取得抵押权为什么
    (2)修理厂扣留汽车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取得。因为即使不办理登记抵押权依然成立,但不能对抗第三人。 (2)合法。因为甲在汽车修好后无正当理由拒绝支付修理费,修理厂依法取得该汽车的留置权。

  • 第16题:

    乙借甲10000元,还款期限已满但始终借故不予归还,甲多次讨要,乙却远走他乡。半年后,甲出差外地,于大街上偶遇开私家车并已定居该地的乙,但乙仍拒绝还债,甲遂将乙的汽车钥匙拔下拿走并到该地法院递交民事诉状请求法院判令乙偿还债务,乙则反诉甲侵犯其合法财产权。甲强行将乙车钥匙拿走的行为虽然侵犯了乙的财产所有权,但法院并未对该行为追究法律责任。法院免除甲侵犯他人财产权之责任与下列哪些免责情形无关?()

    • A、时效免责
    • B、补救免责
    • C、协议免责
    • D、人道主义免责
    • E、自助免责

    正确答案:A,B,C,D

  • 第17题:

    甲与乙是邻居,一日二人喝酒的时候,甲一时兴奋向乙承诺一年以内将自家的奶牛赠与乙并当场写下字据。一年之后,甲拒绝将奶牛赠与乙,乙遂向公安机关报案称甲诈骗,要求公安机关处理。本案中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甲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公安机关应当处理
    • B、乙之间的纠纷属民事纠纷,接受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告知其向法院起诉解决
    • C、甲的行为虽然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但尚不够刑事处罚
    • D、甲欺骗乙的感情,属于诈骗,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B

  • 第18题:

    陆某乘坐省际长途汽车,途经A省甲县时发现被人偷去随身携带的5万元现金,遂下车向甲县公安局报案。甲县公安局调取监控录像发现陆某钱包在途经B省乙县时被盗,犯罪嫌疑人已在乙县下车。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甲县公安局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 B、甲县公安机关对本案有管辖权
    • C、甲县公安局应当向陆某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
    • D、甲县公安局应当告知陆某向乙县公安机关报案

    正确答案:D

  • 第19题:

    甲的汽车被盗。第二日,甲发现乙开的是自己的汽车(虽然更换了汽车号牌但仍可认出),遂前去拦车。在询问时,乙突然将车开走。甲追了一段路未追上,遂向公安机关陈述了这一事实,要求公安机关追究乙的法律责任。甲这一行为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

    • A、报案
    • B、控告
    • C、举报
    • D、扭送

    正确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