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甲在树丛中向乙射击,连开了两枪未击中乙,乙因害怕而求饶,甲在能继续开枪的情况下不再开枪。甲的行为属于( )。
A.犯罪既遂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数罪
第2题:
甲因私仇蓄意杀害乙。某天,在乙回家途中甲向其开枪射击,但未击中。这时枪里尚有子弹,但甲怕罪行暴露受到惩罚,遂放弃开枪射击。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未遂
B.犯罪中止
C.一般违法行为
D.以为事件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放弃可重复进行的犯罪行为的刑法性质问题。《刑法》第23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在放弃可重复进行的犯罪行为中,行为人第一次犯罪行为没有造成危害结果是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因素,这似乎符合犯罪未遂的规定。但是,如果从行为人的行为整体上看,在可以重复进行犯罪行为中,第一次犯罪行为或者第一枪只是整个行为的一部分,行为人在可以重复进行犯罪行为时,自动放弃犯罪,可视为对整个犯罪行为的放弃。因此本题中,甲在可以重复开枪的情况下,因害怕罪行暴露而放弃,应成立犯罪中止。正确答案是B.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根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规定,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第9题:
甲为了杀死乙,举枪向乙射击,第一枪未击中,在能继续开枪的情况下甲停止了射击,甲的行为是()。
第10题:
犯罪中止
犯罪未遂
犯罪既遂
不构成犯罪
第11题:
犯罪未遂
犯罪中止
一般违法行为
意外事件
第12题:
犯罪预备
犯罪未遂
犯罪中止
犯罪既遂
第13题:
甲与乙共谋枪杀丙,两人先后开枪,甲未击中丙,乙击中丙,造成丙死亡,甲构成( )。
A.故意杀人未遂
B.故意杀人既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预备
第14题:
第 14 题 关于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A.甲手持匕首抢劫出租车司机乙,抢走财物后下车逃跑。乙发动汽车追赶,在甲往前跑了40米处将其撞成重伤并夺回财物,甲的重伤和乙的行为具有因果关系
B.甲与同伙经预谋后同时向乙开枪,同伙射击的子弹打中乙的心脏,致乙死亡。由于甲射击的子弹没有打中乙,故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C.甲以杀人故意向乙的食物中投放了足以致死的毒药,但在该毒药还没有起作用时,与甲没有意思联络的丙开枪杀死了乙,甲的行为和乙的死亡具有因果关系
D.甲以杀人故意瞄准乙的头部开枪,由于枪法不准,未打中乙,但由于乙是心脏病患者,
听到枪声受惊吓心脏病发作而死亡。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第19题:
甲为了杀死乙,举枪向乙射击,第一枪未击中,在能继续向乙开枪的情况下,甲不再开枪,停止了射击。甲的行为是()
第20题:
甲、乙杀害丙,甲在一隐蔽处向丙开枪,乙同时也向丙开枪。结果甲击中丙并致其死亡,乙则因心理害怕,手发抖而未击中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第21题:
甲在树丛中向仇人乙射击,连开了两枪未击中乙,乙因害怕而求饶,甲在能继续开枪的情况下不再开枪。甲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第22题:
犯罪未遂
犯罪中止
犯罪既遂
不构成犯罪
第23题:
甲遭遇乙绑架,甲从飞驰的车上跳车逃跑时,不幸摔死,乙的行为与甲的死亡结果
甲开枪射击乙,没有击中,但乙患有严重的心脏病,因枪声所惊,致心脏病突发而死亡,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结果
甲开车时不慎将乙撞成重伤,乙因此而住院,后因医生严重不负责任在输血时乙受感染而死亡,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结果
甲意图杀乙,但仅导致乙受轻伤,乙迷信鬼神,而以香火涂抹伤口,致使细菌侵入体内死亡,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