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田公司向某市水利局申请在长江某地点采砂的许可,市水利局经初审上报某省水利厅。省水利厅签署意见后,报送长江水利委员会。后来,长江委员会向稻田公司颁发河道采砂许可证。稻田公司认为该许可证所定地点范围远小于申请的范围,不服向水利部申请复议。水利部决定维持。稻田公司不服起诉。法院认定长江水利委员会颁发的许可证所依赖的事实不清,予以撤销。当事人未上诉,一审判决生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水利部为第三人 B:某省水利厅为第三人 C:菜市水利局为第三人 D:法院也应对水利部决定作出判决

题目
稻田公司向某市水利局申请在长江某地点采砂的许可,市水利局经初审上报某省水利厅。省水利厅签署意见后,报送长江水利委员会。后来,长江委员会向稻田公司颁发河道采砂许可证。稻田公司认为该许可证所定地点范围远小于申请的范围,不服向水利部申请复议。水利部决定维持。稻田公司不服起诉。法院认定长江水利委员会颁发的许可证所依赖的事实不清,予以撤销。当事人未上诉,一审判决生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水利部为第三人
B:某省水利厅为第三人
C:菜市水利局为第三人
D:法院也应对水利部决定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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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稻田公司向某市水利局申请在长江某地点采砂的许可,市水利局经初审上报某省水利厅。省水利厅签署意见后,报送长江水利委员会。后来,长江委员会向稻田公司颁发河道采砂许可证。稻田公司认为该许可证所定地点范围远小于申请的范围,不服向水利部申请复议。水利部决定维持。稻田公司不服起诉。法院认定长江水利委员会颁发的许可证所依赖的事实不清,予以撤销。当事人未上诉,一审判决生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相关问题
  • 第1题:

    从事长江采砂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缴纳长江河道砂石资源费。

    A、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机关

    B、县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C、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D、税务部门


    答案:A

  • 第2题:

    长江采砂规划批准实施前,长江水利委员会可以会同沿江省、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海事机构确定(),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A、禁采区

    B、禁采期

    C、采砂数量

    D、采砂工具


    答案:AB

  • 第3题:

    下面()行为违反《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应当受到处罚。

    A、不执行已批准的长江采砂规划、擅自修改长江采砂规划或者违反长江采砂规划组织采砂的

    B、不按照规定审批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的

    C、在长江采砂管理中不按照规定的项目、范围和标准收费的

    D、截留、挪用长江河道砂石资源费的


    答案:ABCD

  • 第4题:

    市国土局与市水利局联名对违法占用河道建房的某公司予以处罚。公司不服,向市政府申请复议,市政府维持了原处罚决定,若提起行政诉讼,被告为()。

    A.市政府

    B.市国土局

    C.市水利局

    D.市委


    答案:BC

  • 第5题:

    某医药公司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申请药品生产许可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不予准许。医药公司对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决定不服。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若医药公司申请复议,可向国务院申请行政复议
    B.若医药公司申请复议,可以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申请复议
    C.若医药公司申请复议,被申请人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D.若医药公司起诉,可以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B,C,D
    解析:
    考查行政复议机关、行政诉讼管辖。参见《行政复议法》第10条、第14条,《行政诉讼法》第15条。

  • 第6题:

    共用题干
    某县水利局以泰强公司在泥石流易发区从事采石活动为由没收其采石机械2台、运输汽车3辆。该公司不服向某市水利局申请复议。某市水利局维持某县水利局的决定,并责令其停产。该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并要求行政赔偿。回答下列1~3题:

    对泰强公司的起诉,法院如何受理、立案和审理?()
    A:一并受理
    B:分别立案
    C:可以合并审理
    D:可以单独审理

    答案:A,B,C,D
    解析:
    《国家赔偿法》第8条规定:“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据此,复议加重损害案件,原机关、复议机关各自对各自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故A、C项正确,B、D项错误。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本题中,某市水利局作为复议机关,改变了某县水利局的行为,故A项错误,B项正确。《行政赔偿案件规定》第18条规定:“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赔偿请求人只对作出原决定的行政机关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作出原决定的行政机关为被告;赔偿请求人只对复议机关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复议机关为被告。”据此,复议加重损害的案件,行政赔偿诉讼的被告可以是原机关,也可以是复议机关,也可以是原机关和复议机关。故C、D项正确。


    《行政赔偿案件规定》第2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其起诉期限按照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规定执行。”“行政案件的原告可以在提起行政诉讼后至人民法院一审庭审结束前,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据此,A、B项正确。一审庭审已经结束,此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一审法院已经无法进行开庭审理,自然就无法对此请求作出判决,故排除C项。《行诉法解释》第71条第4款规定:“当事人在第二审期间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据此,二审中提出的行政赔偿请求,二审法院不得作出判决。故排除D项。


    《国家赔偿法》第39条第1款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根据该款“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的表述,A项正确,C项错误。《行政赔偿案件规定》第23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其起诉期限按照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规定执行。”据此,B项正确、D项错误。


    该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并要求行政赔偿。《行政赔偿案件规定》第4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一并受理。”故A项正确。《行政赔偿案件规定》第28条规定:“当事人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或者因具体行政行为和与行使行政职权有关的其他行为侵权造成损害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立案,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单独审理。”据此,B、C、D项均应选。


    《行政赔偿案件规定》第3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在坚持合法、自愿的前提下,可以就赔偿范围、赔偿方式和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成立的,应当制作行政赔偿调解书。”该条中的“赔偿范围”应理解为赔偿项目,因为《国家赔偿法》第13条第1款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故本题应选B、C、D。是否给予赔偿,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来确定,没有协商、调解的余地,故排除A项。

  • 第7题:

    甲公司向区工商局申办一家办公用品企业,区工商局作出《关于不予准许申办办公用品企业的决定》。甲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决撤销该决定,并责令工商局限期办理许可证。一审法院经审理后作出确认工商局批复违法的判决,但未就颁发许可证的诉讼请求作出判决。甲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甲公司如果直接申请行政复议,既可向区政府申请,也可以向市工商局申请
    B.二审法院可以就颁发许可证的诉讼请求直接改判
    C.二审法院应当裁定撤销一审判决
    D.二审法院应当裁定发回一审法院重审,一审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答案:A,C,D
    解析:
    A项正确,工商局是经国务院批准省以下垂直领导的部门,当事人不服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既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B项错误,原审法院遗漏的诉讼请求,为了保护当事人的上诉权,二审法院只能发回重审,不得直接改判。C项正确,一审法院判决错误的,二审法院应当裁定撤销。D项正确,原审判决遗漏了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或者诉讼请求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的行政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 第8题:

    某水利施工企业为市属单位,则该单位的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评审申请应提交至哪个机构进行审核,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所在市水利局
    • B、所在省水利厅
    • C、水利部
    • D、水利部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委员会

    正确答案:A,C,D

  • 第9题:

    某市水利局根据甲自来水厂申请颁发其取水许可证。因受自来水厂取水影响的某村的村民委员会不服该许可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中,市水利局怠于提供取水许可的规范性依据和证据。受诉法院依职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有关证据后,认定市水利局颁发给甲自来水厂的取水许可合法。因市水利局怠于举证,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撤销该取水许可。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0题:

    1997年8月,漳北县水利局向马某颁发了采沙许可证,准许其在一年内在一定范围的沙滩上采沙。1998年1月,漳北县水利局工作人员未经认真审查,又向牛某颁发了采沙许可证,许可的采沙时间和采沙范围与马某的采沙许可证中规定的采沙时间和范围发生重合,导致二人发生纠纷。对于此案的处理,下列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上级水利部门可以依职权撤销对牛某的采沙许可
    • B、漳北县水利局可以根据马某的请求撤销对牛某的采沙许可
    • C、牛某的采沙许可如果被撤销,对于其损失,县水利局应当给予赔偿
    • D、虽然采沙范围有重合,但两人的采沙权可以同时存在,互不影响

    正确答案:D

  • 第11题:

    多选题
    下列当事人提起的诉讼,哪些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2011年真题]
    A

    某造纸厂向市水利局申请发放取水许可证,市水利局作出不予许可决定,该厂不服而起诉

    B

    食品药品监管局向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李某告知补正申请材料的通知,李某认为通知内容违法而起诉

    C

    化肥厂附近居民要求环保局提供对该厂排污许可证监督检查记录,遭到拒绝后起诉

    D

    某国土资源局以建城市绿化带为由撤回向一公司发放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该公司不服而起诉


    正确答案: A,C
    解析:
    AD两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以及相应的不作为,或者行政机关就行政许可的变更、延续、撤回、注销、撤销等事项作出的有关具体行政行为及其相应的不作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B项,《行诉解释》第1条第2款第10项规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本题中,食品药品监管局向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李某告知补正申请材料的通知并不具有终止效果,因此李某以此为由的起诉不属于受案范围。
    C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未公开行政许可决定或者未提供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记录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本题中,因化肥厂附近居民对该厂排污有利害关系,故在申请要求环保局提供对该厂排污许可证监督检查记录遭到拒绝后起诉,应在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之列。

  • 第12题:

    单选题
    某水利施工企业为部属单位,则该单位的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评审申请应最终提交至()进行审核。
    A

    所在市水利局

    B

    所在省水利厅

    C

    水利部

    D

    水利部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委员会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拒不缴纳长江河道砂石资源费的,处应缴纳长江河道砂石资源费金额2-5倍以下的罚款,并()。

    A、注销河道采砂许可证

    B、暂扣河道采砂许可证

    C、吊销河道采砂许可证

    D、没收采砂工具


    答案:C

  • 第14题: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由长江水利委员会或者沿江省、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

    A、符合长江采砂规划确定的可采区和可采期的要求

    B、符合年度采砂控制总量的要求

    C、符合采砂船只数量的控制要求

    D、没有符合要求的采砂设备和采砂技术人员


    答案:ABCD

  • 第15题:

    下列当事人提起的诉讼,哪些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A.某造纸厂向市水利局申请发放取水许可证,市水利局作出不予许可决定,该厂不服而起诉

    B.食品药品监管局向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李某告知补正申请材料的通知,李某认为通知内容违法而起诉

    C.化肥厂附近居民要求环保局提供对该厂排污许可证监督检查记录,遭到拒绝后起诉

    D.某国土资源局以建城市绿化带为由撤回向一公司发放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该公司不服而起诉


    正确答案:ACD

  • 第16题:

    七、(本题25分)

    案情:2007年4月2日,腾达公司向安徽省望江县水利局提出在长江望江县某河段采砂的申请,望江县水利局受理申请后签署意见,报请安徽省水利厅审批。省水利厅经过审查,发现该河段已经有另外一家公司飞跃公司享有采砂许可权了,于是,水利厅作出了不予许可的决定。腾达公司不服,向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复议机关于2007年6月3日作出了维持决定并送达腾达公司。

    有关规定: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9条:“国家对长江采砂实行采砂许可制度。河道采砂许可证由沿江省、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放;属于省际边界重点河段的,经有关省、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由长江水利委员会审批发放;涉及航道的,审批发放前应当征求长江航务管理局和长江海事机构的意见。省际边界重点河段的范围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第10条:“市、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签署意见后,报送沿江省、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沿江省、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予以审批。”

    问题:

    1.《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与《行政许可法》就审查期限的规定不一致,应如何适用?

    2.假设你是腾达公司的法律顾问,在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决定后,腾达公司向你咨询接下来有哪些救济途径,你该如何回答?

    3.在诉讼过程中,法院追加了飞跃公司为本案的第三人,被告未在法定期限内提供证据,飞跃公司提交的证据可否用以证明被告行为的合法性?

    4.法院经过审查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应作出何种判决?


    正确答案:

    七、【答案要点】

    1.按照《行政许可法》第42条:“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入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43条:“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自其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审查完毕。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两条均规定了除外条款,所以,不适用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殊法优于一般法等原则,直接依据行政法规《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县水利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签署意见,省水利厅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予以审批。

    2.县水利局签署的意见只是初步审查决定,最终的不予许可的决定时省水利厅作出,所以本案的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是省水利厅,复议机关为水利部或安徽省政府。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决定,所以,诉讼的被告为省水利厅,我作为法律顾问,会建议腾达公司自收到复议决定15日内,向省水利厅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第1款规定:“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与被诉行政许可行为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供;第三人对无法提供的证据,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人民法院在当事人无争议,但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也可以依职权调取证据。”所以,本案第三人飞跃公司提供的证据可以作为证明省水利局不予发放采砂许可证的合法性的证据。

    4.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56条第1款的规定,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本案法院应当判决驳回腾达公司的诉讼请求。

  • 第17题:

    共用题干
    某县水利局以泰强公司在泥石流易发区从事采石活动为由没收其采石机械2台、运输汽车3辆。该公司不服向某市水利局申请复议。某市水利局维持某县水利局的决定,并责令其停产。该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并要求行政赔偿。回答下列1~3题:

    关于本案赔偿义务机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没收造成的损害,由某县水利局负责赔偿
    B:没收造成的损害,由某市水利局负责赔偿
    C:责令停产造成的损害,由某市水利局负责赔偿
    D:没收和责令造成的损害,由某县水利局和某市水利局共同负责赔偿

    答案:A,C
    解析:
    《国家赔偿法》第8条规定:“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据此,复议加重损害案件,原机关、复议机关各自对各自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故A、C项正确,B、D项错误。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本题中,某市水利局作为复议机关,改变了某县水利局的行为,故A项错误,B项正确。《行政赔偿案件规定》第18条规定:“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赔偿请求人只对作出原决定的行政机关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作出原决定的行政机关为被告;赔偿请求人只对复议机关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复议机关为被告。”据此,复议加重损害的案件,行政赔偿诉讼的被告可以是原机关,也可以是复议机关,也可以是原机关和复议机关。故C、D项正确。


    《行政赔偿案件规定》第2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其起诉期限按照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规定执行。”“行政案件的原告可以在提起行政诉讼后至人民法院一审庭审结束前,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据此,A、B项正确。一审庭审已经结束,此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一审法院已经无法进行开庭审理,自然就无法对此请求作出判决,故排除C项。《行诉法解释》第71条第4款规定:“当事人在第二审期间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据此,二审中提出的行政赔偿请求,二审法院不得作出判决。故排除D项。


    《国家赔偿法》第39条第1款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根据该款“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的表述,A项正确,C项错误。《行政赔偿案件规定》第23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其起诉期限按照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规定执行。”据此,B项正确、D项错误。


    该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并要求行政赔偿。《行政赔偿案件规定》第4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一并受理。”故A项正确。《行政赔偿案件规定》第28条规定:“当事人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或者因具体行政行为和与行使行政职权有关的其他行为侵权造成损害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立案,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单独审理。”据此,B、C、D项均应选。


    《行政赔偿案件规定》第3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在坚持合法、自愿的前提下,可以就赔偿范围、赔偿方式和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成立的,应当制作行政赔偿调解书。”该条中的“赔偿范围”应理解为赔偿项目,因为《国家赔偿法》第13条第1款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故本题应选B、C、D。是否给予赔偿,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来确定,没有协商、调解的余地,故排除A项。

  • 第18题:

    共用题干
    某县水利局以泰强公司在泥石流易发区从事采石活动为由没收其采石机械2台、运输汽车3辆。该公司不服向某市水利局申请复议。某市水利局维持某县水利局的决定,并责令其停产。该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并要求行政赔偿。回答下列1~3题:

    人民法院审理泰强公司的行政赔偿请求,可以调解。对下列事项可以调解的是:()
    A:是否给予赔偿
    B:赔偿方式
    C:赔偿数额
    D:赔偿项目

    答案:B,C,D
    解析:
    《国家赔偿法》第8条规定:“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据此,复议加重损害案件,原机关、复议机关各自对各自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故A、C项正确,B、D项错误。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本题中,某市水利局作为复议机关,改变了某县水利局的行为,故A项错误,B项正确。《行政赔偿案件规定》第18条规定:“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赔偿请求人只对作出原决定的行政机关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作出原决定的行政机关为被告;赔偿请求人只对复议机关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复议机关为被告。”据此,复议加重损害的案件,行政赔偿诉讼的被告可以是原机关,也可以是复议机关,也可以是原机关和复议机关。故C、D项正确。


    《行政赔偿案件规定》第2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其起诉期限按照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规定执行。”“行政案件的原告可以在提起行政诉讼后至人民法院一审庭审结束前,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据此,A、B项正确。一审庭审已经结束,此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一审法院已经无法进行开庭审理,自然就无法对此请求作出判决,故排除C项。《行诉法解释》第71条第4款规定:“当事人在第二审期间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据此,二审中提出的行政赔偿请求,二审法院不得作出判决。故排除D项。


    《国家赔偿法》第39条第1款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根据该款“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的表述,A项正确,C项错误。《行政赔偿案件规定》第23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其起诉期限按照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规定执行。”据此,B项正确、D项错误。


    该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并要求行政赔偿。《行政赔偿案件规定》第4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一并受理。”故A项正确。《行政赔偿案件规定》第28条规定:“当事人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或者因具体行政行为和与行使行政职权有关的其他行为侵权造成损害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立案,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单独审理。”据此,B、C、D项均应选。


    《行政赔偿案件规定》第3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在坚持合法、自愿的前提下,可以就赔偿范围、赔偿方式和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成立的,应当制作行政赔偿调解书。”该条中的“赔偿范围”应理解为赔偿项目,因为《国家赔偿法》第13条第1款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故本题应选B、C、D。是否给予赔偿,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来确定,没有协商、调解的余地,故排除A项。

  • 第19题:

    共用题干
    某县水利局以泰强公司在泥石流易发区从事采石活动为由没收其采石机械2台、运输汽车3辆。该公司不服向某市水利局申请复议。某市水利局维持某县水利局的决定,并责令其停产。该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并要求行政赔偿。回答下列1~3题:

    关于本案被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行政诉讼的被告是某县水利局
    B:行政诉讼的被告是某市水利局
    C:行政赔偿诉讼的被告可以是某县水利局
    D:行政赔偿诉讼的被告可以是某市水利局

    答案:B,C,D
    解析:
    《国家赔偿法》第8条规定:“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据此,复议加重损害案件,原机关、复议机关各自对各自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故A、C项正确,B、D项错误。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本题中,某市水利局作为复议机关,改变了某县水利局的行为,故A项错误,B项正确。《行政赔偿案件规定》第18条规定:“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赔偿请求人只对作出原决定的行政机关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作出原决定的行政机关为被告;赔偿请求人只对复议机关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复议机关为被告。”据此,复议加重损害的案件,行政赔偿诉讼的被告可以是原机关,也可以是复议机关,也可以是原机关和复议机关。故C、D项正确。


    《行政赔偿案件规定》第2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其起诉期限按照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规定执行。”“行政案件的原告可以在提起行政诉讼后至人民法院一审庭审结束前,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据此,A、B项正确。一审庭审已经结束,此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一审法院已经无法进行开庭审理,自然就无法对此请求作出判决,故排除C项。《行诉法解释》第71条第4款规定:“当事人在第二审期间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据此,二审中提出的行政赔偿请求,二审法院不得作出判决。故排除D项。


    《国家赔偿法》第39条第1款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根据该款“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的表述,A项正确,C项错误。《行政赔偿案件规定》第23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其起诉期限按照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规定执行。”据此,B项正确、D项错误。


    该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并要求行政赔偿。《行政赔偿案件规定》第4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一并受理。”故A项正确。《行政赔偿案件规定》第28条规定:“当事人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或者因具体行政行为和与行使行政职权有关的其他行为侵权造成损害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立案,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单独审理。”据此,B、C、D项均应选。


    《行政赔偿案件规定》第3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在坚持合法、自愿的前提下,可以就赔偿范围、赔偿方式和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成立的,应当制作行政赔偿调解书。”该条中的“赔偿范围”应理解为赔偿项目,因为《国家赔偿法》第13条第1款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故本题应选B、C、D。是否给予赔偿,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来确定,没有协商、调解的余地,故排除A项。

  • 第20题:

    某水利施工企业为部属单位,则该单位的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评审申请应最终提交至()进行审核。

    • A、所在市水利局
    • B、所在省水利厅
    • C、水利部
    • D、水利部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委员会

    正确答案:C

  • 第21题:

    经甲公司申请,市建设局给其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该局在复核中发现甲公司在申请时报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已经超过有效期,遂依据《行政许可法》规定,撤销该公司的规划许可证,并予以注销。甲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市建设局撤销甲公司规划许可证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类别?()

    • A、行政处罚
    • B、行政强制措施
    • C、行政行为的撤销
    • D、行政检查

    正确答案:C

  • 第22题:

    多选题
    某水利施工企业为市属单位,则该单位的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评审申请应提交至哪个机构进行审核,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

    所在市水利局

    B

    所在省水利厅

    C

    水利部

    D

    水利部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委员会


    正确答案: C,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填空题
    水利部河道采砂管理专题会上,长江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委员会、()水利委员会、珠江流域委员会和江西、河南、湖南、陕西省水利厅负责人分别介绍本流域、本*地区河道采砂管理做法。水利部机关有关司局、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正确答案: 淮河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