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规定,下列关于案件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对公司登记机关作出的不予名称预先核准、不予登记决定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B.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C.当事人因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查阅权受到侵害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D.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题目
根据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规定,下列关于案件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对公司登记机关作出的不予名称预先核准、不予登记决定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B.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C.当事人因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查阅权受到侵害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D.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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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表述方式说法正确的有()

    A、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

    B、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采用的是概括式与列举式相结合的规定方式

    C、在列举式的规定中,既有正面的肯定方式也有反面的否定方式

    D、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采用的是概括式


    参考答案:BC

  • 第2题:

    甲省乙市开源公司(注册地位于乙市丙区)经乙市工商局核准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从事某类产品生产经营。后来,甲省商务局函告开源公司:按照甲省地方性法规最新规定,新建此类企业必须到省商务局办理某种生产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向当地工商局申请企业登记,否则予以处罚。开源公司置之不理。甲省商务局遂以开源公司违法生产经营为由,对其处以40万元罚款。开源公司对此不服,遂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甲省商务局的处罚决定。理由是,甲省商务局的函告没有法律依据,且甲省地方性法规最新规定违反法律。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下列关于本案中的函告是否属于法院受案范围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本案中的函告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因为函告行为是行政强制行为的一种,具有可诉性

    B.本案中的函告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因为函告行为是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行为,具有可诉性

    C.本案中的函告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因为函告行为是其他侵犯财产权的行为,具有可诉性

    D.本案中的函告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因为函告行为作为一种告知、劝告行为,并未确认、改变或消灭当事人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不具有可诉性

    E.本案中的函告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因为函告行为作为一种告知、劝告行为,对当事人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不具有可诉性


    正确答案:E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法院受案范围的确定标准有两个,行政行为标准和人身权、财产权标准。本案中的函告作为一种告知、劝告行为,对当事人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不具有可诉性。

  • 第3题:

    共用题干

    关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只要是具体行政行为,均可提起行政诉讼
    B:只要不是具体行政行为,均不可提起行政诉讼
    C:只有影响人身权、财产权的行政行为,才可提起行政诉讼
    D:《行政诉讼法》之外的法律、法规可以规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答案:D
    解析:
    公安机关最根本的身份是行政机关,故其行使职权的行为,原则上应认定为行政行为,例外的认定为刑事司法行为。根据《行诉法解释》第1条第2款第2项规定,对刑事司法行为(即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不可提起行政诉讼。构成刑事司法行为,必须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一是在刑事立案之后实施;二是所实施的行为须以刑事诉讼法为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可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没有实施没收非法所得、留置盘问的权限。B、C项是县公安局在刑事立案之后采取的,故属于刑事司法行为,不得成为法院行政诉讼的审理对象。而A、D项尽管是刑事立案之后采取的,但并无刑事诉讼法依据,故不构成刑事司法行为,而应构成行政行为。在行政行为中,A项应属于行政处罚,D项应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均属于实际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均可作为行政诉讼中法院的审理对象。


    A项封存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是可诉的。B项属于有关财务收支的审计决定。《审计法》第48条第1款规定:“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有关财务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据此,B项可诉。C项对青少年宫权利义务无实际影响,故不可诉。D项仅仅是“建议”,不具有强制力,故不属于实际影响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不可诉。


    《商标法》第34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据此,对A项不可直接起诉,须经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才可起诉。《商标法》第44条第2款规定:“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据此,对B项不可直接起诉,须经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才可起诉。《商标法》第54条规定:“对商标局撤销或者不予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据此,对C项不可直接起诉,须经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才可起诉。不予核准注册商标转让的决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但《商标法》并未规定须经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后才可起诉,也未规定复议前置,故可直接起诉。本题应选D项。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3条第4项,对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不可提起行政诉讼。故A项过于绝对,错误。通说认为,尽管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但属于行政合同或者具有法律效果的事实行政行为的,也可提起行政诉讼,故B项错误。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1款,只要认为行政行为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均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除非属于该法第13条所列情形。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案件,不限于人身权、财产权案件,还可以是其他合法权益的案件,故C项错误。《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2款规定:“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据此,D项正确。

  • 第4题:

    甲省乙市开元公司注册地位于乙市丙区经乙市工商局核准,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从事某类产品生产经营,后来甲省商务局韩告开元公司按照甲省地方性法规最新规定,新建此类企业必须到省商务局办理某种生产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向当地工商局申请企业登记,否则予以处罚,太原公司置之不理,甲省商务局遂以开源公司违法生产经营为由,对其处以40万元罚款,开元公司对此不服,遂向法院提起诉,要求撤销加省商务局的处罚决定。开源公司认为甲省商务局的函告没有法律依据,并请求甲省地方性法规最新规定一并进行合法性审查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本案中的函告是否属于法院受案范围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本案中的函告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因为函告行为是行政强制行为的一种,具有可诉性
    B.本案中的函告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因为函告行为是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行为,具有可诉性
    C..本案中的函告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因为函告行为是其他侵犯财产权的行为,具有可诉性
    D..本案中的函告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因为函告行为作为一种告知、劝告行为,并未确认、改变或消灭当事人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不具有可诉性
    E.本案中的函告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因为函告行为作为一种告知、劝告行为,对当事人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不具有可诉性

    答案:D,E
    解析:
    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如行政处罚告知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 第5题:

    根据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案件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对公司登记机关作出的不予名称预先核准、不予登记决定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B.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C.当事人因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查阅权受到侵害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D.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答案:A
    解析:
    (1)选项A:公司登记机关作出不予名称预先核准、不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出具《企业名称驳回通知书》、《登记驳回通知书》,说明不予核准、登记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2)选项B: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3)选项C:被告无正当理由拒绝原告查阅行政许可决定及有关档案材料或者监督检查记录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被告在法定或者合理期限内准予原告查阅(或者,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公开,公众有权查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4)选项D: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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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题:

    关于行政诉讼案件的受案范围,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以作为原告
    • B、被告必须是行政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
    • C、提起的诉讼,应当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D、因人身权、财产权以外的法津、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其他权益受行政行为侵害而提起的诉讼,也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
    • E、以政治权利、劳动权、休息权、文化权、公平竞争权、知情权以及受教育权受侵害为由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正确答案:A,B,C,D

  • 第7题: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指()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即法律规定的、法院受理审判一定范围行政案件的权限。


    正确答案:人民法院

  • 第8题: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税务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要从以下()等方面来审查当事人的起诉。

    • A、案件是否有违法行为
    • B、案件是否属于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
    • C、法律规定复议前置的案件是否经过行政复议
    • D、是否符合法律对起诉期限的规定

    正确答案:B,C,D

  • 第9题:

    单选题
    ()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可诉讼,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A

    法律

    B

    法律、行政法规

    C

    法律、法规

    D

    法律、法规、规章


    正确答案: B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4款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定的具体行政行为。”

  • 第10题:

    单选题
    甲省乙市开源公司(注册地位于乙市丙区)经乙市工商局核准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从事某类产品生产经营。后来,甲省商务局函告开源公司:按照甲省地方性法规最新规定,新建此类企业必须到省商务局办理某种生产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向当地工商局申请企业登记,否则予以处罚。开源公司置之不理。甲省商务局遂以开源公司违法生产经营为由,对其处以40万元罚款。开源公司对此不服,遂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甲省商务局的处罚决定。理由是,甲省商务局的函告没有法律依据,且甲省地方性法规最新规定违反法律。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下列关于本案中的函告是否属于法院受案范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

    本案中的函告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因为函告行为是行政强制行为的一种,具有可诉性

    B

    本案中的函告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因为函告行为是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行为,具有可诉性

    C

    本案中的函告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因为函告行为是其他侵犯财产权的行为,具有可诉性

    D

    本案中的函告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因为函告行为作为一种告知、劝告行为,并未确认、改变或消灭当事人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不具有可诉性

    E

    本案中的函告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因为函告行为作为一种告知、劝告行为,对当事人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不具有可诉性


    正确答案: B
    解析: 1.本题考核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法院受案范围的确定标准有两个,行政行为标准和人身权、财产权标准。本案中的函告作为一种告知、劝告行为,对当事人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不具有可诉性。 2.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管辖。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对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甲省商务局所在地的法院。 3.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审理对象和审理范围。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一般只审查行政行为,若原告在起诉时一并请求对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的,法院可以附带审查,但该规范性文件不含规章及以上文件。因此,本案的审理对象只有甲省商务局作出的处罚决定,对甲省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不予附带性审查。另外,审理范围包括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 4.本题考核行政许可的设定。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

  • 第11题:

    判断题
    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除该法第11条规定的外,还包括单行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不定项题
    64.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本案原告资格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

    宇枫公司可以作为原告,但只能提起侵权民事诉讼,起诉晟驰公司

    B

    宇枫公司没有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因为宇枫公司与省税务局的批准决定没有利害关系

    C

    宇枫公司没有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因为侵犯公平竞争权案件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D

    宇枫公司有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因为宇枫公司与省税务局的批准决定有利害关系

    E

    宇枫公司有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因为侵犯公平竞争权案件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13题:

    关于我国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行政复议可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审查

    B.行政复议可对作为被申请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效力低于规章的抽象行政行为提起附带审查

    C.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完全衔接

    D.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小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正确答案:B

  • 第14题:

    (2018年)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下列行政行为中,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

    A.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行为
    B.层报、咨询、论证等过程性行政行为
    C.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行为
    D.税务行政指导行为

    答案:C
    解析: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下列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包括不限于):(1)行政处罚告知行为尚未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选项A)。(2)行政机关为作出行政行为而实施的准备、论证、研究、层报、咨询等过程性行政行为(选项B)。(3)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选项D)。

  • 第15题: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下列行政行为中,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

    A.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行为
    B.层报、咨询、论证等过程性行政行为
    C.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行为
    D.行政机关针对信访事项作出的登记行为

    答案:C
    解析: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下列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包括不限于):(1)行政处罚告知行为尚未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选项A)。(2)行政机关为作出行政行为而实施的准备、论证、研究、层报、咨询等过程性行政行为(选项B)。(3)行政机关针对信访事项作出的登记、受理、交办、转送、复查、复核意见等行为(选项D)。

  • 第16题:

    甲省乙市开源公司(注册地位于乙市丙区)经乙市工商局核准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从事某类产品生产经营。后来,甲省商务局函告开源公司:按照甲省地方性法规最新规定,新建此类企业必须到省商务局办理某种生产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向当地工商局申请企业登记,否则予以处罚。开源公司置之不理,甲省商务局遂以开源公司违法生产经营为由,对其处以40万元罚款,开源公司对此不服,遂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甲省商务局的处罚决定。理由是,甲省商务局的函告没有法律依据,且甲省地方性法规最新规定违反法律。
    (1)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本案中的函告是否属于法院受案范围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本案中的函告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因为函告行为是行政强制行为的一种,具有可诉性
    B.本案中的函告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因为函告行为是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行为,具有可诉性
    C.本案中的函告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因为函告行为是其他侵犯财产权的行为,具有可诉性
    D.本案中的函告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因为函告行为作为一种告知、劝告行为,并未确认、改变或消灭当事人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不具有可诉性
    E.本案中的函告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因为函告行为作为一种告知、劝告行为,对当事人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不具有可诉性

    答案:D,E
    解析:
    (1)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在本题中,开源公司已经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函告对开源公司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属于通知性行政事实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2)“对当事人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和“未确认、改变或消灭当事人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没有实质区别,教材在第27页对行政事实行为下定义时,亦指出“不以产生、变更或消灭行政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称为行政事实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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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7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 A、不服行政处罚的案件
    • B、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 C、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 D、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正确答案:A

  • 第18题: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属于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依据?()

    • A、法律
    • B、行政法规
    • C、地方性法规
    • D、部门规章

    正确答案:A,B,C

  • 第19题: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说法正确的是()

    • A、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B、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C、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 D、以上都对

    正确答案:A,B,C,D

  • 第20题:

    ()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可诉讼,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 A、法律
    • B、法律、行政法规
    • C、法律、法规
    • D、法律、法规、规章

    正确答案:A

  • 第21题:

    单选题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下列行政行为中,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2018年)
    A

    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行为

    B

    层报、咨询、论证过程性行为

    C

    税务行政指导行为

    D

    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行为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22题:

    填空题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指()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即法律规定的、法院受理审判一定范围行政案件的权限。

    正确答案: 人民法院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关于行政诉讼案件的受案范围,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以作为原告

    B

    被告必须是行政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

    C

    提起的诉讼,应当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D

    因人身权、财产权以外的法津、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其他权益受行政行为侵害而提起的诉讼,也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

    E

    以政治权利、劳动权、休息权、文化权、公平竞争权、知情权以及受教育权受侵害为由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考核受案范围。《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的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因此,行政行为是否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身权、财产权,也是衡量其是否具有可诉性的一个标准。但是,该标准也存在例外。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人身权、财产权以外的法津、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其他权益受行政行为侵害而提起的诉讼,也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这些权益可以是政治权利、劳动权、休息权、文化权、公平竞争权、知情权以及受教育权等。
    【该题针对“受案范围的概念与确定标准”知识点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