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在停车场停车后,不肯缴纳停车费。收费员乙抓住汽车车门的把手不放。甲强行将车开动,在将乙拖出几十米后,为摆脱乙,甲突然急刹车,导致乙头部着地身亡,并造成坐在副驾驶座的丙重伤。甲对乙死亡和丙重伤的心理态度是什么?()A:都是间接故意 B:对乙是直接故意,对丙是间接故意 C:对乙是间接故意,对丙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D:对乙是间接故意,对丙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题目
甲在停车场停车后,不肯缴纳停车费。收费员乙抓住汽车车门的把手不放。甲强行将车开动,在将乙拖出几十米后,为摆脱乙,甲突然急刹车,导致乙头部着地身亡,并造成坐在副驾驶座的丙重伤。甲对乙死亡和丙重伤的心理态度是什么?()

A:都是间接故意
B:对乙是直接故意,对丙是间接故意
C:对乙是间接故意,对丙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D:对乙是间接故意,对丙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D
解析:
【考点】罪过。详解:本案中甲强行开车将乙拖出几十米后,为摆脱乙而突然急刹车。甲并不追求乙的死亡,他是为了摆脱乙而放任乙受伤,甚至死亡。这是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因此是间接故意。甲应当预见到自己的急刹车可能会对坐在副驾驶座上的丙造成伤害,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未能预见,因此是疏忽大意的过失。故,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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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日,甲的笔记本电脑需要修理,乙手里有500元的假币正愁没有地方使用,两人一合计,就将车开到较偏僻的电脑维修处修理。电脑维修处当时就只有丙在场,笔记本电脑维修好后,丙告知需要支付550元的修理费(含所换配件)。按照预谋甲将500元假币和50元真币递给乙清点后交给丙,趁丙正在清点的时候,甲、乙随即上车。丙发现货币有假,大叫“钱是假的”,但是甲迅即脚重踩油门驶出,丙抓住车后雨刮器不放,跟着汽车追跑。乙对甲说“快停车”,甲仍然加速,致丙摔成重伤。

    对于致丙重伤的行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是主犯,乙是从犯
    B.乙是犯罪中止
    C.甲、乙构成故意伤害的共同犯罪
    D.乙不应当负责

    答案:D
    解析:
    《刑法》第25条第1款明确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根据此款规定,超出共同故意以外的犯罪不构成共同犯罪,即指在共同犯罪过程中,有的共犯者超出了共同的犯罪故意范围,单独实施其他犯罪,由于其他共犯者对此缺乏共同故意,因而不成立共犯。对于致丙重伤的行为,只有甲承担故意伤害的责任.乙不承担责任。选项D正确。

  • 第2题:

    共用题干
    甲、乙预谋修车后以假币骗付。某日,甲、乙在某汽修厂修车后应付款4,850元,按照预谋甲将4,900元假币递给乙清点后交给修理厂职工丙,乙说:“修得不错,零钱不用找了”,甲、乙随即上车。丙发现货币有假大叫“别走”,甲迅即启动驶向厂门,丙扑向甲车前风挡,抓住雨刮器。乙对甲说:“太危险,快停车”,甲仍然加速,致丙摔成重伤。请回答91-94题。

    对于丙的重伤,甲的罪过形式是:
    A:故意
    B:有目的的故意
    C:过失
    D:无认识的过失

    答案:A
    解析:
    【考点】持有、使用假币罪;诈骗罪【详解】根据《刑法》第172条的规定,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本案中,甲将假币递给乙清点后交给修理厂职工丙,明显符合持有、使用假币罪的构成要件。本案的主要问题在于甲乙两人的行为是否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甲乙原本没有支付费用的意思,而伪装具有支付费用的意思而欺骗丙为之修车,则构成诈骗罪。但是本案中,虽然假币具有欺骗性,但甲乙在开始时并没有修车不付钱的意图,故不能认定甲乙实施了欺骗行为,因此甲乙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同时,二人的行为明显也不构成抢夺罪与抢劫罪。综上,甲乙的行为只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选项A是正确的。
    【考点】故意;过失【详解】根据《刑法》第14条第1款的规定,犯罪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态度。根据《刑法》第15条第1款的规定,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本案中,甲在乙作出提醒的情况下仍然加速,可见其对丙重伤的结果持一种放任的态度,即主观心态为间接故意,因此只有选项A是正确的。
    【考点】共同犯罪【详解】根据《刑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在本案中,甲、乙只是共同预谋修车后以假币骗付,但对于甲致丙重伤的行为,二人事前并无共同故意,因此乙对此行为不负刑事责任,选项B是错误的。既然乙对此行为不负刑事责任,自然也不存在犯罪中止的问题,选项A也是错误的。
    【考点】持有、使用假币罪;诈骗罪;故意伤害罪【详解】基于上述几题的分析可知,甲修车后以假币骗付的行为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而致丙重伤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因此,选项ABCD都是错误的。

  • 第3题:

    甲、乙共同盗窃,由乙在现场望风。甲窃取丙的现金2000元,丙发现后立即追赶甲和乙。甲逃脱,乙被丙抓住后对丙使用暴力,致丙重伤。甲和乙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正确答案:错误

  • 第4题:

    甲贩运假烟,驾车路过某检查站时,被工商执法部门拦住检查。检查人员乙正登车检查时,甲突然发动汽车夺路而逃。乙抓住汽车车门的把手不放,甲为摆脱乙,在疾驶时突然急刹车,导致乙头部着地身亡。甲对乙死亡的心理态度属于下列哪一选项?()

    • A、直接故意
    • B、间接故意
    • C、过于自信的过失
    • D、疏忽大意的过失

    正确答案:B

  • 第5题:

    不定项题
    甲、乙预谋修车后以假币骗付。某日,甲、乙在某汽修厂修车后应付款4,850元,按照预谋甲将4,900元假币递给乙清点后交给修理厂职工丙,乙说:“修得不错,零钱不用找了”,甲、乙随即上车。丙发现货币有假大叫“别走”,甲迅即启动驶向厂门,丙扑向甲车前风档,抓住雨刮器。乙对甲说:“太危险,快停车”,甲仍然加速,致丙摔成重伤。请回答1-2题 2.重伤,甲的罪过形式是()。
    A

    故意

    B

    有目的的故意

    C

    过失

    D

    无认识的过失


    正确答案: D
    解析: 「考点」犯罪主观要件 「解析」本题中,在丙扑向甲车前风档,抓住雨刮器的情况下,甲仍然加速,致丙摔成重伤。甲对于丙受伤害的结果是明知且持放任的态度。因此甲的罪过形式为间接故意,而非过失。

  • 第6题:

    某日,甲的笔记本电脑需要修理,乙手里有500元的假币正愁没有地方使用,两人一合计,就将车开到较偏僻的电脑维修处修理。电脑维修处当时就只有丙在场,笔记本电脑维修好后,丙告知需要支付550元的修理费(含所换配件)。按照预谋甲将500元假币和50元真币递给乙清点后交给丙,趁丙正在清点的时候,甲、乙随即上车。丙发现货币有假,大叫“钱是假的”,但是甲迅即脚重踩油门驶出,丙抓住车后雨刮器不放,跟着汽车追跑。乙对甲说“快停车”,甲仍然加速,致丙摔成重伤。

    对于丙的重伤,甲的罪过形式是()。
    A.故意
    B.有曰的的故意
    C.过失
    D.无认识的过失

    答案:A
    解析:
    《刑法》第14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本题中,甲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给丙带来伤害,还放纵结果的发生,其主观心态属于间接故意。选项A正确。甲事先并没有想要伤害丙的目的,不属于有目的的故意。选项B错误。

  • 第7题:

    甲与乙在回家的路上,遇到甲以前的朋友丙,甲对乙说:“我一瞧到丙就不舒服。”乙听说后便用手中的匕首戳丙,致其重伤,甲、乙二人系共同犯罪。()


    正确答案:错误

  • 第8题:

    甲欲杀死乙,在乙饭碗里投放毒药,不料朋友丙分食了乙的饭菜,甲为了杀死乙,没有阻止丙,结果导致乙和丙均中毒死亡。甲对丙死亡所持的心理态度是()。

    • A、过于自信的过失
    • B、疏忽大意的过失
    • C、间接故意
    • D、直接故意

    正确答案:C

  • 第9题:

    甲贩运假烟,驾车路过某检查站时,被工商执法部门拦住检查。检查人员乙正登车检查时,甲突然发动汽车夺路而逃。乙抓住汽车车门的把手不放,甲为摆脱乙,在疾驶时突然急刹车,导致乙头部着地身亡。甲对乙死亡的心理态度属于()

    • A、直接故意
    • B、间接故意
    • C、过于自信的过失
    • D、疏忽大意的过失

    正确答案:B

  • 第10题:

    不定项题
    甲、乙预谋修车后以假币骗付。某日,甲、乙在某汽修厂修车后应付款4,850元,按照预谋甲将4,900元假币递给乙清点后交给修理厂职工丙,乙说:“修得不错,零钱不用找了”,甲、乙随即上车。丙发现货币有假大叫“别走”,甲迅即启动驶向厂门,丙扑向甲车前风档,抓住雨刮器。乙对甲说:“太危险,快停车”,甲仍然加速,致丙摔成重伤。请回答1-2题 3.致丙重伤的行为,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

    乙明确叫甲停车,可以成立犯罪中止

    B

    甲、乙构成故意伤害的共同犯罪

    C

    甲的行为超出了共同犯罪故意,对于丙的重伤后果,乙不应当负责

    D

    乙没有实施共同伤害行为,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 C
    解析: 「考点」犯罪中止、共犯 「解析」甲的行为超出了共同犯罪(使用假币)的故意,对于丙的重伤后果,乙不是共犯,乙不承担刑事责任。乙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也就无所谓犯罪中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