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我国开展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主管机关。根据《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第6条的规定,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等部门是开展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主管机关,按照职责分工,审核向外国提出的刑事司法协助请求,审查处理对外联系机关转递的外国提出的刑事司法协助请求,承担其他与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相关的工作。所以,题目中的四项规定中都属于我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规定的开展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主管机关。
更多“下列属于我国开展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主管机关的有:( )”相关问题
  • 第1题:

    我国公安机关同外国警察机关之间开展刑事司法协助的根据是()。

    A. 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

    B. 外国警察机关与我国公安部签订的双边合作协议

    C. 外国请求刑事司法协助的

    D. 按照互惠原则


    正确答案:ABD

    我国公安机关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以及公安部签订的双边合作协议,或者按照互惠原则,与外国警察机关可以相互请求刑事司法协助和警务合作。故选ABD。


     

  • 第2题:

    民事司法协助是指一国法院或其他主管机关,根据另一国法院或其他主管机关或有关当事人的请求,代为实施或协助实施一定的民事司法行为。请问依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些行为属于民事司法协助( )

    A.送达民事诉讼文书

    B.调查取证

    C.相互提供民事诉讼的立法或判例

    D.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的民事判决或仲裁裁决


    正确答案:ABCD

    本题考查民事司法协助的定义和内容。
    司法协助涉及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等各个领域,其中民事司法协助是一项重要内容。对民事司法协助的内容,各国立法及国际条约有不同规定,在理论界也有不同理解,形成了狭义和广义两种观点。狭义的观点认为:民事司法协助只包括两项内容,即送达和取证。广义的观点则认为:民事司法协助除送达和取证外,还包括外国法院判决、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
    我国法学界对民事司法协助的内容也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但根据我国和有关国家缔结的民事司法协助协定和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9章的规定,我国民事司法协助的内容包括:送达司法文书、调查取证、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相互提供民事诉讼所需的有关立法或判例情报等其他诉讼程序方面的合作。可见,我国立法与司法实践对国际民事司法协助的内容是采广义观点的。因此,本题应A、B、C、D全选

  • 第3题:

    下列属于我国开展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主管机关的有:( )

    A.国家监察委员会
    B.国家安全部
    C.公安部
    D.最高人民检察院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我国开展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主管机关。根据《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第6条的规定,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等部门是开展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主管机关,按照职责分工,审核向外国提出的刑事司法协助请求,审查处理对外联系机关转递的外国提出的刑事司法协助请求,承担其他与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相关的工作。所以,题目中的四项规定中都属于我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规定的开展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主管机关。

  • 第4题: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我国检察院进行刑事司法协助的范围?( )
    A.代为送达刑事诉讼文书
    B.通报刑事诉讼结果
    C.刑事方面的调查取证
    D.判决、裁定的相互承认与执行


    答案:D
    解析: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下简称《高检规则》第440、441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司法协助的范围主要包括刑事方面的调查取证、送达刑事诉讼文书、通报刑事诉讼结果、移交物证、书证和视听资料、扣押、移交赃款、赃物以及法律和国际条约规定的其他司法协助事宜。办理引渡案件,按照国家关于引渡的法律和规定执行。我国刑事司法协助中没有判决裁定的相互承认与执行,这一点与民事诉讼不同。

  • 第5题:

    国家间开展刑事司法协助的法律依据主要有:()

    A:国家间共同参加的国际公约
    B:国家间签订的刑事司法协助条约
    C:国家间临时达成的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互惠协议
    D:国内的法律规定

    答案:A,B,C,D
    解析:
    【考点】刑事司法协助的法律依据。详解:国家间开展刑事司法协助的法律依据,大体上有四种:第一,国家间共同参加的国际公约,如《欧洲刑事司法协助公约》;第二,国家间签订的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如我国与波兰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协定》;第三,国家间临时达成的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互惠协议;第四,国内的法律规定。故本题应全选。

  • 第6题:

    请简述国际警务合作与刑事司法协助的异同。


    正确答案: (一)相同点
    1、适用原则相同;
    2、协助行为的性质相同;
    3、协作的目的相同。
    (二)不同点
    1、实施合作的主体不同;
    2、开展合作的机制不同;
    3、提供协助的范围不同;
    4、开展协助的方式不同。

  • 第7题:

    开展对外刑事司法协助工作,应当严格依照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双边或国际条约进行;没有双边或国际条约的,可以在尊重他国法律的前提下适用我国相关方面的司法协助条款。


    正确答案:错误

  • 第8题:

    我国的知识产权政策和措施包括()。

    • A、健全工作机制,落实政府责任
    • B、完善法律法规,改善性质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 C、开展集中打击的专项行动
    • D、开展跨区域执法协助和国际合作

    正确答案:A,B,D

  • 第9题:

    刑事司法协助”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其含义是什么?

    • A、主体包括我国的公、检、法三机关与外国的司法机关
    • B、主体包括我国的检察院和法院、外国的司法机关
    • C、法律依据是我国参加或缔结的国际条约或接互惠原则互相请求
    • D、刑事司法协助的内容有代为送达文书、代为调查取证、引渡

    正确答案:A,C

  • 第10题:

    多选题
    甲国法院欲请我国法院协助完成一刑事司法协助事项,在符合下述( )条件下,我国法院才可以协助完成请求事项。
    A

    甲国与我国缔结了刑事司法协助条约

    B

    甲国与我国共同参加了相关的国际公约

    C

    甲国与我国在该事项上有互惠关系

    D

    甲国向我国支付了相关费用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请简述国际警务合作与刑事司法协助的异同。

    正确答案: (一)相同点
    1、适用原则相同;
    2、协助行为的性质相同;
    3、协作的目的相同。
    (二)不同点
    1、实施合作的主体不同;
    2、开展合作的机制不同;
    3、提供协助的范围不同;
    4、开展协助的方式不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刑事司法协助”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其含义是什么?
    A

    主体包括我国的公、检、法三机关与外国的司法机关

    B

    主体包括我国的检察院和法院、外国的司法机关

    C

    法律依据是我国参加或缔结的国际条约或接互惠原则互相请求

    D

    刑事司法协助的内容有代为送达文书、代为调查取证、引渡


    正确答案: D,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及实践,我国的刑事司法协助属于狭义的刑事司法协助范畴。据此,我国的司法协助包括哪些活动?( )。

    A.询问证人和鉴定人

    B.刑事诉讼的移转管辖

    C.搜查和扣押及移交物品

    D.刑事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正确答案:AC
    狭义的司法协助即指代为诉讼行为,包括调查收集证据、代为送达司法文书等。《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44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司法协助的范围主要包括刑事方面的调查取证、送达刑事诉讼文书、通报刑事诉讼结果、移交物证、书证和视听资料、扣押、移交赃款、赃物以及法律和国际条约规定的其他司法协助事宜。”根据我国同波兰签订的《中波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协定》,刑事司法协助的范围是代为送达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调查取证,包括听取当事人、犯罪嫌疑人的陈述,询问证人、被害人和鉴定人,进行鉴定、检查和司法勘验,以及收集其他证据。由此可见,本题正确答案为AC。

  • 第14题:

    我国公安机关同外国警察机关之间开展刑事司法协助的根据是( )

    A.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

    B.外国警察机关与我国公安部签订的双边合作协议

    C.外国请求刑事司法协助

    D.按照互惠原则


    正确答案:ABCD
    解析:我国公安机关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外国警察机关和我国公安部签订的双边合作协议,或者按照互惠原则,与外国警察机关可以相互请求刑事司法协助和警务合作。

  • 第15题:

    我国的知识产权政策和措施不包括( )。

    A.健全工作机制,落实政府责任
    B.完善法律法规,改善性质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C.开展集中打击的专项行动
    D.开展跨区域执法协助和国际合作

    答案:C
    解析:

  • 第16题:

    下列有关刑事司法协助的说法正确的是:

    A:我国的刑事司法协助不包括刑事判决的承认和执行
    B:人民法院通过外交途径向国外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必须经高级人民法院审查
    C:外国法院请求我国法院代为送达诉讼文书,由该国驻华使馆将法律文书交我国外交部主管部门转最高人民法院审核
    D:我国的刑事司法协助不适用惯例

    答案:A,B,C
    解析:
    我国的刑事司法协助是狭义的刑事司法协助,包括调查取证、送达诉讼文书、移交物证书证等,但不包括承认和执行刑事判决,所以A当选。《刑诉解释》第413条规定:“人民法院通过外交途径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居住的受送达人送达法律文书,所送达的文书应当经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后报最高人民法院审核。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发出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主管部门转递。外国法院通过外表途径请求人民法院送达刑事诉讼文书的,由该驻华使馆将法律文书交我国外交主管部门转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核后认为属于人民法院职权范围,且可以代为送达的,应当转有关人民法院办理。”所以BC正确。《高检规则》第689条规定:“我国边境地区人民检察院与相邻国家的司法机关相互进行司法合作,在不违背有关条约、协议和我国法律的前提下,可以按惯例或者遵照有关规定进行,但应当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所以选项D错误。

  • 第17题:

    我国公安机关同外国警察机关之间开展刑事司法协助的根据是(  )

    A.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
    B.外国警察机关与我国公安部签订的双边合作协议
    C.外国警察机关的威逼利诱
    D.按照互惠原则

    答案:A,B,D
    解析:
    我国公安机关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以及公安部签订的双边合作协议,或者按照互惠原则,与外国警察机关可以相互请求刑事司法协助和警务合作。因此,本题选ABD。

  • 第18题:

    开展对外刑事司法协助工作中的司法协助请求书应附译文。我国与被请求国有条约的,请求书及所附材料按条约规定的语言译制文本;我国与被请求国没有签订条约的,用英语译制文本。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9题:

    甲国法院欲请我国法院协助完成一刑事司法协助事项,在符合下述( )条件下,我国法院才可以协助完成请求事项。

    • A、甲国与我国缔结了刑事司法协助条约
    • B、甲国与我国共同参加了相关的国际公约
    • C、甲国与我国在该事项上有互惠关系
    • D、甲国向我国支付了相关费用

    正确答案:A,B,C

  • 第20题:

    下列关于国际司法协助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与我国没有司法协助协议又无互惠关系的外国法院未通过外交途径,直接请求我国法院司法协助的,我国法院应予退回,并说明理由
    • B、外国驻我国使领馆可以向其本国公民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但不得违反我国法律并不得采取强制措施
    • C、未经我国主管机关允许,任何外国机关或个人不得在我国领域内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
    • D、外国法院在条约或互惠的基础上请求我国法院司法协助的,若请求事项有损我国主权、安全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我国法院不予执行

    正确答案:A,B,C,D

  • 第21题:

    多选题
    根据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刑事司法协助的内容有()。
    A

    调查取证

    B

    移送证据

    C

    通报诉讼结果

    D

    承认和执行对方的生效判决和裁定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下列关于国际司法协助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

    与我国没有司法协助协议又无互惠关系的外国法院未通过外交途径,直接请求我国法院司法协助的,我国法院应予退回,并说明理由

    B

    外国驻我国使领馆可以向其本国公民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但不得违反我国法律并不得采取强制措施

    C

    未经我国主管机关允许,任何外国机关或个人不得在我国领域内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

    D

    外国法院在条约或互惠的基础上请求我国法院司法协助的,若请求事项有损我国主权、安全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我国法院不予执行


    正确答案: D,C
    解析: 要求我国法院提供司法协助,应当根据我国缔结或参加的条约所规定途径进行,无条约关系的,应通过外交途径。与我国既无条约又无互惠关系的,我国法院应予退回,并说明理由。
    外国法院在条约或互惠的基础上请求我国法院司法协助的,若请求事项有损我国主权、安全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我国法院不予执行
    我国向域外送达可采取条约规定方式、外交途径方式、使领馆方式(向我国公民)、送达代理人、送达代表机构或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邮寄送达等方式。
    外国向我国送达可采取条约规定方式、外交途径方式和外国使领馆送达等三种方式。其中外国使领馆只能向其本国公民送达,并不得违反我国法律,不得采取强制措施。除此之外,未经我国主管机关允许,任何外国机关或个人不得在我国领域内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

  • 第23题:

    多选题
    我国的知识产权政策和措施包括()。
    A

    健全工作机制,落实政府责任

    B

    完善法律法规,改善性质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C

    开展集中打击的专项行动

    D

    开展跨区域执法协助和国际合作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多选题
    在外国法院请求司法协助后,我国法院提供司法协助的条件有 ( )
    A

    有双边司法协助条约

    B

    无司法协助条约的,有互惠关系

    C

    有多边国际公约为根据

    D

    两国之间建立正式外交关系

    E

    两国有经贸往来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