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1991年李某死亡,对所遗财产无遗嘱。李有二子一女,长子1949年死亡,生一子甲,甲1980年死亡,遗一女乙,次子1978年死亡,遗一女丙,女儿1976年死亡,收养一子丁,现乙、丙、丁为继承发生争执()。
A.乙、丙、丁都有继承权
B.乙丙能继承,丁不能
C.丙能继承,乙、丁不能
D.只有丁有继承权
第2题:
李某于2001年死亡,对所留遗产无遗嘱。李有二子一女,长子(1969年亡)有一子甲(2000年亡),甲有一子乙;次子(1998年亡),有一女丙;女儿(1996年亡)收养一子丁。则对李某的遗产享有继承权的有( )。
A.乙
B.丙
C.丁
D.仅乙、丙二人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第9题:
1991年李某死亡,对所遗财产无遗嘱。李有二子一女,长子1949年死亡,生一子甲,甲1980年死亡,遗一女乙,次子1978年死亡,遗一女丙,女儿1976年死亡,收养一子丁,现乙、丙、丁为继承发生争执()。
第10题:
2000年万某死亡时没有立下遗嘱。万某有一养子和两个亲生女儿,都已去世。养子遗有一亲生儿子甲,大女儿遗有一孙女乙,二女儿遗有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丙和一养子女丁。他们哪些人有继承权?()
第11题:
甲
乙
丙
丁
第12题:
乙的女儿基于代位继承可以取得龚某的遗产
丙的儿子基于代位继承可以取得龚某的遗产
乙的女儿基于转继承可以取得龚某的遗产
丙的儿子基于转继承可以取得龚某的遗产
第13题:
李某死亡,对所遗留财产无遗嘱。李某有二子一女,长子生有一儿子甲,甲生一女儿乙,李某的次子生有一女儿丙;李某的女儿收养一儿子工而李某的二子一女以及长子的儿子甲均于李某死亡前死亡。现乙、丙、丁为继承而发生争执。丙认为乙是曾孙女,乙无继承权;乙、丙认为丁是收养的,无权代位继承。关于本案下列何者享有继承权?( ) A.乙、丙、丁均有继承权 B.乙、丙可以继承,丁不可以 C.丙可以继承,乙、丁均不可以 D.乙、丙、丁均无继承权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第19题:
第20题:
第21题:
甲的父母已死亡,配偶尚在,有一个儿子乙、一个女儿丙,其儿子有一个养女丁。乙在甲死亡前已经死亡。甲死亡后,留有遗产6万元。在本案中()
第22题:
该遗嘱无效
该遗嘱失效,按法定继承处理
丁享有代位继承权
丁有权继承甲的全部遗产
甲的遗产由丙和丁平均继承
第23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