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在证券市场上陆续买入力扬股份公司的股票,持股达6%时才公告,被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信息披露违法为由处罚。之后甲欲继续购入力扬公司股票,力扬公司的股东乙、丙反对,持股4%的股东丁同意。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甲的行为已违法,故无权再买入力扬公司股票B.乙可邀请其他公司对力扬公司展开要约收购C.丙可主张甲已违法,故应撤销其先前购买股票的行为D.丁可与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自己所持全部股份卖给甲

题目
甲在证券市场上陆续买入力扬股份公司的股票,持股达6%时才公告,被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信息披露违法为由处罚。之后甲欲继续购入力扬公司股票,力扬公司的股东乙、丙反对,持股4%的股东丁同意。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的行为已违法,故无权再买入力扬公司股票

B.乙可邀请其他公司对力扬公司展开要约收购

C.丙可主张甲已违法,故应撤销其先前购买股票的行为

D.丁可与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自己所持全部股份卖给甲

相似考题
更多“甲在证券市场上陆续买入力扬股份公司的股票,持股达6%时才公告,被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信息披露违法为由处罚。之后甲欲继续购入力扬公司股票,力扬公司的股东乙、丙反对,持股4%的股东丁同意。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相关问题
  • 第1题:

    上市公司甲欲强制收购上市公司乙。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在持有乙公司已发行股票达35%之后,始向乙公司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B.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为90日

    C.甲公司向乙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D.在收购期限内,甲公司将乙公司股票部分卖出


    正确答案:C

  • 第2题:

    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它是股份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 )


    正确答案:√

  • 第3题:

    2011年9月29日,甲公司通过场上交易, 已经秘密持有乙公司股票4.5%。在此之前其子公司 丙和丁就已经持有乙公司的股票分别达到了 4. 5%和 2%。到9月30日下单扫盘。此时甲公司才做出公 告。公告其及关联企业持有乙公司股权比例达到了 31% ,并据此要求乙公司召开董事会,重新选举董事 长。下列相关说法错误的是:( )

    A.甲公司未履行大股东持股报告义务和信息披 露义务
    B.若继续收购,甲公司应当向乙公司所有股东发 出收购上市公司的要约
    C.证监会有权对甲处以40万元罚款
    D.证监会有权对甲公司的控股股东处以50万元 的罚款

    答案:D
    解析:
    。《证券法》第86条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 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 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 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 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 司的股票。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 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 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 减少百分之五,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 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二日内,不得再行买 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故A选项说法正确。
    第88条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 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 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 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 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收购上市公司部分 股份的收购要约应当约定,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 的股份数额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收购人按比 例进行收购。”故B选项说法正确。
    第193条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 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 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发行人、 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报送有 关报告,或者报送的报告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以 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 元以下的罚款。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 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前两款违法 行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故C选项正确,而D 选项中对控股股东处罚的前提是控股股东有指使行 为,而本题目并未交代。故D选项错误。

  • 第4题:

    甲公司拟申请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票,聘请下列证券公司担任其主办券商,则以下证券公司可以推荐甲公司挂牌的是()。

    A、丁证券公司,以做市为目的持有甲公司8%
    B、乙证券公司,甲公司持有其10%
    C、丙证券公司,甲持有3%且为其第四大股东
    D、戊证券公司,其第六大股东持有甲公司6%且为第三大股东

    答案:A
    解析: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业务规定(试行)》(股转系统公告
    [2013]3号)第33条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主办券商不得推荐申请挂牌公司股票挂牌:①主办券商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申请挂牌公司7%以上的股份,或者是其前5名股东之一;②申请挂牌公司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主办券商7%以上的股份,或者是其前5名股东之一;③主办券商前10名股东中任何1名股东为申请挂牌公司前3名股东之一;④主办券商与申请挂牌公司之间存在其他重大影响的关联关系。主办券商以做市目的持有的申请挂牌
    公司股份,不受上述限制。

  • 第5题: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Ⅰ.大股东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
    Ⅱ.董监高被上交所公开谴责后3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
    Ⅲ.上市公司被上交所公开谴责后3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
    Ⅳ.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在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前,其控股股东不得减持股份
    Ⅴ.上市公司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在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前,其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减持股份

    A、Ⅰ、Ⅱ、Ⅲ
    B、Ⅱ、Ⅲ、Ⅴ
    C、Ⅰ、Ⅱ、Ⅳ、Ⅴ
    D、Ⅱ、Ⅲ、Ⅳ、Ⅴ
    E、Ⅰ、Ⅱ、Ⅲ、Ⅳ、Ⅴ

    答案:C
    解析:
    Ⅰ、Ⅲ两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9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①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②大股东因违反本所业务规则,被本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③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Ⅱ项,第10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董监高不得减持股份:①董监高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②董监高因违反本所业务规则,被本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③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Ⅳ、Ⅴ两项,第11条规定,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①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②上市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③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上市公司披露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其第一大股东及第一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应当遵守前款规定。

  • 第6题: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Ⅰ上市公司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期间,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 Ⅱ董监高被深交所公开谴责后3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 Ⅲ大股东被深交所公开谴责后3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 Ⅳ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在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前,其控股股东不得减持股份 Ⅴ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在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前,其董监高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减持股份

    • A、Ⅰ、Ⅱ、Ⅲ
    • B、Ⅱ、Ⅲ、Ⅴ
    • C、Ⅰ、Ⅱ、Ⅳ、Ⅴ
    • D、Ⅱ、Ⅲ、Ⅳ、Ⅴ
    • E、Ⅰ、Ⅱ、Ⅲ、Ⅳ、Ⅴ

    正确答案:E

  • 第7题:

    甲、乙同为丙公司的子公司。甲、乙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分别持有丁上市公司(该公司股本总额为3.8亿元,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未持有该公司股份)2%、3%的股份。甲、乙在法定期间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其持股比例后,继续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当分别持有丁上市公司股份10%、20%时,甲、乙决定继续对丁上市公司进行收购,遂向丁上市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并公告收购该公司全部股份的要约,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为60天。 收购要约期满,甲、乙持有丁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85%。持有其余15%股份的股东要求甲、乙继续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收购其股票,遭到拒绝。 收购行为完成后,甲、乙在15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证券交易所,并予以公告。甲、乙拒绝收购其余15%股份的做法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甲、乙拒绝收购其余15%股份的做法不合法。根据规定,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股票被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后,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

  • 第8题:

    问答题
    2015年3月25日,甲公司通过协议方式收购上市的乙公司3.5%的股份。同日,甲公司的关联企业丙公司和丁公司分别持有乙公司股份的1.3%和1.2%。此后,甲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继续收购乙公司的股份,直至3月28日,甲公司才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并作出公告,公告其所持乙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此时,甲.丙.丁三家共持有乙公司的股份数已达到11%。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和有关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3)假如甲公司以乙公司被起诉为由,对乙公司的股东B公司持有的股票以要约中规定价格的70%压价收购,这种做法是否正确? 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9题:

    单选题
    根据《证券法》和《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证券交易限制情形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

    公司绝对控股股东,其股票于购入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B

    发行人所持股票,在公司成立之日期1年内不得转让

    C

    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6%的股东,其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不得卖出

    D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在任职期间不得转让本公司股票


    正确答案: C
    解析: 《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依据本条,B符合题意。同时,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在任职期间可以转让本公司股票,只是对每年转让股份的比例有限制,所以D不符合题意。
    《证券法》第47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依据本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其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可以卖出,但是公司应当行使归入权,即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且,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的时间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所以C选项不符合题意。关于A项,《证券法》和《公司法》均没有此规定,因此A选项不符合题意。

  • 第10题:

    多选题
    甲在证券市场上陆续买入力扬股份公司的股票,持股达6%时才公告,被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信息披露违法为由处罚。之后甲欲继续购入力扬公司股票,力扬公司的股东乙、丙反对,持股4%的股东丁同意。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7年真题]
    A

    甲的行为已违法,故无权再买入力扬公司股票

    B

    乙可邀请其他公司对力扬公司展开要约收购

    C

    丙可主张甲已违法,故应撤销其先前购买股票的行为

    D

    丁可与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自己所持全部股份卖给甲


    正确答案: A,B
    解析:
    AC两项,《证券法》第86条第1款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据此可知,甲只是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再买入力扬公司的股票,而不是无权再买入力扬公司的股票。甲违反了信息披露义务,应该受到证监会处罚,但并不影响其股票买卖的效力,因此不能撤销购买股票的行为。
    B项,《证券法》第88条第1款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据此,持股30%以上的股东有强制要约收购的义务。本题中,甲持股6%,并无强制要约收购义务,乙可以邀请其他公司对力扬公司展开要约收购。
    D项,《证券法》第94条第1款规定,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以协议方式进行股份转让。本题中,因为甲对上市公司持股6%,不负有强制要约收购的义务,所以甲可以采取协议收购的方式进行收购,丁可以将其所持股份全部转让给甲。

  • 第11题:

    不定项题
    甲公司通过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于2014年1月3日持有乙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5%。回答下列问题。收购期限届满,甲公司持有乙公司80%的股票,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证券交易所应终止乙公司上市

    B

    乙公司的其他股东有权要求甲公司以同等条件收购其持有的乙公司股票,甲公司不得拒绝

    C

    甲公司持有的乙公司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之日起满6个月后才能转让

    D

    甲公司应将收购情况报告给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针对公司现状,甲、乙、丙认为应当召开A公司股东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鉴于董事长行为恶劣,甲、乙、丙可直接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B

    只有陈某拒绝召开董事会时,甲、乙、丙才可直接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C

    董事会拒绝召开股东会时,甲、乙、丙应当请监事会召集和主持

    D

    董事会、监事会迫于B公司的压力均明示或默示不履行职责,甲和丙被B公司收买,此时情况危急,乙有权直接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正确答案: A,C
    解析:
    《公司法》第40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据此,股东会召集和主持的顺序是: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共同推举的董事);监事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 第13题:

    甲上市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自股票上市以来连续盈利,每年向股东支付股利,且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也没有其他重大违法行为。2006年4月,甲公司拟增发新股,并决定选择乙证券公司作为甲公司增发新股的承销商承担承销业务。

    甲公司向乙证券公司说明公司11位董事中有4位董事因反对此次新股发行而辞职,但乙证券公司为确保新股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决定暂不公布该情况,并与某报记者丁联系,为甲公司发行新股大做文章。记者丁撰稿报道该次发行新股的目的是为了扩大经营范围,甲公司决定向高科技领域投资。甲公司新股发行工作如期成功进行。

    乙证券公司集中资金优势连续大量购进甲公司股票,致使甲公司股票连续涨停,其中投资者丙通过购买甲公司股票而持有的甲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比重达6%。直到年度报告披露之时,甲公司预报亏损,原来向高科技领域投资的计划子虚乌有。此时,甲公司股票价格大跌。

    丙在年报预报亏损公告前从乙证券公司得知预报亏损信息,遂将自己持有的甲公司股票全部卖出,获利颇丰,但很多中小投资者则损失惨重。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和有关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是否具有发行新股的条件?并说明理由。

    (2)乙证券公司购买甲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3)甲公司应披露的重大事件包括哪些内容?并说明理由。

    (4)投资者丙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5)中小投资者的损失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6)记者丁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甲公司具备发行新股的条件。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公司发行新股的主要条件是: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公司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乙证券公司购买甲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合法。根据《证券法》的规定,通过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证券,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属于操纵市场行为。乙证券公司集中资金优势连续大量购进甲公司股票,致使甲公司股票连续涨停属于“操纵市场”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的有关规定。
    (3)甲公司应披露的重大事件是董事的变动。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公司的董事,1/3以上的监事,或经理发生变动,属于重大事情件,应及时披露,属临时公告的范围。甲公司11位董事中,有4位辞职,这属于重大事件,应当公告。
    (4)丙的行为不合法。首先,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在上述期间内,不得再行买卖该公司的股票。
    其次,丙卖出股票属于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因为丙持有甲公司6%的股份,属于知悉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并且丙在年报预报亏损公告前从乙证券公司得知预报亏损信息。
    (5)中小投资者的损失应当由甲公司、乙证券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上述公司的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6)记者丁的行为违法,该行为属于制造虚假信息行为。根据规定,编制、传播影响证券交易的虚假信息属于制造虚假信息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 第14题:

    某有限责任公司由甲、乙、丙、丁四人出资设立,其中甲出资10万元、乙出资20万元、丙出资60万元、丁出资10万元。当股东会对与其他公司合并的议案表决时,下列情形可以通过的是( )。

    A.甲、乙同意,丙、丁反对

    B.甲、乙反对,丙、丁同意

    C.甲、乙、丁同意,丙反对

    D.乙、丙、丁反对,甲同意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核点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议事规则。本题表决的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丙与丁合计占70%的表决权,大于2/3,可以通过。

  • 第15题:

    2015年3月25日,甲公司通过协议方式收购上市的乙公司3.5%的股份。同日,甲公司的关联企业丙公司和丁公司分别持有乙公司股份的1.3%和1.2%。此后,甲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继续收购乙公司的股份,直至3月28日,甲公司才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并作出公告,公告其所持乙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此时,甲、丙、丁三家共持有乙公司的股份数已达到11%。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和有关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按照《证券法》的规定,在3月25日后,甲公司继续收购的行为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2>?、假如甲公司持乙公司股份比例超过30%后继续收购,并向乙公司的股东发出收购要约。在要约有效期内,乙公司被其担保公司A公司诉至人民法院,那么甲公司能否撤销其收购要约?说明理由。
    <3>?、假如甲公司以乙公司被起诉为由,对乙公司的股东B公司持有的股票以要约中规定价格的70%压价收购,这种做法是否正确? 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甲公司继续收购的行为不合法。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持有股份达到5%时必须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报告并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同时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应当合并计算。本题中,甲及其关联企业丙和丁属于一致行动人,其拥有的权益应当合并计算。在3月25日,甲及其关联企业丙公司和丁公司持有的股份已达到6%,所以甲在3月25日后的继续收购行为不合法。
    <2>甲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3>甲公司压价收购的做法不正确。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适用于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

  • 第16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Ⅰ.上市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期间,行政处罚、刑事判决做出后6个月内,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
    Ⅱ.大股东被深交所公开谴责后3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
    Ⅲ.董监高被深交所公开谴责后3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
    Ⅳ.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在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前,其控股股东不得减持股份
    Ⅴ.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在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前,其董监高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减持股份

    A.Ⅰ、Ⅱ、Ⅳ、Ⅴ
    B.Ⅰ、Ⅱ、Ⅲ、Ⅳ、Ⅴ
    C.Ⅰ、Ⅲ
    D.Ⅱ、Ⅲ、Ⅳ、Ⅴ
    E.Ⅰ、Ⅳ、Ⅴ

    答案:B
    解析: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针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股东,对其股份减持主要禁止情形包括四种:
    一是上市公司或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期间,行政处罚、刑事判决做出后6个月内,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
    二是董监高因涉及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处于上述期间的,不得减持股份。
    三是大股东、董监高被本所公开谴责后3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
    四是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在相关行政处罚或移送公安机关决定作出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恢复上市前,其控股股东、实控人和董监高及其上述主体的一致行动人不得减持股份。
    故以上选项说法均正确。

  • 第17题:

    甲、乙、丙、丁四位个人投资者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某上市公司股票,甲持股期限超过1年,乙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丙持股期限为半年,丁通过股票交易获得投资收益,下列股东中无须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A.甲的股息红利所得
    B.乙的股息红利所得
    C.丙的股息红利所得
    D.丁的投资收益

    答案:A,D
    解析: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如果投资个人不是获取现金或股票股利,而是通过股票交易获得投资收益,对股票转让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即暂不征收资本利得税。

  • 第18题:

    根据《证券法》和《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证券交易限制情形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公司绝对控股股东,其股票于购入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 B、发行人所持股票,在公司成立之日期1年内不得转让
    • C、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6%的股东,其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不得卖出
    • D、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在任职期间不得转让本公司股票

    正确答案:B

  • 第19题:

    单选题
    由甲公司控股的某上市公司于2012年3月发行新股,承销商为乙证券公司,并且规定了在承销时采用了包销的方式,承销期结束时,根据承销协议,乙证券公司将未销售出去的股份自己购入,从而持有了该上市公司10%的股份。则以下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  )。
    A

    甲公司可以在买入该上市公司股票后6个月内出售

    B

    甲公司在买入该上市公司股票后6个月内出售的,该上市公司的股东可以直接对其提起诉讼,所得收益归该上市公司所有

    C

    乙公司可以将包销购入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在6个月内出售

    D

    乙公司在买入该上市公司股票后6个月内出售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没收其非法收益


    正确答案: C
    解析:
    《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人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人,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

  • 第20题:

    多选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甲公司是乙公司的控股股东,乙公司将要作为被告面临大的诉讼,甲公司的董事长陈某告诉自己的朋友冯某,冯某立刻将自己持有的乙公司股票抛售,冯某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行为

    B

    甲公司与其子公司乙公司、丙公司之间频繁进行丁公司股票的买卖,使丁公司股票的价格暴涨,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随即将丁公司的股票抛售,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的行为构成操纵证券市场行为

    C

    某证券公司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构成欺诈客户行为

    D

    甲公司的董事杨某经董事会同意,将公司的公款划入自己的证券账户买卖股票,买卖股票的所得归甲公司所有,杨某的做法合法


    正确答案: B,D
    解析:
    A项,《证券法》第74条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①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③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④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⑤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⑥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⑦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本题中,甲公司是乙公司的控股股东,甲公司的董事长陈某是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不能泄露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证券,冯某利用非法获取的内幕信息买卖乙公司股票,构成内幕交易行为
    B项,第77条规定,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纵证券市场:①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②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③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④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据此,甲公司与乙公司、丙公司合谋联合买卖,操纵丁公司的股票价格,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
    C项,第79条第2项规定,证券公司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的,构成欺诈客户行为。
    D项,第80条规定,禁止法人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禁止法人出借自己或者他人的证券账户。故甲公司和杨某的行为实际构成甲公司借用杨某的账户从事证券交易,是法律禁止的行为。

  • 第21题:

    单选题
    2017年9月29日,甲公司通过场上交易,已经秘密持有乙公司股票4.5%。在此之前其子公司丙和丁就已经持有乙公司的股票分别达到了4.5%和2%。到9月30日下单扫盘,甲公司才作出公告。公告其及关联企业持有乙公司股权比例达到了31%,并据此要求乙公司召开董事会,重新选举董事长。下列相关说法错误的是(  )。
    A

    甲公司未履行大股东持股报告义务和信息披露义务

    B

    若继续收购,甲公司应当向乙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的要约

    C

    证监会有权对甲处以40万元罚款

    D

    证监会有权对甲公司的控股股东处以50万元的罚款


    正确答案: D
    解析:
    A项,《证券法》第86条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1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1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5%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B项,第88条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收购要约应当约定,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收购人按比例进行收购。
    CD两项,第193条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报送的报告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前两款违法行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 第22题:

    问答题
    2011年3月25日,甲公司通过协议方式收购股票上市的乙公司3.5%的股份。同日,甲公司的关联企业丙公司和丁公司分别持有乙公司股份的1.3%和1.2%。此后,甲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继续收购乙公司的股份,直至3月28日,甲公司才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并作出公告,公告其所持乙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此时,甲、丙、丁三家共持有乙公司的股份数已达到11%。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和有关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按照《证券法》的规定,在3月25日后,甲公司继续收购的行为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2)假如甲公司持乙公司股份比例超过30%后继续收购,并向乙公司的股东发出收购要约。在要约有效期内,乙公司被其担保公司A公司诉至人民法院,那么甲公司能否撤回其收购要约?说明理由。 (3)假如甲公司以乙公司被起诉为由,对乙公司的股东B公司持有的股票以要约中规定价格的70%压价收购,这种做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甲公司继续收购的行为不合法。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持有股份达到5%时必须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报告并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同时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应当合并计算。本题中,甲及其关联企业丙和丁属于一致行动人,其拥有的权益应当合并计算。在3月25日,甲及其关联企业丙公司和丁公司持有的股份已达到6%,所以甲在3月25日后的继续收购行为不合法。
    (2)甲不得撤回其收购要约。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3)甲公司压价收购的做法不正确。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适用于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针对公司现状,甲、乙、丙认为应当召开源圣公司股东会,但陈某拒绝召开,而公司监事会对此事保持沉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6年真题]
    A

    甲可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B

    乙可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C

    丙可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D

    甲、乙、丙可共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正确答案: D,A
    解析:
    ABC三项,《公司法》第40条第3款规定,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本题中,甲持有源圣公司25%的股权,因此其有权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而乙、丙所持股份都不足10%,不能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D项,甲、乙、丙三人所持股份合计大于10%,可以共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 第24题:

    单选题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Ⅰ.上市公司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期间,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Ⅱ.董监高被上交所公开谴责后3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Ⅲ.大股东被上交所公开谴责后3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Ⅳ.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在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前,其控股股东不得减持股份Ⅴ.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在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前,其董监高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减持股份
    A

    Ⅰ、Ⅱ、Ⅲ

    B

    Ⅱ、Ⅲ、Ⅴ

    C

    Ⅰ、Ⅱ、Ⅳ、Ⅴ

    D

    Ⅱ、Ⅲ、Ⅳ、Ⅴ

    E

    Ⅰ、Ⅱ、Ⅲ、Ⅳ、Ⅴ


    正确答案: A
    解析:
    Ⅰ、Ⅲ两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9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①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②大股东因违反本所业务规则,被本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③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Ⅱ项,第10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董监高不得减持股份:①董监高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②董监高因违反本所业务规则,被本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③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Ⅳ、Ⅴ两项,第11条规定,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①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②上市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③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上市公司披露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其第一大股东及第一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应当遵守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