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后,为了支付价款,甲公司签发了一张以乙公司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公司财务经理签字,并加盖了公司的合同专用章。承兑人丙银行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了银行的汇票专用章。乙公司背书转让给丁公司后,丁公司在票据到期时向丙银行请求付款。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有()。A.丙银行可以拒绝付款 B.丙银行无权拒绝付款 C.如果丙银行拒绝付款,丁公司可以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 D.如果丙银行拒绝付款,丁公司可以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

题目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后,为了支付价款,甲公司签发了一张以乙公司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公司财务经理签字,并加盖了公司的合同专用章。承兑人丙银行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了银行的汇票专用章。乙公司背书转让给丁公司后,丁公司在票据到期时向丙银行请求付款。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有()。

A.丙银行可以拒绝付款
B.丙银行无权拒绝付款
C.如果丙银行拒绝付款,丁公司可以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
D.如果丙银行拒绝付款,丁公司可以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

相似考题
更多“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后,为了支付价款,甲公司签发了一张以乙公司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公司财务经理签字,并加盖了公司的合同专用章。承兑人丙银行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了银行的汇票专用章。乙公司背书转让给丁公司后,丁公司在票据到期时向丙银行请求付款。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有()。”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公司签发一张银行汇票给乙公司,承兑人为A银行,汇票经甲公司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了甲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后乙公司将汇票背书给丙公司,但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丙公司在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后,将汇票背书给了丁公司,丁公司提示付款被A银行拒绝,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公司因出票行为取得票据权利
    B.丙公司因背书行为取得票据权利
    C.丙公司在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效力
    D.乙公司、丙公司、丁公司均未取得票据权利

    答案:D
    解析:
    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无效。

  • 第2题:

    甲公司签发了一张以乙银行为承兑人、丙公司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丙公司委托自己的开户银行丁银行代为收款,在背书栏记载了“委托收款”字样并签章。丁银行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戊公司。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汇票上的票据权利人是()。

    A.乙银行
    B.丙公司
    C.丁银行
    D.戊公司

    答案:B
    解析:
    在委托收款背书中:(1)背书人(丙公司)仍是票据权利人;(2)被背书人(丁银行)只是委托收款中的代理人,未取得票据权利,因此不能背书转让票据权利;戊公司属于重大过失受让票据,亦不享有票据权利。

  • 第3题:

    甲公司为支付货款,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以A银行为承兑人、金额为2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A银行在票据承兑栏中进行了签章。乙公司为向丙公司支付租金,将该票据交付丙公司,但未在票据上背书和签章。丙公司因需向丁公司支付工程款,欲将该票据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发现票据上无转让背书,遂提出异议。丙公司便私刻了乙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的人名章和乙公司公章,加盖于背书栏,并直接记载丁公司为被背书人。丁公司不知有假,接受了票据。之后,丁公司为偿付欠款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了戊公司。甲公司收到乙公司货物后,发现货物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遂要求乙公司退还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票据到期时,戊公司向A银行提示付款,A银行以甲公司存入本行的资金不足为由拒绝付款。若戊公司在A银行拒绝付款后向甲公司进行追索,甲公司可否以其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尚未解决为由拒绝向戊公司承担票据责任?并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甲公司不能以该理由拒绝向戊公司承担票据责任。根据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 第4题:

    甲公司签发一张由A银行承兑的汇票给乙公司,乙公司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丁公司提供保证,丙公司在票据到期时向A银行行使付款请求权被拒绝时,可以向()行使追索权。

    • A、甲公司
    • B、A银行
    • C、乙公司
    • D、丁公司

    正确答案:A,B,C,D

  • 第5题:

    甲公司签发一张银行汇票给乙公司,承兑人为A银行,汇票经甲公司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了甲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后乙公司将汇票背书给丙公司,但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丙公司在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后,将汇票背书给了丁公司,丁公司提示付款被A银行拒绝,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公司因出票行为取得票据权利
    • B、丙公司因背书行为取得票据权利
    • C、丙公司在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效力
    • D、乙公司、丙公司、丁公司均未取得票据权利

    正确答案:D

  • 第6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付款银行为A银行,乙公司取得该票据后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背书转让给丁公司,B银行作为票据保证人在票据上签章,但是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丁公司按期提示承兑遭到A银行拒绝。根据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被保证人视为()。

    • A、甲公司
    • B、A银行
    • C、乙公司
    • D、丙公司

    正确答案:A

  • 第7题:

    不定项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一批货物,于2014年4月1日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1个月后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为甲公司的开户银行A银行,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点。乙公司取得该票据后将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B银行作为保证人在票据上签章,但未记载被保证人。丙公司受丁公司胁迫将票据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将该票据赠送给戊公司,戊公司将票据背书转让给善意的庚公司。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B银行未在票据上记载被保证人的,视被保证人为()。
    A

    甲公司

    B

    乙公司

    C

    丙公司

    D

    A银行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甲公司为支付货款,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以A银行为承兑人、金额为2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A银行在票据承兑栏中进行了签章。乙公司为向丙公司支付租金,将该票据交付丙公司,但未在票据上背书和签章。丙公司因需向丁公司支付工程款,欲将该票据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发现票据上无转让背书,遂提出异议。 丙公司便私刻了乙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的人名章和乙公司公章,加盖于背书栏,并直接记载丁公司为被背书人。丁公司不知有假,接受了票据。之后,丁公司为偿付欠款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了戊公司。甲公司收到乙公司货物后,发现货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遂要求乙公司退还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票据到期时,戊公司向A银行提示付款,A银行以甲公司存入本行的资金不足为由拒绝付款。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若戊公司在A银行拒绝付款后向甲公司进行追索,甲公司可否以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尚未解决为由拒绝向戊公司承担票据责任?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甲公司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向戊公司承担票据责任。根据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多选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在汇票上记载“质押”字样将汇票转让给丁公司,丙公司到期未向丁公司清偿债务,丙公司与丁公司协商以汇票抵偿债务,丁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在汇票上背书将汇票金额的50%转让给戊公司。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戊公司有权向银行提示付款,要求银行支付汇票金额的50%

    B

    丙公司债务到期前,丁公司有权背书转让汇票

    C

    乙公司如果向银行提示付款,银行拒绝付款,乙公司有权向丁公司行使追索权

    D

    乙公司如果向银行提示付款,银行拒绝付款,乙公司有权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


    正确答案: A,C
    解析:
    A项,《票据法》第33条第2款规定,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2人以上的背书无效
    B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7条规定,因票据质权人以质押票据再行背书质押或者背书转让引起纠纷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背书行为无效。故质押背书的被背书人不能将票据背书质押或者背书转让。
    C项,《票据法》第69条规定,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持票人为背书人的,对其后手无追索权。本题中,丁公司向乙公司背书转让汇票,乙公司对其后手没有追索权,丙公司和丁公司均是乙公司的后手,因此乙公司无权对丁公司行使追索权
    D项,乙公司可以向其前手和出票人行使追索权,因此可以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

  • 第10题:

    多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后,为了支付价款,甲公司签发了一张以乙公司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公司财务经理签字,并加盖了公司的合同专用章。承兑人丙银行的代理人并加盖了银行的汇票专用章。乙公司背书转让给丁公司后,丁公司在票据到期时向丙银行请求付款。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有()。
    A

    丙银行可以拒绝付款

    B

    丙银行无权拒绝付款

    C

    如果丙银行拒绝付款,丁公司可以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

    D

    如果丙银行拒绝付款,丁公司可以向乙公司


    正确答案: B,D
    解析: 选项A、B,出票人甲公司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票据无效,丙银行可以拒绝付款;选项C、D,由于票据无效,丁公司不享有票据权利,因此不享有对甲公司、乙公司的追索权。

  • 第11题:

    甲公司签发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给乙公司,该汇票经甲公司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了甲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后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但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丙公司在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后,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乙公司因出票行为取得票据权利
    B.丙公司因背书行为取得票据权利
    C.丁公司因背书行为取得票据权利
    D.乙公司、丙公司、丁公司均未取得票据权利

    答案:D
    解析:
    汇票出票人的签章,应为甲公司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因出票人的签章不符合规定,该票据无效。乙公司、丙公司、丁公司均不能取得票据权利。

  • 第12题:

    甲公司为支付货款,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以A银行为承兑人、金额为2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A银行在票据承兑栏中进行了签章。乙公司为向丙公司支付租金,将该票据交付丙公司,但未在票据上背书和签章。丙公司因需向丁公司支付工程款,欲将该票据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发现票据上无转让背书,遂提出异议。丙公司便私刻了乙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的人名章和乙公司公章,加盖于背书栏,并直接记载丁公司为被背书人。丁公司不知有假,接受了票据。之后,丁公司为偿付欠款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了戊公司。甲公司收到乙公司货物后,发现货物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遂要求乙公司退还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票据到期时,戊公司向A银行提示付款,A银行以甲公司存入本行的资金不足为由拒绝付款。A银行拒绝付款后,戊公司可以向哪些当事人进行追索?


    正确答案:戊公司可以向甲公司、丁公司和A银行进行追索。

  • 第13题:

    甲公司为向乙公司支付货款,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由于法定代表人李某出国未回,甲公司在票据上加盖了公司公章后直接向丙银行申请承兑,丙银行工作人员未认真审核,给予承兑。甲公司拿回票据后直接交付给乙公司,并叮嘱其需要时再回来找李某补签字。后乙公司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在票据到期时向丙银行请求付款。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有()。

    • A、丙银行应当拒绝付款
    • B、丙银行无权拒绝付款
    • C、如果丙银行拒绝付款,丁公司可以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
    • D、如果丙银行拒绝付款,丁公司可以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

    正确答案:B,C,D

  • 第14题:

    甲公司为支付货款,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以A银行为承兑人、金额为2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A银行在票据承兑栏中进行了签章。乙公司为向丙公司支付租金,将该票据交付丙公司,但未在票据上背书和签章。丙公司因需向丁公司支付工程款,欲将该票据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发现票据上无转让背书,遂提出异议。丙公司便私刻了乙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的人名章和乙公司公章,加盖于背书栏,并直接记载丁公司为被背书人。丁公司不知有假,接受了票据。之后,丁公司为偿付欠款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了戊公司。甲公司收到乙公司货物后,发现货物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遂要求乙公司退还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票据到期时,戊公司向A银行提示付款,A银行以甲公司存入本行的资金不足为由拒绝付款。A银行拒绝向戊公司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并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A银行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 第15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于是向乙公司签发一张票面金额为1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银行为A银行。乙公司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丁公司,经查,丙公司在票据上的签章为合同专用章。丁公司按期提示付款时,A银行以丙公司签章不符合规定为由拒绝付款。根据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A、丙公司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票据无效
    • B、甲公司仍然应承担票据责任
    • C、丙公司不承担票据责任
    • D、A银行有权拒绝付款

    正确答案:A

  • 第16题:

    多选题
    甲公司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以质押背书方式向w银行取得贷款。贷款到期,乙公司偿还贷款,收回汇票并转让给丙公司。票据到期后,丙公司作成委托收款背书,委托开户银行提示付款。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背书中,属于非转让背书的有()。
    A

    甲公司背书转让给乙公司

    B

    乙公司质押背书给w银行

    C

    乙公司背书转让给丙公司

    D

    丙公司委托收款背书


    正确答案: C,B
    解析: (1)选项A;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2)选项B;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视为见票即付,无需提示承兑; (3)选项C://如果付款人在3日内不作承兑与否表示的,应视为“拒绝承兑”; (4)选项D://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 第17题:

    多选题
    甲公司在与乙公司交易中获得由乙公司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付款人为丙银行。甲公司向丁公司购买了一批货物,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以支付货款,并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后丁公司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戊公司,戊公司在向丙银行提示承兑时遭拒绝。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戊公司可对其行使追索权的有()。
    A

    丁公司

    B

    乙公司

    C

    甲公司

    D

    丙银行


    正确答案: B,A
    解析: (1)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甲公司)对其直接被背书人(丁公司)以后通过背书方式取得汇票的一切当事人(戊公司),不负担保责任; (2)因丙银行拒绝承兑,丙银行不属于该汇票上的债务人,不得对其行使追索权(如果丙银行已经承兑、但拒绝付款,可以对其行使追索权)。

  • 第18题:

    多选题
    甲公司为了支付货款,签发了一张以本*市的乙银行为付款人、以丙公司为收款人的转账支票,丙公司随即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又将支票背书转让给戊公司。戊公司在出票日之后的第14天向乙银行提示付款。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戊公司不得行使追索权的有()。
    A

    甲公司

    B

    乙银行

    C

    丙公司

    D

    丁公司


    正确答案: C,D
    解析: (1)选项B:支票的付款人不是票据债务人,不被列为追索对象;(2)选项CD://由于戊公司逾期提示付款,丧失对一般前手(丙公司和丁公司)的追索权。

  • 第19题:

    问答题
    甲公司为支付货款,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金额为1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A银行在票据承兑栏中进行了签章。乙公司为向两公司支付租金,将该汇票交付丙公司,但未在票据上背书和签章。丙公司因需向丁公司支付工程款,欲将该汇票转让给了公司。丁公司发现票据上无转让背书,逐提出异议。丙公司便私刻了乙公司的财务专用章和乙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的人名章,加益于背书栏,并直接记载丁公司为被背书人。丁公司不知有假,接受了票据。之后,丁公司为偿付戊公司的货款,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不知情的戊公司。甲公司收到乙公司货物后,发现货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遂要求乙公司退还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票据到期时,戊公司向A银行提示付款,A银行以甲公司银行账户资金不足为由拒绝付款。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A银行拒绝向戊公司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2)A银行拒绝付款后,戊公司能否向乙公司和丙公司行使追索权?并分别说明理由。(3)A银行拒绝付款后,当戊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时,甲公司能否以其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尚未解决为由拒绝向戊公司承担票据责任?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