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虹公司位于甲市A区,其股东张某位于乙市B区,李某位于丙市C区,因利润分配问题与公司产生争议,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0.法院判决天虹公司履行义务,判决书生效后天虹公司拒不执行,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有:() A.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天虹公司处以1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B.张某和李某可以在1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C.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天虹公司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D.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天虹公司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

题目
天虹公司位于甲市A区,其股东张某位于乙市B区,李某位于丙市C区,因利润分配问题与公司产生争议,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0.法院判决天虹公司履行义务,判决书生效后天虹公司拒不执行,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有:()
A.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天虹公司处以1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B.张某和李某可以在1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C.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天虹公司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D.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天虹公司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天虹公司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C,D
解析:
C、D
考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讲解:《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6项规定,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第115条规定,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从而修改了原“对个人的罚款,为人民币1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规定,因此A项的做法错误。第239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为2年。因此,B项中张某和李某可以在1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做法错误。第24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获知有关单位査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査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 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因此,C、D的做法是正确的。答案选择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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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天虹公司位于甲市A区,其股东张某位于乙市B区,李某位于丙市C区,因利润分配问题与公司产生争议,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问对该诉讼有管辖权的是:( )
    人民法院指派审判长丁某、人民陪审员杜某、刘某审理该案,书记员贺某记录,下 列情形中需要回避的情形有:( )
    A.丁某是原告张某的近亲属
    B.杜某与原告李某的诉讼代理人系夫妻关系
    C.刘某违反规定会见天虹公司的诉讼代理人
    D.贺某接受了原告张某的请客送礼


    答案:A,B,C,D
    解析:
    A、B、C、D
    考点:回避
    讲解:《民事诉讼法》第44条规定,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执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 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A项中丁某是原告张某的近亲属,符合第1项规定;B项中杜某与原告李某的诉讼代理人系夫妻关系,符合第1项规定,C项中刘某违反规定会见天虹公司的诉讼代理人,符合第2款规定,D项中贺某接受了原告张某的请客送礼,符合第2款、第4款规定,因此上述情形均需要回避,答案选择 A、B、C、D0

  • 第2题:

    天虹公司位于甲市A区,其股东张某位于乙市B区,李某位于丙市C区,因利润分配问题与公司产生争议,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问对该诉讼有管辖权的是:( )
    A.甲市A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B.乙市B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C.丙市C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D.以上法院均有管辖权


    答案:A
    解析:
    考点:管辖
    讲解:《民事诉讼法》第26条规定,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体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司诉讼中,如债权人、股东诉公司的情况下,由于债权人、股东可能因为协议管辖或者章程中约定管辖法院各不相同而四处起诉但因为诸多涉案事实如公司章程、公司账目、资产负债情况、股东名册等信息均需到公司内部调取,不同地区的法院受理案件后,又集中到公司调査取证,既是司法资源的巨大浪费,也不符合高效、快捷的诉讼理念,更不利于当事人诉讼。本案作为有关分配利润的公司i诉讼,应当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答案选A。

  • 第3题:

    天虹公司位于甲市A区,其股东张某位于乙市B区,李某位于丙市C区,因利润分配问题与公司产生争议,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问对该诉讼有管辖权的是:( )
    案件宣判后,人民法院需要将判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下列说法或做法中正确的有:()
    A.送达判决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B.法院给张某送达判决书时,张某拒绝签收,法院把判决书留在张某的住所,拿出手 机录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C.经李某同意,人民法院采用电子邮件,将判决书送达至李某的电子邮箱中
    D.人民法院将判决书送交天虹公司的诉讼代理人,由其诉讼代理人签收


    答案:A,B,D
    解析:
    A、B、D
    考点:送达
    讲解:《民事诉讼法》第84条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所以A项的说法正确。第86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受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名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 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因此B项的做法正确。第87条规定,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因此C项的做法错误。第85条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达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因此D项的做法正确。 案选择A、B、D。

  • 第4题:

    天虹公司位于甲市A区,其股东张某位于乙市B区,李某位于丙市C区,因利润分配问题与公司产生争议,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问对该诉讼有管辖权的是:( )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向法院提供证据。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有:( )
    A.当事人张某在法院确定的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 人民法院征求对方当事人的意见,决定是否延长
    B.当事人李某逾期提供证据的,该证据失权
    C.天虹公司向法院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收到后出具了收据
    D.当事人张某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答案:C,D
    解析:
    C、D
    考点:延期举证
    讲解:《民事诉讼法》第65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情理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因此,A项中“征求对方当的意见,决定是否延长”是错误的;逾期证据应当根据不同情形决定是否采纳,而非一定产生证据失权的效果,B项的做法错误。《民事诉讼法》第66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因此C项的做法正确。第64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 ,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因此D项的做法正确。答案选择C、D。

  • 第5题:

    某因琐事与乙某发生争吵,进而互殴。某市B区公安分局决定对甲某拘留10天,对乙某予以警告,甲某不服,向位于B区的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公安局将对甲某的处罚改为拘留1天。甲某仍然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所学知识分析本案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正确答案:应当以市公安局为被告。因为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 第6题:

    甲某因琐事与乙某发生争吵,进而互殴。某市B区公安分局决定对甲某拘留10天,对乙某予以警告,甲某不服,向位于B区的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公安局将对甲某的处罚改为拘留1天。甲某仍然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所学行政诉讼相关知识分析本案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正确答案:应当以市公安局为被告
    《行政诉讼法》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因此应当以市公安局为被告。

  • 第7题:

    居住在甲市A区的李某和居住在甲市B区的王某就位于甲市C区的房屋签订了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有关此房屋买卖的事项发生争议,应当向合同签订地甲市D区提起诉讼。合同签订不久后李某发现王某出售的房屋实际面积比王某与李某在合同中约定的面积小,拟向法院提起诉讼解除合同,则对该案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甲市A区法院
    • B、甲市B区法院
    • C、甲市C区法院
    • D、甲市D区法院

    正确答案:C

  • 第8题:

    家住甲市A区的刘某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乙市公安分局给予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刘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乙市公安分局位于该市B区。对此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甲市A区基层人民法院
    • B、甲市中级人民法院
    • C、乙市B区基层人民法院
    • D、乙市中级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C

  • 第9题:

    单选题
    家住甲市A区的刘某因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被乙市公安分局给予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刘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乙市公安分局位于B区。对此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有()。
    A

    甲市A区基层人民法院

    B

    甲市中级人民法院

    C

    乙市B区基层人民法院

    D

    乙市中级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管辖。对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向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第10题:

    单选题
    居住在甲市甲区的公民,因走私被位于乙市乙区的海关扣留,该公民不服,应向下列哪个单位提起行政诉讼()
    A

    甲市或乙市中级人民法院

    B

    甲区或乙区人民法院

    C

    甲区人民法院

    D

    乙市中级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陈某(住所位于甲市丁区)在甲市乙区违法生产消防器材,被甲市公安消防支队(位于甲市丙区)处以5000元的罚款。甲市公安消防支队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应告知陈某有向()提起行政诉讼的救济权。
    A

    乙区人民法院

    B

    丙区人民法院

    C

    丁区人民法院

    D

    甲市中级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甲公司承建乙公司的住宅小区工程,后来双方因工程索赔问题导致纠纷,甲公司决定起诉乙公司。甲公司在H市登记注册,乙公司的住所地位于S市E区,该住宅小区位于S市F区,而双方的工程承包合同又是在S市G区签订的。请问,甲公司应当向( )起诉。
    A

    H市中级人民法院

    B

    S市E区基层人民法院

    C

    S市F区基层人民法院

    D

    S市G区基层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位于甲市A区的黑马运输公司与位于甲市B区的某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保险合同, 为其公司的一辆东风大卡投保。某日,该东风大卡从甲市A区出发,运载一批货物去往乙市C区,途中遇大雨,山石滑坡,在丙市D区发生保险事故。其后黑马运输公司与保险公司因保险理赔事宜发生纠纷,黑马运输公司欲起诉保险公司,请问下列哪个法院没有管辖权?( )
    A.甲市A区人民法院 B.甲市B区人民法院
    C.乙市C区人民法院 D.丙市D区人民法院


    答案:A
    解析:
    考点:保险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讲解:根据《民诉意见》第25条的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 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黑马运输公司欲起诉保险公司,甲市B区是被告住所地,乙市C区是运输目的地,丙市D区是保险事故发生地,因此以上三地的人民法院对案件享有管辖权,甲市A区作为原告住所地没有管辖权。答案选A。

  • 第14题:

    北京市A区甲公司与大连市B区乙公司在大连市C区签订购买鲜活鱼的合同,约定由乙公司负责送货,并且必须在7月2目前将货物送到北京市D区水产品市场。于是乙公司找到大连市E区的丙运输公司,与其签订了一份运输合同。合同约定由丙公司将乙公司位于大连市F区的货物于7月1日前运至北京市D区水产品市场。后丙公司以注册在大连市B区的车辆进行运输。该车在从大连向北京运输途中,行至天津A区与居住在天津B区的王某的车辆相撞,车、货俱损,相撞车辆被马上带往位于天津C区的保险公司进行车辆毁损鉴定。7月2日,甲公司收到残损货物,于是便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而乙公司得知货物损失后,也要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丙公司则以车祸责任不在己方为由拒绝赔偿,甲公司、乙公司都欲向法院起诉。

    丙公司在天津发生的车祸,撞毁了天津市某县村民李某停在路边的拖拉机。现李某欲提起损害赔偿诉讼,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大连市E区人民法院
    B.天津市某县人民法院
    C.北京市D区人民法院
    D.大连市B区人民法院

    答案:A,B
    解析:
    考查侵权案件的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侵权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第15题:

    天虹公司位于甲市A区,其股东张某位于乙市B区,李某位于丙市C区,因利润分配问题与公司产生争议,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问对该诉讼有管辖权的是:( )
    本案中,当事人可以委托下列哪些人为诉讼代理人?( )
    A.朱某系甲市A区当地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B.陈某系当事人张某所在社区推荐的公民
    C.王某系天虹公司的工作人员
    D.沈某系人民法院许可的公民


    答案:A,B,C
    解析:
    A、B、C
    考点:诉讼代理人
    讲解:《民事诉讼法》第58条第2款规定,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A项中朱某系甲市A区当地的基层法律工作者符合第1项规定;B项中陈某系当事人张某所在社区推荐的公民符合第3项规定;C项中王某系天虹公司的工作人员符合第2项规定。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改,将“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剔除了,因此D项答案错误,选择A、B、C。

  • 第16题:

    徐某(甲市A区)、李某(甲市B区)、冯某(甲市C区)、马某(甲市D区)四人投资设立兴平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平公司,位于甲市E区),该公司从事化工产品生产,四人出资比例分别为40%、30%、20%、10%,徐某任董事长。
    由于行情不错,公司连续6年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却始终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徐某在一次股东会上提出利润分配要求,被股东会拒绝。此次股东会还通过了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徐某和冯某表示反对。会上,李某要求公司为其外债提供担保,徐某表示反对,但另外两位股东都表示同意。
    会后,徐某以其利润分配请求权受到侵害为由,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
    <3>、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徐某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对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有( )。

    A.甲市A区
    B.甲市B区
    C.甲市C区
    D.甲市D区
    E.甲市E区

    答案:E
    解析:
    本题考核解散公司诉讼的管辖法院。《公司法解释(二)》第24条第1款规定,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司住所地是指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司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26条规定,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可知,徐某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对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甲市E区法院。@##

  • 第17题:

    甲公司承建乙公司的住宅小区工程,后来双方因工程索赔问题导致纠纷,甲公司决定起诉乙公司。甲公司在H市登记注册,乙公司的住所地位于S市E区,该住宅小区位于S市F区,而双方的工程承包合同又是在S市G区签订的。请问,甲公司应当向( )起诉。

    • A、H市中级人民法院
    • B、S市E区基层人民法院
    • C、S市F区基层人民法院
    • D、S市G区基层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C

  • 第18题:

    李某与张某在甲市A区结婚,结婚后一直居住在甲市B区,后张某外出去乙市A区打工下落不明,2年后李某向法院申请宣告张某失踪,3年后李某见张某回来无望,遂准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则对该离婚案件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甲市A区法院
    • B、甲市B区法院
    • C、乙市A区法院
    • D、甲市B区法院和乙市A区法院都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B

  • 第19题:

    陈某(住所位于甲市丁区)在甲市乙区违法生产消防器材,被甲市公安消防支队(位于甲市丙区)处以5000元的罚款。甲市公安消防支队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应告知陈某有向()提起行政诉讼的救济权。

    • A、乙区人民法院
    • B、丙区人民法院
    • C、丁区人民法院
    • D、甲市中级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问答题
    2009年9月20日,市机械加工公司(位于A市甲区)与市机电公司(位于A市乙区)签订一份购销合同,约定市机械加工公司在其住所地为市机电公司生产一套设备,设备款为500万元。2009年10月30日,经设备质量检验,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市机电公司支付了350万元设备款,还差150万元未付。市机械加工公司多次索要该笔货款,但市机电公司迟迟不予以答复。后该机电公司与市电子公司(位于A市丙区)合并成立市电子机电公司(位于A市乙区),为此,市机械加工公司又向市电子机电公司索要拖欠的设备款,遭拒绝。根据所给案情资料,回答以下问题:市机械加工公司向乙区法院提起诉讼,乙区法院依法受理后,市电子机电公司又向甲区法院提起诉讼。乙区法院和甲区法院对本案是否有管辖权?甲区法院对于市电子机电公司的起诉,应当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乙区法院和甲区法院对于本案均有管辖权,因为在本案中,乙区法院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而甲区法院则是约定的履行地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两个法院对该案均有管辖权。对于市电子机电公司的起诉,甲区法院应当不予受理,因为乙区法院作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经受理该案件,故甲区法院不得重复受理案件。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多选题
    北京市A区甲公司与大连市B区乙公司在大连市C区签订购买鲜活鱼的合同,约定由乙公司负责送货,并且必须在7月2日前将货物送到北京市D区水产品市场。于是乙公司找到大连市E区的丙运输公司,与其签订了一份运输合同,合同约定由丙公司将乙公司在大连市F区的货物于7月1日前运至北京市D区水产品市场。后丙公司以注册在大连市B区的车辆进行运输。该车在从大连向北京运输途中,行至天津A区与居住在天津B区的王某的车辆相撞,车、货俱损。后相撞车辆被马上带往位于天津C区的保险公司进行车辆毁损鉴定,7月2日,甲公司收到残损货物;于是便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而乙公司得知货物损失后,也要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丙公司则以车祸责任不在己方为由拒绝赔偿,甲公司、乙公司都欲向法院起诉。请回答下列问题:丙公司在天津发生的车祸,撞毁了天津市某县村民李某停在路边的拖拉机。现李某欲提起损害赔偿诉讼,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

    大连市E区人民法院

    B

    天津市某县人民法院

    C

    北京市D区人民法院

    D

    大连市B区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C,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家住甲市A区的刘某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乙市公安分局给予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刘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乙市公安分局位于该市B区。对此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

    甲市A区基层人民法院

    B

    甲市中级人民法院

    C

    乙市B区基层人民法院

    D

    乙市中级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管辖。行政相对人对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向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第23题:

    单选题
    位于A市甲区的长城商贸公司将一张付款人为B市乙区某农行支行的银行转账支票遗失,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长城商贸公司可以向(  )申请公示催告。[2000年真题]
    A

    甲区人民法院

    B

    A市中级人民法院

    C

    乙区人民法院

    D

    B市中级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A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