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作曲、乙填词,合作创作了歌曲《春风来》。甲拟将该歌曲授权歌星丙演唱,乙坚决反对。甲不顾反对,重新填词并改名为《秋风起》,仍与丙签订许可使用合同,并获报酬10万元。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春风来》的著作权由甲、乙共同享有 B.甲侵害了《春风来》歌曲的整体著作权 C.甲、丙签订的许可使用合同有效 D.甲获得的10万元报酬应合理分配给乙

题目
甲作曲、乙填词,合作创作了歌曲《春风来》。甲拟将该歌曲授权歌星丙演唱,乙坚决反对。甲不顾反对,重新填词并改名为《秋风起》,仍与丙签订许可使用合同,并获报酬10万元。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春风来》的著作权由甲、乙共同享有
B.甲侵害了《春风来》歌曲的整体著作权
C.甲、丙签订的许可使用合同有效
D.甲获得的10万元报酬应合理分配给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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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乙、丙、丁四人合作创作一部小说,甲欲将该小说许可给某电影制片厂改编后拍成电影,乙 则想把它许可给某网站在网络上传播,丙对这两种做法均表示反对,丁则不置可否。对此,下列哪一选项 是正确的?( ) A.如果丙坚持反对,甲、乙均不能将作品许可他人使用 B.甲、乙有权不顾丙的反对,将作品许可他人使用 C.如果丁同意,则甲、乙可以不顾丙的反对将作品许可他人使用 D.如果丁也表示反对,则甲、乙不能将作品许可他人使用


    正确答案:B
    【考点】合作作品的著作权人
    【详解】根据《著作权法》第13条规定和《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甲、乙、丙、丁四人合作创作一部小说,该四人为合作作品的著作权人。在无法获得协商一致使用合作作品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以行使除转让以外的权利。因此,正确答案应当是B。

  • 第2题:

    甲、乙、丙、丁四人合作创作一部小说,甲欲将该小说许可给某电影制片厂改编后拍成电影,乙想许可某网站将小说在网络上传播,丙对这两种做法均表示反对,丁则不置可否。对此,下列各项正确的是( )。

    A.如果丙坚持反对,甲、乙均不能将作品许可他人使用

    B.甲、乙有权不顾丙的反对,将作品许可他人使用

    C.如果丁同意,则甲、乙可以不顾丙的反对将作品许可他人使用

    D.如果丁也表示反对,则甲、乙不能将作品许可他人使用


    正确答案:B
     B。解析: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权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本题中的甲乙行使的不是转让权,而是许可使用权,丙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甲乙行使。

  • 第3题:

    作曲家甲创作了一首歌曲《雪花飘飘》,唱片公司乙经甲同意并请歌星丙演唱,将该歌和其他歌曲一起制作成DVD唱片。某酒店将合法购买的该正版DVD唱片在其咖啡厅播放。关于该酒店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侵犯了甲的表演权

    B.侵犯了乙的录制者权

    C.侵犯了丙的表演者权

    D.合法行为


    正确答案:BCD

  • 第4题:

    甲、乙、丙、丁四人合作创作一部小说,甲欲将该小说许可给某电影制片厂改编后拍成电影,乙则想把它许可给某网站在网络上传播,丙对这两种做法均表示反对,丁则不置可否。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A:如果丙坚持反对,甲、乙均不能将作品许可他人使用
    B:甲、乙有权不顾丙的反对,将作品许可他人使用
    C:如果丁同意,则甲、乙可以不顾丙的反对将作品许可他人使用
    D:如果丁也表示反对,则甲、乙不能将作品许可他人使用

    答案:A,C,D
    解析: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甲、乙、丙、丁四人合作创作的这部小说应该属于不可分割使用的情形,在合作作者不能协商一致行使著作权时,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著作权(转让权除外),因此,甲欲将该小说许可给某电影制片厂改编后拍成电影,其他人无正当理由的,不得阻止;乙想把它许可给某网站在网络上传播,其他人无正当理由的,也不得阻止。而本题中并没有体现反对的人有正当反对理由的情形,据此只有B项是正确的,选项ACD是错误的。@##

  • 第5题:

    甲创作一首歌曲《太阳河》,乙在个人演唱会上演唱该歌曲,丙现场直播乙的表演,引起轰动效果。后丁音像公司请乙演唱录制成录音制品,并授权戊复制发行。
    下列关于丙现场直播乙演唱该歌曲的说法,正确的有()。

    A.丙现场直播乙的表演,需经过甲的同意并支付报酬
    B.丙现场直播乙的表演,需经过乙的同意并支付报酬
    C.丙享有该直播作品的广播权
    D.丙现场直播乙的表演,无需经过甲与乙的同意

    答案:A,B,C
    解析:
    丙现场直播乙的表演,需经过甲和乙的同意并支付报酬;丙享有该播作品的广播权。

  • 第6题:

    甲和乙合作完成了歌曲《星海》,乙在甲无正当理由不同意的情况下允许丙公司录制并拍摄该歌曲的MV。某舞厅未经权利人的许可,播放了该歌曲光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在甲不同意的情况下不能允许丙公司录制并拍摄该歌曲的MV
    B.乙所得的收益归自身所有
    C.乙未经甲的同意,不得将该歌曲的著作权进行转让
    D.某舞厅可以不经授权在公共场合播放该歌曲

    答案:C
    解析:
    本题涉及合作作品的著作权以及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制度。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的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依照该规定,乙在甲无正当理由不同意的情况下不能将该歌曲的著作权进行转让,但可以允许丙公司录制并拍摄该歌曲的MV,只不过此时的收益要合理分配给甲。某舞厅的行为属于侵犯了作者的表演权,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故本题的正确选项为C。

  • 第7题:

    甲创作了一首歌曲,乙经甲授权后演唱并将该首歌曲收录在由丙公司为其录制的唱片中。丁网站未经任何人许可,擅自将该唱片中的所有歌曲上传供网民免费下载。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丁网站

    A.侵犯了甲、乙的发表权
    B.侵犯了乙、丙的播放权
    C.侵犯了甲、乙、丙的复制权
    D.息网络传播权

    答案:C
    解析:
    邻接权,是指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即作品传播者所享有的权利。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邻接权包括表演者权、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广播组织权。《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第9项规定,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著作权法》第41条第1款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著作权法》第37条第1款规定:“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一)表明表演者身份;(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四)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五)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六)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

  • 第8题:

    甲创作了一首泰文歌曲,乙将该歌词翻译成了英文,丙演唱该英文歌曲时应当()

    • A、取得甲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 B、取得乙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 C、取得甲和乙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 D、无需取得甲和乙的许可,但要支付报酬

    正确答案:D

  • 第9题:

    甲创作了一首歌曲《红苹果》,乙唱片公司与甲签订了专有许可合同,在聘请歌星丙演唱了这首歌曲后,制作成录音制品(CD)出版发行。下列哪些行为属于侵权行为()

    • A、某公司未经许可翻录该CD后销售,向甲、乙、丙寄送了报酬 
    • B、某公司未经许可自聘歌手在录音棚中演唱了《红苹果》并制作成DVD销售,向甲寄送了报酬 
    • C、某商场购买CD后在营业时间作为背景音乐播放,经过甲许可并向其支付了报酬 
    • D、某电影公司将CD中的声音作为电影的插曲使用,只经过了甲许可

    正确答案:A,D

  • 第10题:

    多选题
    甲作曲、乙填词,合作创作了歌曲《春风来》。甲拟将该歌曲授权歌星丙演唱,乙坚决反对。甲不顾反对,重新填词并改名为《秋风起》,仍与丙签订许可使用合同,并获报酬10万元。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真题]
    A

    《春风来》的著作权由甲、乙共同享有

    B

    甲侵害了《春风来》歌曲的整体著作权

    C

    甲、丙签订的许可使用合同有效

    D

    甲获得的10万元报酬应合理分配给乙


    正确答案: B,D
    解析:
    AB两项,《著作权法》第13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本题中,《春风来》由甲作曲、乙填词,合作创作而成,因此其著作权由甲、乙共同享有。《秋风起》是甲编曲,重新填词而成,因此甲单独对《秋风起》享有著作权,甲没有侵犯《春风来》歌曲的整体著作权。
    CD两项,《著作权法》第10条第2款规定,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因此著作权人甲有权与丙签订《秋风起》的许可使用合同,并获得报酬,乙对《秋风起》不享有著作权,故该利益无须分配给乙。

  • 第11题:

    单选题
    甲、乙、丙合作编写了一部教材,甲欲将该教材在某出版社出版,乙表示反对,丙未置可否,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如果乙有正当理由,甲不得将该书出版

    B

    甲有权不顾乙的反对而将该书出版

    C

    在丙表示同意的情况下,少数服从多数,甲可以交付出版

    D

    甲可以不经乙丙同意但是应将稿费分配给乙丙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2013年7月,甲、乙共同创作小说《苹果树之恋》,在《小说月报》杂志连载发表。丙向来以颠覆式改编而著名,甲欲许可丙将之改编为剧本,乙则坚决反对。甲单独与丙签订许可合同,获得报酬30万元。丙改编为剧本,并由丁公司投资拍摄同名电视剧。戊网站未经许可在其网站同步转载了甲、乙的小说,但向甲、乙均寄送了报酬。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即使乙反对,甲亦有权许可丙改编小说,但应当分享所获得的报酬

    B

    戊网站向甲、乙寄送了报酬,不构成侵权

    C

    丁公司拍摄同名电视剧,只须经丙许可并支付报酬

    D

    某电视台未经许可播出该电视剧,只要支付报酬,就不构成侵权


    正确答案: D,A
    解析:
    A项,《著作权法》第13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本题中,甲、乙共同创作小说,属于合作作品,共同享有著作权。甲、乙协商不成的,无正当理由,乙无权阻止甲行使著作权的改编权,但甲应当分享所得报酬。
    B项,《著作权法》第23条规定,作品在报社、期刊社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本题中,戊网站并非报社、期刊,不符合法定许可的情形,未经许可转载作品的构成对甲、乙著作权的侵犯
    C项,摄制权是指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因演绎作品包含了原作者和演绎作者的双重智力成果,故第三人若使用演绎作品,既要经演绎著作权人同意,还要经原作品著作权人同意,并支付报酬。本题中,丁公司将演绎作品剧本拍摄为同名电视剧,须经原作者甲、乙以及演绎作者丙许可并支付报酬。
    D项,电视台播放他人的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录像制品,应当取得制片者或者录像制作者许可,并支付报酬;播放他人的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本题中,某电视台播出该电视剧,应当取得影视作品著作权人丁公司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 第13题:

    甲、乙、丙合作创作…首歌曲。甲欲将该作品交某音乐期刊发表。乙以该期刊发表过批评其作品的文章为由表示反对。丙未置可否。下列有关该事件的表述中正确的是哪项?( ) A.如果乙坚持反对则甲不能将作品交该期刊发表 B.甲有权不顾乙的反对而将作品交该期刊发表 C.在丙同意的情况下,甲可以不顾乙的反对而将作品交该期刊发表 D.如果丙以同样的理由表示反对,则甲不能将作品交该期刊发表


    正确答案:B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合作作者对著作权的行使如 果不能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因此,尽管乙对甲的主 张表示反对,但因其无正当理由,甲有权不顾乙的反对而将作品交该期刊发表。因此B选项正确。

  • 第14题:

    作曲家甲创作了一首歌曲《雪花飘飘》,唱片公司乙经甲同意并请歌星丙演唱,将该歌和其他歌曲一起制作成DVD唱片。某酒店将合法购买的该正版DVD唱片在其咖啡厅播放。关于该酒店行为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侵犯了甲的表演权

    B.侵犯了乙的录制者权

    C.侵犯了丙的表演者权

    D.合法行为


    正确答案:A
    邻接权,是指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即作品传播者所享有的权利。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邻接权包括表演者权、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广播组织权。《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第9项规定,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某酒店虽然是将合法购买的正版DVD唱片在其咖啡厅播放,但其仍侵犯了歌曲著作权人甲的表演权,因为甲并未许可酒店可用播放DVD的方式公开播送作品,因此A项正确,D项错误。《著作权法》第41条第1款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酒店是用合法购买的正版唱片播放歌曲,所以未侵犯乙的录制者权,B项错误。《著作权法》第37条第1款规定:“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一)表明表演者身份;(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四)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五)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六)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因此,酒店并没有通过信息网络方式播送歌曲,所以没有侵犯丙的表演者权,故C项错误。因此,选择A项。

  • 第15题:

    甲、乙合作完成一首歌曲《我那么单纯》,甲作词,乙谱曲。丙影视公司欲将该歌曲作为其将要拍摄的电影《爱的甜甜圈》的插曲。甲乙丙公司将该歌曲作为电影插曲而不是主题曲为由明确表示拒绝,乙独自与丙公司签订合同,以20万元价格将该歌曲许可给丙公司。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歌曲的著作权由甲乙共同享有
    B、该歌曲著作权中的人身权不可转让
    C、乙与丙公司签订的许可合同无效
    D、乙获得的20万元报酬应当合理分配给甲

    答案:A,B,D
    解析:
    《著作权法》第13条第1款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甲、乙合作完成一部剧本说明剧本为合作作品,应当由甲乙共同享有,A项表述正确。
    《著作权法》第25条规定“转让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著作权法》第10条第2款规定“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第3款规定“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第10条第1款第1项至第4项规定的是著作人身权,第5项至第(17)项规定的是财产权。可见,著作人身权不可转让,只能转让著作财产权,B项表述正确。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本题中,甲以丙公司没有名气为由拒绝不属于“正当理由”,乙有权独自与丙公司签订合同,但是所得的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甲,因此C项表述错误。甲乙合作完成一部剧本,所以甲乙共同享有剧本的著作权,乙通过与第三人签订许可合同所获得的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甲,所以D项表述正确。

  • 第16题:

    甲演出公司聘请某著名歌唱家乙举行专场演唱会,乙演唱了以著名作家丙的新发表作品改编为歌词的歌曲,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应取得丙的同意,并支付报酬
    B:应由甲演出公司取得丙的同意,并应由甲演出公司支付给丙报酬
    C:因该作品已发表无须取得丙的同意,但应由乙支付给丙报酬
    D:因该作品已发表无须取得丙的同意,但应由甲演出公司支付给丙报酬

    答案:B
    解析:
    《著作权法》第37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因此应由甲演出公司取得丙的同意,但应由甲演出公司支付给丙报酬。选项B是正确的。

  • 第17题:

    甲创作一首歌曲《太阳河》,乙在个人演唱会上演唱该歌曲,丙现场直播乙的表演,引起轰动效果。后丁音像公司请乙演唱录制成录音制品,并授权戊复制发行。
    下列关于乙演唱该歌曲的说法,正确的有()。

    A.乙演唱该歌曲需要经过甲的同意并支付报酬
    B.乙享有该歌曲的表演权
    C.乙享有该歌曲的表演者权
    D.乙享有该歌曲的复制权

    答案:A,C
    解析:
    乙演唱该歌曲需要经过甲的同意并支付报酬,乙享有该歌曲的表演者权。

  • 第18题:

    音像公司丙录制了歌星乙的演唱活动并做成CD,广播电台丁从正规渠道购买了该CD后播放该首歌曲,网站戊将该CD中的该首歌曲通过互联网向公众传播,咖啡厅己从正规渠道购买了该CD在营业时间播放该首歌曲。在此事件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音像公司丙应取得歌星乙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B.广播电台丁应取得歌星乙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C.网站戊应取得歌星乙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D.咖啡厅己应取得歌星乙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答案:A,C
    解析:
    解题关键是记住表演者的权利。《著作权法》第38条规定: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 (一)表明表演者身份; (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 (四)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 (五)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 (六)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

  • 第19题:

    甲、乙、丙、丁四人合作研制出新型加湿器,共同申请专利并获得授权,但甲、乙、丙、丁四人未就专利权的行使作出明确约定。甲欲将该专利以普通许可的方式许可A公司使用,乙欲将该专利以排他许可的方式许可B公司使用,丙对这两种许可均表示反对,丁未与甲、乙、丙协商自行实施该专利技术。则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丁自行实施该专利所获得收益应当与甲、乙、丙分享
    B.如果丙反对,甲、乙均无权与A公司、B公司签署许可合同
    C.甲有权不顾丙的反对,将该专利技术以普通许可的方式许可给A公司实施
    D.只要乙同意与甲、丙、丁分享专利许可费,乙就可以自行与B公司签署排他许可协议

    答案:A,B,D
    解析:
    《专利法》第十五条规定,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专利权共有人自行实施该专利的,不需要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也不需要在共有人之间分配其收益。故选项A的说法错误。甲与A公司提出的是专利实施的普通许可,依据上述规定,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共有权人可以自行决定,不需要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故选项B的说法错误,选项C的说法正确。乙与B公司提出的是专利实施的排他许可的方式.根据上述规定,排他许可行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与乙是否愿意分享许可费无关。故选项D的说法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A、B、D。

  • 第20题:

    演出公司甲举行演唱会,聘请歌手乙演出节目,乙演唱了丙创作且已发表的歌曲。对此,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 A、乙应当取得丙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 B、甲应当取得丙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 C、可以不经丙许可,但是应当由乙向丙支付报酬
    • D、可以不经丙许可,但是应当由甲向丙支付报酬

    正确答案:B

  • 第21题:

    单选题
    甲、乙、丙、丁四人合作创作一部小说,甲欲将该小说许可给某电影制片厂改编后拍成电影,乙则想把它许可给某网站在网络上传播,丙对这两种做法均表示反对,丁则不置可否。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8年真题]
    A

    如果丙坚持反对,甲、乙均不能将作品许可他人使用

    B

    甲、乙有权不顾丙的反对,将作品许可他人使用

    C

    如果丁同意,则甲、乙可以不顾丙的反对将作品许可他人使用

    D

    如果丁也表示反对,则甲、乙不能将作品许可他人使用


    正确答案: B
    解析:
    《著作权法》第13条规定,2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本题中,四人合作创作一部小说是不可分割使用的,尽管丙表示反对,丁不置可否,甲、乙仍有权将作品许可他人使用,只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 第22题:

    单选题
    甲、乙、丙合作创作一首歌曲。甲欲将该作品交某音乐期刑上发表。乙以该期刊发表过批评其作品的文章为由表示反对。丙未置可否。下列有关该事件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如果乙坚持反对则甲不能将作品交该期刊发表

    B

    甲有权不顾乙的反对而将作品交该期刊发表

    C

    在丙同意的情况下,甲可以不顾乙的反对而将作品交该期刊发表

    D

    如果丙以同样的理由表示反对,则甲不能将作品交该期刊发表


    正确答案: A
    解析: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合作作品不可分割使用的,由合作者通过协商一致行使;协商不成的,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权利,但所得收益应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者。题中,乙反对的理由不正当,甲可以不予理会。

  • 第23题:

    单选题
    演出公司甲举行演唱会,聘请歌手乙演出节目,乙演唱了丙创作且已发表的歌曲。对此,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A

    乙应当取得丙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B

    甲应当取得丙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C

    可以不经丙许可,但是应当由乙向丙支付报酬

    D

    可以不经丙许可,但是应当由甲向丙支付报酬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