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参加当地电台组织的选秀活动,期间为积累人气,甲自己创作了一首歌曲并演唱,同时将歌曲录制成小样后发布在电台网站的宣传活动栏上。后来甲成功获得冠军,某音像公司看到这首歌曲广受网友的喜欢,便将该歌曲收录于其发行的流行金曲光盘上。该电台也在午夜的音乐节目中将其作为背景音乐播放。甲认为音像公司和电台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利,即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的下列认识中不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是:()A:音像公司侵犯了甲的著作权 B:电台侵犯了甲的著作权和表演者权 C:音像公司收录该歌曲应经甲的同意 D:电台播放该歌曲应毋需经过

题目
甲参加当地电台组织的选秀活动,期间为积累人气,甲自己创作了一首歌曲并演唱,同时将歌曲录制成小样后发布在电台网站的宣传活动栏上。后来甲成功获得冠军,某音像公司看到这首歌曲广受网友的喜欢,便将该歌曲收录于其发行的流行金曲光盘上。该电台也在午夜的音乐节目中将其作为背景音乐播放。甲认为音像公司和电台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利,即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的下列认识中不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是:()

A:音像公司侵犯了甲的著作权
B:电台侵犯了甲的著作权和表演者权
C:音像公司收录该歌曲应经甲的同意
D:电台播放该歌曲应毋需经过甲的同意

相似考题
更多“甲参加当地电台组织的选秀活动,期间为积累人气,甲自己创作了一首歌曲并演唱,同时将歌曲录制成小样后发布在电台网站的宣传活动栏上。后来甲成功获得冠军,某音像公司看到这首歌曲广受网友的喜欢,便将该歌曲收录于其发行的流行金曲光盘上。该电台也在午夜的音乐节目中将其作为背景音乐播放。甲认为音像公司和电台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利,即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的下列认识中不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是:()A:音像公司侵犯了甲的著作权 B:电台侵犯了甲的著作权和表演者权 C:音像公司收录该歌曲应经甲的同意 D:电台播放该歌曲应毋需经过”相关问题
  • 第1题:

    叶某创作《星光灿烂》词曲并发表于音乐杂志,郝某在个人举办的赈灾义演中演唱该歌曲,南极熊唱片公司录制并发行郝某的演唱会唱片,星星电台购买该唱片并播放了该歌曲。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郝某演唱《星光灿烂》应征得叶某同意并支付报酬

    B.南极熊唱片公司录制该歌曲应当征得郝某同意并支付报酬

    C.星星电台播放该歌曲应征得郝某同意

    D.星星电台播放该歌曲应征得南极熊唱片公司同意


    正确答案:AB

  • 第2题:

    叶某创作《星光灿烂》词曲并发表于音乐杂志,郝某在个人举办的赈灾义演中演唱该歌曲,南极熊唱片公司录制并发行郝某的演唱会唱片,星星电台购买该唱片并播放了该歌曲。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郝某演唱《星光灿烂》应征得叶某同意并支付报酬
    B:南极熊唱片公司录制该歌曲应当征得郝某同意并支付报酬
    C:星星电台播放该歌曲应征得郝某同意
    D:星星电台播放该歌曲应征得南极熊唱片公司同意

    答案:A,B
    解析:
    【考点】合理使用;邻接权【详解】根据《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在本题中郝某举办的赈灾义演仅是不向表演者付酬,但是要向听众、观众收费的,故“义演”并非第22条规定的“免费表演”,因此郝某表演《星光灿烂》应经过著作权人叶某的同意并支付报酬,选项A正确。《著作权法》第38条第1款第四项规定,表演者有权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因此南极熊唱片公司录制郝某的表演应经过郝某同意并支付报酬,选项B正确。《著作权法》第44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据此,星星电台购买已经出版的歌曲并播放,不须经过著作权人的许可,故选项CD错误。

  • 第3题:

    关于著作权的行使说法正确的是:()

    A:某演出公司为替某地地震受灾人民募集而举行义演,表演甲已发表的剧本,可以不经甲许可且不向其支付报酬
    B:甲电视台播放乙电视台制作的访谈节目,无须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
    C:甲电台全文报道著名经济学家乙在公司法世纪峰会上发表的演讲词的,尽管乙并没有申明不许播放,但该电台仍然侵犯了乙的著作权
    D:甲报社为报道时事新闻,在自己发行的报纸上引用乙发表的作品,无须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

    答案:D
    解析:
    A中属于义演并非免费表演,因免费表演必须是不收取门票的表演,而义演是为将门票收入捐出,故A错。电视台播放其他电视台制作的电视节目需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故B错。电台全文报道演讲词的行为属于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没有侵权。故C错。D项说法正确。

  • 第4题:

    音像公司丙录制了歌星乙的演唱活动并做成CD,广播电台丁从正规渠道购买了该CD后播放该首歌曲,网站戊将该CD中的该首歌曲通过互联网向公众传播,咖啡厅己从正规渠道购买了该CD在营业时间播放该首歌曲。在此事件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音像公司丙应取得歌星乙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B.广播电台丁应取得歌星乙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C.网站戊应取得歌星乙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D.咖啡厅己应取得歌星乙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答案:A,C
    解析:
    解题关键是记住表演者的权利。《著作权法》第38条规定: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 (一)表明表演者身份; (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 (四)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 (五)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 (六)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

  • 第5题:

    甲和乙合作完成了歌曲《星海》,乙在甲无正当理由不同意的情况下允许丙公司录制并拍摄该歌曲的MV。某舞厅未经权利人的许可,播放了该歌曲光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在甲不同意的情况下不能允许丙公司录制并拍摄该歌曲的MV
    B.乙所得的收益归自身所有
    C.乙未经甲的同意,不得将该歌曲的著作权进行转让
    D.某舞厅可以不经授权在公共场合播放该歌曲

    答案:C
    解析:
    本题涉及合作作品的著作权以及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制度。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的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依照该规定,乙在甲无正当理由不同意的情况下不能将该歌曲的著作权进行转让,但可以允许丙公司录制并拍摄该歌曲的MV,只不过此时的收益要合理分配给甲。某舞厅的行为属于侵犯了作者的表演权,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故本题的正确选项为C。

  • 第6题:

    甲创作一首歌曲《太阳河》,乙在个人演唱会上演唱该歌曲,丙现场直播乙的表演,引起轰动效果。后丁音像公司请乙演唱录制成录音制品,并授权戊复制发行。
    甲创作歌曲,享'有下列哪些权利()

    A.复制权
    B.发行权
    C.表演权
    D.表演者权

    答案:A,B,C
    解析:
    甲享有该原创作品的著作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等。

  • 第7题:

    甲创作一首歌曲《太阳河》,乙在个人演唱会上演唱该歌曲,丙现场直播乙的表演,引起轰动效果。后丁音像公司请乙演唱录制成录音制品,并授权戊复制发行。
    下列关于丙现场直播乙演唱该歌曲的说法,正确的有()。

    A.丙现场直播乙的表演,需经过甲的同意并支付报酬
    B.丙现场直播乙的表演,需经过乙的同意并支付报酬
    C.丙享有该直播作品的广播权
    D.丙现场直播乙的表演,无需经过甲与乙的同意

    答案:A,B,C
    解析:
    丙现场直播乙的表演,需经过甲和乙的同意并支付报酬;丙享有该播作品的广播权。

  • 第8题:

    甲创作了一首歌曲,乙经甲授权后演唱并将该首歌曲收录在由丙公司为其录制的唱片中。丁网站未经任何人许可,擅自将该唱片中的所有歌曲上传供网民免费下载。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丁网站

    A.侵犯了甲、乙的发表权
    B.侵犯了乙、丙的播放权
    C.侵犯了甲、乙、丙的复制权
    D.息网络传播权

    答案:C
    解析:
    邻接权,是指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即作品传播者所享有的权利。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邻接权包括表演者权、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广播组织权。《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第9项规定,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著作权法》第41条第1款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著作权法》第37条第1款规定:“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一)表明表演者身份;(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四)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五)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六)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

  • 第9题:

    2008年,作曲家甲创作了一篇歌曲《新年好》,后来交给歌唱家乙试唱。乙试唱后。甲比较满意,约定由乙在当地电视台举办的春节联欢晚会上演唱。过了几天,当地举行一次赈灾演出时乙演唱了此歌曲并引起轰动。第二天,当地举办了一次国际展览会,在开幕式上乙演唱了该歌曲并得酬金10000元。后来,甲认为乙不遵守约定,遂起诉乙侵犯了其著作权。乙在国际展览会上演唱该歌曲侵犯了甲的什么权利()

    • A、发表权
    • B、改编权
    • C、获得报酬权
    • D、表演权

    正确答案:A

  • 第10题:

    甲每天夜里都将某电台的一档《港湾》节目偷偷录制下来以供自己日后再次赏听。对于甲该行为的评判,不正确的有()。

    • A、甲的该行为不是合理使用行为
    • B、甲侵犯了该电台的广播组织权
    • C、甲侵犯了该电台的广播权
    • D、甲侵犯了该电台的获得报酬权

    正确答案:A,B,C,D

  • 第11题:

    单选题
    大学生李方自己创作了一首校园歌曲,由其好友王曼演唱,后两人将该首歌曲录制并发布在某网站上,供喜欢音乐的网友交流。某音像公司看到这首歌曲广受网友的喜欢,便将该歌曲收录于其发行的2009年流行金曲卡带上。该市某音乐广播电台在午夜的音乐节目中将其作为背景音乐播放。李方、王曼二人认为音像公司和音乐广播电台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利,即向人民法院起诉。下列哪一说法不符合《著作权法》的规定?(  )
    A

    音像公司侵犯了李方的著作权

    B

    音乐广播电台侵犯了李方的著作权和王曼的表演权

    C

    音像公司收录该歌曲应经王曼的同意

    D

    音乐广播电台播放该歌曲应向李方支付报酬


    正确答案: C
    解析:
    A项,《著作权法》第40条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本题中,音像公司未经李方、王曼许可,擅自录制他人作品,侵犯了李方的著作权。
    B项,《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表演者享有的是表演者权,而非表演权,表演权是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第38条规定,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①表明表演者身份;②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③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④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⑤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⑥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其中没有许可他人播放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这一项,故广播电台播放该歌曲未侵犯王曼的表演者权
    C项,《著作权法》第38条规定,表演者对其表演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据此,音像公司收录该作品要经过王曼的同意。
    D项,《著作权法》第43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 第12题:

    单选题
    张某创作并演唱的某流行歌曲出版发行后,某网络公司将该歌曲上传到其网站,供在线播放和下载,但未经张某同意。根据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该网络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张某的下列哪项权利?()
    A

    发表权

    B

    表演权

    C

    广播权

    D

    信息网络传播权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大学生李方自己创作了一首校园歌曲,由其好友王曼演唱,后两人将该首歌曲录制并发布在某网站上.供喜欢音乐的网友交流。某音像公司看到这首歌曲广受网友的喜欢,便将该歌曲收录于其发行的2009年流行金曲卡带上。该市某音乐广播电台在午夜的音乐节目中将其作为背景音乐播放。李方、王曼二人认为音像公司和音乐广播电台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利,即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的下列认识中不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是:()

    A:音像公司侵犯了李方的著作权
    B:音乐广播电台侵犯了李方的著作权和王曼的表演权
    C:音像公司收录该歌曲应经王曼的同意
    D:音乐广播电台播放该歌曲应向李方支付报酬

    答案:B
    解析:
    《著作权法》第40条第1款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第3款规定,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本题中,音像公司未经李方、王曼许可,擅自录制他人作品,侵犯了李方的著作权,A选项正确,不当选。第38条第1款规定,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1)表明表演者身份;(2)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3)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4)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5)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6)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可见,在表演者权利中,并没有许可他人播放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这一项,故广播电台播放该歌曲未侵犯王曼的表演权,B选项不正确,当选。音像公司收录该作品的要经过王曼的同意,C选项正确,不当选。第43条第2款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故D选项正确,不当选。

  • 第14题:

    大学生李方自己创作了一首校园歌曲,由其好友王曼演唱,后两人将该首歌曲录制并发布在某网站上,供喜欢音乐的网友交流。某音像公司看到这首歌曲广受网友的喜欢, 将该歌曲收录于其发行的2013年流行金曲卡带上。该市某音乐广播电台在午夜的音乐节中将其作为背景音乐播放。李方、王曼二人认为音像公司和音乐广播电台侵犯了他们的合 权利,即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的下列认识中不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是:( )
    A.音像公司侵犯了李方的著作权
    B.音乐广播电台侵犯了李方的著作权和王曼的表演权
    C.音像公司收录该歌曲应经王曼的同意
    D.音乐广播电台播放该歌曲应向李方支付报酬


    答案:B
    解析:
    考点:著作权、著作邻接权
    讲解:《著作权法》第40条第1款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第3款规定,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本题中,音像公司未经李方、王曼许可,擅自录制他人作品,侵犯了李方的著作权,A选项正确,不当选1第38条第1款规定,表演者对其 表演享有下列权利:(1)表明表演者身份;(2)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3)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4)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5)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6)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 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可见,在表演者权利中,并没有许可他人播放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这一项,故广播电台播放该歌曲未侵犯王曼的表演权,B选项不正确,当选。音像公司收录该作品要经过王曼的同意,C选项正确,不当选。第43条第2款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故D选项正确,不当选。

  • 第15题:

    甲创作歌曲《法考之路》,乙在某商业场合对其进行了演唱,丙公司将乙的演唱制成唱片,丁酒店把该唱片买回后在酒店大厅作为背景音乐播放,戊广播电台在《法考倒计时》栏目中进行了播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演唱该歌曲需要经过甲的同意并付费

    B.丙公司把乙的演唱制成唱片,不需要经过甲的同意并付费

    C.丁酒店在酒店大厅将该歌曲作为背景音乐播放,不需要经过甲的同意并付费

    D.戊广播电台的播放行为需要经过甲的同意并付费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表演权、表演者权、播放者的义务。 根据《著作权法》第 37?条第 1?款的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由此可知, A?选项正确。 根据 《著作权法》第 40?条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著作权法》第 41?条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同表演者订立合同,并支付报酬。由此可知,利用他人的表演制成唱片,需要经过词曲作者和表演者的同意并向其付费, 故 B?选项说法错误。 表演权,指的是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被称为机械表演或间接表演,根据《著作权法》第 37 条规定,需要经过词曲作者许可和付费,如酒店、咖啡馆等经营性单位未经许可播放背景音乐就侵犯音乐作品著作权人的机械表演权。故 C 选项说法错误。 《著作权法》第 44 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见,电台播放唱片,只需要向词曲作者付费,不需要许可。故 D 选项说法错误。

  • 第16题:

    甲创作一首歌曲《艾笃》,乙唱片公司在与甲达成合意后聘请歌星丙演唱了这首歌曲,并制作成录音制品CD 出版发行,下列哪些行为属于侵权行为?

    A.某公司员工未经许可,在公司内部的年会上演唱了该歌曲
    B.某公司在其对外服务大厅内,播放该歌曲
    C.某影片制作厂商将CD 中的音乐作为自己一部电影的插曲,只经过了甲的许可
    D.某录音制作公司未经甲的许可自聘歌手在录音棚演唱了《艾笃》并制作成DVD,但向其支付了合理的报酬

    答案:B,C
    解析:
    ①A 选项属于免费的公开表演,因此不构成对表演权的侵犯;②B 选项属于公开表演,公司的对外服务大厅播放该歌曲,侵犯了作者甲的机械表演权;③C 选项制作厂商侵犯了乙唱片公司的录音制作者权和丙歌星的表演者权;④D 选项属于法定许可,因此不需要甲的许可,仅需要对其支付必要费用,因此不侵权。

  • 第17题:

    甲广播电台欲现场直播知名摇滚歌手张三的演唱会,乙广播电台欲播放张三在出道早期的唱片。下列关于甲、乙电台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甲电视台无需取得歌曲作者的许可
    B.甲电台应当获得张三的许可,并支付费用
    C.乙电视台无需取得歌曲作者及张三的许可
    D.乙电台应当获得唱片录制者的许可

    答案:A,C
    解析:
    本题涉及作者与表演者的权利问题。广播电台、电视台现场直播、公开传送现场表演,应该取得词曲作者及表演者的许可,并且支付费用,否则构成侵权,故A项错误、B项正确。《著作权法》第44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因此,非现场直播、传送,无需经过许可,既不需要词曲作者、表演者的许可,也无需录音制品录制者的许可,故C项正确、D项错误。故本题的正确选项是AC。

  • 第18题:

    甲创作一首歌曲《太阳河》,乙在个人演唱会上演唱该歌曲,丙现场直播乙的表演,引起轰动效果。后丁音像公司请乙演唱录制成录音制品,并授权戊复制发行。
    下列关于乙演唱该歌曲的说法,正确的有()。

    A.乙演唱该歌曲需要经过甲的同意并支付报酬
    B.乙享有该歌曲的表演权
    C.乙享有该歌曲的表演者权
    D.乙享有该歌曲的复制权

    答案:A,C
    解析:
    乙演唱该歌曲需要经过甲的同意并支付报酬,乙享有该歌曲的表演者权。

  • 第19题:

    甲创作一首歌曲《太阳河》,乙在个人演唱会上演唱该歌曲,丙现场直播乙的表演,引起轰动效果。后丁音像公司请乙演唱录制成录音制品,并授权戊复制发行。
    下列关于丁音像公司请乙演唱录制成录音制品的说法,正确的有()。

    A.丁录制成录音制品应经甲和乙的同意并支付报酬
    B.丁录制成录音制品无需经甲和乙的同意
    C.丁享有录制权
    D.丁享有录制者权

    答案:A,D
    解析:
    丁录制成录音制品应经甲和乙的同意并支付报酬,丁享有录制者权

  • 第20题:

    2008年,作曲家甲创作了一篇歌曲《新年好》,后来交给歌唱家乙试唱。乙试唱后。甲比较满意,约定由乙在当地电视台举办的春节联欢晚会上演唱。过了几天,当地举行一次赈灾演出时乙演唱了此歌曲并引起轰动。第二天,当地举办了一次国际展览会,在开幕式上乙演唱了该歌曲并得酬金10000元。后来,甲认为乙不遵守约定,遂起诉乙侵犯了其著作权。乙在赈灾演出时演唱此歌曲侵犯了甲的什么权利()

    • A、发表权
    • B、表演权
    • C、获得报酬权
    • D、放映权

    正确答案:A

  • 第21题:

    张某创作并演唱的某流行歌曲出版发行后,某网络公司将该歌曲上传到其网站,供在线播放和下载,但未经张某同意。根据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该网络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张某的下列哪项权利?()

    • A、发表权
    • B、表演权
    • C、广播权
    • D、信息网络传播权

    正确答案:D

  • 第22题:

    单选题
    甲创作歌曲《法考之路》,乙在某商业场合对其进行了演唱,丙公司将乙的演唱制成唱片,丁酒店把该唱片买回后在酒店大厅作为背景音乐播放,戊广播电台在《法考倒计时》栏目中进行了播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8年真题]
    A

    乙演唱该歌曲需要经过甲的同意并付费

    B

    丙公司把乙的演唱制成唱片,不需要经过甲的同意并付费

    C

    丁酒店在酒店大厅将该歌曲作为背景音乐播放,不需要经过甲的同意并付费

    D

    戊广播电台的播放行为需要经过甲的同意并付费


    正确答案: D
    解析:
    A项,《著作权法》第37条第1款的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B项,《著作权法》第40条第1款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著作权法》第41条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同表演者订立合同,并支付报酬。因此,利用他人的表演制成唱片,需要经过词曲作者和表演者的同意并向其付费。
    C项,表演权,指的是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其包括现场表演和机械表演。《著作权法》第37条第1款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丁酒店未经许可播放背景音乐侵犯了音乐作品著作权人的机械表演权。
    D项,《著作权法》第44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己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见,电台播放唱片,只需要向词曲作者付费,不需要许可。

  • 第23题:

    问答题
    某歌曲的词曲作者甲、乙在浏览A网站时,通过搜索引擎看到了自己曾发表在《新歌》期刊上的歌曲名称,继续点击后进入到 B网站的“新歌天地”栏目,同时在B网站上播放出由歌手丙演唱盼该歌曲。甲、乙认为丙来经其同意演唱了该歌曲侵犯了其著作权,认为A、B两网站未经许可播放其创作的歌曲侵犯了其著作权,遂与丙交涉提出著作权侵权警告,与A、B网站交涉,要求关闭该歌曲所在网页及搜索功能。丙认为其演唱甲、乙已经发表的歌曲不需要许可,支付报酬是录音公司的义务,故认为其没有侵犯甲、乙的著作权;A网站称其没有登载和播放此歌曲而便是通过搜索引擎检索到该歌曲的目录,没有实施复制行为也没有实施其他使用行为,不存在著作权侵权问题;B网站称该歌曲是在其所开设的“音乐天地”专栏中由网民自行上载而来,B网站白接至甲、乙的通知后删除了该歌曲,但发现随后又被网民贴上。由于“音乐天地”专栏上每天都有大量歌曲上栽,B 网站无法随时进行审查和删除,也不能为一首歌曲而删除整个专栏,B网站对该歌曲的著作权保护无能为力,不再采取措施。甲、乙两人在与丙和A、B网站交涉未果时遂将丙和A、B两网站告上法庭。  试分析:(1)丙是否构成对甲、乙著作权的侵害?为什么?  (2)A网站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  (3)B网站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  (4)A、B网站如果构成侵权应承担什么责任?(不构成侵权则不用回答)  (5)如果甲、乙或A、B网站查出在B网站上载其歌曲的网民是丁,丁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正确答案: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