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在某中学校门外开设了 1家体育用品 店,为招揽生意,允许学校学生赊购商品。14岁的何 某在该店购买进口羽毛球拍1副,价款3000余元。在 王某向何某之父索债时,双方发生争执。则王某与何 某的买卖合同:( ) A.王某有权在何某之父追认前撤销合同 B.合同不因当事人行为能力而影响其效力 C.何某之父不追认,则合同不能生效 D.若王某催告何某之父追认,何某之父逾期未作 表态,视为合同生效

题目
王某在某中学校门外开设了 1家体育用品 店,为招揽生意,允许学校学生赊购商品。14岁的何 某在该店购买进口羽毛球拍1副,价款3000余元。在 王某向何某之父索债时,双方发生争执。则王某与何 某的买卖合同:( )
A.王某有权在何某之父追认前撤销合同
B.合同不因当事人行为能力而影响其效力
C.何某之父不追认,则合同不能生效
D.若王某催告何某之父追认,何某之父逾期未作 表态,视为合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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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王某在某中学校门外开设了 1家体育用品 店,为招揽生意,允许学校学生赊购商品。14岁的何 某在该店购买进口羽毛球拍1副,价款3000余元。在 王某向何某之父索债时,双方发生争执。则王某与何 某的买卖合同:( ) A.王某有权在何某之父追认前撤销合同 B.合同不因当事人行为能力而影响其效力 C.何某之父不追认,则合同不能生效 D.若王某催告何某之父追认,何某之父逾期未作 表态,视为合同生效”相关问题
  • 第1题:

    1999年1月,王某向何某借款2000元,并约定一年后还款。一年后王某并未还款,何某觉得自己也不急着用钱,也就没有要求王某还款。到了2009年2月,何某想起这笔欠款,找到王某要求其归还,但王某矢口否认曾向何某借款。于是何某便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该如何处理?( )

    A.案件未超过诉讼时效,法院应当受理

    B.案件超过诉讼时效,法院将不予立案,何某执意要起诉的,法院则裁定不予受理

    C.案件超过诉讼时效,人民法院仍应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应裁定驳回何某的起诉

    D.案件超过诉讼时效,人民法院仍应受理,若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不得主动释明


    正确答案:D
    D。何某提起诉讼时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诉讼时效规定》),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所以《民诉意见》第153条“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的规定已被上述司法解释取代,考生注意比较和记忆。

  • 第2题:

    此事谁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

    A.王某

    B.李某

    C.王某之父

    D.李某之父


    正确答案:AB

  • 第3题:

    王某与李某签订合同,在王某承包的土地上为李某设定地役权,李某取得地役权的时间为( )。

    A.合同成立之时
    B.合同生效之时
    C.合同登记之时
    D.合同备案之时

    答案:B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故本题答案选B。

  • 第4题:

    王某、张某为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王某未经张某同意,擅自将合伙企业的设备卖给李某,李某以为王某有权处理该设备,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买卖合同无效
    B:买卖合同效力待定
    C:张某有权撤销该买卖合同
    D:买卖合同有效

    答案:D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21条规定:“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题中,李某为善意第三人,因此合伙企业不得以王某私自处分合伙企业财产对抗善意第三人李某,所以买卖合同有效,D选项正确。

  • 第5题:

    有关观念交付,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李某将自己的一台电脑出售给王某,但二人约定李某再继续占有该电脑5天,王某取得该电脑所有权的时间是李某向王某正式交付该电脑之日
    B.甲的手表丢失被乙拾得,甲得知后,双方签订买卖合同,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乙享有手表所有权
    C.甲的耕牛借与乙使用,借用期问双方签订买卖合同,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耕牛的风险责任由乙承担
    D.张某将自己的数控机床借给刘某使用,张某在此期间内又与何某签订了该数控机床的买卖合同,约定由刘某直接向何某交付该数控机床,何某在签订该协议之日起取得了对该数控机床的所有权

    答案:B,C,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观念交付的相关问题。本题A选项中是以占有改定的方式交付电脑的,根据《物权法》第27条的规定,王某取得该电脑的时间为达成该买卖约定的时间,故A项错误,不选。本题B选项因乙已依法占有该手表,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该手表的所有权归乙享有。本题C选项因乙已经占有了该耕牛,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耕牛的所有权已转移给乙,风险转移给乙。D选项涉及指示交付的问题。根据《物权法》第26条的规定,指示交付的约定达成时,动产的所有权即发生转移。故D项的说法正确。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CD。

  • 第6题:

    李某将张某的房产卖给王某,订立合同后经张某追认取得了处分权,则( )。

    A、李某和王某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无效
    B、李某和王某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效力待定
    C、李某的行为属于违法
    D、李某和王某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有效

    答案:D
    解析: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 第7题:

    某日,女大学生王某在科教城公交站台等车时,有名男子从一轿车上下来,手里拿了一只iphone4手机,走到王某面前说自己叫何小强,是香港人,到这边来与客户见面,手机没电了还迷了路,想让王某用手机帮他联系朋友李小姐来接他。王某欣然答应,立即掏出自己的三星手机拨打了李小姐的电话。但李小姐在电话里说她也迷路了,无法来接他。还告诉王某,何小强马上就要签合同,迟了就要耽误大事,完了就挂断了电话。何小强很着急,提出来和王某交换手机,让王某把他的手机带回去充电,签完合同再与王某联系。王某同意了。何小强与王某交换手机后就开车走了。王某回到宿舍给手机充电时发现手机是假的,方知自己被骗。本案中,当王某遇到何小强“求助”时,为防止自己陷入骗子圈套,最好的做法是()

    • A、将手机直接借给何小强
    • B、将何小强带到派出所,请民警帮忙
    • C、找个借口,婉转地拒绝何小强
    • D、拒绝帮忙,因为你是陌生人

    正确答案:C

  • 第8题:

    14岁的中学生张某擅自与某善意的成年人王某签订合同转让了自己上学用的电动自行车,则下列关于此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此合同属于有效合同
    • B、此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 C、此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 D、王某可催告张某父母确认
    • E、合同被追认前王某可撤销

    正确答案:C,D,E

  • 第9题:

    王某赴美国留学毕业后在美定居并工作,在美国有房产、现金、股票等,王某之父为王某对其扶养的争议诉诸中国某法院。依中国相关法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关系也属于扶养关系
    • B、如美国法对王某之父更有利,则适用美国法律
    • C、只能适用王某之父经常居所地法律,即中国法律
    • D、只能适用财产所在地法律

    正确答案:A,B

  • 第10题:

    单选题
    王某在某中学校门外开设了一家体育用品店,为招揽生意,允许学校学生赊购商品。14岁的何某在该店购买进口羽毛球拍一副,价款30000余元。在王某向何某之父索债时,双方发生争执。则王某与何某的买卖合同:()
    A

    王某有权在何某之父追认前撤销合同

    B

    合同不因当事人行为能力而影响其效力

    C

    何某之父不追认,则合同不能生效

    D

    若王某催告何某之父追认,何某之父逾期未作表态,视为合同生效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涉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的效力问题。依《合同法》第47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订立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除此之外的合同应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方为有效,否则,不能生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在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合同的权利。本题中,王某明知何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仍与其订立合同,不为善意相对人,故不享有撤销权。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

  • 第11题:

    多选题
    14岁的中学生张某擅自与某善意的成年人王某签订合同转让了自己上学用的电动自行车,则下列关于此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

    此合同属于有效合同

    B

    此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C

    此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D

    王某可催告张某父母确认

    E

    合同被追认前王某可撤销


    正确答案: C,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何某,初中毕业后,就顶替父亲在厂里当学徒工,月收入1000元。17岁那年,何某在街上骑车逆行,将王某撞倒,造成王某颅骨骨折,共花去治疗费3000多元。后来,王某要求何某赔偿,何某以自己未成年为由,拒赔。王某又向何某的父母索赔,其父母认为儿子已参加工作,应由本人承担,也不赔。于是,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何某及其父母赔偿。问:此案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何某赔偿。何某已满十六周岁,虽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中国《民法通则》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能够以自己的劳动取得收入,并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认定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被认定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依法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其父母无须赔偿。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人民法院在审理下列案件时,哪些不能适用调解制度?( )

    A.美国人汤姆到中国来旅游,与王某发生纠纷,王某将其打伤,汤姆遂起诉到人民法院

    B.齐某申请法院向其债务人唐某发出支付令的案件

    C.王某的妻子赵某因为练气功不当而导致精神失常,现王某向法院申请要求认定赵某无民事行为能力

    D.法院判决李某应向何某还款,李某接到判决既不上诉也不还钱,于是何某根据法院的生效判决,提请法院对李某的汽车进行拍卖


    正确答案:BCD
    BCD。

  • 第14题:

    下列有关王某与赵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及房屋所有权的问题,说法正确的有( )。

    A.王某与赵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B.王某与赵某之问的买卖合同效力待定

    C.王某与赵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

    D.在4月1日至4月10日期间,赵某无权要求徐某返还房屋

    E.在4月1日至4月i0日期间,赵某有权要求徐某返还房屋


    正确答案:CE
    本题考核买卖合同的效力及所有权的转移。王某未将房屋过户给徐某,房屋所有权没有转移,依然属于王某。王某再次将房屋出售给赵某的行为属于有权处分,买卖合同有效。王某与赵某已经办理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赵某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

  • 第15题:

    王某在某中学校门外开设了一家体育用品店,为招揽生意,允许学校学生赊购商品。14岁的何某在该店购买进口羽毛球拍一副,价款3000余元。在王某向何某之父索债时,双方发生争执。则王某与何某的买卖合同( )。
    A.王某有权在何某之父追认前撤销合同
    B.合同不因当事人行为能力而影响其效力
    C.何某之父不追认,则合同不能生效
    D.若王某催告何某之父追认,何某之父逾期未作表态,视为合同生效


    答案:C
    解析:
    依《合同法》第47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订立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除此之外的合同应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方为有效,否则,不能生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在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合同的权利。本题中,王某明知何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仍与其订立合同,不为善意相对人,故不享有撤销权。因此,本题选项为C。

  • 第16题:

    人民法院在审理下列案件时,哪些不能适用 调解制度?( )

    A.美国人汤姆到中国来旅游,与王某发生纠纷, 王某将其打伤,汤姆遂起诉到人民法院
    B.齐某申请法院向其债务人唐某发出支付令的案件
    C.王某的妻子赵某因为练气功不当而导致精神 失常,现王某向法院申请要求认定赵某无民事行为 能力
    D.法院判决李某应向何某还款,李某接到判决既 不上诉也不还钱,于是何某根据法院的生效判决,申请 法院对李某的汽车进行拍卖


    答案:B,C,D
    解析:
    。执行程序中,人民法院不得调解。D项 错误。

  • 第17题:

    李某将张某的房产卖给王某,订立合同后经张某追认取得了处分权,则()。

    A.李某和王某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无效
    B.李某和王某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效力待定
    C.李某的行为属于违法
    D.李某和王某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有效

    答案:D
    解析:
    2020 / 2019版教材P141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 第18题:

    张某和王某在买卖合同中约定: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张某、王某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此合同内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内容包括了合同生效的条件
    B.该合同是张某和王某确立的义务性规则
    C.该合同是张某和王某确立的授权性规则
    D.该合同没有规定双方行为的法律后果

    答案:A
    解析:
    题干中,“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直接表明此合同中并没有包含任何的授权性语句(授予某人一定的权利)或者强制性(要求某人为一定行为)语句,故B、C选项均错误;题干中“双方签字后生效,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果”表明了双方签字行为之后的法律后果就是合同生效,各份合同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果,会产生双方的行为受到法律约束的法律后果,故D错误。答案为A。

  • 第19题:

    何某,初中毕业后,就顶替父亲在厂里当学徒工,月收入1000元。17岁那年,何某在街上骑车逆行,将王某撞倒,造成王某颅骨骨折,共花去治疗费3000多元。后来,王某要求何某赔偿,何某以自己未成年为由,拒赔。王某又向何某的父母索赔,其父母认为儿子已参加工作,应由本人承担,也不赔。于是,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何某及其父母赔偿。问:此案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何某赔偿。何某已满十六周岁,虽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中国《民法通则》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能够以自己的劳动取得收入,并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认定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被认定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依法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其父母无须赔偿。

  • 第20题:

    张某没有经过王某授权,便以王某名义与他人订立合同,其效力应如何认定?指出下列表述中正确的选项。()

    • A、未经王某追认,则对其不发生效力
    • B、王某如果不予追认,应由张某承担其行为责任
    • C、即使王某不予追认,也应由张某、王某二人承担连带责任
    • D、王某追认后,则合同自始有效

    正确答案:A,B,D

  • 第21题:

    王某在某中学校门外开设了一家体育用品店,为招揽生意,允许学校学生赊购商品。14岁的何某在该店购买进口羽毛球拍一副,价款30000余元。在王某向何某之父索债时,双方发生争执。则王某与何某的买卖合同:()

    • A、王某有权在何某之父追认前撤销合同
    • B、合同不因当事人行为能力而影响其效力
    • C、何某之父不追认,则合同不能生效
    • D、若王某催告何某之父追认,何某之父逾期未作表态,视为合同生效

    正确答案:C

  • 第22题:

    多选题
    有关观念交付,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

    李某将自己的一台电脑出售给王某,但二人约定李某再继续占有该电脑5天。王某取得该电脑所有权的时间是李某向王某正式交付该电脑之日

    B

    甲的手表丢失被乙拾得,甲得知后,双方签订买卖合同,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乙享有手表所有权

    C

    甲的耕牛借与丙使用,借用期间双方签订买卖合同,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耕牛的风险责任由丙承担

    D

    张某将自己的数控机床借给刘某使用,张某在此期间内又与何某签订了该数控机床的买卖合同,约定由刘某直接向何某交付该数控机床,何某在签订该协议之日起取得了对该数控机床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 D,A
    解析:
    A项,李某和王某之间为占有改定。《物权法》第27条规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即本案中,李某以占有改定的方式交付电脑,王某取得该电脑的时间为达成该买卖约定的时间。
    BC项,甲乙之间、甲丙之间为简易交付。《物权法》第25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本题中,因乙已事先占有该手表,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该手表的所有权归乙享有。同理,丙已占有了该耕牛,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耕牛的所有权已转移给丙,风险一并转移。
    D项,张某和刘某之间为指示交付。《物权法》第26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约定达成时,动产的所有权即发生转移。

  • 第23题:

    单选题
    李某在某高中校门外开设了一家手机专卖店,为招揽生意,允许学校学生赊购商品。王某(11周岁)在该店赊购一款苹果手机,价值6000余元。在李某向王某之父索债时,双方发生争执。关于李某与王某买卖合同的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如果李某催告王某之父追认,王某之父逾期未作表态,视为合同生效

    B

    李某有权在王某之父追认前撤销合同

    C

    合同不因当事人行为能力而影响其效力

    D

    王某之父不追认,则合同不能生效


    正确答案: A
    解析:
    《民法总则》第145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本题中,A项,王某之父逾期未作表态,视为拒绝追认。
    B项,李某明知王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仍与其订立合同,非善意相对人,不享有撤销权。
    C项,合同的效力受当事人行为能力的影响。
    D项,追认权属于形成权,一旦拒绝追认的意思表示作出即可使得该法律行为无效,不受其约束,符合上述规定。